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日战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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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日战争史- 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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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国》,第243页。'
11月18日,德国政府根据希特勒的指令,推迟所有德中军人贸易及工业贸易谈判,并部分停止德中原订军火贸易合同的履行,停止向中国提供新的贷款。同月,德国拒绝参加在布鲁塞尔举行的讨论中国问题的会议。
1938年2月20日,希特勒正式承认了伪满洲国,同时在演说中称:“德国为抵抗共产主义,始终认为要尊重日本为一种保障的力量”,“德意两国再和日本联合,便成了阻止苏联布尔什维克势力继续扩展最坚强的力量”。'国民党执委会宣传部:《中日战争与舆论》,第31~33页。'
1938年4月,德国宣布对中国禁运军火,5月要求撤回驻华军事顾问,以实际行动支持和纵容日本扩大侵华战争。
意大利法西斯从“七·六”事变开始,就与日本法西斯沆瀣一气。在舆论上,意大利公然袒护日本,蔑视中国。意大利法西斯党机关报曾公开发表言论,污蔑“中国是一个无组织不进步的国家”,吹捧“日本是代表世界文明人类惩罚文化落后的民族。”'重庆《新华日报》,1938年9月1日。'
1937年11月,在19国布鲁塞尔会议期间,意大利在德日拒绝与会的情况下,充当了日本法西斯的忠实代言人。它极力宣传日本的荒谬主张,反对制裁日本,在大会最后通过宣言时,意大利投了唯一的反对票,日本外相广田弘毅在议会发表演说时,称赞意大利政府“在布鲁塞尔会议上始终有力地支持日本。”意大利还在布鲁塞尔会议期间,加入了《反共产国际协定》。11月29日,又承认了伪满洲国。接着,意大利政府又决定召回在中国的航空教练官。
1938年2月,意大利政府通过了给予日本“在远东以积极援助”的决议,为日本提供军火,用来屠杀中国人民。
德意法西斯在西方遥相呼应,袒护和支持日本扩大侵略,使其与日本一样,成了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公敌。
第三编 举国奋战(1937。7—1938。10)
第十二章 中国抗战的指导路线和战略方针
 中国抗日战争是在以国共两党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式下进行的,由于国民党不接受中国共产党提出的由各党派参加的民族联盟的建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没有形成一定的组织形式,两党只是遇事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因此,对抗日战争的战略指导,也是依据各自制定的抗战路线和战略方针实施的。国共两党合作抗日,反对共同的民族敌人,井在抗日战争的战略范围,保持着一定的协商关系,在反对侵略求得民族解放等目标上,有着共同点。但由于国共两党的基本立场和基本政策不同,因而在抗战路线和战略方针上又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抗战路线和战略方针
一、全国抗战爆发前对抗战路线和战略方针的主张
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中国共产党即多次发表宣言,主张动员和武装民众,坚决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表明了对日本侵略不妥协的抵抗方针,以及通过民族革命战争实现民族解放和独立的决心。
1934年4月20日,中国共产党以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筹备会的名义,系统地提出《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的基本纲领》,又称《抗日救国六大纲领》。《纲领》指出:“中国人民唯一自救和救国的方法,就是大家起来武装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就是中华民族武装自卫”,“这是中国人民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战争,这是正义的战争,这是进步的战争,这是保障中国民族生存的战争,这是拯救四万万人民的战争,这是为保障我国国家独立自主和领土完整的战争。换言之,这是使全人类四分之一的人口不当亡国奴的神圣战争。”'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682页。'
为使组织和实行这个正义的民族战争,有一个共同的具体纲领,为使全国人民对日本帝国主义的反抗,成为强有力的行动,《纲领》提出中国人民武装抗日最根本的六项共同行动纲领:
(一)全体海陆空军总动员对日作战,立刻停止一切内战。
(二)全体人民总动员,立刻成立群众的反日民众义勇军,并组织广大的人民的参战组织。
(三)全体人民总武装,将各种武器发给人民反日义勇军,以便实行训练和对日作战。
(四)立刻设法解决抗日经费,没收日本帝国主义在华一切财产和卖国贼的财产,国库一切收入,都用作对日作战的经费,进行广大的募捐运动。
(五)成立工农兵学商代表选举出来的全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作为全国人民武装抗日的总领导机关。
(六)联合日本帝国主义的一切敌人,并将一切对中国人民武装抗日作战表同情、援助或守善意的中立的国家和民族视为我们的朋友。'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中共中央竞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683~685页。'
上述纲领不仅明确提出全体军队总动员、全体人民总动员和总武装的方针,以及成立全国人民武装抗日的总领导机关和解决抗日经费的具体办法,而且还提出了建立国际反日统一战线的方针。这个著名的《抗日救国六大纲领》,经来庆龄、何香凝、马相伯、李杜等1779名国内著名人士签名公布,在国内外得到广泛的响应和支持。
1935年8月1日,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力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中,呼吁停止内战,集中全国人力、物力、财力和武力抗日。号召组织全中国统一的国防政府,并实行抗日救国,收复失地等10项方针,主张组织全中国统一的抗日联军,作为抗日的先锋。实行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使全国同胞总动员,用一切新旧式武器,武装起千百万群众,抗击侵略者。“八一宣言”是自“九·一八”事变以来,中共中央对实行全国总动员,进行抗日救国神圣事业提出的最具体的纲领性意见。11月2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在抗日救国宣言中,又重申了上述方针。
1935年12月27日,毛泽东在陕北瓦窑堡党的活动分子会上作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中指出:“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和中国反革命势力的事业,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成功的,必须准备花费长久的时间”,“帝国主义的力量和革命发展的不平衡,规定了这个持久性。”'《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152~153页。'
在这里毛泽东明确提出了抗日战争是持久的,必须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
1936年7月16日,毛泽东在回答美国记者斯诺的问题中,就有关抗日战争胜利的条件和方针指出,中国战胜日本帝国主义,要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中国抗日统一战线的完成;
第二是国际抗日统一战线的完成;
第三是日本国内人民和日本殖民地人民的革命运动的兴起。
就中国人民的立场来说,三个条件中,中国人民的大联合是主要的。至于这个战争会延长多久,要看中国抗日统一战线的实力和中日两国其他许多决定的因素如何而定。如果中国抗日统一战线有力地发展起来,各国政府和各国人民能给中国以必要的援助,如果日本的革命起来得快,则这次战争将迅速结束,中国将迅速胜利。
如果这些条件不能很快实现,战争就要延长。但结果还是一样,日本必败,中国必胜。只是牺牲会大,要经过一个很痛苦的时期。
关于战略方针,毛泽东说:“我们的战略方针,应该是使用我们的主力在很长的变动不定的战线上作战。中国军队要胜利,必须在广阔的战场上进行高度的运动战,迅速地前进和迅速地后退,迅速地集中和迅速地分散。这就是大规模的运动战,而不是深沟高垒、层层设防、专靠防御工事的阵地战。这并不是说要放弃一切重要的军事地点,对于这些地点,只要有利,就应配置阵地战。但是转换全局的战略方针,必然要是运动战。”“除了调动有训练的军队进行运动战之外,还要在农民中组织很多的游击队。”“中国农民有很大的潜伏力,只要组织和指挥得当,能使日本军队一天忙碌二十四小时,使之疲于奔命”。“日本在中国抗战的长期消耗下,它的经济行将崩溃;在无数战争的消磨下,它的士气将颓靡。中国方面,则抗战的潜伏力一天一大地奔腾高涨,大批的革命民众不断地倾注到前线去,为自由而战争。所有这些因素和其他的因素配合起来,就使我们能够对日本占领地的堡垒和根据地,作最后的致命的攻击,驱逐日本侵略军出中国。”'《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443~446页。'
毛泽东回答斯诺的中心点是:战胜日本帝国主义,主要靠中国人民的大联合;如果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有力发展和国际援助等各种条件不能很快实现,战争就要延长,但结果还是日本必败,中国必胜;中国军队应该进行大规模的运动战和游击战。
1937年3月1日,毛泽东在与美国作家史沫特莱的谈话中,对中日战争的趋向和结局,作了精辟的论断,对国际反日联合阵线的建立,提出了纲领性的主张。毛泽东首先就中日两国之间是否还应该进行谈判的问题指出,我们是不拒绝谈判的,我们的和平条件是日本取消对中国的侵略政策,交还东北四省及察哈尔北部,撤退华北驻屯军,停止一切侵略行动,只有在这些原则之下,才进行谈判。一切牺牲中国领土主权的谈判,我们都要反对。但是,日本现在是军阀政府,这种谈判的可能并不存在。因此,中日战争不可避免,德日协定之后,战争的威胁更加紧了一步。毛泽东说:“在日本进攻中国时,不管在什么时候进攻,中国都应该立起抗战。”即使“没有友军,中国也是必须抗战的。而且以中国的资源与自然条件,是能够支持长期作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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