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主倒插门儿_暗夜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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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主倒插门儿_暗夜随-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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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他难耐的扭动了几下身子,手指攥着被角,大口大口的喘息。
  花凌洛呆呆的看着他,没有反应。
  男子迷糊的半睁了一下眼,松开攥着被角的手指,一把攥住了花凌洛的手腕。
  那一刹那,花凌洛本能的几乎要抽手,被他握住的皮肤一阵火烧火燎的烫,然后就像是瘟疫一样,瞬间传遍了全身。
  她瞅了他一眼,那人细长的眉眼撩人的勾着,白皙细腻的手指攥着她的腕子,精瘦的身子以一种极为秀美的姿态弓着。
  
  花凌洛又叹了一口气,用手拂开他额前的乱发,轻声道,“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男子没说话,拉着她的手腕贴上自己的脸颊,不耐烦地噌了噌。
  花凌洛的脑子嗡的一下子变成了浆糊,仿佛那中了媚药的人是她,再按捺不住,晕晕乎乎的扑上前去,低头便吻上了那人的嘴角。
  
  四片薄唇甫一接触,便如久旱逢甘霖的花儿般拼命的吮吸着对方甜美的汁液。花凌洛将头埋在他的颈间,轻轻啃咬着他敏感的耳垂,同时一手握住他纤细的腰肢,在他腰侧画着圈圈,另一手挑开他胸前的衣襟,灵活的滑了进去,找到胸前那颗粉嫩嫩的小樱桃,轻轻一按,那男子的呼吸顿时急促起来,胸口剧烈的起伏着,身体一阵阵不可抑止的轻颤。 
  
  花凌洛的手指抚到一处却忽然停了下来,睁开眼睛盯着他露出的雪白削瘦的肩头,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
  那里有一道突兀的伤疤,看上去像是刀伤,时间不是很长,新长出的皮肉还泛着粉嫩的红,用手指拨开他的衣襟,赫然发现他身上这样的伤痕还有不少,原本漂亮的身子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痕,或新或旧,或深或浅,让人看着有些触目惊心。她心里顿时像被锥子扎过般,血淋淋的疼。谁会忍心在这样漂亮的身体上留下这样可怖的伤?
  
  那男子见她忽然停下来,眯着眼不满地皱了皱眉头,双手勾住她的脖子,身子往上抬了抬,主动凑上一个吻。
  花凌洛回过神,浅浅的笑了笑,回应他的吻,带着点温柔,带着点疼惜,带着点不知所措。
  
  “江宁,我不会再让你受苦的……”
  
  如叹息一般的话语轻飘飘的滑过耳际,男子的动作有瞬间的停滞,他长长地睫毛颤了颤,渗出一颗晶莹欲滴的水珠,只是她没有看见。
  
  在进入身体的那一刻,花凌洛隐隐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自己除了略微有些不适外,并没有觉得疼,这其实也不奇怪,但怪就怪在那男子也没有呼疼,只有身体紧绷了起来。
  
  她抬头看了看,只见那男子的脸白如纸张,额上豆大的汗珠滴落下来,牙关咬地紧紧的。花凌洛凝眉,试探着又动了动身子,那男子猛地一把攥紧了身下的被褥,腰部不自觉的往上抬起,他痛苦张开了几乎失了血色的唇,大口大口的喘息着,可是,并没有声音……
  
  花凌洛的心一下子沉到谷底。
  

'正文  不回家的小孩'
  片刻的愣怔之后,花凌洛复又重新垂首吻了上去。他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他的嗓子是怎么回事,花凌洛没问,只是越加珍惜和宠溺的吻着他,是什么原因或许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她要想办法弥补这一切。 
  
  他初经人事,花凌洛不忍心把他折腾惨了,仔细的把他抱进怀里,眉眼含情,嘴巴咧地怎么都合不拢,浅浅的笑声从口中传出,瞅着他的那眼神儿,温柔的连那春水都一漾一漾的。
  早在第二次穿越的时候她就想明白了,爱情这个东西,你越是隐瞒,就越是欲盖弥彰,连周云潇那厮都能为了他的小徒弟留下来了,她为什么不能潇洒的走一回?
  
  春夜月凉,外有繁花枝头,树影斑驳,晓夜寒霜,谁家少年风流足下,箫声隐隐绰绰。
  终是抵不过浓重的疲倦和困意,花凌洛抱着怀里像小猫儿一样温顺的人,沉沉的睡了过去。
  次日醒来,窗边光线柔和,阳光穿过细细密密地枝桠洒落下来,流了一地。可是花凌洛并不觉得温暖,低头,怀里早就空空如也。
  
  用手撑着身子坐起来,发现床上属于他的衣裳都没了,瞥了一眼屋内的小木桌,上面用黑布层层包裹的长剑也一并不见了。
  花凌洛恨恨地暗自咬牙,这个别扭的死孩子就这么一声不吭的跑掉了?
  是害羞了躲着不见人还是在怨她当年丢下他不管?
  难道多年不相见,再次重逢不应该是你侬我侬彼此缠绵不分的吗?
  这个混蛋,自己的身体状况难道不知道吗,还敢给我东奔西蹿!
  她还有好多事情没来得及问好吧。
  
  花凌洛穿好衣裳,出门,下楼,瞧见那店小二正像只小蜜蜂似的在各个桌椅之间飞来飞去的,随手丢了颗果子过去,那店小二脚下一滑,手里的盘子跟仙女散花似的飞了出去,客人惊叫着跳起来,抱怨咒骂之声不止,那老板见状,顿时头大无比,抚额叹气。
  
  花凌洛嘴巴一歪,大摇大摆的下了楼,径直走到角落里一张不起眼的陈年老木桌前,那人穿着一身青灰色的土布衣裳,眉毛粗重浓黑的跟两条毛毛虫似的趴在他眼皮之上,五官丑的让人看了第一眼便再没了跟他说话的勇气。那人见她过来,只是清淡地瞥了她一眼,然后起身准备结账走人。
  
  “江宁。”花凌洛笑嘻嘻地伸手抓住他的胳膊,“刚刚店小二打翻了盘子,只有你在盘子飞过来的时候伸手随意一挡,那盘子便落了地。”
  那人抬眼看她,不语。
  花凌洛继续得意地道,“呐,你易容的确很成功,完全看不出是你原本的样子了,但是拜托,你昨天穿的鞋子都还没来得及换掉……”
  话还未说完,花凌洛只觉得手里一滑,一空,那人身子轻巧的一闪,便如清风流云般的不见了踪影,花凌洛嘴巴一抽,失策啊失策,忘记他会武功了。
  
  第三天傍晚,花凌洛坐在大街上的一处石阶前,懒洋洋的对着对面茶肆里喝了一整天茶的一中年大叔道,“江宁,你喝茶的姿势太优雅了,连握着茶杯的手指弯成的弧度都美得跟件艺术品似的,你看看你周围的人哪个像你这般了,不知道的,还当你是卧底的贵族公子呢?”
  那人听罢,咻的一下子,不见了。
  
  第四天。
  “你的身形总跟踏着烟月似的,让人一眼就认出来了。”
  第五天。
  “你的眼睛还是那么细长,手指还是那么白……”
  第六天,第七天,第八天……
  
  终于有一天,花凌洛坐在石阶前等了一整天,直到天完全黑透了,也没见着那人的影子。眼睛瞪了一天有些酸疼,她用手指揉了揉,忽然就揉出了很多水珠儿,她捂着脸趴在膝盖上,水珠儿顺着指缝流出来,打湿了衣襟。
  
  她说,“江宁,这次你胜了,我认不出你了,再也寻不着你了。有些人,等之不来,便只能离开;有些东西,要之不得,便只能放弃。从明天开始,我不会再来了。”
  花凌洛说完起身离开,背影一点点被黑夜覆盖。
  原本站在她身边不远处卖了一整天红薯的那驼背妇人,心一颤,慌了。
  粗粝的手指松开,手上的篮子坠落,红薯骨碌碌的滚了一地。
  
  花凌洛没有回客栈,而是转身进了一条酒巷,她正失魂落魄的走着,冷不丁地被从里面翻墙出来的人砸了个正着,那人“咦”了一声,压在她身上也不起来,竟是低低的笑了起来,笑意透过他的胸腔传出来,震得她有些发懵。
  
  低头,只见一白衣男子附在她身上,双肩笑的一耸一耸的抽动,乌发滑落下来散落在她脸上,她用手拨了开去,看见一张桃花乱颤的脸,左耳上的紫色耳钉发出妖媚的冷艳光芒。
  
  周云潇好像是见了什么特别好笑的事,笑的停不下来,原本低低地笑意竟变成了朗朗的大笑,一边笑还一边用手使劲的锤,花凌洛翻了翻白眼,吐血!
  人家是锤地,他丫的锤的是她好吧,这么个锤法,也不嫌手疼!
  
  两人好不容易从地上爬起来,见周云潇笑的一脸诡异,花凌洛眼神开始飘忽。
  “喂,你不是回去了么,怎么又回来了?”周云潇说着伸手弹了弹衣角上的灰,衣衫顿时恢复一身素白。
  “我跟组织申请了任务,特意来把你带回去的。”
  “少胡扯,谁不知道你这个懒人是一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花凌洛嘴角一抽,怒道,“那我这是跟你学,潇洒走一回不成么?!”
  周云潇用手拨了拨飞扬的发,美滋滋的道,“潇洒走一回什么的早就过时了,哥这是潇洒的来回走!”
  说罢长指一伸,搭在花凌洛的肩膀上,提着她的领子就飞了起来,“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两人在一家灯光昏黄的酒肆前停下来,招牌上龙飞凤舞的画着几个大字,花凌洛歪头看他,“这就是你说的好地方?”
  这家店里很冷清,没有一个客人,凳子早就都搬到了桌子上倒放着,老板娘趴在柜台上,用手撑着下巴,频频的点头。
  花凌洛用手敲了敲门,周云潇早已自顾自的走了进去。
  
  老板娘听见动静,半撑着眼皮抬了抬,眼角落在周云潇身上时,噌的亮了一下,抻到一半的懒腰倏地停下,风风火火地走过来,手上还提了个抹布,吭哧吭哧的麻利地将一张桌子收拾出来,身子往周云潇那边挪了挪,却极是尊重,笑呵呵地道,“周公子可是有好些日子不来了。”
  
  周云潇朝她风情万种地眨巴眨巴眼,“这不是来了么,还给你带了个客人来。”
  老板娘这才看见花凌洛似的,笑问,“这位姑娘初次来吧?想要喝点什么酒?”
  花凌洛见她瞧着自己的那眼神怎么看怎么不待见,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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