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似水之此生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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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似水之此生不换-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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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轩摸了摸额头,郁闷地闭上眼睛,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向晴看外面还是一片漆黑,奇怪地揉了揉眼睛,道:“我果然是在做梦啊!”然后躺下去准备继续睡觉。
齐轩听了,不由失笑,打开床头灯,无奈地说道:“起床了!”
向晴抽了一口气,被齐轩吓了一跳,愣了半天才说:“你半夜三更溜进我房间想干嘛?”说完,还应景地把被子拉到自己胸前,说道:“你该不会是想对我意图不轨吧?”
齐轩翻了翻白眼,说道:“半夜三更?现在已经早上八点半了,傻瓜!”
向晴瞪大眼睛。看了看窗外,又看了看闹钟,借着把视线移到似笑非笑的齐轩身上,猛地大叫一声:“啊啊啊啊……日全食!”
齐轩点了点头,一副“你终于开窍了”的样子!
向晴急忙从床上跳了下来,连鞋子都不穿了,连滚带爬地奔到阳台上,其速度之快,动作之“悲壮”,看得齐轩目瞪口呆。
向晴看向天际,只能隐约看到一丝亮光,她低头向下面看去,只见人影幢幢,讨论声此起彼伏,借着他们手上的手电筒,还能看见他们手上的望远镜。
看到一半,向晴忽然想起一件大事,事关她的终身幸福,她一定要搞清楚是不是幻听。想到这里,她立马转身,刚想开口,一双大手忽然轻轻地捧起她的脸,然后只觉唇上一片温热。
向晴蓦地愣了,整个人就像被电着了似的,唇上酥酥麻麻的,却是异常地柔软甜蜜,原来接吻就是这种感觉啊!向晴呆呆地想着,直到头顶传来一阵轻笑,她才回过神来,张大了嘴看着隐在暗夜里的齐轩,过了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说道:“齐轩,这回可是你自己招惹我的,你要负责到底哦!”
齐轩叹了口气,伸手刮了刮她秀气的鼻子,低声道:“笨蛋!”
向晴忽然大喊一声,猛地扑进齐轩怀里,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开心地笑个不停,“哈哈,齐轩终于让我追到手咯,嘿嘿……”
她看着天上的太阳一点点地洒出光亮,,知道这一刻将是她永生难忘的回忆。阳光那么柔和细碎,折射进她晶亮的眼眸里,漾出点点幸福的波光。她的爱情,终于拨开云雾见青天了……

第九章  意外太多,向晴被震到了
日全食结束之后,向晴和齐轩踏上了归家之旅。托齐轩的福,向晴可以省下买火车票的钱,搭他的顺风车回家。
从C市到H市,坐汽车的话就只有三小时的车程,一路上,向晴没有一刻是歇停的。她和齐轩一起坐在后座上,前面的司机陈伯直接被她当成空气忽略,一路上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齐轩看,一边看还一边笑。
努力直视前方保持镇定的齐轩再也受不了地转过头去,无奈地说道:“小黑,拜托你别再看了好不好?”
“为什么?”向晴一脸无辜地问道,伸出手捧住齐轩的脸,色眯眯地笑道:“我男朋友长得这么帅,当然要看个够本啦!”
齐轩笑着拍掉向晴的手,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发,说道:“你呀……”
哪知向晴却怪叫:“头可断,发型不可乱!”然后把齐轩的手抓下来,趁机吃光他的豆腐。
两人吵吵闹闹的,3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向晴看到窗外熟悉的景致,兴奋地跳下车,齐轩也跟着走出来,手里拿着她的行李。
哪知向晴开开心心地拎过行李,然后开开心心地说了句“齐轩,咱们学校见!”,就准备拍拍屁股走人。
齐轩的脸色在见到她转身的时候就已经不是用“难看”可以形容的了,他咬牙切齿地问道:“小黑,你是得到了就想始乱终弃吗?”
向晴脚下一个趔趄,她艰难地稳了稳身子,放下行李,一脸谄媚地跑回齐轩身边,拽了拽他的胳膊,尽量用腻死人不偿命的嗓音说道:“怎么会呢?我爱你疼你还来不及呢,哪舍得对你始乱终弃?”
只觉齐轩蓦地身子一颤,鸡皮疙瘩落了一地,他沉声说道:“那‘学校见’是什么意思?难道我们不是在同一个城市吗?”
向晴小小的词穷了一下,过了半天才支支吾吾地说出原因。原来是某人不甘成为“小黑”,为了从这个称谓中摆脱出来,决定用未来两个月的时间好好地改头换面一番,让他惊艳一下。
听了向晴的理由,齐轩哭笑不得,还是忍不住再次打击她:“小黑,就算你成了美洲白人,我还是不介意叫你‘小黑’。”
看着向晴旯耷着脑袋佯装受伤地离开,齐轩的嘴角掠过一丝笑意,转身坐回轿车里。
“陈伯,先不要让我妈知道向晴的事。”齐轩收敛了笑意,有些严肃地说道。
“少爷放心,我知道分寸,而且向晴这小丫头,我看着也喜欢呢。”陈伯笑呵呵地说道,“难得看到有个女孩子可以让少爷这么开心,我怎么会去跟你妈打小报告呢?”
“谢谢陈伯。”想到向晴,齐轩勾了勾唇角。
向晴到家的时候,不过下午三点,家中没人。她将行李放回自己的房间,便跑到另一间房去看电视。向晴的父亲向衷是一名机械工人,家里并不富裕,旧式的小公寓,两间卧室,一间厨房,一间浴室,还有一个不能称之为客厅的窄小空间,墙面有些泛黄。向晴的母亲早亡,现在的这个是父亲后来娶的,名叫张悦,对向晴还不错,向晴一直都叫她“阿姨”。
爸妈房间的电视是很多年以前的“西湖牌”黑白电视,现在这个厂早就倒闭了。向晴记得打从她有记忆开始,这台电视机便已经存在了,算算也有十多年历史了。父亲和她一样是很念旧的人,她不提,父亲自然也不曾想过要买台彩电。
向晴倒在熟悉的床上,一种属于家的气味扑面而来,感觉亲切而温馨。她对母亲的记忆并不深刻,但是却长久地感受到母亲对她的关爱。她的衣柜里有很多母亲亲手织的毛衣和缝制的衬衫,有一些到现在也依旧合身。听父亲说,那些衣服是母亲得知自己患了绝症后亲手做的,就是不想让她的宝贝女儿连母亲亲手做的衣服都穿不到。母亲生病的时候,家里没什么钱,又要照顾她,母亲便坚持不去治疗,父亲一直到现在都还自责。
想到这些的时候,向晴鼻头微酸,她一向是开朗乐观的,很懂得苦中作乐,只不过“子欲养而亲不在”这样的字眼对她来说仍然太过沉重,是她一直以来无法跨过的一道坎。她抚摸着衣柜里的衣裳,心底泛起一丝疼痛,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无法开口唤张悦一声“妈妈”,就是因为她的血肉至亲依旧活在她的心底深处,那样紧密相连的血缘之情,她无法割舍,更无法遗忘。
到了五点半,向衷和张悦一起回来,向衷手里拎着一袋沉甸甸的东西,向晴跑出来接过去,笑道:“爸,该不会是猪蹄吧?”
向衷也笑了,“可不是,知道你今天回来,特地买的。”
“哇,那今天岂不是又可以尝到阿姨的手艺了?”向晴一脸垂涎地说道,“我在学校吃了一个学期的猪食,现在总算可以脱离苦海了,呵呵。”
张悦平和的脸上也出现了笑容,说道:“你们先看电视,我去做饭!”
向衷一向是开朗且幽默的,向晴的性格大部分是遗传了他的,属于农民式的淳朴,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如今已略显福态。父女俩边看电视边话家常,其乐融融。向晴侧头看向父亲眼角的皱纹,心里暗暗起誓,将来一定要让父亲放下劳碌了一生的担子,过上比现在好上数倍的生活。
第二天下午,向晴决定到叶紫初家去串门,虽然她和叶紫初是从初中就开始的死党,但是她却从未到叶紫初家去过。原因是她们虽然在同一个城市,却是一个城南,一个城北,坐公车来回要三个小时,以向晴的个性是宁愿在家里蹲着,也不要坐车颠簸,倒是叶紫初会偶尔来她家找她闲聊。
在H市,城南代表平民社区,城北则大多是有钱人聚集的地方,尤其是城北的清水湾,整个就一富豪区,而叶紫初的家就在这一块地方。
诚然,昔日的向晴从不曾把贫富差距当一回事,可当她到达清水湾,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叶紫初家的别墅时,她的内心还是有着强烈的震撼。望着周围壮丽别致的别墅,她开始感到手足无措,内心隐隐产生一丝微小的自卑。不过很快,她的自卑就被她跑到九霄云外去了,因为她被从别墅里走出来的帅哥给震到了。
“学长?”向晴瞪大双眼,下意识觉得自己按错了门铃。
程旭看到向晴也是一愣,不过马上就回过神来,温柔地笑了笑,给她开了门。
“学长,你怎么会在这里?”向晴跟着程旭往里走,一边惊叹于别墅的壮观,一边疑惑地问道。
“学妹,你来我家却问我这种问题,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回答呢?”程旭笑着调侃道。
“你家?这里不是紫初的家吗?”向晴停住脚步,几乎可以确定自己走错门了,准备随时撤退,省得在这边丢人现眼。
“原来你找紫初啊,她在画室画画,你等一下,我去叫她出来。”程旭让向晴在大厅里随便找个位置坐下,便走上楼去。
“学长,你和紫初是什么关系?”虽然这么问不太礼貌,但是向晴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心里的疑惑。
程旭顿了一会儿,眼里闪过一抹不甚明了的情绪,然后才缓缓开口:“她是我妹妹。”
向晴又被震到了,脑子处于混乱状态,直到叶紫初走下楼,她还是维持原状,一副呆若木鸡的样子。
叶紫初看到向晴,先是惊讶,随即感到好笑,她走到向晴面前,伸出手在她眼前晃了晃,笑道:“向晴,回魂了!”
向晴“啊”了一声,大惊小怪地跳起来抱住叶紫初,觉得自己这一趟来得实在是太对了,物超所值啊!一直走到叶紫初的房间,向晴还是一脸激动,嘴巴更是一刻都没闲下来过,对着叶紫初狂轰滥炸了一连串的问题。
无奈之下,叶紫初只好从头到尾对向晴解释一番。她跟程旭名义上虽是兄妹,却并无血缘关系,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变改嫁给程旭的父亲,所以她便一直住在程家。虽然程家的人都待她很好,她甚至比程旭更受宠爱,但是她总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因此也养成了沉静内敛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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