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日战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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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日战争史- 第2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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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对敌伪军伪组织敌占区民众之宣传工作。如宣传日军的困难,日军在太平洋战争中的损失(如珊瑚岛海战、中途岛海战等)、日军必败;打击日军到处叫嚣已经消灭八路军、共产党,毁灭抗日根据地的谣言;号召敌占区人民咬紧牙关,再熬过两年,宣传两年胜利之根据及理由。
2。“反对敌寇的强化治安运动,揭露治安运动为日寇奴役与掠夺华北人民的本质,为敌人蚕食我根据地的毒辣阴谋”。
3。加紧瓦解敌军争取伪军伪组织的工作。《指令》要求这次政治攻势党政军必须密切配合一齐行动,务求发扬武装斗争与政治斗争之相互配合之威力,政府、军队、抗日团体、学校、民兵都应迅速动员起来,“组织许多武装宣传队、工作队、突击队向敌占区游击区广泛出动猛烈进攻”。
在北方局、军分会、野战政治部关于反“蚕食”斗争、开展政治攻势指示的指引下,从1942年下半年起,华北的反“蚕食”斗争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晋西北区在认真贯彻执行北方局、华北军分会关于反“蚕食”斗争的指示,设法扭转本区局面的关键时刻,又得到延安的直接指导。毛泽东对晋西北抗日根据地大大缩小极为关注,指示运用各种力量,“把敌人挤出去”。
遵照毛泽东关于“把敌人挤出去”和北方局、军分会的指示,晋西北地区积极开展反“蚕食”斗争。1942年下半年,抽调军队和地方干部、战士、地方游击队员共1079人,组成15支武工队。武工队大体分两种,一种短小精干,活动于环境恶劣、据点密集之处,偏重于政治宣传工作,如雁北第5军分区组成两支武工队,每队只有8个人;另一种以一个正规军连为基础,活动于突出据点的主要方向,军事任务比较多,人数为几十至百数十人不等。
从6月15日~10月15日4个月的时间里,反“蚕食”斗争获得了一定成果。全晋西北共摧毁区村伪政权及伪代表178个,另外恢复了清水河境内村政权40个(原属两面派性质),总计收复大小村镇218个(不含第8军分区,统计时该分区报告未到),逮捕伪组织人员289人,依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其中基本上教育释放(205人),对于忠于日军作恶多端并曾破坏抗日工作,捕捉干部,敲诈群众等坏分子交抗日政府,判处死刑执行枪决(31人),并出布告公布其罪行,以教育群众。共恢复抗日政权171个,建立情报网76个;在伪组织中发展了抗日的群众组织,如岚县组织了一个光明社,吸收20余人;争取伪军伪组织人员70余人。主动进行反“蚕食”战斗224次,毙伤敌伪459人,俘虏日军3人。但也还存在缺点,如雁北第5军分区反“蚕食”斗争未取得明显成就,主要由于领导不统一,组织不健全,互不配合,以及群众纪律不严。反“蚕食”中存在的问题,八路军第120师政治部在1943年1月25日的总结中尖锐地指出后,得到切实纠正,使反“蚕食”斗争得以进一步顺利开展。
晋察冀军区于5月15日向各军分区转发了北方局、华北军分会关于反“蚕食”斗争的指示,并要求各军分区接到指示后,组织营级以上干部,联系实际斗争情形,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及新的意见汇报军区。9月11日,中共晋察冀分局和军区在军区驻地平山县寨北村召开具有历史意义的党政军高于会议,贯彻党中央关于“敌进我进”指示,明确提出了“到敌后之敌后去”的口号,并以此作为当时展开全面对敌斗争的方针。会议全面分析了敌我双方斗争形势,回顾了开展反“蚕食”斗争以来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1942年1月晋察冀分局高于会议,曾提出在敌推进时,应向敌后展开活动的方针。
但在实际行动中,缺乏具体有效的办法。虽曾多次向“敌后之敌后”派出小部队,但除部分成功外,多遭到损失或被迫撤回。会议针对上述情况,根据北方局、华北军分会反“蚕食”斗争指示,确定以地方军全部、主力军的1/3或1/2,经常深入到敌人的侧后方开展游击战争,并确定取消区游击小队,普遍发展村游击小组。这次会议对于扭转被动局面,恢复被敌“蚕食”地区和开辟敌占区工作。起了重要作用。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北岳区各军分区以主力1/3~1/2分散伸展到敌人侧后,开展游击活动,打击与阻止敌新的“蚕食”推进。并由各团、各地区队组织许多支武工队、小部队,伸到封锁沟外,恢复失地和开辟新区,配合正面的反“蚕食”斗争,形成了“敌进我进”的新局面。
1942年下半年,北岳区伸展到沟外活动的武工队和小部队共恢复和建立了1600个材政权,其中许多是小块的游击根据地或隐蔽根据地。在从12月1日~7日发动的突击宣传周中,在沟外逮捕了近6000多名伪组织人员,带到抗日根据地,经短期教育后释放,给伪组织人员极大震撼,对争取和瓦解伪组织起了很大作用。
八路军第129师政治部、晋冀豫区党委,根据北方局、华北军分会反“蚕食”指示,着重结合太行区的实际,于5月17日发出《关于执行反对敌人“蚕食政策”的补充指示》,指出:粉碎敌人“蚕食”政策的基本关键,是开展群众运动,执行中共中央土地政策的指示(减租减息),领导群众斗争,使群众走向坚决抗日的立场;在群众运动的基础上去发展地方武装与人民武装,决定凡反“蚕食”斗争剧烈的地区,必须以矿大地方武装为日后3个月的中心上作;正确执行锄好政策,为改变不少地区汉奸嚣张、群众恐慌的局面,对于死心塌地罪大恶极的汉奸,经地委批准,要有计划有对象的捕杀;坚决反对那些在敌人封锁线纵深的游击队借口保卫群众利益而埋枪解散游击队、取消游击战争的机会主义;不论在敌占区或敌“蚕食”区活动,都必须随时随地注意宣传教育,强调民族气节,在政治上尖锐地反对维持会、反对汉奸、反对投降,克服群众和干部中敌我观念的模糊。
太行区在反“蚕食”的斗争中,根据日军“蚕食”政策的基本目的是“变点线占领为面的占领”,无论其实施手段方法如何,其基本的方式都是怎样巩固与扩大伪组织(维持会),并经过它来实行统治与维持这一实质,因而把反维持与掌握维持作为斗争的焦点,创造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显著成绩。
其经验是:首先利用敌我力量的对比、工作深入的程度,划分不同地区,确定何处禁止维持、何处继续维持、何处允许维持,如第3军分区规定,敌伪据点7。5~10公里以外,一律禁止维持。对禁止维持区的伪组织坚决打掉,对其中死心塌地的汉奸、主谋者枪决,并没收其财产。对在敌我争夺的游击区(缓冲地带),争取其变成秘密维持,这种秘密维持,在日军方面是合法的,共产党、八路军表面公开反对,不允许其公开存在,但实际由抗日干部控制,不取消它。在敌占区的伪组织,则实行两面政策,予以控制。自接北方局、军分会5月4日指示到10月,太行区共摧毁维持会292个,争取两面派31个村,掌握伪组织21个,锄奸475人,解决土地问题70件。
太岳区经过1942年反“蚕食”斗争,将敌人压缩于据点2。5公里以内,2。5公里以外的伪组织全被摧毁,使敌特务爪牙不敢如过去那般猖狂;群众振奋,抗日游击队得到相当发展,如第6军分区之洪洞大队仅9月1个月内就扩大69名,第4军分区青城游击队由20人扩大到200人;敌伪动摇不断反正,敌突出据点,在八路军围困下,不敢轻易外出活动,或被迫放弃;打击了敌伪特务爪牙,教育了伪组织人员,如沁县伪村干部百余人、长子30余人、洪洞之曲亭附近60余人被抓到根据地,经短期教育后放回。
冀南是被日军“蚕食”相当严重的地区,仅1942年4~6月日军即动用很大兵力对冀南进行几次大的合围“扫荡”,如4月29日~5月7日,日军1。2万余人合围“扫荡”冀南党政军领导机关所在地——第6军分区之武(城)北地区及第4军分区之邢济路南地区,6月11日合围“扫荡”冀南党政军领导机关所在地枣(强)南地区。基本区被日军摧残,小块根据地更被细碎地分割,冀南大部变为敌占区或游击区,冀南八路军各部完全分散,以连排为单位活动。7月,冀南军区派遣武工队或小部队伸向敌后开展游击战争和政治攻势。8月21日发动攻势,歼灭了8月初侵入大名以东地区的伪军3个半团。9月,粉碎了日伪军万余人对枣强以南地区的“扫荡”。
在7、8、9这3个月中,冀南军区进行大小战斗540余次,毙伤日军600余人,伪军1000余人,俘日军2人、伪军2380余人,恢复与开辟了许多小块根据地。到年底,原来退出的地区已大部恢复。
冀鲁豫军区根据北方局、中央军委华北军分会5月4日关于反“蚕食”斗争的指示和北方局、八路军野战政治部7月7日关于开展政治攻势的指示,7月决定:立即开展夏秋季军事、政治攻势,方针是:“坚持边区东部、北部,反击日伪军‘蚕食’、封锁;大力开辟边区的西南部,打通与水东区的联系,以便支持他们的斗争”。在7~9月的夏秋季攻势中,冀鲁豫军区共拔除日伪军据点近50处,歼日伪军1000余人;开辟和扩大南华、东明、长垣、考城等地区,卫河、尚和、昆吾、濮阳、卫南等县的工作均有恢复,打通了鲁西南与濮(县)范(县)观(城)中心区的联系,使边区形势一度缓和。9月27日起,日伪军1万余人对催范观中心区、第8军分区昆(山)张(秋)地区进行了为期18天的大“扫荡”,使昆张地区全部变为敌占区。
10月,日军合击第1(泰西)、第4(运东)军分区。
12月,日伪军又以1万余人(其中日军9000余人)对湖西抗日根据地进行大“扫荡”,湖西专员李贞乾等牺牲。9月以来,日军对冀鲁豫边区接连不断的“扫荡”、“蚕食”,给边区造成极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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