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行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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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行纪-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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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急,不急。爹爹神功盖世,定然不会有差的。”林逍不断的告诫自己不要着急,他慢慢的调动真气,慢慢的将自己的血脉通畅,慢慢的让身体恢复了柔软和活力,这才慢慢的站了起来。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感受着一口真气上下贯通无阻,林逍这才快步的冲出了秘库。

秘道打开,林逍原地跳起两丈多高,轻巧的落在了那片黑漆漆的毒土上。刚刚跳出地面,他就察觉了,四周的气氛不对。

游目四顾,林逍不由得心里一阵阵的叫苦,回春堂的后院里,居然站满了身穿血衣的彪形大汉,一个个正虎视眈眈的望着林逍。

其中更有十八名身穿血色铠甲的大汉,簇拥着一张太师椅,椅子上四平八稳的坐着一名身高丈二,同样是穿了一套血色铠甲,周身威风八面、自然而然有着一股霸道绝伦的气势朝四面八方不断扩张的虬髯壮汉。壮汉的脚边插着一柄三尖两刃刀,刀杆子足足有小海碗粗细,大刀通体由一种奇异的血色金属打造,林逍只是望了那柄大刀一眼,就觉得眼睛一阵剧痛,他忙不迭的转开了脑袋。

“嗯,一个小崽子!”虬髯壮汉慢条斯理的从嘴里吐出了一个果核,瓮声瓮气的说道:“娘的,等了两天两夜,还以为这地下有什么好东西,原来只是一个毛都没长齐全的小崽子!血十三,下去看看,那个地洞里面有什么好东西。”

虬髯壮汉身后那十八名身穿血色铠甲的壮汉中闻声走出了一人,这人走到了黑土边,皱着眉头看了看一眼那黑得发亮的泥土,小心翼翼的纵起身形,跳进了秘道里。林逍死死的抿着嘴唇,看着那大汉庞大的身躯有如一朵儿棉花一般落下了秘道,居然没有带起一点儿声音。

过了没一会儿,血十三就气呼呼的又跳了出来,他大声叫道:“魁首,屁都没有一个。”

虬髯大汉摇了摇头,很不满的说道:“屁都没有一个?那,只能拿这小娃娃顶缸了。兀那小子,你可是回春堂的人?”

林逍咬了咬牙齿,看着那虬髯壮汉,没吭声。

虬髯汉子眉头一皱,突然拍着大腿‘哈哈’大笑道:“我明白了,小子,你且放心,我不是屠了你们归化城的黑刀。老子是‘霸王’,你听说过老子的名号没?老子这三年来,在方圆两千多里地内,也该是声名显赫的吧?霸王啊,霸王啊,你难道没听说过?”

霸王凌霸天,名气果然是很大。他在大元国武林谱的黑榜上,排名第二,武功高绝不提,麾下更有如狼似虎的‘霸王卒’八千人,是一股极其强悍的匪军。不过,他的行事作风和黑刀匪不同,黑刀匪所过之处鸡犬不留,霸王凌霸天呢,却只是求财,凡是被他扫荡过的城池,就连一个铜钱都别想留下,但是他却很少伤人性命。

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当这座城池里有什么出名的武学高手时,那些个高手就注定要倒霉了。

凡是和霸王凌霸天动过手的人,最好最好的结局,也是在床上躺了三年才勉强恢复了行动力。

凌霸天的话多少起了点作用,林逍轻轻地点了点头,淡淡地说道:“听说过,你也不过是一个匪兵头目。”

“中啊!”凌霸天一拍大腿,‘嘎嘎’笑道:“老子还就是一个匪兵头目!不过,老子这个匪嘛,只求财,所以,多少还比黑刀匪他们要强一点。这次我刚刚扫了归应城过来,嗯,听说黑刀他们攻下了归化城,就过来看看能不能打点秋风。结果嘛……”

凌霸天怪笑道:“黑刀匪的人在这块黑土上丢下了三百多条人命,却硬是没能发现地下有什么东西。他们倒是干脆,就这么离开了,可是老子好奇啊?所以带着人在这里守了两天两夜,果然把你等了出来。”

大手抹了一把脸上的胡须,凌霸天笑道:“你是回春堂的人?”

抿了抿嘴唇,林逍点头道:“是!”不承认也没用,自己能从回春堂后院如此隐秘的地穴中钻出来,是人都知道他是回春堂的人,而且肯定是很重要的人物,否则如此隐秘的地穴,不可能只藏匿了他一个人。

“会用药?会治外伤?各种行军病症,你可拿手?”凌霸天站了起来,笑眯眯的看着林逍。

“会!会!拿手!”林逍阴沉的望着凌霸天,不知道他问这些有什么用意。

“妙极,妙极!”凌霸天笑了,他点头道:“看你年纪不大,想来医术也不怎么的,不过呢,有一个随军队的大夫总比没有好。从今天开始,你就是老子‘霸王卒’的军医,老子手下兄弟有了什么毛病,就全着落在你身上了。”

“我……”林逍心中怒极,他怎么可能将自己的医术用在这些穷凶极恶的匪徒身上?就算他们不是攻打归化城的黑刀匪,但是,他们也是匪!

“不要拒绝!否则你就死定了!”凌霸天懒洋洋的看着林逍,淡淡地说道:“回春堂,不,是整个归化城的人都死绝了。你就是回春堂的最后一点儿根子。你若是也死了,回春堂就真的绝代了。你也不想事情变成这样吧?所以,乖乖的做老子的军医!”

完全不给林逍拒绝的余地,两名身穿血色铠甲的壮汉就靠了过来,一把抓住了林逍。

他腰间的小包裹也被一个壮汉随手扯了过去。

林逍正待大口喝骂,他脑后突然一震,却是已经被一名血甲大汉打晕了过去。

凌霸天有点怜悯的看了林逍一眼,摇头道:“打晕了好,不要让他看到城里的惨状,否则小崽子会发疯的。过了这一阵子,就好了。”

摇摇头,凌霸天猛的拔起了三尖两刃刀,用力的朝虚空中一劈:“孩儿们,开拔啦!浪费了两天时间,得去找点乐子啦!三王子来信了,‘飞云关’挡住了三王子大军的去路。飞云关守将的祖籍就在附近,咱们得去抄了他的老家才行啊!”

霸王卒们纷纷开拔离开了归化城。

林逍,就此成为了霸王卒的军医!

第007章 … ~沈家堡~

“好男儿,当杀人;双手血腥满,睥睨鬼神惊!”

八千身穿血衣的霸王卒,有如一条血流,滚滚自两座城池之间的大道招摇而过。所有的霸王卒匪兵,都得意洋洋的伸出右手,食指轻轻的弹动头上戴着的血色皮盔,发出整齐划一的‘啪啪’声响。他们的歌声充满了杀气,高亢的歌声似乎将天空的云彩都冲得支离破碎,一轮惨白的日头没有丝毫颜色的挂在天空,麻木的将阳光胡乱洒了下来。

两座小小的城池上,呆呆的站着城主、守将以及一班大小官吏。他们的身体在剧烈的哆嗦着,惊恐的看着霸王卒自城池边急速行过。

什么为国守土之责、安靖疆土之任,那些城头上的大小官儿此刻脑子里根本没那个念头。他们恨不得烧起高香,祈求老天就让这群穷凶极恶的匪兵赶快过境吧。要说点起城中的府兵去清剿霸王卒?他们做梦都不敢有那想法。

骑在一头火炭般赤红的高头大马上,凌霸天突然大吼了一声:“停!”

‘哗’!八千霸王卒同时停下了脚步,就有如一条奔涌的大河突然陷入了冰凌期,由极动转为极静,却是如此的自然和谐、浑如天成。城头上站着的那些官吏、士卒全傻眼了,这是一支多可怕的军队!

大道左边的小城城头上,城主翻了个白眼,竟然就因为霸王卒的突然停下而被吓得晕了过去。

大道右侧的小城城头上,城主浑身抖得有如筛糠一般,却好歹还能勉强站得住。他哆哆嗦嗦的拔高了声音,有如被吊起来的鸭子一般沙哑着嗓子大声嚎到:“霸王阁下,本城地小财薄,也没有什么武学高手,您,您高抬贵手,千万不要攻破我们的城池!”

大元国城主律,凡城主在任期间,城池被攻破者,全家尽数为奴!

凌霸天望了那城主一眼,一挥手道:“老子不攻城,你们每座城池献上黄金五百两、白银五千两、铜钱五百万,老子带着儿郎们就走!”

‘咚’,那个还能勉强站立的城主顿时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浑身哆嗦着望着凌霸天,差点也学着对面的同僚那般晕了过去。凌霸天提出来的数字,对于他们这两座小城而言,实在是一笔天文数字。但是,不给钱,显然是不可能的。霸王凌霸天,天下人都知道他有个脾气就是死要钱,不满足他的要求,他的八千霸王卒攻破这两座小城,也不过是盏茶的功夫。

过了不到一刻钟,两座城池城门大开,各有一队马队行了出来,上面沉甸甸的放着纳贡给凌霸天的财物。

可怜这两个小城主为了凑齐这份巨款,已经搜刮空了他们的库房,马车上甚至还能看到镶银的夜壶,也都被送来顶数了。霸王卒们却也不嫌弃,他们和凌霸天一般,只要是黄的金、白的银、亮闪闪的铜钱,他们一概不会嫌弃。

小小的插曲持续了不过两刻钟,霸王卒又继续滚滚朝前奔去。

林逍恰在这时候醒了过来。他被丢在了一辆运载粮草的马车上,身子下面就是软呼呼的粮草,一颠一颠的却也有点舒适。仰天躺着的林逍睁开了眼,呆呆的看着天空,过了许久,他才突然醒悟过来自己所处的境地,他吓得惊呼了一声,一骨碌的爬了起来,站在了高高的粮食垛儿上。前面,是长长的血衣队伍,后面,也是长长的血衣士卒大队。大道左右两侧的荒地里,还能看到身穿血衣的游骑在往来奔走。

霸王卒,自己果然是在霸王卒的队伍中!林逍也说不出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只是傻呆呆的盘膝坐在了粮食包上,看着前面的那些血衣士卒发愣。

一名身穿血色铠甲的壮汉策骑赶到了林逍身边,随手将一个小包裹塞进了他手里。那壮汉大咧咧的说道:“小子,这是你的包裹。里面的金银细软,已经全部充公了,以后霸王卒就是你的家,你不用存私房钱。”

林逍一把抱住了包裹,呆呆的看了那壮汉一眼。

壮汉龇牙咧嘴的怪笑了几声,朝林逍点头道:“我是血五,是霸王的十八血杀亲卫的老五。你可以叫我五哥。那家谱是你家的?娘的,三十六代都是一代单传,啧啧,好容易到了你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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