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天有眼 作者:方华》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苍天有眼 作者:方华- 第4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石首市供电局副局长劳动模范王崇高惨死于检察人员非法拘禁中,已是一个不可更改的悲剧,但事件的本身却给我们留下了一系列不容回避的思考。 
        此间法律人士认为:首先,市检察院办案手续及办案程序违背了有关法律规定。该院传讯王崇高无任何合法的文字材料,系口头传唤,且传讯时间超过法定的12小时,没有立案,没有笔录,同时,传讯死者的地点系检方租用的民房,传讯未在指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另外,死者在抢救前后的两个小时内,检方一直未通知死者家属及亲人前往探视;其次,办案人员办案手段涉嫌刑讯逼供。再次,该检察院人员办案有创收渔利之动机。据因同一事件而被检方拘禁、体罚达10天之久的高基高变电站站长江天涯讲述,他被检方放出时,共缴纳各种名目的罚款费用达8000元。 

        王崇高一案惊动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他在新华社就“王崇高事件”所发的一份内部材料中作了“决不护短,一查到底”的重要批示。中央有关部门将此案立为全国九大错案之一督办,序列第三。6月中旬,湖北省检查院决定撤销石首市人民检查院获得的1995年和1996年全省“最佳检察院”的荣誉称号。目前,徐奉禄、曹光荣已被依法逮捕,刘志明因病取保候审。另外,副检察长张辅义和反贪局长张左华也已停职反省,由市纪委立案调查。 

        法律如何公正地判决,人们拭目以待。 

                  八、检察长寻找“替罪羊” 

          检察长酒后开车肇事,两条人命辗于轮下。为保“乌纱帽”,寻找 
        “替罪羊”,订立攻守同盟。机关算尽,难逃法网。 

        1997年11月29日,辽宁省黑山县四家子镇陈家村道口附近发生一起严重交通肇事案:一辆飞速行驶的小汽车将前面两个骑车人撞倒。驾车的是黑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安州。车里坐的是黑山县半拉门镇党委书记王化刚、副书记李继东及常兴镇党委书记谢玉全。这天中午11点,4人决定去邻县台安县城的华兴园酒店喝酒,由于不是公事,谭安州自己开车前往。在华兴园,这顿酒宴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见天色已晚,他们才打道回府。 

        返回途中,还是谭安州驾车。当车行至陈家村道口附近时,迎面驶来一辆拉稻草的大货车,强烈的灯光刺得谭安州睁不开眼。等会完车后,谭安州猛然发现前方有两人骑自行车同向行驶。谭安州紧急刹车,但为时已晚,两个骑车人被撞倒在地,当场死亡。 

        此时,县人大马上就要换届选举,能不能保住头上的乌纱帽是谭安州最为关心的事。出了这么大的车祸,谭安州首先想到的是如何能逃脱责任。他立即给妹夫、县交警队事故组民警孙甫广和弟弟、县工商银行司机谭辉打电话告知此事。事件发生后,县公安局交警队有关人员接到报案很快赶到现场,并当场做出裁决:检察院的车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处理完现场,谭安州等人乘孙甫广的面包车返回黑山县城。在孙甫广家里,几人商议后决定,找人替罪。 
        孙甫广和谭辉积极为谭安州物色“替罪羊”,可找了几个司机,一听是撞人替罪,都摇头拒绝了。万般无奈之下,谭安州又把目光转向其弟谭辉。见事已如此,别无出路,谭辉便说:“谁让你是我的亲哥,只能我去了。” 

        为了避免出漏洞,谭安州同王化刚、谢玉全、李继东和谭辉订立了攻守同盟。 
        谭辉自愿为哥哥承担责任,但他的妻子却不干,哭着闹着一直找谭安州不让谭辉去替罪。焦头烂额的谭安州最后终于良心发现,于12月3日投案自首,同时向县委递交了辞呈。很快,公安机关对谭安州采取取保候审。几天后,县人大常委会免去了谭安州检察长职务。12月17日,锦州市纪委给予谭安州开除党籍、撤销其副县级待遇处分。王化刚、谢玉全、李继东、孙甫广、谭辉也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此案告破后,由于有关部门没能秉公办事,谭安州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当地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多次向锦州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主任会议研究,并组成调查组。调查后认为谭安州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应予逮捕法办,建议司法机关依法从快办理此案,追究谭安州的刑事责任。锦州市人民检察院随即下达了批准逮捕决定书。4月11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通报,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谭安州酒后驾车撞死两人,并找人替罪,逃避法律制裁的严重事件被新闻媒介披露后,引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正在江苏进行调查研究的韩抒滨检察长立即打电话指示高检院要把此案作为检察系统正在开展的教育整顿工作的重大典型案件,抓住不放,从严处理。 

        1998年4月29日,辽宁省凌海市法院审理了此案。经过7个小时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下午4日,凌海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谭安州犯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 

        凌海市法院还一并审理了孙甫广、谭辉、王化刚、谢玉全、李继东包庇案。被告人孙甫广、谭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8个月,被告人王化刚、谢玉全、李继东均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第五章 什么是最大的腐败

                    一、可怕的群体腐败 

          执法链条连环锈蚀,办案环节群体腐败——汉中14名干警收贿4。7万; 
        连云港检察官与法院院长被同一女人拉下马。鄄城看守人员与法官为犯罪 
        嫌疑人策划串供、翻供 

        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每年办理的林林总总、形形色色的各类案件数以百万计,而且案情千差万别,错综复杂,出现冤案、错案,实属正常,无可指责。中国古语云;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问题在于,出现冤案、错案之后,该如何正确对待,妥善处理。 
        背着“牛头”,死不认账,百般狡辩,坚持错误,拒不改正,完全置国家法律尊严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于不顾,是一种态度;死要面子,掩盖错误,寻找借口,逃避责任,企图蒙混过关,无限期拖延下去,伺机找个体面台阶下台,任凭当事人有千般委屈,万般损失,也不肯立即纠正,是另一种态度;明知自己的“上家”办错了案件,移送到自己手上,却碍于情面,不想伤政法机关彼此和气,不愿得罪人,便互相推诿,将本该立即纠正的冤案、错案移来送往,是一种态度;认真对待,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包括依照《国家赔偿法》进行赔偿,千方百计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和影响,是一种态度。毫无疑问,对于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来说,理所当然地应该采取最后一种态度。 

        事实上,一个案件牵动着两三个独立办案的执法机关,在某个环节上出现了偏差,相互制约的其它环节理应及时监督和纠正。然而,由于客观上存在着执法链条连环锈蚀的因素,导致多个办案环节的数名干警违法乱纪的群蛀现象时有发生。这是司法腐败中最最可怕的腐败。因为,群体腐败是最大的司法腐败。 

        不久前,陕西省汉中市纪检、监察、检察、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查处了城固县多名政法干警收受贿赂、贪赃枉法串案。此案涉及违法违纪人员17人,其中公安干警8人、检察院干警3人,法院干警3人。涉及的政法干警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在汉中查处的案件中尚属首例,是一起典型的司法群体腐败案件。 

        1996年12月,犯罪嫌疑人唐涛盗窃汽车被抓获。在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中,城固县公安局、检察院和洋县公安局的预审、刑检部门干警,无视法纪,大肆收受贿赂,贪赃枉法,致使犯罪嫌疑人唐涛得以取保候审,一度逍遥法外,脱离监管达84天,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犯罪嫌疑人唐涛的亲属张英、丁月庆以金钱开路,案件办到哪里,钱物就送到哪里,多数干警照收不误,然后心照不宣,一路绿灯放行,彼此全无监督,个别干警甚至绞尽脑汁为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出谋划策。至1998年4月,共已查明有14名干警共收贿赂4。7万元,其中个人最多收取7000元,最少2300元。 

        1995年6月,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反贪局将查结的原中国西电集团职工医院药剂科主任王秉文收受药品回扣3。46万元案件材料报捕。然而在审查期间,王却推翻了原来的全部供词,并从看守所递出了翻案材料。在复查中,主要证人均推翻原供。 

        出监的王秉文极为嚣张,公开打击报复举报人,一时舆论哗然。在市人大和各界群众的强烈要求下,市检察院经过周密侦查,揭开了一幕幕令人触目惊心的事实—— 

        在王秉文首次被关押的铁一局公安处看守所,王妻胡某携厚礼找到副所长张复平,张在笑纳的同时欣然答应帮助捎带字条,并“照顾”王的生活。此后,有着24年警龄的张所长多次收受胡某的“风险费”,并与王称兄道弟,为其串供立下汗马功劳。最严重的是检察院批捕前夕,张竟于夜晚擅自将王提出,在看守所大墙边,扶着王秉文踩上砖头,隔着铁丝网与其家人通话。王秉文出监后,他还借机敲诈。 

        反贪局正科级检察员周乐、助检员王胜利,是查处王秉文受贿的功臣,但是,当王秉文刑拘后,他们也未抵挡住钱弹的袭击,在分别收取王的朋友送来的5000元“感谢费”后,改变了原先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