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奇冤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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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奇冤 作者:佚名-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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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到一个月,竟将花府主要恶行审讯清楚。
  其中情节最严重的便是杀害吴德明,诬陷刘玉珮,致使贞洁女子惨罹凌迟的一案。
  按照大清律例,诬告反坐,只此一罪,便作成了花公子的凌迟之罪。
  收贿的县令与知府,乃是贪赃枉法,罗织成狱,致使贞妇惨被寸磔的重罪,也难逃一死。
  那臬司虽未受贿,但草率定案,动用非刑,刑逼良民诬服,致入凌迡重罪,也被奏明朝廷,革职充军。
  至此,刘玉珮的冤情才得到昭雪。
  余姚县民众大为震动,再想起当年活活剐她时的惨烈景象与她受刑时愤懑凄苦的号叫之声,才恍然大悟,原来当年看到的竟是一幕活生生的窦娥冤。
  只是比窦娥更冤,死得也比窦娥更惨。
  继而想起她的绝代姿容和娇美肉体,无不为之动容。
  于是又为她申请建了贞节牌坊。
  此后太平天国之乱,战乱中她的牌坊被毁,但她受冤惨死的故事却与若干年后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并称余姚县中两大奇案,在民间流传至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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