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 明 李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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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 明 李贽--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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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弟每笑此等辈,是以情愿终身为人弟子,不肯一日为人师父。兹承远使童子前来出家,弟谓剃发朱易,且令观政数时,果发愿心,然后落发未晚。纵不落发,亦自不妨,在彼在此,可以任意,不必立定跟脚也。盖生死事大,非办铁石心肠,未易轻造。如果真怕生死,在家出家等,无有异。目令巍冠博带、多少肉身菩萨在于世上,何有弃家去发,然后成佛事乎?
  如弟不才,资质鲁钝,又性僻懒,倦于应酬,故托此以逃,非为真实究竟当如是也。如丈朴实英发,非再来菩萨而何?若果必待功成名遂,乃去整顿手脚,晚矣。今不必论他人,即今友山见在西川,他何曾以做官做佛为两事哉?得则顿同诸佛,不理会则当面错过,但不宜以空谈为事耳。
  答周友山
  所谕岂不是,第各人各自有过活物件。以酒为乐者,以酒为生,如某是也。以色为乐者,以色为命,如某是也。至如种种,或以博弈,或以妻子,或以功业,或以文章,或以富贵,随其一件,皆可度日。独余不知何说,专以良友为生。故有之则乐,舍之则忧,甚者驰神于数千里之外。明知不可必得,而神恩奔逸,不可得而制也。此岂非天之所独苦耶!无念已往南京,庵中甚清气。楚侗回,虽不曾相会,然觉有动移处,所憾不得细细商榷一番。此此俱老矣,县中一月间报赴阎王之召者遂至四五人,年皆未满五十,令我惊忧,又不免重为楚侗老子忧也。盖今之道学,亦未有胜似楚侗老者。叔台想必过家,过家必到旧县,则得相聚也。
  答周柳塘
  伏中微泄,秋候自当清泰。弟苦不小泄,是以火盛,无之奈何。楼下仅容喘息,念上天降虐,祗为大地人作恶,故重谴之,若不勉受酷责,是愈重上帝之怒。有饭吃而受热,比空腹受热者何如?以此思之,故虽热不觉热也。且天灾时行,人亦难逃,人人亦自有过活良法。
  所谓君子用智,小人用力,强者有搬运之能,弱者有就食之策,自然生出许多计智。最下者无力无策,又自有身任父母之忧者大为设法区处,非我辈并生并育之民所能与谋也。盖自有受命治水之禹,承命教稼之稷,自然当任己饥已溺之事,救焚拯溺之忧,我辈安能代大匠所哉!我辈惟是各亲其亲,各友其友。各自有亲友,各自相告诉,各各尽心量力相救助。若非吾亲友,非吾所能谋,亦非吾所宜谋也。何也?愿外之恩,出位之诮也。
  与耿司寇告别
  新邑明睿,唯公家二三子侄可以语上。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此则不肖之罪也。其余诸年少或聪明未启,或志向未专,所谓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则为失言,此则仆无是矣。虽然,宁可失言,不可失人。失言犹可,夫人岂可乎哉!盖人才自古为难也。夫以人才难得如此,苟幸一得焉,而又失之,岂不憾哉!
  嗟夫!颜子没而未闻好学,在夫子时固已苦于人之难得矣,况今日乎!是以求之七十子之中而不得,乃求之于三千之众;求之三千而不得,乃不得已焉周流四方以求之。既而求之上下四方而卒无得也,于是动归予之叹曰:“归扉欤!吾党小子,亦有可裁者。”其切切焉唯恐失人如此,以是知中行真不可以必得也。狂者不蹈故袭,不践往迹,见识高矣,所谓如凤皇翔于千仞之上,谁能当之,而不信凡鸟之平常,与己均同于物类。是以见虽高而不实,不实则不中行矣。猖者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如夷、齐之伦,其守定矣,所谓虎豹在山,百兽震恐,谁敢犯之,而不信凡走之皆兽。是以守虽定而不虚,不虚则不中行矣。
  是故曾点终于狂而不实,而曾参信道之后,遂能以中虚而不易终身之定夺者,则夫子来归而后得斯人也。不然,岂不以失此人为憾乎哉!
  若夫贼德之乡愿,则虽过门而不欲其入室,盖拒绝之深矣,而肯遽以人类视之哉!而今事不得已,亦且与乡愿为侣,方且尽忠告之诚,欲以纳之于道,其为所仇疾,无足怪也,失言故耳。虽然,失言亦何害乎,所患惟恐失人耳。苟万分一有失人之悔,则终身抱痛,死且不瞑目矣。盖论好人极好相处,则乡愿为第一;论载道而承千圣绝学,则舍狂狷将何之乎?
  公今宦游半天下矣,两京又人物之渊,左顾右盼,招提接引,亦曾得斯人乎?抑求之而未得也,抑亦未尝求之者欤?抑求而得者皆非狂狷之士,纵有狂者,终以不实见弃,而清如伯夷,反以行之似廉洁者当之也?审如此,则公终不免有失人之悔矣。
  夫夷、齐就养于西伯,而不忍幸生于武王,父为西伯,则千里就食,而甘为门下之客,以其能服事殷也,子为周王,则宁饿死而不肯一食其土之薇,为其以暴易暴也。曾元之告曾于曰:“夫子之病亟矣,幸而至于旦,更易之!”曾子曰:“君子之爱人以德,世人之爱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元起易箦,反席未安而没。此与伯夷饿死何异,而可遂以乡愿之廉洁当之也?故学道而非此辈,终不可以得道,传道而非此辈,终不可以语道。有狂狷而不闻道者有之,未有非狂狷而能闻道者也。
  仆今将告别矣,复致意于狂狷与失人、失言之轻重者,亦谓惟此可以少答万一尔。贱眷思归,不得不遣;仆则行游四方,效古人之求友。盖孔子求友之胜己者,欲以传道,所谓智过于师,方堪传授是也。吾辈求友之胜己者,欲以证道,所谓三上洞山,九到投子是也。
  答耿司寇
  此来一番承教,方可称真讲学,方可称真朋友。公不知何故而必欲教我,我亦不知何故而必欲求教于公,方可称是不容已真机,自有莫知其然而然者矣。
  嗟夫!朋友道绝久矣。余尝谬谓千古有君臣,无朋友,岂过论欤!夫君犹龙也,下有逆鳞,犯者必死,然而以死谏者相踵也。何也?死而博死谏之名,则志士亦愿为之,况未必死而遂有巨福耶?避害之心不足以胜其名利之心,以故犯害而不顾,况无其害而且有大利乎!
  若夫朋友则不然:幸而入,则分毫无我益;不幸而不相入,则小者必争,大者为仇。何心老至以此杀身,身杀而名又不成,此其昭昭可鉴也。故余谓千古无朋友者,谓无利也。是以犯颜敢谏之士,恒见于君臣之际,而绝不闻之友朋之间。今者何幸而见仆之于公耶!是可贵也。
  又何幸而得公之教仆耶!真可羡也。快哉怡哉!居然复见愢愢切切景象矣。然则岂惟公爱依仿孔子,仆亦未尝不愿依仿之也。
  惟公之所不容已者,在于泛爱人,而不欲其择人;我之所不容已者,在于为吾道得人,而不欲轻以与人,微觉不同耳。公之所不容已者,乃人生十五岁以前《弟子职》诸篇入孝出弟等事,我之所不容已者,乃十五成人以后为大人明《大学》,欲去明明德于天下等事。公之所不容已者博,而惟在于痛痒之未;我之所不容已者专,而惟直收吾开眼之功。公之所不容已者,多雨露之滋润,是故不请而自至,如村学训蒙师然,以故取效寡而用力艰;我之所不容已者,多霜雪之凛冽,是故必待价而后沽,又如大将用兵,直先擒王,以故用力少而奏功大。虽各各手段不同,然其为不容已之本心一也。心苟一矣,则公不容已之论,固可以相忘于无言矣。若谓公之不容已者为是,我之不容已者为非;公之不容已者是圣学,我之不容已者是异学:则吾不能知之矣。公之不容已者是知其不可以已,而必欲其不已者,为真不容已;我之不容已者,是不知其不容已,而自然不容已者,非孔圣人之不容已:则吾又不能知之矣。恐公于此,尚有执己自是之病在。恐未可遽以人皆悦之,而遂自以为是,而遽非人之不是也。恐未可遽以在邦必闻,而遂居之不疑,而遂以人尽异学,通非孔、孟之正脉笑之也。
  我谓公之不容已处若果是,则世人之不容已处总皆是;若世人之不容已处诚未是,则公之不容已处亦未必是也。此又我之真不容已处耳。未知是否,幸一教焉!
  试观公之行事,殊无甚异于人者。人尽如此,我亦如此,公亦如此。自朝至暮,自有知识以至今日,均之耕田而求食,买地而求种,架屋而求安,读书而求科第,居官而求尊显,博求风水以求福荫子孙。种种日用,皆为自己身家计虑,无一厘为人谋者。及乎开口谈学,便说尔为自己,我为他人,尔为自私,我欲利他;我怜东家之饥矣,又思西家之寒难可忍也;某等肯上门教人矣,是孔、孟之志也,某等不肯会人,是自私自利之徒也,某行虽不谨,而肯与人为善,某等行虽端谨,而好以佛法害人。以此而观,所讲者未必公之所行,所行者又公之所不讲,其与言顾行、行顾言何异乎?以是谓非孔圣之训可乎?翻思此等,反不如市井小夫,身履是事,口便说是事,作生意者但说生意,力田作者但说力田,凿凿有味,真有德之言,令人听之忘厌倦矣。
  夫孔子所云言顾行者,何也?彼自谓于子臣弟友之道有未能,盖真未之能,非假谦也。
  人生世间,惟是四者终身用之,安有尽期。若谓我能,则自止而不复有进矣。圣人知此最难尽,故自谓未能。已实未能,则说我不能,是言顾其行也。说我未能,实是不能,是行顾其言也。故为,故为有恒,故为主忠信,故为毋自欺,故为真圣人耳。不似今人全不知己之未能,而务以此四者责人教人。所求于人者重,而所自任者轻,人其肯信之乎?
  圣人不责人之必能,是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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