《暮色尽头(出书版)作者: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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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尽头(出书版)作者:起雾-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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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儿吉斯少爷,已经都清理完毕了。」他鞠了个躬,等着瑞示意扫除通过。
    瑞点了点,待所有不相干的仆役都退下后,先我一步,踏入了那小小的阁楼。
    这显然是一个孩子的居处,房顶的高度比之成年男子高不了多少,空间也并不宽敞,当然里面的陈设也简单的一目了然。
    一桌,一椅,一床,一个放衣服与杂物的柜子,柜子旁的窗户打开着,晚间特有的清风吹走了积了千年的霉气,新铺的木头地板散发着淡淡的松香味。
    瑞抚摸着低矮的木桌上几处的刻痕,带着柔和怀念的目光,仿佛在追忆着逝去的情人。
    是我想太多了吗?这个向来有着恋兄情节的家伙,怎么会对着这个间接害死了心爱的哥哥的仇家住过的地方,露出这种眷恋的神色。
    等等,说到瑞的哥哥,刚刚怎么那个领头的叫他「菲尔吉斯」?看来他们两兄弟真的长得很相像啊!
    「瑞,你有没有听到?刚刚那个谁称呼你『菲尔吉斯少爷』?」
    「听到了,有什么问题吗?」他转过头来,依旧是一幅追忆往事的恍惚神色。
    「菲尔吉斯不是你千年前就去世了的哥哥吗?但是你没有纠正他,反而还对着他点点头,瑞,你的状况很奇怪,你没事吧?」
    我试着摇了摇他,希望把他从嗑药一般恍惚的状态中摇醒。
    「你说的对,菲尔吉斯是我千年前就去世的哥哥。」所有的恍惚像是夜雾般,在晨光中蒸发了干净,他在一瞬恢复了冷漠,斩钉截铁的点头赞同了我。
    但不知为什么,我心中升起的诡异感觉不但没有随之而去,反而越演越烈。
    菲尔吉斯去世已有千年,这不是我们都知道的事实吗?
    瑞为什么要用这种肯定的语气,如此郑重其事的再向我强调一遍,认真像是人类的小学生在背九九乘法表。
    而且那个领头的仆役,称呼瑞为菲尔吉斯少爷的语气,就像是菲尔吉斯从来未曾死去那般理所当然。
    瞧他那种指挥打扫,安排修理地板操作那些新式工具的熟练度,也不像是个沉睡了千年,临时被叫醒干活的。
    倒像是一直以来,都负责维持古堡日常整洁的那种熟手,这样的仆役头头,起码也该是活过跟瑞一样久远的岁月才是。
    「瑞,你觉得会不会,菲尔吉斯其实还活着?」
    「怎么可能?若是哥哥还活着,我怎么可能不知道?」瑞用看疯子的目光撇了我一眼,他的注意力依然还是停留在洛笛的遗物上。
    千年的时光过去,所有的衣服杂物早就腐朽成了一对尘埃,那张床之所以没有被我坐得裂开来,是因为他是石头做的。
    桌子椅子和柜子大概是用油脂浸泡过,勉强还维持着原来的形状,但是随着瑞用力的拉开卡住的柜门,可怜的柜子在支撑了几秒钟后,依然没能逃过解体的命运。
    碎裂的大大小小朽坏木块中,正躺着同样像是浸泡过油脂的几张破烂的羊皮卷。
    「我想这大约是你前世的遗物。」瑞俯身把它们从地上捡了起来,递到了两眼激动的几乎要冒出火花的我的手上。
    这,这,这,莫非就是传说中无人能知,无人能懂,只有洛笛那个怪胎,不对,是天才才能看懂的梅林大法师的手稿?
    赚到了,这下不用被莫里瞧不起了,终于可以摆脱魔法废柴的恶名,抬头挺胸,活在大家仰慕,而不是鄙视的目光中了。
    想想就觉得前景无限美好,我喜滋滋的翻开那卷破烂,等着看到类似「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是故虚胜实,不足胜有余。」之类的东西。
    都快一千年了,那羊皮卷上的字迹早已是黯淡模糊不清,但愿我不会看不懂。
    幸好字迹虽然糊了点儿,但还是能看懂的,瞥了一眼瑞,他虽然维持着冰块脸,但眼中却有着淡淡的好奇。
    谢天谢地,这些字我还是看得懂,于是我对着那模糊的字迹,费劲的念道,「我名叫瑞,是前任血族族长,与精灵族公主的次子,从小在外祖母的的部族中长大……」
    第一句话一念完,瑞就上前一步,夺过了我手中的羊皮卷,细细的看了下去。
    很显然,这破烂羊皮卷记载的,并不是那传说中梅林大法师的手稿,而是伟大的未来血族族长瑞的自传。
    这本自传记载的一切,都是我们知道的一些往事,包括瑞出生后,一直居住在精灵族,直到菲尔吉斯去世后,成为了血族的唯一继承人,才回到族里。
    在族中待了没几天,就因为长得跟哥哥太过相像,触动了母亲的伤心事,不得不远走他乡,为了复仇找寻出洛笛的转世的我,放在族里一段时间。
    以及之后一系列的为了复仇所做的各种准备,以及经历了种种的思想斗争,最终把我带在身边的过程。
    所有的内容,都是我们俩熟之又熟的,笔迹也是属于瑞的没有错。
    但是看完了自传的瑞却像是觉得其中大有蹊跷般,许久都没有说话。
    「这是我的笔迹没错,但是我并不记得,我曾经有动手写过这卷东西?」瑞深思着,自言自语。
    「最奇怪的是,这本你写的自传,为什么会在洛笛的柜子里?而且这里看起来近千年来都未曾有谁踏足。」

    第十八章

    瑞在起居室里呆坐了一夜,努力的试着回忆写自传的具体时间。
    可惜的是在这件事上,他的忘性实在不错,以至于想了一夜,他还是没能记起到底是什么时候完成这卷自我介绍的大作的。
    在管家端来早餐的时候,同样对着那卷羊皮卷研究了一夜的我困得要命,正打算睡觉,朦胧中却想起了几处不对劲的地方。
    「瑞,这本自传里写得所有事情都是正确无误的吧?」打了个哈欠,我试探性的询问着。
    「没错,而且就笔迹也来说,也可以断定,确实是我亲手所写,该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困惑到了极点他终于火了。
    好吧!发火总比他冷笑要安全,我决定问出心中的疑问。
    「根据那卷羊皮卷的记载,你自出生后,就生活在精灵族中,到菲尔吉斯去世了才回到族里,而且住了没多久,你就再度离开了,是这样吧!」
    「没错,这有什么问题?」对于被我打断了思路,他表现的非常不耐烦。
    「我之前在堡里迷路了好几次,都是你带着我出来,最后找到洛笛的居处,甚至在洛笛的居处,那么偏僻的角落,你都知道哪里可以拉铃,唤仆役来打扫。」
    「这是我家,我当然知道城堡的每一个角落。」
    「但是瑞,你不是从小就居住在精灵族中吗?在这儿待的时间并不长,可是你对这儿的熟悉的程度,却像是从小就住着的样子。」
    「的确是这样。」他的眉头皱得死紧,拉了拉床头的一根绳子,清脆的铃声过后,老管家恭恭敬敬的在外头敲门,「少爷,您有什么吩咐?」
    「进来吧!我有话问你。」门应声而开,老管家走了进来,无视赖在床上的我,中规中矩的对瑞行礼。
    「管家,我问你,在今天之前,我到底在族中住了几天?为什么我对这儿如此熟悉?」
    「少爷,您在说什么?在成年后离开之前,您一直都住在堡内,当然熟悉这儿,这儿可是您的家。」
    「你是说,我从出生到长大,起码有几十年的时候,都住在这儿?还到过洛笛住的那座阁楼?」
    「当然,您小的时候,这个,并不是很喜欢洛笛,啊,对了,你们还打过架,这些您都不记得了吗?」
    瑞转过头来看我,一脸的严肃:「我们小时候打过架?」
    这下换我不得不用力的回想,洛笛小时候的各种打架事件,不幸的是时间实在太过久远,又是所谓的前世的记忆,细节能记得的,实在是不多。
    我只好对瑞摇摇头,表示我爱莫能助。
    「如果我从小就住在族里的话?那么菲尔吉斯呢?我哥哥从小在精灵族长大?」无法跟我的记忆比对,瑞只好转头问老管家。
    「抱歉,少爷,我不是很明白您的意思,菲尔吉斯是谁?您可一直都是独生子,连表兄弟都没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您没事儿吧?」
    「我没事,管家,你先去忙你的吧!帮我把威尔叫过来。」瑞挥了挥手,打发了忧心忡忡的老管家。
    「少爷,您叫我?」没多久,那个被唤作威尔的走了进来,正是昨天见过的打扫的洛笛屋子的仆役中,那个领头的。
    我记得之前他并没有做自我介绍,但是瑞显然记得他的名字。
    「威尔,菲尔吉斯是谁?」瑞平静的开口发问。
    威尔抬起头,呆愣了好半天都没有声音,发愣过后,用十二万分诡异的眼神望向我,仿佛在征询我的意见,「伟大的未来族长是不是发了失心疯?」
    我忍住笑,在瑞发飙之前,跟着又问了一遍,「威尔,菲尔吉斯到底是谁?」
    威尔张了张嘴,望了我一眼,终于接受了事实,失心疯的不是一个,而是俩,他镇定了一下,平静的开口,「菲尔吉斯少爷?我想您大概是失忆了?」
    瑞笑了起来,是那种我万分熟悉的冰冷微笑,他用着令人毛骨悚然的语调,「那我换个问题,威尔,你有没有听说一个名叫瑞的?」
    威尔在他的笑容中打了个寒战,求助的望了我一样,诚实的摇头,「菲尔吉斯少爷,我不认识叫瑞的。」
    在问了威尔不少跟菲尔吉斯相关的问题,并且和他记忆中的哥哥对照完全符合后,瑞挥手让他退了出去。
    「以我的经验来说,我觉得他完全没有说谎。」我敢打包票,没有谁有本事在瑞那种杀人的目光中说出半个字的谎言。
    「他的确没有说谎,威尔向来有个习惯,他说谎的时候,眼神会向右漂移,但是这次他一直看着我。」瑞肯定道。
    「瑞,你跟威尔很熟吗?」我抱着枕头翻了个身,睡意都被好奇心赶跑了。
    「谈不上熟悉,怎么了?」
    「既然不熟,你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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