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爬坑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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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爬坑王- 第4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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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天宇越踹越来气,他觉得这天道不公了,老子好不容易穿越一回,看上了一个女人,准备主动追求一次,没想到居然还是一个二手的,虽然依旧是原装的,但是凭什么老子要被你捷足先登啊?气极之下,吴天宇手中的匕首狠狠地往空中挥舞着,作势便要砍赵尹。
    事情偏就那么巧,虽然匕首还没砍中赵尹,但是出于本能,赵尹的手臂还是伸出来晃了晃,结果“嗤拉”一声,清清楚楚地传入了二人的耳朵。
    屋内忽然安静下来,吴天宇楞楞地看着手中的匕首,又看了看赵尹胳膊上一道狭长、见肉的刀口,鲜血正如喷泉般纷涌出来,一滩一滩地落到床上。
    赵尹也楞楞地看着自己胳膊上的伤口,面容迅速的失去了血色,抖索着嘴唇,接着惨叫一声,满脸不敢置信的看着吴天宇,颤声道:“你居然真砍我?”
    吴天宇赶紧将手中的匕首一扔,摊着双手,低着头愧疚道:“我无意的…”
    赵尹满脸悲愤,望向吴天宇的目光充满了指责:“你居然用刀砍我?”
    “都说了,我真是无意的,我好好地挥着刀, 你非把胳膊凑过来的,这不找砍吗?”吴天宇咕哝道。
    看着赵尹胳膊上的伤口,吴天宇关心地问道:“疼吗?很疼吧?我帮你吹吹?”然后顺便不着痕迹地将地上的匕首收进怀里,不能给他提供报复的工具。
    拍了拍赵尹受伤的胳膊,吴天宇安慰道:“别怕,我去给你找点金疮药,很快就回来!”
    说完吴天宇站起身,朝门外急急走去,边走边头回嘱咐赵尹:“千万要等着啊,我马上就回来,放心,不会有事的!”
    吴天宇找着找着,一直到天黑都没找着金疮药,说实话,到最后吴天宇都忘了自己瞎转悠的是干什么。一转头,却见湖边坐着一道美丽的身影,郝然是当家的在喝闷酒。
    吴天宇走过去,笑了笑:“当家的,喝酒呢?”
    “有什么事吗?”当家的白了他一眼,一转眼一大口酒又灌进了肚子里。
    “没事,就是看你一个人喝酒怪闷的,要不我给你唱首歌吧?”不等当家的反对,吴天宇自顾自扯开了自己的破锣嗓子唱道:“你走了太久一定很累,他错了不该你来面对,离开他就好,就算了,心情很干脆,他其实没有那么绝对,远一点你就看出真伪 ,离开他不等于你的世界会崩溃,转个弯你还能飞 ,就别再为他流泪,别再让他操控你的伤悲,就算有一点愚昧,一点点后悔,也不要太狼狈,他不值得你的泪,把那遗憾留在大雨的街,你曾在迷失的旅途中盲目追,以后为自己醉……”(未完待续。。)

第四零六章 醉酒
    唱着,唱着,吴天宇总觉得似乎有什么该做的事情没有做,挠了挠头,却总是想不起来。吴天宇算是一个天生的乐天派,既然想不起来,那就放一放好了,还是继续唱歌哄当家的开心比较重要。
    当然,就在远处的一间小木屋中传出虚弱至极的大骂声:“姓吴的,你这卑鄙无耻的王八蛋!我的药呢?”可是作为贵宾,赵尹被安排的是独门独院的房子,自然是一个人都叫不到的。
    良久,吴天宇总算是停下了自己乌鸦般的歌唱,一脸希冀地看着当家的:“当家的,我这歌唱得还行吧?”
    当家的眯着眼,看不到她眼睛里的表情,再灌一口酒道:“听着倒是挺热闹的,跟知了叫差不多。”
    我去,我这唱了半天的哀伤情歌,你是怎么能听出很热闹来的?老子又没唱摇滚。吴天宇笑着解释道:“当家的,这唱歌呢,就是释放内心情绪的方法,不光要听演唱者的唱歌技巧,嗯,虽然我承认唱得是有些不动听,但是你再仔细听听这旋律,还有这歌词,就别再为他流泪……”
    没等吴天宇说完,当家的忽然将手中的酒坛给递了过来;“少他娘的啰嗦,喝酒会不会?”
    “啊?应该可能会一点吧!”吴天宇艰难地说道。
    “那就是不会喝了!不喝,我喝!”当家的仰头又灌下一大口,酒渍顺着脖子滴下来,将胸前的衣服都给沾湿了,可是嘴里却大叫道:“痛快!痛快!”
    “当家的。你慢点喝!”吴天宇心疼地劝阻道:“喝快酒,伤身!”
    “你以为老娘是你吗?”当家的忽然指着吴天宇的鼻子叫道:“你说我那死鬼老爹。一辈子最羡慕的就是读书人,说读书人可以穿长衫。可以昂头挺胸地走在街上,而不用像一只老鼠一样躲在这个世界最阴暗的地方。可是他忘记了,说书先生早就说过的,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尽是读书人,读书,读得把自己的心都给读没了,你说读的劳什子的书?二当家的。”
    “是!我在!”吴天宇赶忙应道。
    “你是读书人吗?”当家的忽然问道,眼中满是恨意。
    “这个嘛……”吴天宇当然一口否定道:“不是。一本书都没有读过,如果没记错的话,我家里应该是卖狗肉的,嗯,没错,就是卖狗肉的。”
    原本还充满了恨意的眼睛,下一秒又变得风情万种,只见当家的忽然笑了,笑得似乎很痛快的样子。拍着吴天宇的肩膀道:“瞧把你吓成这样的,不就是读过书吗?挺好的,只是你记住了,以后娶妻了。别学那些人的乱七八糟,一个又一个的。”
    哦,吴天宇这才恍然想起来。貌似古代对于男人来说是没有重婚罪的,你想娶几个都成。前提是你养得起。
    “行了!”当家的忽然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对吴天宇说道:“时间不早了,你早点回去休息吧,明天还要麻烦你,把那姓赵的给带下山去。”
    “应该的。”吴天宇心头一阵狂喜,这样的反应才是正确的嘛。所谓相见争如不见,眼不见也就心不烦了,万一让你们再王八眼对绿豆,生出点什么波澜,老子不就是亏大了吗?
    吴天宇站起身来道:“当家的,慢点走啊,小心路滑!别再为他流泪!”
    吴天宇看着当家的远去的背影,心里忽然涌上了一阵委屈,你说人家不要你了就不要嘛,反正你跟他也没什么感情,哪像老子,天天朝夕相处来着,就算不嫁给老子,跟老子谈一次初恋也是极好的呀。虽然老子的确长得没那小白脸那么帅,但是其他的哪样比不上他?长得帅能当饭吃吗?肤浅的女人才只看外表呢!
    肤浅?这个女人貌似应该是听肤浅的,嗯,换个说法,那就是没什么内涵。听说外表越坚强的女人,内心越是脆弱,都说这样的女人容易走极端,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反正老子是挺怕死的,哦,对了,当家的貌似不怎么怕死。我靠,这小娘皮不会想不开,寻了短见吧?
    想到这里,吴天宇三步并作两步,赶忙追进了当家的院子。身为一个女汉子,当家的院子装饰得别具一格,没有什么鲜花点缀,除了一排的刀枪剑戟,就是石锁木桩。
    院内静悄悄的,没听见一点动静。吴天宇本想敲门来着,可是想了想,又觉得自己太冒失了,当家的有没有自杀的念头还不一定,万一她要是在干些什么比较隐秘的私人事情,比如……洗澡,那不就更尴尬了?
    于是吴天宇轻轻踮着脚,放慢了步子,猫着腰,像个小偷似的,悄悄走向当家的住的屋子,不过人家小偷是偷财物,吴天宇是偷窥而已。
    如果正好瞧见她在洗澡。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呀!不管是不是,先别发出声音是没错的。原本是一件可以说见义勇为的事情,在吴天宇不着调的想法中,又忽然变得有些猥琐了。想象着当家的除去身上的衣衫,露出香凝滑脂的雪白肌肤,浸泡在热气腾腾、水汽缭绕的木桶里,那副撩人勾魂的画面,啧啧,光想想,就咬人老命了。
    蹑手蹑脚走到当家的房门前,吴天宇弓着身子,微眯着眼,朝门缝中窥去。不过里面却是黑乎乎的一片,什么都看不见。吴天宇心中不禁暗暗责怪,大晚上的,洗个澡怎么能不点灯呢?洗错地方了怎么办?以后得劝劝她,这习惯不好,万一要是出现一个采花贼什么的,也不能及时发现呀,这清白的身子被别的男人看去了,老子多亏呀?
    当然,黑灯瞎火的并不能难倒吴天宇。于是。吴天宇轻轻在门上一用力,咦?门没闩?批评。以后必须狠狠地批评,这里的光棍这么多。你以为个个都像老子这么思想健康吗?
    没发出一点声音,吴天宇紧紧抓着门边,一丝一丝地将门推到正好容一人进出的程度,这个过程耗时大概半柱香。所以说,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需要耐性的,偷窥也一样。
    屋内仍然没动静,吴天宇觉觉得有些诡异,莫非她没在洗澡?否则怎么一点水声都听不到啊。算了。贼不走空,不管她在干什么,既然进来了,老子就不能空着手出去,哪怕她在睡觉,老子也得摸她一把再走。吴天宇趴下身子,像个潜入敌后的特务似的,一点一点地匍匐前进,站着走进去目标太打眼。容易被人发现,还是趴着比较全。
    忽然,吴天宇觉得自己的背部受到了一下重击,感觉像被一匹马踏过似的。从未受过如此重创的他,不由大叫了一声:“啊!”
    凄厉的叫声也不知道有没有山寨的其他人给听到,还没来得及叫救命呢。吴天宇接着便感觉一只小巧的脚踹上了他的腰,将他整个人踹出了好几尺。吴天宇眼前一黑,差点晕过去。浑身剧痛无比,提着最后一口气,缩在墙角,两只手莫名地在空中挥舞着,也不管有没有被人看见,大叫道:“住……住手!是我呀!误会了!”
    潜进当家的房间挨了打,并且对方还有如此高强的武功,打他的除了房间主人,还能是谁?幸好吴天宇这一声叫唤来得及时,黑暗中,听见一个悦耳的女声讶异道:“是你?”接着屋内便点起了蜡烛,昏暗的烛光下,照映出当家的那张似乎有些哀伤的俏脸。
    吴天宇松了一口气,这条命保住了,如果不是他及时出声,丝毫不用怀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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