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林论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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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林论剑-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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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000元平方米之间,其余16个城市市场平均房价低于2000元平方米。2004年上半年,全国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2487元,同比上升9。8%;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上涨了23。1%和15。6%;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1。1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6。3%。
顺便说一句,不仅摩根士丹利,国外其他很多研究机构也曾多次预言中国地产业已经到了泡沫的边缘,即将崩盘。然而,这些预言一次又一次被事实击得粉碎。
无法衡量的“泡沫”
目前学术界对“泡沫”有两种定义:一是,当资产的价格异常膨胀、严重背离其真实价值时,泡沫就产生了。二是,资金的投入量、开发建设量和产品产量,远远超过社会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有效需求而产生了“泡沫”。
这两种观点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可以归结为一句话:泡沫就是价格大幅度上涨、脱离价值的行为。但是,“价格”与“价值”之说,以及“价值决定价格”之说,是将近200年以前的古典经济学的范式,它早已被边际学派的价格理论所替代了,特别是1890年马歇尔《经济学原理》的出版,更是标志着现代价格理论的诞生。使用传统的那种价值理论,显然是无法解释与解决问题的。一个明显的例子是,传统的价值理论无法解释“水—钻石”悖论——钻石的价格高昂,但它的使用价值很小;水的价格很低廉,甚至不需要花费金钱去购买,但它的使用价值很大。这个问题,按照现代的解释,简言之,就是水的供给曲线比钻石的供给曲线大幅度地向右偏离。解释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区分总效用和边际效用。水给人们带来的总效用是巨大的,没有水人类就无法生存。但人们对某种物品消费越多,其最后一单位的边际效用也就越小。人们使用的水的数量是很多的,因此最后一单位水所带来的边际效用就微不足道了。相反,相对于水而言,钻石的总效用并不大,但由于人们所能购买的钻石极少,所以它的边际效用很大……价值悖论反映了以下的事实:价格不反映一件商品的总效用,而是反映它的边际效用。
实际上,在经济学上从来就没有一个可以接受的衡量泡沫的标准。权威的经济学辞典《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关于“泡沫”一词称:“在撰写词条时,理论界尚未达成对泡沫状态的一致同意的看法,至于它是否可能发生,也没有一致看法。”
但是,中国的一些专家为了证明有泡沫,提出或使用了几个指标,下文一一分析:
——房价收入比。中国理论界一般认为,“房价收入比”是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银行亚洲区中国局的首席经济师AndrewHamer在进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时提出的一个经验比例,即,认为房价应该为居民家庭年收入的4~6倍。许多学者(如谢经荣、易宪容)认为,北京、上海早超过12倍了,因此,泡沫存在是肯定的。但是,“4~6倍”房价收入比这个提法不是AndrewHamer发明的,而是香港大学的BertnandRenand教授于1989年10月的一份研究报告中提出的。BertnandRenand教授说:“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在1。8~5。5∶1之间……在发展中国家,该数一般在4~6∶1之间。当然,也有例外。”1992年3月,AndrewHamer主持的研究、以世界银行亚洲区中国局名义出版的《中国:城镇住房改革的问题与方案》一书引用了BertnandRenand的观点。然而,这个专家的一家之言,被中国一些学者引用的时候,删掉了发达国家1。8~5。5∶1的论点,删去了“也有例外”这句话,断章取义地抽出“4~6倍”,并说成“国际惯例”。其实,后来联合国发布的一些国家的房价收入比,最高的有30倍,最低的有0。8倍。看来,“4~6倍”说法,很难说是国际惯例,也很难作为有说服力的“参照系”。




虚幻的“泡沫”(2)



——住宅空置率。一般认为,房地产空置的国际公认警戒线为10%。空置率10%~20%为空置危险区,空置率超过20%以上则是商品房严重积压区。中国的商品房空置率已超过26%,积压资金达到2500亿元,居全国各行业不良资产的第一位。依此指标,房地产市场出现泡沫似乎不言而喻。然而,国际商品房空置率和中国商品房空置率计算方法不一样(国际商品房空置率的计算公式:半年以上不住人的空置面积全社会的完工面积;中国商品房空置率计算公式:当期空置面积近三年竣工的总面积),两者不可比(刘正山,2003)。
——房地产投资和房价增长速度。1993的海南、北海房地产泡沫初期,房地产投资和房价大幅度上涨,根据这个直观的经验,房地产投资和房价涨幅也被用来作为衡量房地产市场泡沫的一个重要指标。2000~2002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每年有6个百分点的增幅,一些地区的房价超过10%,这个比例似乎太高。然而,什么样的增幅才是正常的呢?仍然缺乏一个值得信赖的标准(刘正山,2003)。
——租售比,就是房子的价格是越来越高,而租金在很多地方越来越低,这两者的背离就像PE值一样,PE值就是反映股票市场有没有泡沫的值,租金和销售市场的价格就能体现目前房地产泡沫有多么严重(傅十和,1999;赵晓,2004)。不过,这种租价比的计算方式也存在两个难以解决的问题。首先,未来若干年的房租收益是一种预期,而这种预期收益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较大差距;其次,贴现率的确定非常困难,而且贴现率的微小变化就会导致结果出现很大的差距。
历史上真有“泡沫”这回事?
为了证明泡沫的存在性,人们一般要援引荷兰郁金香狂热的案例。譬如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萨缪尔森说:“如果你了解经济史的话,你就知道郁金香热、20世纪20年代的股市崩盘、日本80年代的房地产和股市泡沫。虽然我们懂得它们发生的机理——所有人都认为价格会上涨,那么大家都会去买,所以价格就真的上涨,这又使人们确信他们的看法是对的。但是,泡沫会持续多久呢?它可能会再持续一个月,也有可能再持续10年。在经济学中,我们没有好的理论来预测泡沫能持续多久。”
我认为,这种观点属于以讹传讹。追本溯源,最早有记载的经济泡沫是1636年荷兰出现的郁金香泡沫。以一种品种“Gouda”为例,其价格在1634年底仅为每盎司1。5荷兰盾,到1636年底也只不过上升到每盎司2荷兰盾。到1637年1月29日,飞涨至14荷兰盾。1637年1月,连普通品种的郁金香价格也被抬高了25倍多。据说,最狂热的时候,单个郁金香球茎可以卖到5500荷兰盾,相当于现在的33000美元!在这股狂热到达巅峰时,在1637年2月的第一个星期二,价格停止了上升。由于郁金香期货交易的参与者遵循的是目前被称为“博傻理论”(“Greaterfooltheory”,即这些人以极高的投机性价格买进的前提是:会有其他某些蠢人参与进来并愿意以更高价格买进),市场几乎是顷刻之间崩溃了。
使这个故事得以流传开来的一位最重要的人物是查尔斯·麦基(CharlesMackay),他于1841年出版了一本书──《令人吃惊的流行幻觉和疯狂的群众的回忆》(MemoirsofExtraordinaryPopularDelusionsandtheMadnessofCrowds)。现在大家耳熟能详的“(法国)密西西比阴谋”、“(英国)南海泡沫”、“(荷兰)郁金香狂热”乃至中古时期蔚然成风的炼金术(最疯狂时期是术士用蛋黄炼金而达官贵妇及普通百姓纷纷解囊投资!),该书都有细腻的描述。
在经济史上,郁金香的故事占据重要位置,像查尔斯·金德尔伯格(CharlesKindleberger)的《狂热、恐慌与崩溃》以及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斯(JohnKenhGalbraith)的《金融狂热简史》。美国《财富》杂志2001年6月11日的《当泡沫破灭时》一文指出,自1999年初以来,有433篇文章谈到过“郁金香狂热”。
美国布朗大学的经济系教授彼得·嘉柏(PeterGarber),2000年出版了书名为《闻名遐迩的第一泡沫》(TheFamousFirstBubbles)的小册子,研究的是三个泡沫——“郁金香狂潮”、“南海泡沫”和“密西西比阴谋”。他第一个较系统地收集了前人著述。通过考证当时的买卖合同与拍卖记录,他认为郁金香、密西西比阴谋以及南海公司的投资人当时的行为实际上都是很理智的,所谓的狂热之说,不过是少见多怪。
彼得·嘉柏的调查表明,1637年1月,一磅半重的“WitteCroonen”球茎市价64荷兰盾,但到2月5日就达1668荷兰盾!然后直线下跌到起价线以下。看似疯狂的现象,并不疯狂。彼得·嘉柏表示,1636年,一大批非专业人士涌入市场,他们做生意的方式不同于传统规矩:基本没有书面合同;没有公证人;接单无须交纳定金,只须每单付1~3荷兰盾的酒钱(winemoney),对于这些交易,法院不提供履约的法律服务。就是说,这些“风中交易(windtrade)”的喊价是用来撞大运的,买卖双方都不当真。据记载,1637年2月之后,“卖家”要求“买家”按当初定价的3%~10%付账而不被理会的现象很普遍。至于其他的那些中规中矩的生意——主要是名贵球茎的交易,价格下跌的幅度要小得多。彼得·嘉柏的证据显示,几种稀有品种球茎在1642~1643年的市价约为其1637年2月顶峰价的16%~30%。就是说,年度平均跌幅在24%~35%,与后来18世纪郁金香球茎市价的长期变动幅度相似。




虚幻的“泡沫”(3)



但问题在于,为什么“郁金香泡沫”广为流传,并成为经济史上的重要案例?彼得·嘉柏的考证表明,前文所说的查尔斯·麦基的记载是抄袭自他人的传闻。这个传闻来自一个旅行家的假想,再混合了荷兰地方政府编写的一个名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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