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日战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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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日战争史-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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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中国驻国联代表施肇基奉政府训令,于21日根据《国联盟约》第11条规定 '国联盟约第十一条为:“(一)兹特声明:凡任何战争或战争之威胁,不论其直接或间接涉与联盟任何会员国,皆为有关联盟全体之事。联盟应采取措施,以保持各国内之和平;如遇联盟任何会员国之请求,秘书长应即召集行政院会议。(二)又声明:凡涉及国际关系上任何足以扰乱国际和平或危及国际和平所依赖之良好谅解之情势,联盟任何会员国有权以友谊名义提请大会或行政院注意。”《现代国际关系史资料选辑》上册,第57页。',向国联理事会控告日本侵略中国领土、破坏国联盟约。中国代表要求理事会立即采取措施,制止日本对和平的威胁和形势的恶化。
9月22日,国联理事会举行会议,讨论这个问题。当时,日军已经侵占了沈阳、长春、吉林、辽源等26座大小城市。中国代表施肇基在会上发言,要求理事会迅速采取相应的行动,并声明“中国政府准备接受国联为此作出的任何决议”。
日本代表芳泽谦吉在会上竭力颠倒黑白,他把“九·一八”事变说成是由于中国“挑衅”而引起的,日本的进攻纯属“自卫”;并宣称日军行动仅是一个局部事件,日本政府准备与南京政府直接交涉,谋求解决。他要求理事会延期讨论,等候日本政府训令。
于是,国联理事会按照英国代表薛西尔的主张,授权西班牙代表、国联理事会主席勒乐,对中日两国政府发出内容相同的“紧急通告”:
(1)务须避免一切足以使事变扩大或足以妨害和平解决之行为;
(2)两国立即撤兵,并使两国人民之生命财产不受妨害;
(3)将关于本事件之会议记录及其他文件,通知美国。
国联的这个决议,不区别侵略者和被侵略者,无视日本侵略军已侵占中国大片国上的现实,荒谬地要求中国军队从自己领土上“撤兵”。这明明是偏袒日本,为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开脱罪责,哪里有蒋介石、汪精卫们所依赖的“公道”可言?
尽管如此,完全听命于国联的国民党政府,仍于9月23日发表声明,严令中国军队避免对日冲突,要求国民维持严肃镇静之态度,以待国际公理之解决。
日本当局认为:“美英法在远东的利害关系互相对立,还没有形成遏止日本势力发展的联合体制;苏联正在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也没有兼顾西伯利亚的能力。”'〔日〕粟屋宪太郎:《文献昭和史》2,第87页。'他们判断,国际联盟并没有实力干涉日本的行动。
因此,9月24日,日本政府发表表明,在为日本的侵略行为辩解的同时,宣称:日本在中国东北“无任何领土野心”,“日本政府有诚意”采取“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的方针”'〔日〕《走向太平洋战争之路》2,朝日新闻社,1962年版,第350页。';并表示愿意将军队撤至“满铁”范围内,就在这“撤兵”的烟幕下,日本侵略军又接连侵占了洮南、洮安和敦化等地,并准备继续向北满推进。
9月30日,国联理事会在日内瓦开会,又作出9项决议,重申日本声明在东北并无领土野心,日本准备在日人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之后即将军队撤退。决议呼吁中、日双方尽力避免形势恶化,并决定于两星期后复会。
这个决议,虽然是提出要日本撤兵,却未规定撤兵期限。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疏忽”。
据国联领导人解释说,这种“疏忽”,是因为日本代表已能使国联行政院理事国相信:仿佛“由于军人固执”,规定确实的撤退期限就会在实际上延长这一期限。国联中消息灵通人士中得悉:美国也不支持关于规定撤兵期限一点,他们借口说这样做“会被认为是强迫日本接受外来的条件”。'〔苏〕耶·马·茹科夫编:《远东国际关系史》,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第418页。'
国联还以对侵略者十分关切的态度,在决议中同时规定,日本撤兵的条件是,在日人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之后。这就为日本拒绝撤兵,扩大侵略提供了借口。
结果,日本政府随即照会国联理事会,声言:“因中国政府不能担保东北日侨生命财产之安全,故军事当局不得不取消撤军之决定。因各地日侨无日军保护,危险日增,致使恢复原状,特别困难。”'陈觉:《“九·一八”后国难痛史资料》第4卷、第12页。'
与此同时,日本又用尽一切办法收买或强迫东北地方中国官吏叛变祖国,组织在日军控制下的伪行政机构;积极策动汉奸张海鹏向黑龙江进犯;并于10月8日出动飞机轰炸了锦州。
鉴于中国东北局势日趋恶化,国联理事会应中国代表要求,于10月13日在巴黎召开会议,法国代表白里安充当主席。在会上施肇基控诉日本在9月30日理事会后,不但不退兵,而且暴行愈演愈烈。日本代表芳泽竭力为日本侵略辩护,竟称东三省为日本生存所系,故不能从该地撤军。白里安表示,中日双方均负维持远东和平责任,应各自约束,理事会当尽最大力量帮助解决。10月16日,美国代表基尔伯以正式观察员资格参加会议。
10月24日,国联理事会作出7项决议,中心内容是:要求日本即日开始撤兵,于11月16日以前完全撤退;要求中国切实保护在华日侨;撤兵完成后,中日两国开始交涉;设立调解机关,解决中日间纠纷。但是,日本方面不仅公然拒绝接受,而且于11月初开始大举进攻黑龙江省。由于英、美、法等大国领导集团不愿因中国受到侵略而去冒与日本直接对抗的危险,不敢制裁日本,因而使国联的3次决议都成了毫无价值的一纸空文。
11月16日,国联理事会在巴黎举行会议。当时,日军已侵占黑龙江省省会齐齐哈尔,并在天津制造事件,增兵沈阳,积极准备进攻锦州和辽西。
这使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权益直接受到威胁。美国急忙授意国民党政府于11月25日向国联提出“划锦州为中立区”的建议,主张在中立区成立后15日内,日军撤回“满铁”附属地界内,中国军队撤至关内。日本也同意设中立区,但要求在中立区保留“剿匪权”。
由于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12月8日国联理事会决定放弃设锦州中立区的计划,但却同意保留了日本在这一地区的所谓“剿匪权”。
12月15日,日军参谋部在给关东军的电报中指出:“进攻锦州,事前要采取适宜的方法,其实施手段应与剿匪的名义相符”'〔日〕《现代史资料11·满洲事变(续)》,美铃书房,1987年版,第440页。'
1932年1月,日军正是以“剿匪”为名,攻占了锦州和辽西。
以上,就是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以来,国际联盟在英法等大国操纵下采取的纵容态度和发挥的消极作用。
(二)李顿调查团及其报告书
国联理事会就日本武装侵入中国东北问题争论了3个月,作过多次决议,既不敢谴责日本,也不能制止日本扩大侵略,在中国代表的一再要求下,1931年12月10日,国联理事会通过决议,组织调查团,到中国东北进行实地调查。
调查团的任务只限研究中、日纠纷的背景,向国联提出报告,而无权干预两国的军事行动或建议双方直接交涉。为了避免在法律上强迫日本接受国联具有解决中、日纠纷的权力,决议条文也未具体说明调查团有义务或权利向国联提出解决两国纠纷的建议。很明显,这是大国对日本有意作出的让步。
1932年1月21日,国联调查团正式成立。调查团由英、美、法、德、意等5个帝国主义大国的代表组成。团长是曾任印度总督的英国人李顿爵士,故亦称李顿调查团。团员为美国前任菲律宾总督佛兰克洛斯·麦考益,法国前任安甫(越南)军司令官和法国殖民地防御委员会主席亨利·克劳德,德国前任东非总督恩利克·希尼,以及意大利前任南美各国公使马柯迪伯爵。
根据理事会决议,中国派前外长顾维钧,日本派驻土耳其大使吉田伊三郎参加调查团的活动。
李顿调查团组成后,理应直接奔赴被侵略的中国东北现场,立即开展工作。可足,他们却首先历访英法美各国政府要员,领受意旨。2月3日从欧洲出发,绕道美国及太平洋,2月29日首先到达日本东京。调查团先后会见了日本天皇裕仁、首相犬养毅、外务大臣芳泽谦吉、陆军大臣荒木贞夫、海军大臣大角岑生等军政要人。为了领会日本的外交意图,调查团在东京的10天中,6次与日本外务大臣芳泽谦吉详谈。调查团于3月14日才到达中国上海,4月21日到达沈阳。
这时,日本侵略者已完全占领和控制了中国东北,制造了伪满洲国,迫使李顿调查团承认既成事实。
调查团到中国东北后,主要是从侵略者方面调查侵略的理由。在到沈阳后的11天中,调查团即有6天安排了6次对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的访问,足见是何等的重视。其次是与伪满洲国傀儡溥仪和汉奸张景惠等进行详谈。日本为了使调查团难以了解真相,裕仁天皇指派了日本前驻苏大使到关东军作顾问,以帮助应付外交上的细节。又派参谋部情报部欧洲科长渡久雄上校为李顿调查团的前站人员,对所到之处都事先安排。关东军将调查团任何时候要看的任何地方,都粉饰一新。“满洲国”监狱里的政治犯和能讲英语或法语的住院病人,都被送到乡下的拘留营去。被拘留的还有宪兵队从街头搜捕来的褴褛的乞丐、无业游民以及任何被认为在游行时可能敢于站出来高呼反日口号的人。仅哈尔滨一地就拘捕1361人。1个月前,关东军司令部就已起草了对日本统治“歌功颂德”的“请愿书”,交给有名的中国人和俄国人,要他们签署后送交李顿。还教群众喊什么口号,穿什么衣服。调查团团员预定要会见的“满洲国”官员,应说些什么都经过仔细的演习。'〔美〕戴维·贝尔加米尼:《日本天皇的阴谋》上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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