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灯微光里的梦-林徽因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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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灯微光里的梦-林徽因的一生-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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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夏乘暑假之便,作晋汾之游。汾阳城外峪道河,为山右绝好消夏的去处;地据北彪山麓,因神头有“马跑神泉”,自从宋太宗的骏骑蹄下踢出甘泉,救了干渴的三军,这泉水便没有停流过。千年来说沿溪数十家磨坊供给原动力,直至电气磨机在平遥创立了山西面粉业的中心,这源源清流始闲散的单剩曲折的画意,辘辘轮声既然消寂下来,而空静的磨坊,便也成了许多洋人避暑的别墅。 
    说起来中国人避暑的地方,哪一处不是洋人开的天地,北戴河,牯岭,莫干山所以峪道河也不是例外。其实去年在峪道河避暑的,除去一位娶英籍太太的教授和我们外,全体都是山西内地传教的洋人,还不能说是中国人避暑的地方呢。在那短短的十几天,令人大有“人何寥落”之感。 
    以汾阳峪道河为根据,我们曾向临近诸县作了多次的旅行,计停留过八县地方,为太原,文水,汾阳,孝义,介休,灵石,霍县,赵城,其中介休至赵城间三百余里,因同蒲铁路正在炸山兴筑,公路多段被毁,故大半竟至徒步,滋味尤为浓厚。餐风宿雨,两周间艰苦简陋的生活,与寻常都市相较,至少有两世纪的分别。 
    梁思成有学者必备的稳重作风、严密思维和踏实精神,可是平心而论,在才情上,他显然逊于夫人。梁思成起草的文稿,非得经过夫人修改润色才肯发表。他的文章里那些闪光的句子很多是林徽因的点睛手笔。同行们不无夸张地说,林徽因去世后,梁思成再也没能写出先前那样精彩漂亮的文章。 
    林徽因以诗人的眼睛发现,坚硬冰冷的建筑物中蕴涵着“诗意”和“画意”。她说,在她的眼里,“无论哪一个巍峨的古城楼,或一角倾颓的殿基的灵魂里,无形中都在诉说,乃至于歌唱,时间上漫不可信的变迁;由温雅的儿女佳话,到流血成河的杀戮。”于是她提出一个建筑学概念“建筑意”,(见《平郊建筑杂录》)将建筑学研究注入了人文的色彩。这属于林徽因在建筑学方面独特的重要的建树。中国古代先贤,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大多能驰骋于艺术与科学两个领域,甚至在某一成果中同时放射两大领域的光辉,林徽因秉承的正是他们的遗风。

    一九三一年春天林徽因移居北平西郊香山疗养。很多文章说她住在著名的静宜园双清别墅,但她堂弟林宣回忆,其实当时林徽因的住所是别墅附近的一排平房。在那段岁月里,林宣曾上山看望过病中的林徽因。他还记得,平房落在斜坡上,房前一条走廊。林徽因住第一间,她的母亲住第二间,女儿在第三间,第四间用作厨房。梁思成平日在城内,周末开车接他们回家过礼拜天。 
    朋友们常三三两两来探视她,其中有冰心、凌叔华、沈从文这样活跃文坛的作家,也有金岳霖、张奚若、罗隆基和张歆海、韩湘眉夫妇这些不在文坛圈内的朋友。徐志摩应该是来得最多的一个,他写信告诉陆小曼:“此次(上山)相见与上回不相同,半亦因为外有浮言,格外谨慎,相见不过三次,绝无愉快可言。”(《爱眉小扎》)这话仅是哄哄陆小曼而已,在保存至今的文献里,留下徐志摩上山痕迹就不止三次。说绝无愉快,无非是担心妻子多疑。如若徐志摩单独上山,则必有林宣陪行,两人临时入宿一家平房旁边的甘露旅馆。 
    林徽因静心养病期间,有了较多暇余阅读她喜爱的文学书籍。晚上,一卷在手,焚一炷香,披一袭洁白睡袍,沐浴着溶溶月色,她不免有几分自我陶醉。林徽因对梁思成感慨:看到她这个样子,“任何一个男人进来都会晕倒”。丈夫故意气她:“我就没有晕倒。”聪明的林徽因糊涂一时,没想到此话说错了对象,因为配听此话的当是丈夫以外的男人。 
    就在这时侯,林徽因开始了文学创作,这也许是由于诗人置身优美环境情不自已,或者还因为冰心、凌叔华的感染,当然更主要的应该是徐志摩的鼓动。此前她只在一九二四年《晨报副镌》发表过一篇王尔德童话《夜莺与玫瑰》的译文。林徽因最初发表的作品,除署过笔名“尺棰”外,均用本名林徽音。《诗刊》杂志刊登林徽因诗作时,署名曾误植林薇音、林微音,读者容易将她和当时活跃的海派作家林微音相混。编者为此专门声明更正,但混淆仍旧不断。林徽因说,不怕我的作品误会成他的,只怕误会他的作品是我的。她担心这样一直误会下去,于是署名改作林徽因,日后也就以徽因名字通行于世。 
    《谁爱这不息的变幻》是她最早发表的几篇作品之一: 
    谁爱这不息的变幻,她的行径? 
    催一阵急雨,抹一天云霞,月亮, 
    星光,日影,在在都是她的花样, 
    更不容峰峦与江海偷一刻安定。 
    骄傲的,她奉着那荒唐的使命: 
    看花放蕊树凋零,娇娃做了娘; 
    叫河流凝成冰雪,天地变了相; 
    都市喧哗,再寂成广漠的夜静! 
    虽说千万年在她掌握中操纵, 
    她不曾遗忘一丝毫发的卑微。 
    难怪她笑永恒是人们造的谎, 
    来抚慰恋爱的消失,死亡的痛。 
    但谁又能参透这幻化的轮回, 
    谁又大胆的爱过这伟大的变幻? 
    如果说这首十四行诗是林徽因的处女作(与它同时发表的诗篇还有《仍然》《那一晚》,难分创作时间的先后),那么它向世人表明,林徽因的诗歌在起点上就不同凡响。那时不少抒写个人失意的女性诗人,她们的作品多缠绵而流于滥情,又过分胶着于具体生活的印痕。而这首诗虽未完全摆脱个人的失意情怀,但落笔却升华到形而上的感叹,不无些微的哲理意味。与此相符的是,作者笔下那些日月星云、峰峦江海的意象,自然给诗作平添了几分胸襟的博大,气魄的雄浑。诗歌的最后一问将无限的遐想留给了读者。 
    当然,最吸引读者的往往是那些歌咏爱情的诗篇。有个青年读罢《那一晚》这首诗作热泪盈眶,特意买了一册关于林徽因的著作送给他爱恋的女友。 
    那一晚我的船推出了河心, 
    澄蓝的天上拖着密密的星。 
    那一晚你的手牵着我的手, 
    迷惘里星夜封锁起重愁。 
    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 
    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 
    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飘, 
    细弱的桅杆常在风涛里摇。 
    到如今太阳只在我背后徘徊, 
    层层的阴影留守在我周围。 
    到如今我还记着那一晚的天, 
    星光、眼泪、白茫茫的江边! 
    到如今我还想念你岸上的耕种, 
    红花儿黄花儿朵朵的生动。 
    那(哪)一天我希望要走到了顶层, 
    蜜一般酿出那记忆的滋润。 
    那(哪)一天我要跨上带羽翼的箭, 
    望着你花园里射一个满弦。 
    那(哪)一天你要听到鸟般的歌唱, 
    那便是我静候着你的赞赏。 
    那(哪)一天你要看到零乱的花影, 
    那便是我私闯入当年的边境!

   (此诗于一九九一年才发现,由本书著者提供给梁从诫先生,首次收入北京版《中国现代作家选集?林徽因》一书。) 
    一些研究者把这首诗认定为林徽因写给徐志摩的恋歌。每个人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品读作品,他们那样读解,算是见仁,但别人不妨见智,不要规定读者非如此读它不可。“诗无达诂”,有如中国民俗“七月七看巧云”,云朵飘在夏日晴空,说像马像犬皆无可无不可。林徽因生前即说过:“写诗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真是惟有天知道得最清楚!读者与作者,读者与读者,作者与作者关于诗的意见,历史告诉我传统的是要永远地差别分歧,争争吵吵到无尽时。因为老实地说,谁也仍然不知道写诗是怎么一回事的,除却这篇文字所表示的,勉强以抽象的许多名词,具体的一些比喻来捉摸描写那一种特殊的直觉活动,献出一个极不能令人满意的答案。”(《究竟怎么一回事》) 
    读诗,还是虚空一点好。西方本有歌咏抽象“爱情”主题的写诗传统,林徽因写诗正从西方学起。带着成见坐实了读它,很难自圆其说。先设定林徽因恋过徐志摩,难免越读越像剑桥康河那一晚幽会的重现。实际林徽因离开伦敦时与徐志摩是不辞而别,根本不存在缠绵牵手这一幕。凭着有些研究者的索引本事,有些诗句就无法索引得彻底。“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飘,/细弱的桅杆常在风涛里摇。”诗句中飘荡不定的生活与写诗时林徽因安居乐业的现状大相径庭。诗写在成家以后,倘若她真盼望有一日私闯徐志摩的爱情花园,则又置丈夫梁思成于何地。此诗发表在徐志摩编辑的《诗刊》杂志,林徽因更何至于如此招摇。发表《那一晚》署笔名“尺棰”,同期刊登的《谁爱这不息的变幻》则署原名林徽音,猜想这就是要避免误读以引起无聊的流言。 
    另一首《别丢掉》,梁实秋(灵雨)批评它晦涩难懂,朱自清作《解诗》辩白,认定它“是一首理想的爱情诗,托为当事人的一造向另一造的说话”。经朱自清一番解读,这首诗屡屡进入各种选本,广为赏析,都也看它是回应徐志摩的作品。朱自清并没有这么说,只言“托为当事人”,即不专指哪一个对象。朱自清和林徽因、梁思成夫妇多有过从,写这文章前不久,他还在火车上和梁思成相遇长谈过一次。所谓假托的话不会是虚言,也正是创作的一种方法。一厢情愿索引本事的研究者,忽略了此诗写作时间是在徐志摩飞去的第二年夏天。斯人已逝,诗里如何能一再说“你仍要保存着那真!”、“你问黑夜要回那一句话——你仍得相信”。有种说法,认为“述事”是林徽因诗歌的一大特征,是它高出那些只是抒情写景的作品的原因所在,“将林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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