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莽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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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莽芳华- 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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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悍匪中艺业最高明的人,其他的匪首,没有人敢助他与我玉萧客相抗,想不到他们竟能请来这两个高明的狗男女助拳。刘兄,可知道两个狗男女的底细么?”

“不认识。说来说去,都是你误事。咱们久走江湖,居然与人交手而不先问对方的名号,败了也不知对方的来路,日后传出江湖,岂不笑掉江湖朋友的大牙?”

“兄弟以为那鬼女人是萧家的二小姐……”

“萧家的二小姐只有十三四岁。这里姑娘不是江南早熟的佳丽,十三四岁的闺女还是黄毛丫头呢,你看那鬼女人像个黄毛丫头么?真见鬼。”刘纪悻悻地说。

“罢了,这次我玉萧客第一次栽得这么惨。”玉萧客愤然地说。

“咱们今后怎办?就此罢手?”

玉萧客目露凶光,切齿道:“只要李某有一口气在,誓不甘休。刘兄,咱们立即取回行囊分手。”

“分手?”

“你走东,我走西。你去登封找少林监寺大师,派人前来助拳除匪。我到陕州找三眼天尊助一臂之力,誓必报此仇。”

“这……少林久不问外事……”

玉萧客取出一只小匣,递过说:“里面是天龙禅师遗世的一颗舍利子,你将它交给少林监字长老,说我玉萧客请他派十八罗汉前来除魔,他如果收下舍利于,便会派十八罗汉前来的。”

“如果他不收下……”

“他会收的,也必定会派十八罗汉前来。”

“这……”

“天龙大师火化时,共遗下一百零八颗舍利于,当晚便被人偷走了十颗。少林僧人为了寻找这被窃的十颗舍利子,派出所有的门人子弟,整整花了五十三年光阴,只找到了七颗。

为了这件事,江湖大乱了整整一甲子。”

“你带了这一颗废物,等于是带了出卖脑袋的草标,老天爷!你……”

“你放心啦!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二十年,少林早已传出信息,愿以和平手段觅回所欠的三颗舍利子,送回的人,可提出任何

合理而可行的条件,他们必定乐于应允。”

“谁知道你这颗舍利子是天龙禅师的?”

“天龙禅师是有道高僧,他的舍利子与其他圣僧遗世的舍利子不同,每一颗皆呈水晶纯色,映日细察,可看到里面隐显龙纹,岂能有假?据我所知,古往今来,成佛的高僧不知留下了多少舍利子,但决难有一颗能有水晶纯色,绝大多数其色如乳灰,半透明的已是世所罕见了。”

“好吧,我就跑一趟少林好了。”刘纪欣然地叫。

萧家一阵好忙,一家大小惶乱不安。雾中花浑身香汗,有点脱力,仍然提精神,仔细搜查尸体,希望能查出死者的来路。

恨地无环追不上玉萧客,急急赶回查问经过。

尸体的贴身暗袋中,终于搜出一张路引,也就是远离本乡本土一百里外,向当地衙门所领的身份证明。那时,关防甚严,行旅如无路引,寸步难行,被查获之后,一律法办,轻者流放充军,重者可能处斩。任何人离开本土一百里以上,皆需请领路引。不管是绿林大盗,或者是扒手小贼决不取苦主的路引。路引遗失,便是死路一条,取走路引,不如一刀将人杀了来得慈悲些。

雾中花脸色一变,向一旁的恨地无环问:“唐霸,混世魔王是否与白道入土有来往?”

恨地无环摇头道:“那怎么会?混世魔王从不与白道人往来。”

“那就怪了。”

“你知道击败我的人是谁?”

“我……我没看清。”

“他使用玉萧……”

“哦!是不是那专门敲诈勒索黑道朋友的玉萧客李起凤?”恨地无环惊问。

“正是他。”

“老天!他是来找混世魔王与飞天夜叉的。”恨地无环抽口冷气叫。

“为何他又转而对付萧老伯?怪事。这家伙是白道朋友中颇为出色的人,只是好色如命,风流自赏,自命不凡,为何要对付萧老伯?”雾中花困惑地说。

雾中花冷笑一声道:“怎么不是他?登门便色迷迷地要找佩芝姑娘,除了他还有谁?看,死的人是谁?”

“是谁?”

雾中花将路引递过说:“你看。”

恨地无环红着脸笑道:“我不认识字。”

“他是活报应费煜,一个专以缉捕逃犯领赏的人。”雾中花冷冷地说。

恨地无环恍然说。“是了,飞天夜叉在许州落了案,他的头值白银一干两,他们是为一千两赏银而来的。”

“可疑的是,他们为何不找混世魔王与飞天夜叉,却来找萧老伯的麻烦。”

恨地无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但这次却料中了,哼了一声说:“要不是唐聚的人请他出头,我今后把名字倒过来写,绝对错不了。”

雾中花噗嗤一笑,说:“可惜你不会写,是么?好了,你去把尸体理了,到后面去找把锄头,埋深些。”

恨地无环拖起尸体,嘀咕道:“狗东西果然恶毒,不但找绿林朋友来杀人放火,更能找到白道狗熊来生事,看我饶得了你们么?”

他这一嘀咕,把唐聚嘀咕得血流成河。

入暮时分,两个喽罗找到了他,告诉他美人计失败在唐柱国手中,糟的是混世魔王的助拳朋友未能依期赶来。

他咬牙切齿地将赶走玉萧客的经过说了,发了一阵牢骚。喽罗们欢天喜地走了,他仍在萧家的屋脊上守夜。

三更天,唐聚传来了可怕的警锣声。

火光冲天,失火了。

这一次,唐柱国没有上一次那么幸运了。二三十名悍匪分三方攻入,村中虽有防范,但六七十名唐家子弟起初并未能及时守备,负责守哨警备的十余名子弟全部在骤不及防之下被杀,后起的人十伤七八,只有老少妇孺幸免于难,贼人们以快速的行动,控制了全村,一把火把祠堂烧光,但并未洗劫财物。

三虎两狼被杀,唐柱国被砍掉一条右臂,割去耳鼻。贼人们用血在一堵墙上,写了四个大字:欺匪者戒,然后呼啸而去。临行,匪首对聚在广场上战栗的老少妇孺,清数唐柱国的罪状,严重警告这些人,如再纵容子弟们为非作歹,下次将鸡犬不留。

官府有一阵好忙,发丁勇进剿仙人山,但匪徒们早已闻风远遁,只样烧了贼巢了事。

唐聚被匪攻破肆虐,反而大快人心。从此至县城的道路重新为柏谷多开放,县城与四乡,不再看到唐家的子弟横行。

仙人山的匪盗们,十天后又重建了仙人塞。兵来贼走,兵去贼来,事极平常,不足为怪。

雾中花劝恨地无环返山归队,留在此地恐有不便,但恨地无环坚决地拒绝了,他认为风声未息之前,萧家不会平安无事,他要再等十天半月再走。仙人山方面,他认为不足留恋,是否归队,目下尚无打算。他投奔仙人山混世魔王入伙已经半年,丝毫未受到重视,人离乡践,货离乡贵,他一个陕西四大巨匪之一,入伙半年仍只混到一个头目的地位。混世魔王不是不用他,而是不放心他,怕他一旦羽翼已成,可能有取而代之的一天。因此与其屈居人下委曲求全,不如另打主意另谋出路。

雾中花本来要离开,但她不得不留下来照顾萧家。那玉萧客是个睚眦必报的人,决不会就此罢手,她怎能就此撒手不管?在未获得王萧客的消息前,她不忍心离开。虽则她知道自己不是玉萧客的敌手,但骑虎难下,她只有硬着头皮支撑下来。如果她离开了,萧家便只有任人宰割,救人须救彻,即使力所不逮,她也尽力而为,何况她对银汉孤星有一份深厚的感情,为道义已不容她临危撒手远走高飞。

转瞬半月,毫无动静。其他的人,皆心情一松,认为今后定可平安无事了。唯一忧心忡仲的人是雾中花,她与佩艺姑娘极为投缘,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情同姐妹,无话不谈,但她却不敢谈及玉萧客,更不敢提未来的劫难。她心中明白,表面上的平静,也表示即将来的风暴,将极为险恶。

这天一早,恨地无环前来告辞,说是打算到江南走走碰碰机缘,换换环境希望能有所作为。

客厅中只有萧宗慈与雾中花,与伤已痊愈的盛永达。萧宗慈诚恳地说:“唐霸,你年纪也不小了,强盗生涯像在玩火,终有一天会玩火焚身。难道说你就没打算改邪归正放下屠刀,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平民百姓?”

恨地无环呵呵笑道:“你老人家说来容易,我这人除了杀人放火,可说一无是处,做一个平民百姓,怕不要把我憋死?”

“你如果喜欢舞刀弄枪,老朽负责替你转为军籍,山东有几位卫指挥使,与老朽交情不薄,他们需要你这种人才,将来……”

恨地无环提起包裹离座,笑道:“你老人家这份心意,在下心领了,我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入军籍整天不是操练就是种地,算了吧,一天也呆不下去,哪还有将来?告辞了。”

看门的萧福突然入厅禀道:“启禀老爷,外面有位姑娘,姓仲孙,要请见盛爷,说是从……”

盛永达大喜说:“是南阳仲孙老伯派来的人,侍小侄前往迎接。”

恨地无环一怔,说:“南阳仲孙,好耳熟。”

他随着盛水达外出,到了门外,看到一人一骑。一位年青貌美的二十余岁姑娘,风尘扑扑依然容光照人,佩剑挂裹,穿一身墨绿骑装,牵着的黄骡马浑身汗水,人与马像是蒙了一身黄尘,显然经过长途奔驰,可能昨晚赶了一夜路,人马都倦了。

他怪眼放光,抢越盛永达大叫道:“咦!仲孙姑娘,真是你。”

女郎嫣然一笑,说:“嗨!傻大个儿,你怎么也在此地?”

他丢下包裹,喷了一声说:“好啊!多美,多标致……”

“嗅!该死!你怎么胡说八道?”

他点点头,无限感慨地说:“仲孙姑娘,恭喜你脱离了恨海,短短年余,你像是换了一个人,容光焕发,回复了青春活泼的气息。而我,仍然潦倒不堪,英雄末路。你近来好吗?”

“很好,谢谢你,你……”

“我要走了。”

“要走?你要到……”

“到江南走走,碰碰运气,河南山西陕西,都没有我恨地无环安身立命之地了。”

“你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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