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鹰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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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鹰天下-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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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教室内突然哄堂大笑起来。

宋子华这才回过神来,看着倒是快要冒火的眼神,这下完了!

“你前些日子上课无精打采我都算了,你今天竟然公然扰乱课堂秩序!”库勒导师脸色都黑了“上次罚你抄写的《万物集格兰帝国》你抄完了么?”

“大部分已经抄完了,只剩下一点点了!”宋子华连忙回答道。

“快抄完了?那怎么连荔子果脯都不知道?看来你的书是白抄了一点都没有长进!回去再把四本《万物集》都给我抄一遍!”

四本抄一遍?教室内的学员们同时瞪大了眼睛!在他们的眼中抄写一本的《万物集格兰帝国》就已经是壮举了,这次还要抄写四本?

“呼!”宋子华做了下来,今天还真是倒霉啊!

安静的夜中,一轮皎洁的明月照耀着整个大陆,在梦罗克城中,三道城门都紧闭着,唯独北面的城门大开着,守城的守卫们继续守在城门口,没有一丝关门休息的意思!距离梦罗克城十里左右的官道上,五百名侍卫们整齐的一字排开,每个人都穿着银色印有纹记的铠甲,一手持着火把一手扶着腰间的长剑骑在洁白的战马之上。

站在最中间靠前的一名将领模样的男子,大概三十岁不到一点,眼大眉浓面格四方,脸上略带着一些胡茬,虽然算不上英俊,但也有已故男人味儿。

“将军,你昨天就没有睡觉,今天又忙了一天,你还是先回去休息一下吧,末将在这里等候小姐!”从后面走上来一名副将模样的男子。

“不用了,小妹第一次出远门,我这个做大哥的虽然不能陪她一起,但总要亲自迎接她回来吧!”将领摆摆手说道,但还是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

副将无奈的摇摇头,安静的站在一边。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左右,官道远处隐隐约约传来一阵马蹄声。望着原来越近的尘土,所有人心中一喜,回来了!将领心头一喜,双腿用力一紧,骏马嘶鸣一声飞驰而出,副官也策马跟了上去,后面的五百名侍卫原地待命纹丝不动。

马蹄塌地声越来越响,虽然只有数百人但在安静的也重也如同千军万马一般的震撼。一阵尘土飞扬之后,数百战马迎面而来,相距二十米左右双方同时停了下来。迎面而来的马匹散开,从中间走上来一辆马车,马车停下来,车帘掀开,一名少女跳了下来。

“大哥!”少女看到将领后立刻飞扑过来,宛若月下的一只小蝴蝶。

“菲菲!”将领一扫先前的疲倦,将少女拥了一下,伸手抚摸着少女飘散的长发“怎么样,这趟爱丁堡玩的开心么?”

“嗯!爱丁堡可比咱们梦罗克大得多了!”少女抬起头看着将领,一脸的笑容“我给你们买了很多的礼物,大哥你要不要先看看?”

“嗯,咱们边走边看吧!爸爸在城内估计都等着急了!”将领拉着少女的手朝着马车上走去。

马车继续前进,很快就和原地待命的侍卫们汇合到了一起,近千人轰轰烈烈的朝着梦罗克城内进发。

等到一行人走进了梦罗克城内,北城门才关闭起来。沿着笔直的官道上朝着位于中心的城主府走去。梦罗克的夜晚城内外都是静悄悄的,偶尔传来数道猫狗叫声。千人千马借着月色走着,着实早出了不小得动静,街道附近的子民们也有不少都被吵醒了!

城主府的大门敞开着,城门口五十多民亲卫整齐的站着。听到马蹄声后,为首的移民亲卫朝着旁边的亲卫挥下手“估计是大少爷和小姐回来了,你快去通报城主大人!”

“是!”旁边的亲卫一拱手朝着府内跑去。

不多时,一个五十来岁的壮年穿着便装快步走了出来,脸上一片期待的神情。

“博尔德大人!”门口的亲卫们整齐的呼喝道。

马蹄声越来越近,近千匹骏马走到广场上散开,一辆马车从中间走出来停在门口。

“菲菲,我的菲菲回来了!”城主博尔德叫喊着迫不及待的走到没那车前。

“爸爸!”一声娇呼从马车内传了出来,车帘掀开菲菲跳下马车扑到博尔德的怀中“爸爸,你还没有睡觉啊!”

“我的心肝小宝贝还没有回来,我怎么睡的着呢?”博尔德爱抚的摸着菲菲的秀发“怎么样,这趟和你博克西奇伯伯去爱丁堡玩的怎么样啊?”

“嗯,爱丁堡真的是好大啊,博克西奇伯伯带着我转了大半个月连一半都没有转到!还有他带着我去了皇宫,还见到陛下和王后!还有爱丁堡的光明教堂,真的是好大啊光他们的那个广场就比咱们的城主府要大上一圈,博克西奇伯伯都是亲自主持朝拜,广场上人都来的满满的,我也跟着他们做了几次朝拜,不过一点意思都没!”菲菲仿佛打开了话匣子,兴奋的表情丝毫没有因为长途的马车赶路而消减“我们还去了那边的商会,他们的店铺真的好大,我专门为爸爸买了一件衣衫……”

博尔德认真的听的,不是的点着头,讲到精彩处还配合的惊叹着。四周的亲卫们安静的看着,也都习以为常了。这近千人当中,有不少将领级别的都追随城主大人二十多年了,城主大人向来都是十分的严厉,就算对着自己的几个儿子也都是这样的。但是自从小姐出生以后,城主大人仿佛一下子出现了人格分裂,面对其他人还是一样的严厉,但是面对着小姐,却变成了一个慈父!

“呵呵,爱丁堡这么好玩啊!等到下次你博克西奇伯伯再次全帝国内弘扬光明教义的时候,我再让他带你去爱丁堡好不好!”博尔德微笑着说道。

“博克西奇伯伯说了,只要我领悟了光明之心,我随时都可以去爱丁堡,而且他还担保我一定能够去丝盾学院的!”菲菲开心的说道。

“好,好,好!我的乖女儿天赋这么好,再加上用功修炼,要不了多久一定可以领悟光明之心的,到时候爸爸亲自送你去丝盾学院!”博尔德骄傲的。

“菲菲,爸爸,天色不早了,你们进去说吧,这里可是城主府门口啊!”

博尔德点点头“阿尔奇,你去安排一下侍卫们,我们先进去了!”

第二十四章

“爸爸……我……我想回学院去!”菲菲低着头说道,脸色有些微红,不知道自己离开的这些日子,是否有人找过自己呢?

黑夜中城主府门口火把通明,也没有人发现异常。

“回学院?现在?”博尔德城主有些奇怪。

“菲菲,现在已经这么晚了,你还是别回学院了,就在家中住上一晚上,等明天大哥送你回去!”阿尔奇说道。

“就是啊,你都一个多月没见爸爸了,今天晚上怎么也要在家中过!”博尔德拉着女儿的手朝着府内走去。

阿尔奇吩咐侍卫们回去休息,又安排好了巡逻的人后也朝着府内走去。

看着从图书馆拿回来的另外三本《万物集》,宋子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今年是自己的本命年么?怎么事事不顺啊!不过回想起来,自从遇到了她以后,自己的生活彻底被打乱了,特别是近一个月来甚至是有些疯癫。

她离开也好,自己全当是做了一个梦,现在是梦醒的时间了!

“子华,要不要我们帮你抄写啊?”埃玛走过来“我们商量好了,既然你不喜欢雇人代你抄写,那我们就亲自帮你抄写吧!”

“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我还是那句话,我自己的事情自己来做!”宋子华打起精神来微微一笑“你们如果真的想要帮我的话,就陪我去好好地吃一顿,吃饱了我才有足够的气力把这些书籍都抄完啊!”

“好啊!我们去餐厅点上一大桌!”

餐厅?三层的餐厅是自己和她第二次相遇的地方,四层的餐厅是自己为她发疯的地方……宋子华摇摇手“老在餐厅吃腻不腻啊,我们去外面吃吧!”

“也是,子华你几乎都是在餐厅吃的!要不我带你们去城西,哪里有一个酒楼招牌菜真的不错,虽然比不上富贵酒家的富贵四季,不过去尝尝也不错啊!”埃玛提议道。

“哦!”马克和迪尔无精打采的嗯了一声,刚才听到宋子华提议,还以为是去富贵酒楼呢!

埃玛三人先出去雇马车了,宋子华从衣柜中取出一件新衣衫换上,正准备收起旧衣裳,突然看到一块白色的手帕从衣衫中露了出来……

呆呆的看着手帕,宋子华打起的精神逐渐消沉下来。

“子华快点,我们已经雇好了马车就等着你呢!”马克一脚踢开了寝室大门。

“哦!”宋子华条件反射般的一把抓住手帕匆忙塞进胸口,和马克一起朝着学院大门口走去。

学院的道路上三三两两的学员们嬉笑着打闹着,宋子华和马克刚走出学院门口才和埃玛迪尔汇合,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喧哗声。四周的行人商贩们都叫嚷这什么朝着喧哗出围了上去,一队整齐的侍卫走了上来将两边围观的人群往后方推开。

“闪开,都闪开!”侍卫们一边喊着一边将人群往后推,中间道路上一辆豪华的马车走了上来,马车上插着城主府的旗帜。

“是城主小姐!”埃玛眼睛一亮“今天运气真好,竟然能看到城主小姐!”

马克和迪尔也同样伸长了脖子。

“你们做什么的,还不后退!”看到这边有几个学员摸样的人痴痴地往前,侍卫不由得懊恼起来,走上来伸出大手推搡着。

“推我做什么,我又没有挤上去!”宋子华不爽的喊了一声,但是单薄的身体还是被侍卫强有力的手臂推得不由后退起来。踉跄着脚步摔倒在地上,胸前的衣衫褶皱起来,洁白的手帕飘出,随着微风飘向远处。

看着宛若落叶的手帕,宋子华心中突然萌发出一种奇异的感觉,仿佛那个女孩就像是这个手帕,不经意间飘向远处,离开自己……失去了手帕,失去了所有!

“不!”宋子华突然叫嚷了一声,如同矫兔般弹起朝着手帕飞去的方向追逐而去,手帕不能丢,不能丢!

豪华的马车停在了学院门口,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城主小姐的芳容可不是这些平民们能够经常看到的!就连同在一个学院的埃玛等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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