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月如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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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月如魅-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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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我可以做的。”是被嫌弃了吗?所以连她唯一可以做的事情也不让做了?
  自那天杀了人后,江彤月的情绪始终不稳,虽然努力装得若无其事,但只是一闭上眼,眼前就是那个瞪大眼,满脸是血的满人,她整夜整夜的睡不着,已经心力憔悴,此时听李过也不要她做事情了,心中顿时有种崩溃的感觉,拿着锅铲蹲下来,眼泪直接滚落。
  泪珠“啪嗒啪嗒”往地上掉,李过打仗杀人,连眼都不眨一下,此时看到这阵仗顿时有些心烦意乱,他用力抓了抓头,原地踱了几步,终于跟着江彤月蹲下来,看着江彤月哭得楚楚可怜,心说,自己真不该摊这事。
  “休息也不是完全休息,你可以帮着做其他事情。”李过抓了根稻草塞进嘴里咬,眼睛看着前方,决定不再看江彤月哭泣的脸。
  一听仍有事给她做的,江彤月本来泪水盈满的眼一下子亮起来,抹了把脸道:“什么事?”
  “营中隔段时间就会去山中捕猎,补充伙食,你一起去,回来帮着处理猎物,开膛破肚。”
  听到“开膛破肚”几个字,一股反胃的感觉猛的涌上来,江彤月一屁股坐在地上,用力摇头道:“我不去。”
  “你不肯我也不勉强,那就乖乖的留在这里,什么也不用做了,忠贞营会把你当作贵客,”李过拍拍手站起来,看到江彤月脸色苍白,别过脸去,继续道,“毕竟你是大小姐,并没有必要非得做这些杂事,忠贞营养你一个还是养得起的。”
  江彤月摇头的动作一滞,愣在那里,什么都不用她做?像以前一样?她猛地站起来看着李过,看李过表情淡漠,连正眼也不瞧她一眼,他是不是也与其他人一样轻视她?认定她是千金大小姐,什么也做不了?而她根本不想回到以前的样子,她好不容易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怎么可能再过回最初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遭这营中的所有人轻视?
  “好,我去,”她说道,眼睛瞪着李过,道,“还有,我不是大小姐。” 
  她把手上的老茧,伤口露出来给李过看,道:“大小姐会有这些伤口吗?大小姐会晒得像我这么黑吗?”
  她说这句话时,脸上因为愤怒总算又有了些神彩,李过淡笑着,道:“那行,明天打猎,你一起去帮我拎猎物。”他还是比较喜欢看她肆意欢笑的样子,希望这次她能挺过去,重新快乐起来。
  
  营中狩猎并不是一大群人一起出动,毕竟忠贞营是隐蔽之地,动静太大一不小心就会让人发现。
  几个人一起出去,分散打猎,江彤月跟着李过,看他拿着弓箭去射鸟,便故意咳嗽,将鸟惊散,打野兔时,她故意走得动静极响,野兔机灵,转眼就逃得不见踪影。
  几次下来,李过不乐意了,看着江彤月道:“你就在这里等着,猎物打回,我拿回来你拎着。”
  江彤月撇撇嘴,没精打彩的站在一旁,眼看着李过跑去追野兔了。
  此时阳光正烈,正是炎夏,丛林中却凉爽得很,阳光化成无数缕细小的光自树顶照进来,一只不知名的鸟停在灌木丛中对着她叫,江彤月坐在一棵倒一边,已经死掉的树上,看着那鸟儿。
  那鸟有着橘色的羽毛,一双乌黑发亮的眼,正侧着头看她,她不由自主的伸手过去,嘴里发出声音逗弄它,那鸟向她靠近了些,不敢往前了,江彤月于是采了旁边的一枚细小红果送过去,鸟儿叫了几声,又蹦前了些。
  已经太久没有这样的心情看周围的风景了,似乎扬州城满眼的血色后,眼前就再也没有任何美好,也没有心思静下心来想事情,只是一味的往前跑,疲于奔命,她依然还记得那只爪上沾血,在窗台上冲她叫的麻雀,当时她眼中看到的只有死亡。 
  她的手不自觉的抖了抖,却看到鸟儿又靠近了些,她定了定神,将红果递过去,那鸟正要凑上来吃时,猛然一阵破风之声,江彤月还没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本来朝她靠近的鸟儿转眼跌在一边,一支箭刺穿了它,破开鸟肚子冲出来的箭头上正滴着血。
  四周一下子静了,什么声音也听不到,江彤月眼中只有那只死去的鸟和滴着血的箭头,她盯着那只鸟,面无人色,似乎又看到了那个双眼怒瞪满脸是血的满人,她整个人颤起来,蹲□,抱住头,忽然的大声尖叫,不停的尖叫。
  鸟雀被惊的飞起,江彤月缩在一处,这几日压抑着的恐惧似乎一下子被释放出来,让她不停的用尖叫来发泄。有人奔过来,手中拿着一长弓,正是李过。
  他在旁边看着江彤月,任着她尖叫,不劝,不理会,直到她叫完,再也叫不动,脱力一般的跌坐在地上时,他才指着那只鸟,道:“去,将那只鸟捡起来。”
  江彤月不动,死了一般的看着树顶间细密的阳光。
  李过于是在一旁坐下,道:“我等着,等你捡起来。”
  林中寂静无声,只有鸟儿的叫声和极细微的风声,他拿了一截树枝,挑了粗的那段,削去了树皮,用刀刻东西。时间就这么慢慢地自他的指缝间流过,树顶间细密的阳光渐渐的淡了,暗了,他真的就这么等着,不劝,不理会,只是安静的将那段树枝雕刻成一朵小小的花儿。
  天要黑时总是黑的很快,似乎一下子就暗下来了,风声渐渐大起来,鸟声却静了,李过将第二朵刻好的花放在一旁,再想捡树枝时,旁边的江彤月终于站了起来,无声的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然后走向那只死了许久,已经僵直的鸟儿。箭头上的血已经干涸,变成了深褐色,她看了那鸟儿许久,终于颤着手伸过去,捡了起来。
  李过看着她的动作,放下手中的树枝,道:“好受些了吗?”
  江彤月不说话,半晌道:“我能将它埋了吗?”
  李过道:“不行,今晚给我煮汤吃,你来做。”
  江彤月咬牙,道:“血没来得及放,肉里全是血了,没什么好吃的。”
  李过道:“我就喜欢吃这样的。”
  江彤月再没说话,立在一旁。
  李过站起身,将刻的两朵花递给她,道:“如果你决定要坚强,那就拿出样子来。”
  江彤月接过那两朵花,半晌,低声道:“你第一次杀人时害怕吗?”
  李过道:“我第一次杀人时十二岁,吓得都尿裤子了。”
  这是句很好笑的话,但江彤月没有笑,因为她正在体会这种恐惧,这种恐惧透入骨髓,寒彻周身,连同屠城时满眼的杀戮,让她心中只有恐惧,对死亡的恐惧。
  “我要多久才不会害怕?”她又问。
  “永远都会害怕,了结一个人的性命,不管那个人是好是坏,都不是件好事,只是后来就麻木了,会压抑这股恐惧了,让他成为像踩死一只老鼠那样微不足道的事,”李过道,“忠贞营的人都经历过这些。”
  “我也要吗?”
  李过转头看她,道:“你可以选择躲在你丈夫的羽翼下,但不保证没有意外,像上次那样,不杀别人,别人就会杀了你。”
  江彤月不说话了,丈夫的羽翼下?他说的是如砚吗?可惜,那并不是自己的丈夫,她也没有权利让他保护自己,更何况如李过所说,世上总有意外,若没有忠贞营,没有如砚的保护,这样的意外就是必然。
  她已经不是大小姐,变成了可以自给自足的普通女子,此时又要变成可以为了生存随时杀人的人吗?
  “我可以跟那些女兵一起训练吗?”她问李过。
  
  那是上次被江彤月救下的那个女人回营后第一次露脸,一身戎装,英姿飒爽,众人都唤他为“太后”。
  江彤月自如砚口中才知,那是李自成的妻子高氏,李自成称帝,国号“大顺”,这高氏在李自成死后,自然成了太后,上次是带队寻找李自成的其他余部,不想在回程的路上受了清兵伏击。
  高氏皮肤黝黑,长相也普通,初看只是个农家妇女,但眼中却带了股少有的从容,举手投足间很是潇洒淡定。
  她此时看着江彤月,因为伤还没好,旁边的人想扶她,被她拒绝了。
  “真是难得的美人坯,即使混在这么多女兵当中,也是惹眼得很,”高氏说着,手抓着江彤月的手仔细瞧,掌心全是老茧,还有这几日与女兵一起训练留下的新伤,“可惜这双手了,本来应该弹琴绣花的手,觉得苦吗?”
  江彤月这几日训练下来,人疲累的很,听高氏这么问,本想点头,但最终还是摇头道:“不苦。”
  高氏笑了笑,道:“做我忠贞营的女兵可是要上阵杀敌,你敢不敢?”
  江彤月一怔,杀敌?她只是想有能力自保,想与忠贞营的女子没有什么不同,却从未想过上阵杀敌,人不由得迟疑,看看一旁的李过,不知如何回答。
  李过却完全没有要答话的意思,显然是并不想替她解围,江彤月于是硬着头皮,道:“不敢。”
  “哦?”高氏仍是笑道,“那与我们女兵一起训练是为了什么?”
  “自保。”
  “自保?”高氏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道,“现在的局势,上阵杀敌便就是自保。”却也不再多说,对上次江彤月救了她的命感谢了几句,便让江彤月出去。
  屋里只剩高氏和李过,李过看了看高氏的神情,道:“太后喜欢她?”
  高氏一怔,笑道:“你看出来了?”
  李过点头,道:“太后只有看到好酒的时候才会有这种眼神。”
  高氏大笑,道:“这孩子被逼到绝处时有股狠劲,上次杀人,虽然怕得很,但真的动手割那满人的喉时连手都没抖一下,干净利落,不是每个人都这样的,何况是女子,我的副将正好战死了,我想收了她。”
  李过不知为何往窗外看了看,江彤月已经走远了,背影比最早看到她时瘦了很多,但确实挺拔了。
  “她并不是我们忠贞营的人,算起来也是客人,做副将可能不合适,”太后的副将,没有一个人是做满一年的,一共六任,个个都战死,李过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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