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待遇不平等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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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待遇不平等审视- 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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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到城市里去。但我们国家目前只有16%多一点的人口在城市里生活。我国现在所说的城市人口,其中包含了近年大规模县改市、县改区带入的农业人口。如果以户籍管理的非农业人口计算,城市人口比重仅为16。1%。从个例中更能看出城市人口中存在虚数。例如山西晋城市人口200多万,城镇人口比率达到72。2%,但非农业人口比重为仅17。2%,城市建成区内人口仅占全市人口的11。4%'见王远征的文章,《中国经济时报》2000年9月1日'。
  所以,当前对外宣传的中国城市化率30%这个数字,实际上是建置城市化的数字,而非人口城市化的数字。建置城市化是把一个城市所管辖的农村人口都算做城市人口。譬如,青岛市市区人口仅200多万,加上几个郊区县的人口为700万人。对于这种现象,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的苏刚同志曾写了一篇很好的文章发表在2000年9月1日的《中国经济时报》上,他在政策建议中提出了“建置城市化还是人口城市化?”的问题。他说:“建置城市化带来的负面效应,一是虽然增加了“城镇”人口,却没有相应减少农业人口。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可以归结为农民大军的消亡,即农业的工业化。否则,城镇人口就是一个无意义的数字。美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时,2500人以上的聚居地就定义为城市,单照此口径,我国早已城市化。二是城市行政辖区扩大和城镇数量增多之后,城市功能却没有相应增强,人口、资本、资源、市场的聚集效应都不足。这起因于上述的小城镇局限,也与城市管理中的制度供给‘过剩’、地方保护加剧有直接关系。城乡间大市场受阻于辖区小圈子,连同一城市的区之间也搞起了封锁。三是模糊了城市概念与城乡边界,最大‘城市’辖区可达12000多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质量偏低,城乡结合部管理薄弱、问题多。由此带来的土地问题尤为严重。城市得以“摊大饼”式扩张,郊区农村干部热衷于租售土地,90年代全国耕地锐减与建置‘城市化’同步加快,很难说两者没有关联”
  尽管城市化到今天仍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但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没有户籍制度的封锁,如果当年我们的乡镇企业不是遍地开花,而是集中发展,如今这1亿多人连同他们的家属至少有3亿人已经转为城市人口。那样的话,今天的中国至少有5…6亿城市人口,而不是目前的3亿城镇人口。
  另外,如果文革期间,中国不是为了搞备战备荒,大搞“三线”建设,将企业大批迁往中西部山区,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本来还会更快。由于“三线”建设和户籍管制下造成的乡镇企业遍地开花,中国这两次工业浪潮基本与城市化无缘,以致今天仍然有大批的农村人口滞留农村。
  晚了,炉灶已经搭起,框架已经形成,再调整谈何容易!现在谁都认识到打破二元结构的重要性,谁都认识到要尽可能地减少农民的数量,不减少农民比例,中国难以早日实现现代化。但怎么减少?你敢放手让农民自由流动吗?看看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做法,北京至今对户口管制没有丝毫放松,最近又在加强对外地人的管理,要求在2001年7月31日之前重新办理《暂住证》,并将新的《暂住证》分为A、B、C三种。你看,又要在进京人口中划分等级。这就是我们国家一些管理部门的水平。要是不搞不平等心里就难受。看似在维护首都的安全,实际上丝毫不起作用。2000年11月进行的第五次人口普查表明,北京市在不到10年的时间人口又增加了300多万。你卡着户口不给办理,外地人不还是照样进京吗?你这种僵死的户籍管理到底在管谁?有门有路子有钱的人,户口照样进京,没门没路子的人,只好干等。这种户籍管制给权力部门多少寻租的机会!到底是谁捞到了好处?谁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我认为说到底是国家利益国家形象受到了损害。看看国外一些文章是怎样在攻击中国,“户籍制度如同种族歧视”。中国有必要给外人这种口实和借口吗?
  北京市至今不贯彻落实国务院早就颁发的孩子落户口随父随母自便的政策。许多妻子户口在外地的家庭,孩子户口不能落北京。只是在2001年6月,北京市才向那些1992…1996年之间出生的孩子开了一条口子,允许这批孩子随父亲转户口,但也不是全部。目前的北京,有多少人家一家几口已在城市里生活了多年,有自己的产权房和固定的收入,但妻子的户口就是来不了,孩子甚至连户口也没上。这就是北京的现状。刘淇市长在2001年3月人大会期间曾经说,北京的社会发展水平是全国最高的。我这里就不明白刘市长所指的社会发展水平包括哪些内容。是英格尔斯那现代化的十条标准吗?那十条标准并没有包括户籍管制,因为在外国人的眼里,根本不存在户籍问题。你北京连最基本的自由迁徙的标准都没达标,谈何实现现代化!谈何社会发展水平最高!
  迁徙的自由是人权的基本权利之一。但延续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户籍制度今天在中国仍有强大的惯性。要想改变一些人的思想观念和传统做法是极其困难的。一位学者在开会时曾讲出这样的话:“现在不是落实政策的问题了,而是落实宪法的问题。”1975年的宪法为什么要把迁徙自由这一公民权利拿掉?这种文革时期极左的做法对吗?为什么我国到今天还要坚持“四人帮”时代的东西?这不咄咄怪事吗?因此,我建议,人大常委会要尽快开会修改中国宪法,恢复宪法中迁徙自由这一基本公民权利。
  由于僵死的人口束缚,中国的城市化滞后已经是人皆知之的事情,加速农业人口向城市集中,也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在如何城市化上面,管理层仍然存在着很大分歧,最大的分歧集中在“小城镇”战略上。2001年6月份我在《经济观察报》上写了一篇名为“中国应当怎样城市化”的文章。在“发展大城市还是小城市?”一节中,我这样写道:
  目前,发展小城镇的说法甚嚣尘上。但在我看来,提出这种看法的人不是怕农民进城影响自己的生活,就是没有摆脱计划经济下形成的思维模式。靠发展小城镇吸引农民进城纯粹是一腔情愿。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城市有城市自身的发展规律,城市的产生不是人脑中的产物,而是客观形成的。城市的形成有几大要素,一是物流,二是资金流,三是信息流。三者缺一不可。从这些年的实践来看,小城镇由于缺乏这些要素,在民工潮汹涌的这10几年里,民工潮对于中小城市基本是呼啸而过。农民一出村就奔着大城市去。
  看看当今打工者聚集的地区和城市,基本上是中大城市。北京有五六百万,上海有五六百万,广州有五六百万,深圳有五六百万。目前大约5000万人的打工者基本聚集大城市。这种现象说明了什么?说明只有大城市才有财富,才有资金,才能挣到钱。到小地方,既没有就业的机会,也没有较高的工资。所以,民工一出村,目标就盯着中大城市。在这种情况下,你硬要反其道而行之,硬要发展小城镇,只能是异想天开。
  农民根据市场情况自由择业的现实,与我们计划和政策制定和管理者的设想开了一个有趣的玩笑。早就有专业部门仔细测算过,城市越大,行政开支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越小,城市越大,人均占地面积越少。城市越小,全要素生产率就越低,人均GDP就越少。例如,5万人以下的城镇人均GDP只能达到1280元,全要素生产率为86%,而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之比却是1:1。28。而2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GDP可达到4888元,全要素生产率为151%,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之比仅为0。59。另外,人口越多的城市,人均占地面积越小。以目前的中国城市状况看,200万以上的城市人均非耕地面积仅为5。4平方米,人均建成区面积为66平方米。而人口少与20万的城市人均非耕地面积为52。7平方米,人均建成区面积132平方米。因此,要想追求集约效应,节约土地资源,城市规模必须要大,一般在200万人口以上比较合适。 
  但有人认为城市也并非越大越好,超过1000万人之后会对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譬如目前的天津、北京都面临着水危机的威胁,上海面临着热岛效应等城市病的威胁。因此,目前我国对城市发展态度基本上是控制北京和上海一类特大城市,放手发展一二百万人的中小城市。
  我对这一观点持特别怀疑的态度。这是因为中国的特大城市与西方国家的特大城市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北京的水危机完全是工业用水造成的,是不合理的工业布局造成的,与人口多少根本没关系。因此我提出了一个疑问:“中国的城市真得大吗?”
  以北京为例,去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查出人口1340万,但城区人口实际上只有570万。上海总人口1700多万,但市内人口大约为700万。所以,我国的特大城市还远远比不上国际上那些真正的人口稠密的特大城市。去年,当北京召开世界大城市市长会议时,《经济日报》曾列出一张世界十大城市简况表来,说北京每平方公里的人口密度只有618人,而汉城是1。8万人。两相对照出入也太大了。问题就出在统计方法不一样。中国是将行政区划当做城市规模,将郊区面积和农民人口也都包括在内,结果,上海市的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只有2034人,圣保罗是7620人,莫斯科8935人,东京、汉城和雅加达都高达一万多人。看了这张统计表就会感到中国所谓的城市化率参了多少水分。
  北京市的面积连延庆县的燕山山脉和密云县的水库面积都计算在内,为16807平方公里,而汉城只有604平方公里,北京市的面积是汉城的28倍。这叫什么城市?实际上北京市城区的面积只有不到1000平方公里,《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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