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总是画素描,因为我还是会害怕拿错笔,自从我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红,什么才是真正的绿。
我也不能让他发现这个秘密,因为这会成为他阻碍我离开的最佳理由。
有的时候我想,如果我能把全世界的色盲和色反联合起来,然后指着你们这些人说,我们看到的才是真实的世界,你们才是色盲,那该是一件多美妙的事情。
什么才是正常?
正常就是大多数。
我们不是大多数。所以即使我们叫嚣,也只会被更多的你们鄙视,然后一人啐一口唾沫,就足够把我们淹死了。
我捧着两盆蓝色和紫色的风信子回了住处,放在窗台边,张醉坐在电视机前剥桔子。
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我顺便A走了剩下的半个。
正宗的暖暖的橘黄色,我最喜欢了。
他转过头来,作势要抢,我则迅速地把橘子塞进嘴中。
他佯装沮丧地趴在沙发上,却忽然注意到我从花店带回来的画板。
“欸,这风信子你画的?不错哦,可惜没上色。”
“哦,只是练笔,我不打算上色,你要吗,送你好了。”
我摘下画夹上的纸递给他。
他笑着说好啊,给我裹烧饼。
无所谓,这本来就是失败的作品。
“张醉。”
“什么事?”
“你说,色盲能当画家吗?”
“能啊。”
他抱着一瓶矿泉水,理直气壮地说。
“为什么?”
这个问题问了这么多年,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答案。
“因为色盲眼里的世界,也是世界啊。”他放下水瓶,两只手得意地比划着,“难道你不想看看世界在他们眼里是什么样的吗?”
傻瓜,你未必看到,就算我画出来。
“张醉。”
“什么事?”
“你的嘴巴是绿色的。”
“真的么?”他吓得立刻拿起桌台旁的小镜子端详,然后又不满地嘟囔,“你又作弄我。”
“我是说真的。我眼里看到的就是。”
正在照镜子的脸猛地转过来,瞪如铜铃的双眼布着星点血丝。
“骗你的!”
我“砰”的一声关紧了房门。
“有一天我要去新疆,画天山雪景!”
03。给风信子下个定义
更新时间:2010…2…18 10:07:00
字数:777
隔天星期天,一大早醒来就看到张醉站在窗台旁。
他指了指窗台上的风信子,问:“你买的?”
“花店老板借我几天而已。”
“借你几天?哇,他好大胆,居然敢把花借你,还几天?要知道你是连仙人球都能养死的。”
我知道他是指我一时手痒给他仙人球浇太多肥料的事,之后每次提到植物他都要假惺惺地为那颗已逝的小植物“沉痛哀悼”一番。
“窗台上的风信子,哪一盆好看?”
“蓝色的吧。这盆,太紫了,有种要滴出来的感觉。”
蓝色风信子,浴火重生的爱。
紫色,悲伤忧郁的爱。
紫色的风信子,是一种诅咒,它的花语名为:得到我的爱,你一定会幸福。
另一个意义是,如果你抛弃我的爱,一定会不幸。
我从没想到,身为风信子一支,它竟然拥有与始祖差别如此之大的含义。
可我独爱紫色的这一盆,尤其是知道它的含义之后。
从我两年前第一次看到我眼中的紫色风信子,我就不可救药地迷上它了。它显得那么独立,高傲,却又孤独。像鲜血干涸后遗留下的颜色,忧伤,蜿蜒,是不冥的魂魄。
这也是我唯一喜欢的紫色物品。
在我生活的世界里,天是作呕的紫,海是作呕的紫。只有田伯的薰衣草乐园是蓝色的。
英文课本里说,蓝色象征着悲伤。
可我觉得紫色更加阴郁。至少薰衣草乐园从来都是一个让我感到心情更加顺畅,后背安上了翅膀的地方。
我固执地把薰衣草乐园当做第二天空,就像蓝色风信子一样象征自由。
那个身为始祖的蓝色风信子,我也喜欢它,它是那么像我所喜爱的自由。
只可惜,它不属于我。
我把两盆风信子搬进了房间,放到了床头,一边是枷锁,另一边,还是枷锁。
一边是我眼里的紫色风信子,另一边,是你们眼里真正的紫色风信子。
紫色紫色,都是紫色。
不要忘了,我是蓝紫色反。
04。你相信第一眼爱情吗
更新时间:2010…2…19 9:46:00
字数:2558
你相信第一眼爱情吗?
他不止一次地这样问我,每一次见面和通话都要问,问得我几乎要以为他是纠缠我的恶鬼。
他每问一次,我就会画一道正字,现在,已经秘密麻麻地画了三十多张纸。
而我的答案从来都是,不知道,没试过欸。
接下来他便会现出无比失望的神色,失望得让我感到毛骨悚然。
于是我在画下了第三千二百一十四次正字后,决定把这个问题转嫁到他人的身上。
我的目标是张醉。
“你相信第一眼爱情吗?”
我学着那个人的声音,鬼魅地问着他。
“什么是第一眼爱情?”
他居然没被吓到。
“就是一见钟情。”
他就开始挠头。
挠到满手都是头油也没有回答上来。
我懊恼地拿过他的电脑抱进房间。
不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爱情问题吗?我不信能难住全天下人。百度一搜,什么都有。
你相信第一眼爱情吗?
乖乖隆地龙,6620000个结果,用时0。001秒。
这么短的时间,就做出了我百思不得其解的答案吗?
一篇,一篇,又一篇的帖子,看得我眼酸,却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
有人说,第一眼爱情也是爱,为什么不去好好珍惜。
有人说,第一眼爱情只是冲动,就算陷下去也最终不会有什么结果。
还有人说,第一眼的感觉确实可以称作为爱情,只是当美好的幻想跟憧憬被日子一点点磨光,露出苍白如骨的现实,爱情已被凡庸占去了位子,什么都没有了。
“哇,你什么时候进来的,不知道敲门吗?”
我关掉浏览器,张醉不知什么已经俯在身后。
看到我转过头,他朝我嘿嘿地笑,还故意把原本悬在我肩膀上的下巴磕上肩膀。
“我就知道,你这傻瓜一定是在查这个。”
我把左手捂到他脸上,将他推开。
实在不喜欢两个人分享同一个小空间的感觉。
那样会缺氧,会脸红。
我故作镇定地说:“就算我是在查又怎么样,如果你能准确地把这蠢问题解答出来,我就不用查了。”
他又开始挠头了。
也是,这种问题可不是不经脑子就能准确作答的。
我看过身边那些自以为身经百战信誓旦旦的爱情专家,只可惜被甩的次数永远大于甩人的次数。
张醉说,其实一见钟情得到好结果的也不少。他有一个哥们儿,和他女朋友认识不到三天,送她回家的时候,一时冲动,把那个女孩儿按在墙壁上表白。
结果好了两年多,预计明年要结婚。
这个故事的可信度应该是比较高的,因为仔细想想,我身边这样的事例也不少。
莫名其妙地就喜欢了,问他们喜欢人家什么。优点一个都说不上来,缺点倒是数出一大堆。
就算这样还能恩爱好几年,即使有些人最终分手,内伤的时间也能达到两三个月之久。
然后有一天,他们站在青春的尾巴上,确定自己没有时间再拖,于是和最后一个恋人结婚,生子,然后再把世界的中心全部转嫁到孩子身上来。
日子就这样过下来了。
那我的父母呢,也是这样吗?
定然不是,不然我不缺胳膊不少腿,干嘛被人放在福利院门口(难道他们有天眼看出我是色反。。。。。。)。
张醉说,他的爸妈也差不多,只不过恋爱过程没这么现代,当时两人通过媒人一介绍,稍微认识了一下,就结婚了,比较程式化。
然后生了一堆孩子。
你家违反计划生育。我说。
他说那倒是,罚了不少钱。
哼,肯定又是个重男轻女的家。
才没那回事,我们家第一个孩子就是我大哥。老爸老妈只是喜欢儿孙满堂的感觉。
儿孙满堂的感觉?我看是欠债一堆的感觉。
他抡过拳头就要揍我,拳头到了我面前,却又忽然变了样。
伸出一只食指,在我的鼻梁上猛刮了一下。
我奋力地甩了两下头,躲开他的手指头。
那个人也常常这样做,作势要朝我发怒,拳头凑到我面前,最终只是像摸小狗一样碰两下。
几乎看到任何人对我做类似地动作,我都会魔怔地想到他,然后厌恶地逃开。
他愣了一下,尴尬地缩回手。
我们毕竟还没熟到那个份儿上。
我只好尴尬地打哈哈。
我的鼻梁本来就很塌了,再刮,别人就看不出我有鼻子了。
我听过一个科学的讲法,爱情荷尔蒙多巴胺,它的寿命最多只有一年半而已,一年半过后,荷尔蒙干涸,爱情的新鲜感过去,情人之间,也就不可避免地陷入倦怠期。
张醉不同意,他说经过七八年爱情长跑之后修成正果的也为数不少。
那是因为,这些人不是聚少离多,就是不断不断地有新挫折新考验新刺激。
不过,绝大多数的情况都是,爱过了,痛过了,之后也就能放下了,最多在擦肩回眸的时候,偶有一点感伤罢了,依然不影响他们与现在恋人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