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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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史- 第2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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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卑贱的地位上的苦苦挣扎。
《儒林外史》的语言是一种高度纯熟的白话文,写得简练、准确、生动、传神,极少有累赘的成分,也极少有程式化的套语。如第二回写周进的出场:
头戴一顶旧毡帽,身穿元色绸旧直裰,那右边袖子同后边坐处都破了,脚下一双旧大红绸鞋,黑瘦面皮,花白胡子。
简单的几笔,就把一个穷老塾师的神情面目勾勒出来。像“旧毡帽”表明他还不是秀才,“右边袖子”先破,表明他经常伏案写字,这些都是用笔极细的地方。而这种例子在小说中是随处可见的。白话写到如此精炼,已经完全可以同历史悠久的文言文媲美了。
《儒林外史》当然也有一些不理想的地方。如果与稍后的《红楼梦》相比,论结构之宏大完整、人物之类型众多,它都显然不如《红楼梦》。但《红楼梦》还是有较多的“古典”气息(如它的以神话为象征的哲理内涵、诗词歌赋的运用,以及宝黛爱情故事的诗化成分等),《儒林外史》朴素、平实而深刻的艺术风格,则更接近于现代小说。鲁迅小说中一些简洁的描写和冷峻的笔调,可以看出与《儒林外史》的关系。就这一点而言,它在中国文学史上是有特殊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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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曹雪芹与《红楼梦》

乾隆中期,一部未写完的小说《石头记》(后称《红楼梦》)的抄本开始出现在北京的庙市上,并很快传抄到全国各地,甚至流布海外。到嘉庆初年,已经出现“遍于海内,家家喜闻,处处争购”的盛况(梦痴学人《梦痴说梦》),以至有“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的说法(得舆《京都竹枝词》)。这一部以个人和家族的历史为背景的长篇小说,不仅以其艺术上的精致完美达到了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而且以其深刻的人生悲哀,打动被莫名的伤感所笼罩着的世人的内心。

一、《红楼梦》的作者及成书过程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名霑,字梦阮,“雪芹”是他的别号,又号芹圃、芹溪。约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卒于乾隆二十七年(1763)除夕或次年除夕。曹家的祖上本是汉人,约于明永乐年间迁到辽东,后被编入满洲正白旗。清初时他的高祖曹振彦随清兵入关,立有军功,曹家成为专为宫廷服务的内务府人员,家族开始发达起来。他的曾祖曹玺的妻子当过康熙的保姆,而祖父曹寅小时也作过康熙的伴读。
由于这种特殊的关系,康熙登基后,曹家得到格外的恩宠。康熙二年(1763),暂玺授江宁织造,此后曹寅及伯父曹颙、父亲曹袭任此职,前后达六十余年。江宁织造名义上只是一个为宫廷采办织物和日常用品的小官,但实际上则是康熙派驻江南、督察军政民情的私人心腹,康熙六次南巡,其中四次由曹寅接驾,并以江宁织造府为行宫;同时江宁织造还控制着江南的丝织业,从中获取极大的利益。曹雪芹就是在这种繁盛荣华的家境中度过了他到十三岁为止的少年时代。
康熙死后,曹家的境况发生了急剧变化。经过激烈的宫廷斗争才获得皇位的雍正,急于巩固自己的地位,这也包括肃清其父亲的内外亲信。雍正五年(1727),曹以解送织物进京时“苛索繁费,苦累驿站”、“织造款项亏空甚多”等罪名被革职,家产也被抄没(见“雍正五年上谕”),全家迁回北京。最初,曹家还蒙恩稍稍留下些房产田地,后于乾隆初年又发生一次详情不明的变故,遂彻底败落,子弟们沦落到社会底层。
曹雪芹本人的情况现在了解得还很少,只能从他的好友敦诚、敦敏和张宜泉等人留下的不多的诗中以及其他很少的零散材料中探知些许。回京后,曹雪芹曾在一所宗族学堂“右翼宗学”里当过掌管文墨的杂差,地位卑下,境遇潦倒,常常要靠卖画才能维持生活。但作为一个经历过富贵繁华而又才气横溢的人,他很难放下自己的尊严;他的个性豪爽旷放,朋友们比之为示俗人以白眼的阮籍。他的一生的最后十几年,流落到北京西郊的一个小山村(《红楼梦》就是在那里写成的),生活更加困顿,已经到了“举家食粥酒常赊”(敦诚《赠曹芹圃》)的地步。乾隆二十六年(1762)秋,爱子夭亡,不久,他也伤感谢世,留下一个新娶不久的继妻和一部未完成的书稿。敦诚《挽曹雪芹》诗以“孤儿渺漠魂应逐,新妇飘零目岂瞑”这样哀切的句子,写出其最后的凄凉。
在封建时代残酷的权力斗争中,像曹家那样由盛而衰的剧变,并非罕见。但只有亲身经历这种剧变的人,才会对人生对社会对世情产生一种不同寻常的真切感受,这和旁观世事变幻者的感受不同。在饱经沧桑之后,曹雪芹的郁结的情感需要得到宣泄,他的才华也需要得到一种实现,从而,他的生命才能从苦难中解脱而成为有意义的完成。他选择了艺术创造——被不幸的命运所摧残的天才重建自我的唯一方式。《红楼梦》第一回记述道:“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而后又题一绝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也许可以说,中国历史上除了司马迁作《史记》,再没有人像曹雪芹这样以全部的深情和心血投入于一部著作的写作。但他去世时,全书仅完成前八十回,并留下一些残稿,这些残稿后来也佚失了。
从《红楼梦》的第一回来看,曹雪芹对这部小说似乎考虑过好几个书名,文中提及的有《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乾隆四十九年甲辰(1784)梦觉主人序本正式题为《红楼梦》,在此以前,此书一般都题为《石头记》,此后《红楼梦》便取代《石头记》而成为通行的书名。
《红楼梦》的版本有两大系统。一为“脂本”系统,这是流行于约乾隆十九年(1754)到五十六年(1791)间的八十回抄本,附有“脂砚斋”(作者的一位隐名的亲友)等的评语,故名。现存这一系统的本子有十几种。另一为“程本”系统,全书一百二十回,由程伟元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初次以活字排印(简称“程甲本”),又于次年重经修订再次以活字排印(简称“程乙本”),以后的各种一百二十回本大抵以以上二本为底本。这种本子的后四十回,一般认为是高鹗续写的,但也有人对此表示怀疑。高鹗(约1738—约1815)字兰墅,别署“红楼外史”,汉军镶黄旗人,乾隆六十年(1795)
进士,官至翰林院侍读。后四十回的艺术水平较前八十回有相当的差距,但比起其他名目繁多的红楼续书仍高出许多。它终究给《红楼梦》这部“千古奇书”以一种差强人意的完整形态,满足了一般读者的要求。因而,这一系统的本子也就成为《红楼梦》的流行版本。

二、《红楼梦》是怎样的书

在中国过去的年代中,由于儒家经学传统的影响,只要是一部比较优秀的著作,许多人总喜欢从中搜寻出文字之外的“微言大义”来,而不肯承认一部完全从日常生活着笔的文学作品,本身足以包含不朽的价值。《红楼梦》问世以后,流传日广,穿凿附会之说也日多。或认为此书是影射清初大学士明珠家事,或认为是影射清顺治、康熙两朝的历史,或认为是影射董小宛与顺治帝事;而近世学者蔡元培,还提出此书是寓含民族意识、提倡反清排满的政治小说(见《石头记索隐》)。到了王国维、鲁迅、胡适,对《红楼梦》的研究虽各具不同的眼光,但都归结到小说的艺术价值上来了。
《红楼梦》以爱情故事为中心线索,在贾府这一世代富贵之家从繁盛到衰败的过程中,写出以贾宝玉和一群红楼女子为中心的许多人物的悲剧命运,反映了具有一定觉醒意识的青年男女在封建体制和封建家族遏制下的历史宿命。这里面包含了曹雪芹自身的家族和个人背景,以及他对人生的认识。
关于为什么要写这样一部小说,即小说的主旨是什么,作者在小说的开头就有明确的交代:
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自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绔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
这一段自白包含三层意思,并由此构成小说中最重要的三层意蕴:一是家族在腐败中走向破落,繁华成空;二是个人的禀性趣味与家族和社会的要求相背离,以至人生失落,无所归依;三是回顾如梦人生时,唯一值得怀念的,是一群“闺阁女子”,因此最令人悲悼的,也就是她们的悲剧命运。在特定的环境和遭遇中,当个人的价值难以实现甚至无法确定时,在异性中追求感情的满足,并通过对爱情的体验乃至幻想来感受生命的美好,这是古今中外文学反复描述的人类生活现象。《红楼梦》正如书名所提示的,是写了一场由女性的光彩所映照着的人生幻梦;又正如作者以“悼红轩”为书室名所提示的,是写了对由女性所代表的美的毁灭的哀悼。但是,《红楼梦》却不能简单地视为言情小说。女性的美好、爱情的可贵,正是作为以男性为代表的社会统治力量和正统价值观的对立面而存在的;所谓“美的毁灭”,也不仅是难以预料的命运变化所致,而更多的是由于后者对前者的吞噬。在描写爱情故事的同时,作者反映了广大的社会生活面和深入的人生体验,表现了不同人生价值观的冲突,从而赋予这部小说以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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