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旅人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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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旅人传奇-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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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棒……

    张知秋欣慰地看到,刚才还似乎奄奄一息地林仙儿在吃了大半盘奶油巧克力后,已经是精神抖擞地变得活蹦乱跳——其实巧克力这种东西,虽然第一口吃着可能觉得口感很怪,但接着吃下去,基本上每个小孩子都会喜欢的。

    这从林仙儿越来越快地手动频率和眉开眼笑地模样里再次得到了不容置疑地证实。

    “顺天府总捕头霍建华前来拜访!”一个中正平和的声音在卧室屋内响起。

    “啊!这人好深厚的内力!”林仙儿忽然吐手来,嘴里仍是含糊不清,脸色却已一变。

    “你说什么?”张知秋没听清楚,他也没有留意刚才的那个声音。

    饱经现代噪音污染的胖子早已对一切不直接针对自己的声音做到杂音自动过滤了,基本上每一个现代人都拥有这种神奇地特殊功能。

    “顺天府总捕头霍建华前来拜访!张先生可在府中?”那个中正平和的声音又在屋内响起。

    “你是说……”张知秋迟钝地看着林仙儿。

    “他现在就在大门口。”林仙儿低声急速地对张知秋说。

    “什么?”张知秋这下真的是大吃一惊:隔着五进院子和房子,几百米的距离,自己却听着就像在旁边说话一样,这就是古人的功夫?

    “霍先生稍候,我家公子这就恭迎贵客!”林仙儿放下吃了一半地巧克力,深深地吸一口气,大声地冲着院门的方向回话。

    “你以为你是谁啊,也会这手传音入密?”张知秋见林仙儿一本正经地样子不由兴。

    “公子,他是内家高手,运起功来,听得到的。”林仙儿仍是低低对张知秋说。

    饱读武侠的张知秋深以为然。

    “不过,这个顺天府总捕头来我家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是为了昨晚街上的事?”张知秋皱着眉头想不明白。

    “公子,我们还是去迎他一下吧。”林仙儿低声促驾。

    “嗯,我去就好了,你不用去。”张知秋摇头。

    笑话,即便你是北京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大队长,到我家串门我也犯不着全家出门去迎接吧……

    “对了,你把这件防弹衣穿上,顺便换件合身的衣服。”张知秋指着床上的软体防弹衣和那个大衣服包裹说。

    “防弹衣?”林仙儿看着那件难看地坎肩皱眉。

    “听话。这东西刀枪不入,是用来秉的东西。”张知秋见状,心说是丑女也爱美,当下还是笑着解释。

    “啊!这么珍贵地宝物,给了我,那公子你怎么办……”林仙儿果然大为感动,这回那双睫毛弯弯地大眼睛里冒出的小星星可就是径直飘向胖子了。

    “别,千万别!”被吓到的张知秋忙不迭地摆手划清界限。

    “我已经穿着了。”张知秋做作地拍拍肚皮,笑的好假好难看。

    话音未落,人已到了门外。

    好家伙,你不是我喜欢的那一款,大爷敬谢不敏。

    胖子腹诽。

    张知秋不知道的是,大门外原本倒背双手,一脸从容地顺天府总捕头霍建华,在听到林仙儿如在耳边响起的迎客词时,脸色顿时为之一变,双手也是悄然垂到大腿两侧。

    想不到,自己的这个新邻居家中,竟有如此高手!

    霍建华倒吸一口凉气,消自己的这次来访不要被看做是下马威或恶意挑衅就好。

    在这一刻,霍建华立即决定,要把这次拜访当做一次纯粹地拜访。

    张知秋大开院门,大笑着对面前的英俊潇洒男深施一礼:“贵客临门,蜗居简陋,不胜惶恐,尚乞见谅。”

    张知秋边说边看,这位阳光壮男身高还在自己之上,目测净高应该已经超过了一米八,偏还长的有棱有角,这还让不让人混了……

    张知秋在肚里恶狠狠地腹诽。

    张知秋这喜好腹诽他人的毛病,纯粹是这些年在学谢“严师培养”成的,这辈子恐怕是改不掉了。

    霍建华在见到张知秋的一瞬间更坚定了自己的来意。这个人自己看不透深浅,感觉像是一个普通人,但这气度却是实在不凡,绝非寻常人物。

    话说回来,张知秋作为一个人人都是“唯我独尊”地现代人,他的“气质”那是叫一个不凡,起码绝不适合拿来和封建社会的人相提并论,根本就是系统不兼容吗……

    “张公子客气。如果你这里还是蜗居,那我家又是什么?”霍建华也是双手抱拳,弯腰回礼。

    “你是……”张知秋一时有些不明所以。

    “呵呵呵,说来我们也算是邻居。不过,我那小院可就不能与你这里比了。听舍妹说,昨天与张公子发生一些误会,霍某今日特来赔罪。”霍建华一丝不苟地说。

    “啊……你就是那个谁谁的捕头哥哥呀!”张知秋恍然大悟地一拍脑门:“霍兄里边请!我们里边说话ˉ呀,说起来,昨天其实是小弟唐突了,本来是想过府上赔罪的,只可惜却是阴差阳错啊!”

    霍建华听了连称不敢。

    “哎呀,坏了!”张知秋忽地脸色一变,却是想起梅兰小丫头了。

    胖子昨天忽悠说让人今天早上六点多和他一起吃早饭的,结果他在现代地小旅馆里一觉睡到八点半。

    “张公子这是何故?”霍建华见状还真是有些讶异。

    “这个……”张知秋尴尬地一笑,但还是老老实实地说了出来:“我失约于你家梅兰了。”

    “什么?梅兰?”饶是霍建华如何老于世故,这下也不由地失态了。

    “你约她?这、这……”霍建华看着一脸理所当然地胖子,下边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了。

    “嗯,梅兰是个很可爱的小丫头。”张知秋兀自满脸笑容地滔滔不绝,全然不觉霍建华地脸色已经阴沉到比锅底还黑。

    要知道这可是个女子十一二岁就普遍开始嫁人生孩子的年代,而更早结婚的也绝非只是个别现象。

    张知秋这个白痴,不但和人**岁的小女孩公开“约会”,还“毫无廉耻”地当着别人的监护人说出口来!

正文 第十一章 邪派高手

    霍建华左手手指在不经意间滑过张知秋的背部大穴!

    张知秋仍是边走边说,恍若不觉。

    霍建华的脸色已经开始发白了。

    霍建华顺天府第一高手的名头是用拳头和钢刀剿匪、捕盗杀出来的,但只有极少数的人才知道,他的压箱底功夫其实是练到第九层的无相劫指,尤其是左手,一指既出,力可洞穿金石!

    但他刚才虱之余用八成构柔劲点出的这一指,感觉却是非常奇怪。

    非金、非石、非肉。

    不知是何种奇门功法。

    霍建华当然不知道,张知秋在长袍下面套着的是产自现代地顶级军用软体防弹衣。

    在这短短地几百米路途中,霍建华已经把张知秋定位于一位顶级的一流邪派高手了。

    霍建华现在唯一想到的事,就是明天一定要让妹妹搬家。

    二人进入主屋正堂,张知秋才忽然尴尬地意识到,自己家里现在整个就是一个空壳,就是这正堂客厅,也是空空荡荡地没有一张桌子,没有一把椅子。

    张知秋迟疑着不知自己是否应该把客人带到卧室——这在明朝好像不是很合适的。

    正在胖子左右为难地纠结时,却看见面前地霍建华眼里的瞳仁急剧地收缩,脸色也变得如雪般苍白。

    大感惊讶与恐慌地张知秋仓惶地一回头,却是看见了一身白衣飘飘地林仙儿。

    看着林仙儿的装扮,张知秋也忍不住地微笑起来:看来女孩子无论美丑,这打扮自己的功都是一样的不同凡响。

    林仙儿现在的扮相是那款除了人物造型与武器样式之外纯属垃圾的网游中最经典的仙女装之一,诛仙剑就挂在她盈盈一握地细腰间一条精美绝伦地玉带上——上面镶着大大小小N多地“珠宝”,晃的人刺眼,但除此之外,全身上下再无一丝半点的任何装饰。

    最妙的是,在林仙儿的脸上,居然还蒙着一块白绸,而只露出睫毛弯弯大眼睛的林仙儿,用从古到今所有的审美标准衡量,都绝对是超级大美女。

    “哈!想不到这个帅的没有天理地帅锅也会走眼,被一个丑女震成这样,真真是大快人心啊……”张知秋乐的肠子都快打蝴蝶结了。

    “姑娘所配是否诛仙剑?”霍建华无视那条耀眼地“玉带”,眼睛却是死死地盯着林仙儿腰间的那柄华丽丽地宝剑。

    剑鞘上自然也是镂刻着这三个古篆字的。

    想不到明朝的文化人有这么多。

    张知秋在旁边由衷地感到很惭愧。

    张知秋就不认识这三个漂亮的象花纹一样的“字”。

    就算是现在,这“三朵花”只要分开了,胖子照样还是不认识……

    诛仙剑的卖相自不用提,那剑鞘的奢华也绝不逊色、甚至还在“玉带”之上,恐怕就是放在臭水沟里它也会放光的——这可是采用顶级现代奢华材料、由专业造假人员」用专业现代科技、花费N多时间』心沥血地炮制出来、职业唬人用的东东,第一时间给人的那份震撼,张知秋当初也是为之一晕的……

    更夸张的是,剑鞘上边装饰的各式真真假假的“珠宝”也实在是太多了,你别指望这个年代的人有这个识别能力,知道什么是化工合成材料的。

    想想吧,张知秋用一串十元钱的、不明成分的地摊货珠子,都能在鼓楼大街换得一套五进院子的大宅,而这柄诛仙剑当时可是斩了胖子几万大元的!

    “正是。”林仙儿的声音清冽如远山寒泉。

    “小姐可是来自衡仙山?”霍建华的声音也有些喑哑。

    有了名牌壮势,“姑娘”也能立刻变“小姐”。

    林仙儿对此问题不予作答。

    张知秋悄然一乐:高!实在是高!林仙儿的这番表现,比自己可实在是强太多了!

    霍建华深施一礼,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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