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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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记者- 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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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今记忆犹新,案发当天,我接到两位居住在案发地的香港读者报料。随后,同事张蜀梅也打来电话告诉我,说她已就此事向社领导请示过,但有关领导迟疑着尚未拿定主意,因为害怕挨批。同时她还说,现在羊城多家新闻媒体早已闻风而动。我还是向负责采访工作的某位领导作了报告,问是否前往采访此事。该领导说,最近上级有关部门不让再报道阴暗面的案子他迟疑了半天,最后还是让我赶往现场看看再说。见领导批准,我不顾倾盆大雨,以最快的速度赶往了案发现场。    
    在祈福新村门口,我看到案发现场早已被封锁,我和其他先到一步的记者们一样,被警方设置的警戒线远远隔离在案发现场之外。经过多方打探,我了解到案件的大概情况——    
    7日下午4时许,业主伍某的司机王某驾车回到位于祈福新村第7街B区靠路口一栋3层别墅,发觉屋里静悄悄。他推开门,顿时吓得魂飞魄散:一楼客厅满是血迹,屋主伍某等6人横七竖八倒毙在沙发、地板上,死状恐怖。王某惊叫一声,慌忙打电话报警。不久,警车呼啸而至,大批荷枪实弹的公安民警赶到案发现场,将现场周围的道路封锁。同时,警方还在番禺各主要交通要道设卡,检查过往车辆。广州市公安局接到报告后,紧急从刑警支队调派刑警、技术员到现场协助侦察。    
    技术员在勘察时发现,一楼客厅的沙发上倒卧着2具尸体,地板上躺着4具尸体,在二楼的一个洗手间内,又发现了一具男尸。经法医检验,7名死者均是被人近距离开枪击中头部死亡,7具尸体身上共有近20个弹孔。技术员在现场捡获5个小口径子弹壳,估计为同1支手枪发射。在一楼客厅的麻将台上,摆放着手机和一叠叠现金。公安机关确认,凶手使用小口径手枪作案。民警在向现场周围的住户了解情况时,住户称,下午正刮大风下大雨,雷声也很大,所以没有听见枪声。    
    经查,死者为:屋主伍某,伍母亲、姐姐,其女友李某及其母亲,伍某的司机之妻张某,在二楼洗手间内的尸体为伍某生前好友龚某。伍某的司机王某反映,6日晚,伍某等人在别墅打麻将,案发当天上午,他们到广州饮茶,然后返回祈福新村。下午1时许,王某驾车离开别墅到市里洗头,之后接了儿子回别墅,在4时许发现这宗惨案。    
    此案不仅令当地的警方忙碌异常,也令我们这些新闻记者极为关注!对于这样一宗影响巨大、当地百姓极为关注的特大惨案,作为地方新闻媒体,我们没有理由不关注。因此,此案立即成为当地及港澳所有新闻媒体极为关注的焦点。    
    这宗惨案马上惊动了高层。广东省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陈绍基和广州市委常委、原广州市公安局长郑国强,以及省市公安机关负责人在案发后赶到现场指导侦破工作。公安部得知案情后,当即派刑侦局有关人员到广州协助破案。    
    祈福新村的楼价虽然在本地价格不菲,但较香港低,因此购买者多为香港人。这儿的保安检查一向严格,外人进入小区内必须出示入住证,来访者要登记后由保安带领才能进入。而且小区内设有不少保安亭,闲杂人员无法进入。那么,凶手是如何入内作案?为何将别墅内的7人全部杀死?凶手作案动机是什么?这些谜团当时一直成为社会各界议论的焦点。    
    通过努力探听,我们获悉,死者伍某为香港人,其中一人为外籍华裔。伍某的公开身份为生意人,据说其生前靠经营汽车贸易起家,后从事多种经营性买卖,家财颇丰,近年来常进出澳门赌场。关于其死因众说纷纭,一时有“杀人劫财”、情杀、仇杀等等揣测,无所不包。此案就像1998年12月30日发生广州天河天成大厦的广东电视台著名女节目主持人陈旭然被害案一样,立即成为社会各界关注和议论的热门话题,在羊城引起的轰动效应不同寻常。那几日,羊城内外提及频率最高的一词也是“祈福新村”。


第九章 广东最大谋杀案的新闻背后第65节 两类谋杀(2)

    由于警方及当地政府部门对此案严密封锁,记者们多日全力以赴的连续追踪仍收效不大,但各家媒体记者对此事件的热情一路高涨。尽管无法深入现场采访,尽管警方对所有新闻媒体拒之门外,但我还是想方设法了解到了有关情况,写了一篇小稿。但是第二天,我的稿子并没有发出,因为报社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在案子未破之前,不允许地方媒体报道。    
    此宗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特大新闻,毕竟还是有媒体敢“顶风作案”的。第三天,先是《新快报》以最快的速度在当日的头版首次公开了这一重磅新闻。紧接着,下午的《羊城晚报》也发出了同样的报道;第四天,《广州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以主题《祈福别墅7人被枪杀》,副题为《此为广州迄今死亡人数最多的凶杀案警方全力侦察》,更全面披露了这一骇人听闻的特大案件。作为省委机关报的《南方日报》像对所有敏感事件一样,小心翼翼地对此保持沉默,但其旗下的《南方都市报》对此却无法保持沉默。见广州地区的几家媒体均对此案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一向以抢独家新闻著称的都市报自然也坐不住了,报社编委会一连几次为此事商量对策。最后,为了弥补这一重大遗憾,报社领导决定派记者魏东和女记者王均带着司机轩慧驾驶采访车前往案发现场采访,企图抓到有关猛料,但他们忙碌了一天无功而返。    
    案发的第四天,我在报社领导的指示下又一次赶往现场,希望能抓到一些有关新闻。此时案发现场已是冷冷清清,虽然附近的人们仍然布满惊疑不定的神情,但居住在祈福新村的人们早已恢复到正常的生活状态。这时我听说,有关受害者的遗体此时早已转移到番禺殡仪馆。我又随着广州地区媒体的几名记者赶往前去。这儿虽然没有荷枪实弹的警察守卫,但还是有威风凛凛的保安和三三两两的身着便衣的男子守卫在四周。后来,我设法打听到,原来这一天,警方正在此对有关受害者的遗体进行尸检。我赶紧把有关情况告诉了那位主管采访工作的副主编,他马上在电话里头再三叮嘱我说:“一定要想法摸清有关情况,最好能偷拍到有关照片”但报社的摄影记者不敢轻易上前,而我又不是摄影记者,平时采访一般是随身携带那个自费的轻便小相机。这种无法调焦的“傻瓜”照相机,只能抢拍到三四米内的镜头,根本无法远距离拍摄,更何况,广州警方对此案一直采取严密封锁,别说是有关现场,就是与此有关的任何消息都不愿透露。最后我只好双手空空返回报社。我汇报了采访过程,该副主编显得一筹莫展:“我们这次报道落在人家后面,所以我们一定要比别人做得漂亮,要是配上一幅照片就更好了这样吧,我们自己弄不到,就向香港的媒体借吧,我先与他们联系”    
    我不断打电话给参与此次采访的广州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希望他们能帮助提供有关照片,但他们除了拍到祈福新村外面的有关镜头外,都由于事发突然且准备不够充分,采访中又重重受阻,根本无法拍到与案情有关的照片;退一步讲,就是有人拍到,又有谁愿意向别的报纸供稿呢?    
    第二天,该副主编来到我办公室,当着同事曾华锋和张蜀梅的面对我说道:“这次关于祈福新村的案子,其他报纸都及时作了报道,惟独我们的不见动静,这早就令我们很被动了。现在一定要想法抓到独家的东西,这样才能扭转被动局面。”接着他又当着这两位同事的面叮嘱我说:“我和东方日报的朋友说好了,咱们就从他们那里拿一张照片对付对付,保证误不了发稿。王均的那篇稿子太散,你赶紧综合一下,快把稿子写出来”    
    尽管我觉得从香港报纸拿照片来“对付对付”有些不妥,但这是报社领导的旨意,我也不好多说什么。与此同时,主管都市报的一位南方日报社委会成员也打电话给我,要求我协助该领导搞好这次不同寻常的报道。    
    在该副主编的帮助下,我从一位香港东方日报同仁手中拿到了几张有关当天警方验尸的照片,后经他挑选,最后选择了其中一张。    
    由于那几天广州地区的其他报纸几乎都报道了祈福新村的这宗特大惨案,但都市报却没有只言片语,遭到一些读者的质疑和指责,面子显然过不去。在报社各层领导的频频催促下,后来由我执笔写了一篇300余字的消息。    
    6月12日,《南方都市报》在第三版刊发了此篇由我和同事魏东、王均共同撰写、署名本刊记者、已不算“新”闻的新闻,同时配上了从香港记者处淘来的一张照片。图上是两名着警服的干警和3名身着便服的侦察人员正在验尸的情形。稍有摄影知识的人都能看到出,这张照片是远距离拍摄的,画面显得有些模糊,有明显的光晕。    
    但令我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就是这张普普通通的照片,会给我带来了一连串的灾祸


第九章 广东最大谋杀案的新闻背后第66节 第八个被“谋杀者”(1)

    记者的职业表现为,从属或服务于一定的新闻传媒,这也是记者履行职责的凭证。记者是站在一定的立场,代表一定的政党阶级或集团的利益,经一定的新闻机构授权(记者证或介绍信)后才能履行采访职责,所以这样说来,记者的采访行为实际上也是他所在报社或集团的行为。就像我在前面所提及的金雁小学纠纷一样,在我起诉校方后,校方也对我进行反诉,而校方要起诉我,按法律的有关程序,他们必须先把我所供职的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和《南方都市报》分别作为第一、第二被告,然后才能追加写文章的我和邓世祥为第三被告。如果有关部门对记者的采访行为不满,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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