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神李十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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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神李十珍-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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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三个不良少年晚上又偷偷从学校跑出来。这里面当然就有李十珍,另外两个是黑人少年。三个人要去二中,看看有什么漂亮的小妞没有?

从三中要去二中的话,需要经过一段小胡同。这个小胡同里平时就只要一盏路灯,也早就被李十珍他们这些不良少年打得粉碎了。虽然说也换过几次,但每次都不会亮上三天。

三个不良少年刚刚进了小胡同口,就看到从胡同另一边也进来一个人。三个人黑暗中,眼睛已经习惯了,一看就知道进来的是个女的。三个不良少年,立刻把脑袋凑在一起小声一嘀咕,就迎了上去。

什么事都怕凑巧,这对面来的还就是二中的一个初中女学生,因家里出了点急事,提前回家,没走大路,就想抄这条近路。没想就这一念之差,就落入三个不良少年手里。

这三个不良少年就象饿狗看到新拉的屎,又象饿狼见到带血的肉一样,扑了上去。虽然这个时代女性地位高,但不能因此而改变她们生理机能。一个小女孩,年龄又比这三个不良少年小,怎么可能敌得过三只小色狼呢?刚刚“啊!”的喊了半声,嘴就先被人捂住了。再下来就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了。

三个不良少年正以为可以得逞,为所欲为之时。也是该当有事,正好有两个警察刚刚喝了酒从饭店里出来。其中有一个喝得多了点,想吐,就一头钻进了这个小黑胡同里来了。

那小女孩,虽然看不到,但也听到脚步声,知道是有人来了,拼了命地一口咬住捂住他嘴的李十珍的手。李十珍痛得“啊……”地大叫了起来。

另外两个不良少年见情景不好,是撒腿就从小胡同的另一边跑了。李十珍也想跑,可惜被小女孩咬住了手,想跑没有机会。等李十珍好不容易挣脱开小女孩的嘴的时候,两个满嘴酒气的警察,已经站在了自己的身后。这下好了,再想跑,那不是自己找死吗?乖乖地被抓进警局。

下来的问题就简单了,无非是调查、取证、拘留、逮捕、起诉、宣判。本来这种案件,又的未遂案件,也够不上什么大罪。但这里面出了三点需要加重的情节:一是那小女孩不满十四岁,属于幼女,这就和成年女子大不相同了;二是那小女孩是黑人,而李十珍算是白人,这一下可麻烦了,一个最低等的贱民,试图污辱一名高贵的黑人少女,顿时舆论哗然,引来各种媒体的争相报道。电视台还为此做了专题节目,更又引起了那些黑人贵族的联名抗议。法院也得尊重民意不是吗?那就再加重吧。

这第三条,说起来就有点荒唐了。我们说它荒唐,是站在人人平等的角度上说,如果不是的话,那就有其合理性了。李十珍在警察的百般拷问下,自然就得把两名同伙供出来。就算他想自己承担下来都不行。为什么呢?因为那小女孩说了,有三个人,而且那两名警察也亲眼看到了,一块跑了两个。这一来就算是李十珍想自己把事给扛下来,警察会同意吗?答案那是肯定的:当然不会。李十珍那两个同伙,前面我们已经说了是两个高贵的黑人,这下又给他加了一条,叫做教唆高等人犯罪。又是一个加重的项目。

这样三加二加的,把本来是一个不太重的案子办成了一个大案,法院也是本着从重从快的原则,几天的工夫就判决下来了,有期徒刑十五年。好吗?本来是三年、五年就事一下子被翻了好几个过,成了十五年。

李十珍当然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可那又有什么用?你一个最低等的贱民上诉,有谁去认真看,仔细听?没有过几天,终审判决就下来,“维持原判,立即执行”。这还不算完,后面又加了几个字,叫做“遇赦不赦、遇减不减。”

这一来,李十珍就在监狱里老老实实地,实实在在地进行了十五的劳动改造。进去的时候,还只是个懵懂少年,等李十珍出来时候已经是个三十多岁的汉子了。

在这十五年里,不但李十珍发生不小的变化,连他所在的国家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原来自一千年前那场核大战之后,非洲的黑人成了世界各地的主宰。原来的那些部落酋长们,纷纷在世界各地建立了自己的王国。这些王国当然就是世袭制的,只不过因为女性地位的上升,从原来的男性世袭变成了女性世袭罢了。

新建的这些国家的最高元首,尊号既不叫女王,也不称女皇,当然就更不会叫什么天皇了,她们无一例外地采用了古老埃及最高统治者的那种称谓——叫法老。而且都是传女不传男的。下面的那些大臣,也都是女的。只有最低层的一些低级官员才会有男的,当然那些出力最多,挣钱又少的岗位就更不说了,自然是让那些臭男人去干了。这种传统维持了九百多年都没有丝毫改变,但在几十年前,男人们开始慢慢觉醒了,开始反抗女人的统治和压迫。他们的社会地位也开始慢慢地提升。

在李十珍坐监狱的这十五年里,更是如此。东升国竟然奇迹般产生了第一个男人的部长,这可是开天荒的大事。这件事,不要说在东升国,就算在世界各国都上头条新闻,被媒体界连篇累牍地争相报道。

这位男性部长,也上了各种杂志的封面,评好事者评为千年第一奇男子等等各种荣誉头衔。

这件事刚刚消停下来,各地又开始闹起了民主思抽。反对法老**统治的呼声,是一浪高过一浪,想挡都挡不住。这可是冷兵器时代,法老们想进行大规模地镇压,也是异常困难的,当然也不会听之任之,那就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了。

本来这些问题还是不大,毕竟那些宣传工具还是掌握在以法老为首的黑人贵族手里的,怎奈是时运不济,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这个新生事物,被人们成功地开发了出来。它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世界的格局,人们不再需要通过原来那些正常的媒体渠道,就能把自己的观点发表出来,而且很难控制。

网络一下子成了洪水猛兽,从一个小小的点,开始冲向世界各地。技术的革命必然要带来社会的变革。

那些宣传民主思抽的人们,开始在网络上组建自己的大本营,开办自己的论坛,宣扬民主的好处。“民主”一词,开始被人们开始知道、了解到认知、赞同,最后开始在人们心里生根发芽。它也从一个人们很少提及的生僻词,慢慢变成了一个常用语,人们用到这个词的机会,开始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贴切。

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李十珍结束了他十五年的监牢生涯,重新步入的这个隔绝了十五年的社会。

正文 第四回 绞刑

“李十珍!”检察官的一声威严地叫声,把李十珍从回忆中呼唤了回来。

“到!”李十珍习惯性地回答。十五年的监狱生活,使他对这种形式,变得异常熟悉,也成了一种本能的反应。

“你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检察官开始进行最后的验明正身,例行讯问了。

“我有要说的又能怎样?谁让我只是个低贱白种人呢?而且还杀了当今县警察局的儿子呢?”李十珍在心里嘀咕着,一时没有回答,而是闭上了眼睛。他知道,等他再睁开眼睛,回答完这个问题的时候,就该是他能看到这个世界的最后一眼了。

突然,他感觉眼前站着两个人。这两个人穿得好奇怪,一个成年男人,穿着金盔金甲,手里拿着一根钢鞭;另一个是象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长得白白胖胖,粉都都的,头顶上还梳着一个朝天辫,上身穿一件大红的兜兜,下面光着两只小脚丫。

“我不是闭着眼睛呢吗?怎么还能看到东西呢?”李十珍心中很是奇怪,打了一个鸡灵,睁开了眼。见眼前根本没有什么金甲武将和小孩,只有那个穿着一身制服的检察官,正威严地注视着自己。旁边还有两个法警,每人一手按着他的肩,一手拧着他的一只胳臂。

“你对自己的罪行认罪吗?”检察官又威严地重复了一遍刚刚的问话。

李十珍牙一咬、心一横、眼一闭就要说出那句“我认罪!”只要这句话说完,最后的程序就算差不多了。自己就再也没有开口说话的机会了,接下来就是站在自己后面那个法官,向自己宣布《死刑核准书》。再然后就是给自己套上个黑套,往那绞索上一送,一抽下面的翻板,自己是算是完蛋了。

就在李十珍闭上眼睛的那一刻,他竟然又看到了刚刚看到过的那两个人。这让他,干张着嘴没有发出声来。“难道这两个就是我的勾魂使者?”他心里这样想,奇异的事情就发生了。

“你见过这么威风凛凛,帅气十足,阳光朝气的勾魂使者吗?”听声音,不用看人李十珍也能判断出,这是那个金甲武将,不可能是那个奶气未脱的小毛孩。

“我当然没见过。我要是见过他们还能活的现在呀?”李十珍在心里回答着。

那两人听李十珍回答完了,竟然不理他了,而是两个人聊了起来。

就听那金甲武将说:“兄弟,你看这个马甲怎么样?要是行的话,我们就别到处乱跑了。再说,我呆会儿也该下班了,你总不能让我回去晚了,让你嫂子骂我吧?”

“我说老兄,瞧你那点出息,亏你还是守南天门的大天王呢?还这么怕老婆?再说了,我这一去,说不定我们就再也见不着了,你总得给我弄个满意的马甲吧?”那小毛孩有些不满地说。

“我是老弟,这可不能怪我。我们来的时候,也去小阎那里查过了。你自己也知道都有些什么样的?前面那几个,你不是嫌老就是嫌小。对了,你该不会是想弄个女马甲玩玩吧?现在这人间可是女人说了算。要真是这样,我看也行。”金甲武将似恍然大悟了。

“去……去……去,我可没有当人妖的想法啊!再怎么说,我也是堂堂正神,医神童子,弄个女马甲,那要是有朝一日,回到上界,还不让他们笑话死啊?”小毛孩一脸的不屑地说。

“女马甲怎么了?你没看到那个什么观自在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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