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重生之四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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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重生之四爷-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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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月笙是朋友,也是地头蛇,带着他们在上海逛了一圈,那些有点隐秘但是能说的都说了出来,就怕他们一不小心得罪了人,那还不要算到他的头上,更何况,他和袁世卿还是很投缘。其中的一个原因也是因为袁世卿是真正的书香世家,不是他那样出身的人可以比拟的。
  
  杜月笙带着他们两个在上海逛一圈也带着炫耀的意思,任你再是家学渊源也不还是要在看我脸色,还有就是觉得上海和北平简直是两个世界,想要让他们看看,什么才是生活,但是两个人都不给面子。袁世卿这样的人什么没有见过,不说是上海,就是第一次出国也不能让他动容分毫,越是先进只会越让他觉得国家弱小。
  
  程蝶衣有点好奇,但是那是一种近乎孩子气的好奇,他对于外物从来都不是很关注,在袁世卿身边就更不关注其他的,对于那些光怪陆离更是视而不见。在他看来,在哪里不是唱戏,在哪里不是和四爷在一起。袁世卿也算是明白杜月笙的想法,在适当的时候也会恰如其分地表演一下,倒是不至于冷了场。
  
  最后的时候,杜月笙带着他们去了戏园子。说起来,上海歌舞厅真的不错,至于戏园子,只能赞扬一声富丽堂皇。但是见过了北平的戏园子再看上海的,只能用一个“金玉其外”来形容,到处是不知所谓地挂着乱七八糟的东西,程蝶衣气的不行,连身子都有点发抖。把戏园子弄得和歌舞厅一样有意思吗?
  
  袁世卿握了握程蝶衣的手,程蝶衣渐渐冷静下来,但又心里不舒服,带点嘲讽地说:“这戏园子看着都像是歌舞厅了。”杜月笙笑了笑,不说话,他对于戏,远远没有袁世卿了解。对于程蝶衣也不是很喜欢,这样的一个人,怎么说,眼里都是戏,似乎除了自己都是凡夫俗子一般。倒是不想想,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不是凡夫俗子,靠着袁世卿过活和其他人又哪里不一样。还有就是有点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心理,怎么就没有一个人如此待他。
  
  坐下来听戏,上面唱的是《贵妃醉酒》,也是程蝶衣的拿手曲目,听了一会,在袁世卿的耳边说着:“我唱得比他好。”带上点骄傲的样子,袁世卿看着觉得心痒痒,伸手掐了程蝶衣的腰一把,程蝶衣没注意,冷不防就“啊”了一声。
  
  程蝶衣那个声音算得上是比较高的,平时说话再怎么温润,到了戏台子上,没有任何东西,只能凭借自己的嗓子,让所有人都听清楚,就是哭哭啼啼也要让人知道,一个没注意声音就尖锐了。
  
  听戏的人脸都有点黑,也不知道是谁家的人这么不长眼。估计也习惯于经常有人在下面吵吵嚷嚷,很快就回神了,就是唱杨贵妃的那人因为蝶衣微微受了点影响。
  
  程蝶衣叫出声来就觉得所有人都看着自己,脸上红的不行。他从来不喜欢有人在他唱戏的时候不尊重他,没想到自己却做了一回小人。他不在乎他唱戏的时候台子下面的人在做什么那是因为他太专注于戏,其实他很在乎别人怎么看待他,觉得他唱的好不好。
  
  程蝶衣急急忙忙扯着袁世卿跑了出去,杜月笙跟在后面,似笑非笑:“想来程老板是看不上这些的,毕竟要听什么都能自己唱。”程蝶衣听完更加有些臊的厉害,他在生活中从来就不是强势的人,也不是能言善辩的人,就保持了沉默。
  
  杜月笙笑着问:“说到唱戏,隔几日会有一场比赛,就在这戏园子里,也不知道蝶衣你有没有兴趣?”
  
  袁世卿皱了皱眉,他喜欢听程蝶衣唱戏,不代表他愿意程蝶衣顶着戏子的名头过一辈子,但是这话又不好和程蝶衣讲,否则那人强起来他也没好日子过,看到程蝶衣眼光闪啊闪的,看起来极有兴趣的样子,也就答应了。大不了到时候和蝶衣一起上去,总不会有人说他也是戏子。
  
  程蝶衣没有想过去比赛,就是想看看,还有就是觉得奇怪,唱戏还能分个第几名第几名的,那以什么样的标准?他自己对于戏曲就有所偏好,不知道怎样才能比赛。就一直记着这件事情,等到那一天就积极地袁世卿出去要去看比赛。
  
  说是比赛还不如说是亮嗓,也不用戏服,就在上面唱,真真比的是唱功。程蝶衣没怎么看过其他人唱戏,就津津有味坐在那里听着,时不时还说上一两句,别人看程蝶衣坐的和评委挺接近还以为也是有什么关系的,没有理会他。
  
  倒是有一个人盛装打扮上来的,一看就是杨贵妃,蝶衣摇了摇头,觉得这样不好。其他人都一身素衣,就一个人盛装算什么?其他人也不是不想这样打扮,实在是囊中羞涩,头面首饰哪一个是他们买的起的,一般戏子的那些也都是一代代传下来的,谁没事买了一堆在家摆着?就是真喜欢也是自己做的多。
  
  那人盛装打扮也是有点紧张,看到程蝶衣微微摇头更加气愤难平,唱得不是很好。程蝶衣自然不知道这些,对于他来说,唱戏从来不会受人影响,自然觉得别人也是,不会知道原来还有人很容易受到外界影响。
  
  那人下了台,也不去卸妆,就走到程蝶衣面前,看了程蝶衣好几眼,问:“你会唱戏?”
  
  程蝶衣老老实实点头,觉得这个人其实唱得不错,笑着说:“你刚刚唱得不错。”
  
  那人以为程蝶衣在讽刺自己,气愤难平地跺了跺脚,怒道:“谁要你多管闲事!”说完就离开了,程蝶衣倒是茫然,又觉得不太对,就起身想要问个清楚。刚没走几步,一个人就冲到他面前,看了看蝶衣问:“唱戏的?”
  
  程蝶衣觉得这话问的不尊敬,就摆出一副角儿的样子,极为矜持的点了点头,那人嗤笑一声,直接把蝶衣推上了台。      
作者有话要说:我看到了jymgssss的地雷……好惊喜的赶脚,还有就是好担心啊……不要告诉我是手一滑扔错了




☆、第三十二章

  阖家欢乐
  程蝶衣这人其实有点缺心眼,一站到戏台子上就脑子有点空白起来,下面的人让人他捡一个比较熟悉的曲目唱,他还没想明白自己怎么上来了就唱了起来。唱的还是很久以前的《思凡》,《思凡》也算得上是很基础的戏曲,但是唱的好的人少。
  
  行家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这句话不论哪个行业都适用,听到程蝶衣一亮嗓子,那些人立刻就坐直了,有一个眼神的不好就想要起身凑近点看看,可不要给自己的老朋友给忽悠了,旁边的人拉住他给他递了眼镜。站在后面的人看不见台上站的人,前面的人都堵着了,听着声音还以为是哪个角儿来了,一个劲儿地问是谁。
  
  袁世卿坐在下面觉得与有荣焉,心里既为蝶衣感到高兴,又有点酸酸的感觉。他总是觉得自己喜欢上这个人很久很久,比所有人都久得多。程蝶衣天生就是属于戏台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袁世卿也知道自己是真心喜欢这这个人,更加不知道该把他放在什么地方。
  
  这也算得上是一曲成名,程蝶衣的技巧唱腔几乎都无可挑剔,最主要的还是那个脾气真的对了很多的人胃口,对于前辈总是尊敬的,没有故作清高,也不是扭扭捏捏,唱的这般好,生活中还不见脂粉气,这样的人,远着看,几乎可以说是完人了。
  
  等袁世卿带着程蝶衣回家的时候,已经有人在等着了,是袁世卿现在最不想见到的袁世陵,他的好大哥。袁世卿对于这个哥哥总有种说不清的愧疚感,哪怕这个哥哥对他再不好,他也没法生气,自己毕竟也给他惹了不少的事情。自己来到上海就有不想见到袁家其他人。
  
  袁世陵来也没有别的事情,闲谈了几句,临走的时候竟然来了句:“我那边情况不是很好,有一个刚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放你这里养几天。”说着就有人抱着一个小婴儿过来,袁世卿和程蝶衣几乎目瞪口呆,袁世陵把孩子掉在这边就爽利的走了,也不去管其他人怎么想。
  
  袁世卿不知道自家大哥究竟什么意思,这是往好的方面想,大哥想让他体会一下天伦之乐,掰直他,还是想着自己和蝶衣不会有孩子,过继过来?或者简单点,就是他说的那样,情况不是很好,不适合婴儿住着。
  
  不论是什么情况这个叫袁媛的小女孩就这样住在了这里,过去了好几天也不见袁世陵来接回去,就死了心打算好好养活这孩子。程蝶衣倒是进入角色最快的人,他从小就喜欢小孩子小动物,不然也不会在小的时候就捡了一个弃婴带回戏班。这个在袁世卿看起来只会大哭大嚷的小家伙倒是真的和程蝶衣处的很好。一个是真心喜爱,一个像养只小猫般觉得有趣,倒是过得不错,甚至可以赞一声“阖家欢乐”。
  
  袁世卿身边的小厮婢女虽然多,但是没有一个有着带孩子的经验,他来上海来的匆忙,身边也没有照顾的老人,面对这样一个打不得、骂不得的,还不听你说话的孩子,真的要苦恼得不行。唯一值得高兴的事情大概是因为蝶衣现在把兴趣放在照顾这么一个孩子的身上,加上虽然嗓子调养的差不多,但是不能长时间唱戏,对于那些想要和他谈论戏曲的人也不是显得十分热络。
  
  这倒是让其他人刮目相看,觉得矜持一点好,还有就是开始的时候,程蝶衣就说过“不唱堂会”这种话,要是上赶着,就有人说话不好听了。同行相轻总是不变的,也不是没有人想拿袁世卿出来攻击他,但是袁世卿还是有那么点薄名在的,也不敢去招惹。
  
  袁世卿请人去找照顾孩子的奶妈,结果在寻找的时候竟然发现了那个陈家小姐,陈珈绘,袁世卿的前未婚妻,一身落魄,身怀六甲。心里倒是清楚为什么突然间她有勇气私奔了,也是奇怪,在袁世卿的调查中,那个男人也还算得上是靠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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