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皇妃:仙履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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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皇妃:仙履心路- 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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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后宅迎候。”他装模作样地欠身。“请殿下见谅。”

“姨母家务缠身,我哪敢乱打扰她。还有你少来这一套。”沈斯晔警告他,不轻不重地砸了发小一拳,随即一轩眉。“——弘安?那大胖小子都起好名字了?”

谢弘安。锦书在心里慢慢咀嚼着这个初看平淡的名字,心生好感。苏慕容的嘴角抽了抽,欲言又止,最后叹气道:“……跟我来。”

“……大胖小子?”

沈斯晔盯着桃花心木摇篮里瘦小的男婴,一瞬间真是哭笑不得。

谢朗臻得了儿子大喜过望,到处宣扬他得了个大胖小子,弄的人人信以为真,谁也想不到因为苏娴孕期反应严重、孩子又早产了半个月,这个凝结了苏谢两家血脉的孩子刚出生时,瘦弱的像是活不成了。

当然以现代医学观点来看,这个孩子属于健康范围,但距离“大胖小子”实在有点远。沈斯晔俯身摸了摸婴儿皱巴巴的丑脸蛋,心里有点不厚道的嫌弃。

偏偏这时谢朗臻得意洋洋过来,还一脸臭显摆,逼问皇储对他儿子的赞美。沈斯晔词穷了好一会,才讽刺道:“唔,是个小胖子。谢小胖。”

然后,这个带着点讽刺意味的绰号“谢小胖”,就伴随了小小的弘安一辈子。沈斯晔并不知道,自己未来的女儿会和这个男孩子有一段缘。

因为血缘过近,谢小公子最终也没有娶公主为妻。但他和未来女皇一家的友情,一直持续到让后世的史学家都觉得惊叹。

在历史的那个关卡,弘安后退了一步,却守护了他的公主一生。

卧室里,苏娴的脸色有些苍白,精神却还好。谢朗臻不让她起身,她只好坐在卧榻里见客人。她笑盈盈地看着沈斯晔和锦书,问了些婚礼的准备,又让女仆把孩子抱过来。苏娴含笑把小小的襁褓递给锦书:“来,抱一抱。”

锦缎襁褓刚落到怀里,就觉得异乎寻常的轻。锦书小心翼翼地抱着初生的婴儿,一时有点难以适应。她抱过沈斯煜的儿子佑琨,那是个真正的大胖小子,她抱着佑琨一会儿都觉得吃力。但弘安是那么轻。她低头吻了吻婴孩的脑袋,心底有点软软的悸动。她并不知道那是母性。

谢朗臻一直小心地监视着她,这时微微一笑。“何小姐,觉得怎么样?”

“宝宝很可爱。”差点把“似乎不如佑琨胖”说出口,锦书心虚地笑了笑。“谢先生喜得贵子,一定很高兴。”

沈斯晔有点惊讶地看见,犹如被一束阳光照亮,谢朗臻竟然发自内心地微笑了。

他忽然嫉妒起来。

锦书与苏娴聊了一会,又被沈斯晔带去见了苏韫夫妇,离开苏家时已经将近夜晚。苏夫人留他们用晚饭,被沈斯晔婉拒了。苏家正人人忙碌,他不想添乱。

锦书得了苏夫人送的一件沉香做见面礼,这时正安静地走在他身边,把有点凉的小手插在他的大衣口袋里。他轻捏了一下她的手心,锦书悄悄笑了,向他靠近过来。

苏慕容反正也闲赋在家,便把他们送出中门,刚推开玻璃门就赞叹了一声:“燕山雪花大如席啊——我说你们留在我家过夜,内环这会儿非堵死不可。要不你俩恐怕就得走回去了。”他啧啧赞叹,“要不是有约会,我就请你们吃涮羊肉火锅。再喝点小酒,该多好?”

沈斯晔倒是想夜不归宿,但他得顾虑锦书。苏慕容善解人意道:“或者去我那边休息一会,等雪小一点再走,这样也不用惊动伯母她们。怎么样?”

沈斯晔看看弱不禁风的锦书,只好同意了。

苏慕容的住处是半独立的一座三层小。风雪夜里只看的清宇轮廓,但锦书恍惚觉得,这座比东宫还要高大许多。一进门,风格明显与清正严肃的本宅不一样了。这是一个花花公子的房间。

有趣的是房间穹顶刷成蓝色,用绳子高高低低垂下来各式各样的飞机模型。这里的主人似乎还留着未泯童心。锦书正在饶有兴致地打量,忽然听见沈斯晔说:“这个你还留着?”

他拿起了一架显得稚拙的铁皮飞机,托在手肘上,指腹小心翼翼地擦去了机翼的灰尘。苏慕容正在酒柜边挑酒,闻言回头看了一眼,笑了。“当年一起做的嘛。”

他终于挑好了一瓶酒,拿出了三个杯子。“来,我敬你们一杯。”

沈斯晔也笑了,为锦书拿起她那杯酒。苏慕容平举着杯子,微笑道:“伉俪情深,百年好合。”言罢一饮而尽,眼睛愈发晶亮。锦书嫣然一笑,轻轻说:“谢谢。”也将酒喝了。

沈斯晔不太放心地看了眼锦书,见她只是脸颊酡红,才放了心。苏慕容又为自己倒了酒,与发小一碰。这次不待他说话,沈斯晔已主动道:“慕容,给我当伴郎。”

苏慕容眼睛一亮。“伴娘是谁?是不是弟妹念书时的室友?可以可以!”

沈斯晔不冷不热道:“梅特夫斯基小姐比她高,比她身材好,比她金发碧眼,你说呢?”

锦书恨得掐了他一下。苏慕容笑的几乎呛咳起来,连连摆手道:“弟妹啊这话可不是我说的,你们自己的矛盾自己解决。我今晚不回来了,还有美人等着我跋涉风雪去相会呢。上有客房,保证绝没人打扰。”

他刚出门一步又转回来,指了指上。“上那些婚纱别介意啊,我女友是婚纱设计师,暂时把她的作品放在我这里准备义卖。弟妹不介意的话可以试试,我觉得都不错。三胖你今晚上有眼福了——”

沈斯晔暴躁地冷冷道:“不想死就滚。”

苏慕容立即奉旨从自己房间滚了。

像八哥一样聒噪的苏三公子一走,房间里霎时安静了。沈斯晔也不是真心生气,端着杯酒,有点感慨地把飞机模型一架架看过来。

十几年的时光在这个风雪夜缓缓拂去风烟,他仔细地看着那些铆钉、铜扣、笨拙的油漆划痕,眼睛竟然有些潮湿了。胸中淡淡喜悦的情绪翕动着,把回忆之河填的很满。他有至交,有女人,杯中有好酒,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听见身后的梯有脚步声,沈斯晔也没回头,招手道:“小锦快来看,我十岁的伟大作品!”

半晌没听到回答。奇怪地回过头,沈斯晔的呼吸忽然顿住了。

锦书穿着洁白的纱质婚礼服,鬓边别了一朵小小的银色玫瑰,静静地站在梯上。

她双颊酡红,眼里微微带着一点迷离,提着云雾般的雪白裙摆晃晃悠悠地走下来。这竟是新娘的装束了。她要做什么?沈斯晔呆站在原地傻看着她,脑子一片空白。

锦书向他走近。走了几步,像是觉得不舒服,她索性把高跟鞋也甩了,赤着脚走过光洁的石材地面,一缕碎发在鬓边飞起来又悠悠落下。她依到他胸口,乌黑的眼眸仰望着他,有点梦呓似的低语:“阿晔,我好看么?”

“好看……小锦你喝醉了。”

沈斯晔叹了口气,想起了锦书当年糟糕的酒量,怕她腿软跌倒,赶紧把她搂在怀里。

婚纱是抹胸式样,白纱和刺绣没有遮盖起玉瓷般的肩膀。沈斯晔觉得自己的心跳怦怦急促起来。偏生锦书有点不安分,在他怀里蹭了蹭。“阿晔,我嫁给你要穿大红衣服,对么?”

沈斯晔一愣,点点头。凤冠吉服是多少少女的梦想,他亲自去看过完工的礼服,大红云锦上凤凰于飞,耀眼的似乎能展翅飞翔。他暗自期待着锦书穿上这一身很久了。

“可是那样你就不能给我揭面纱了,我们也不能交换戒指……”锦书忽然气恼起来。“阿晔,我不喜欢大红色,我压不住,粉红都好看一点!”

沈斯晔无言以对,心想真是粉红色就糟了。

明显喝醉了的锦书还在他怀里咕哝。“我喜欢白婚纱,白的,白的,我要抱着一捧风信子,我还要你对我说你愿意!……”

沈斯晔抱着醉态可掬念念有词的锦书,又好笑又有点难过。果然是每个女孩子都会憧憬自己的婚礼,满脑子医学的何锦书也不例外。她从没对他说过她梦中的婚礼是怎样的。现在看来,该是充满圣洁色彩的那种——来宾不多,只有最亲密的家人和朋友,她的裙子像云朵一样蓬松洁白。双方的父母都慈祥地笑眯眯看着孩子们,他们交换了刻着名字的戒指,在管风琴的悠扬伴奏里,甜蜜的接吻。

但事实是,她得在三千多名贵宾的注视下,顶着沉重的凤冠走进皇宫。那天唯一的颜色就是代表正室尊贵地位的大红。先国礼后家礼,新婚翌日她要作为新媳妇给公婆跪下敬茶,三天后还得去太庙,把她的姓氏正式添在沈斯晔的名字之后。在家谱上,她只是“何氏”。

这一切都与锦书的憧憬背道而驰。

锦书细细的胳膊缠绕在沈斯晔的脖颈上,藤萝一般柔软缠绵。她用有点迷蒙但还清亮的眸子盯着他,轻轻说:“阿晔,你要不是你,该有多好……我爱你啊……”

她把脸埋在他心口,落了几滴泪。于她而言,这只是醉酒后无意的情绪展现;但对清醒的人,这些话像钝刀子一般,磨得他心上一阵阵的痛。

但锦书似乎没有这些痛苦,她的泪水还在眼角,却已经很快乐地把温热的唇贴在他面颊上,“阿晔,阿晔,你猜我是谁?”

沈斯晔再心酸也忍不住笑了。这是酒精开始二次作用了么?“你是谁啊?”

她嘻嘻笑起来,眉眼里满满都是娇俏动人。“我是你的新娘啊!”

……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沈斯晔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他只记得那朵挽住长发的玫瑰掉到了地上,柔软洁白的裙摆散了开来。再睁开眼睛,已经是翌日的清晨六点。

他闭上眼睛又睁开,锦书还乖乖睡在他臂弯里,颊上的嫣红仍未褪尽。他愣了一会儿,忽然抬手在自己额上狠狠砸了一拳。或许是有所感应,锦书的睫毛颤了颤,慢慢睁开了眼。看清上方他的脸时,她吓了一跳:“阿晔?”

很好,总算酒醒了。

沈斯晔舒了口气,不知怎的,又有点遗憾。锦书还没彻底清醒,喃喃道:“这是在哪里?我怎么……”她忽然低低的惊呼了一声,两腮红的像是能滴血出来。

没力气起身,锦书只得窘迫的别过脸去,低声说:“阿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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