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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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女主- 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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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自己很诧异,甚至是完全无法理解朝凤的思想?她为什么这么说。有什么资格这么说?她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公主,久居深宫,哪里会知道自己的经历?

甄谨还记得,面对自己的反驳,朝凤并没有语塞。她只是轻轻地笑了笑。然后放自己离开了自己养病时暂居的红楼。

“你还会回来的。”临别时朝凤是这么说的,语气很笃定“若是你不甘,就到红楼吧,不过到时候,你的灵魂就属于我了。”

记得当时自己是不屑这个,相反。还赌气一般的发下过誓,绝不回头。可是现在呢?甄谨自嘲的摇摇头,自己去过军神府。这个曾经显赫一时的地方,现在的野草及膝,是远近闻名的‘鬼屋’。就像是生了锈宝剑,再不见当年锋芒。

百姓的忘性比自己想象的大,曾经万众瞩目的军神。现在却不过是茶余饭后闲磨牙的谈资罢了。不过就算是闲得无聊扯淡,说的也不过是甄家叛国的事情罢了。

自己当时是多么想拉住他们。告诉他们不是这样的。甄家只有战死的魂,没有苟且偷生的人,甄家出来没有背叛过大夏,哪怕最后知道了自己为之奋不顾身的国家要抛弃自己了,也从来不曾不愿一句。

可是自己终究什么都没有说,在甄家被满门抄斩的那一天,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军神甄谨了,甚至自己连以真面目示人的机会都没有了。那么自己要辩驳,又要辩驳给谁听呢?

可即便是如此,自己的心里从来不曾甘心。日子过的越平静,心里的血脉就越加翻腾。自己现在的安定,是家族用鲜血换来的,这叫自己如何睡得着?又叫自己有什么脸面睡着。

就如朝凤预测的那般,自己还是回到了红楼。自己回去的那一天,那个曾经接待过自己的侍女笑着看着自己,仿佛早就猜到了。原来自己的挣扎就是一个笑话吗?

“果然英雄出少年啊。”张彬知笑了笑,走到甄谨的面前“少侠好身手啊,不知道少侠是什么来历?”

哼。甄谨在心头冷笑了一下。不知道?早在报名前,便有人详细的盘问过一切了,他哪里会不知道,不过就是在试探自己罢了。

“在下甄谨,无字,无号,无名,无派。不过是一个乡野村夫,所学的武艺也是有信遇见的一位隐士所传授的。我听闻只要能够打赢,便可以入朝为官,扬名乡里。”甄谨抬起头,好叫张彬知可以看清楚自己,期间眼睛里似闪过几分的贪婪“不知道大人有什么吩咐没有?”

张彬知点点头,这个甄谨所说的,倒和自己的调查区别不大。但是自己总感觉还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怎么?难道我听见的都是谣言吗?”甄谨做出一副难以相信的失望样子“我还因为真的可以衣锦还乡呢,看来是我多想了。既然这样,到不如归去。”

见甄谨真的要走,张彬知也急了。显策已经很不耐烦了,若还是找不到合适的人,只怕倒霉的就是自己了。那到不如把这个甄谨送上去,就是真的有什么乱子,也伤害不到自己啊。

“等一等。”张彬知开口“我不过是听见你和之前叛贼甄家公子一个名字,惊讶了一下罢了。既然你本领如此大,那就留下吧。”

甄谨点点头,跟着张彬知走去。虽不知道朝凤为何要自己混入,但总算是没有辜负她了。

第四十五章 大司命

夕阳落山不久,西方的天空,还燃烧着一片橘红色的晚霞。那若隐若现的红光,暧昧的把天空染成了淡淡的紫色。

朝凤在窗边站了很久,久到他的身子都失去了温度,就到太阳完全不见了,她才像反应过来一般,收回手,回到室内。

清露捧过一盏热茶,递给朝凤“娘娘先暖暖吧,要说这天也真是怪的很。白天还热的和盛夏似的,可是这天色一暗下来,就冷的不得了。不过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这里都萧瑟的厉害。”

“天色不早了啊。”朝凤低下头,算了算时间,也该到莫离下朝的时候了。“清露,扶我去西边的望月楼吧。”

走出房门,扑面而来的寒风吹的人忍不住一哆嗦。和大夏寒风的湿冷不同,西北的风就像那里的人一样,是极其直接的。猛烈的风吹拂在脸上,把发丝吹的高高的飞扬了起来。

“主人。”狼奴看着朝凤,轻轻地叫道。

自从到了匈奴后,狼奴整个人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变的更加的敏感,也更加的多疑。最明显的一点,就是不论多晚,不论多冷,他都一定会一直守在朝凤寝宫门口。若是朝凤要出门,他必定步步跟随着,就像是护着狼崽的母狼,寸步不离。

对于狼奴的反应,清露实在是觉得他是在杞人忧天。以殿下的身手和心思,若是真的有哪个不开眼的敢来招惹,那还不是竖着进去,横着出来?那里需要。若是真要保护,他还是好好地保护自己吧。

朝凤看着狼奴,轻轻地点点头,默许了他的靠近。事实上就是不默许也没有用。若是自己表现出厌烦了,狼奴也不过是离远些跟着自己。

看着狼奴左顾右盼的眼神,还有他那死死绷紧的身子,朝凤有一些无奈的叹息了一声。果然,他是在害怕吧,虽然他从来不曾说过,可是就是猜也猜得到他以前在匈奴过的是怎样的日子。即使害怕也要保护自己吗?看来自己真的没有选择错啊。

突然,狼奴的瞳孔激烈的收缩了一下,眼睛死死地的盯住西北方向不动,喉间还不时传来呜呜的的嘶叫声。若是狼奴像真的狼那样。又那么多的狼毛,恐怕它们早就竖起来了。

脱下人皮面具的狼奴是极为俊俏的,可是现在。那张可以引得无数闺中小姐茶不思饭不想的脸,却狰狞的扭曲成了一团,看起来就像是在忍受什么极大的痛苦。

虽然狼奴做出的样子极为凶悍,可是朝凤却能感受到他的颤抖,甚至若是仔细倾听。还能听见他上下牙齿碰撞的声音。

他在害怕!几乎是不需要任何考虑,朝凤就敢肯定。狼奴的表现实在太奇怪了,就是初遇时,他被自己吊在房梁上,也从不曾有过如此剧烈的反应。即便是来了匈奴,他要是第一次这么强烈的表现出心中的恐惧。

顺着狼奴的目光看过去。朝凤却并没有看见上面洪水猛兽,在那里只有一个男人,一个看上去极其古怪的男人。

男人穿着宽大的黑色斗篷。斗篷是连帽的,宽大的帽子成功的把男人的脸全部都遮住了,之露出了一个苍白的下颚。男人的个子十分的高挑,几乎比莫离还要再高半个头。可是与之极不协调的是他的身材,男人特别都瘦。就像是只要一阵微风,就可以把他吹倒一般。

要知道匈奴崇拜的是力量。每个男人都拼命的锻炼这自己,好叫自己更加的结实,更能得到关爱和重用。像他这样的身板,莫说是和匈奴的男子比了,就是连一般的女子都比不上。

要知道,莫离赐给自己的卓玛,卓雅可以毫不费力的,一只手拎起一个半个成年男子高的,装满水的木捅。而且她们还走的一脸轻松自在。要知道她们在匈奴的女子中是还算是瘦弱的呢。

不过眼前的这个男人,莫说是叫他像卓玛,卓雅她们那样拎水了。恐怕若是真的比起来,他还比不过清露。

那男子就静静的站在那个角落中,一动也不动,就像是要和那片阴影融为一体一般。他的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似乎就连原本刮的肆意,刮的娟狂的风,在靠近他的时候,都会放慢步子,生怕惊扰到他。

也许是周围太静了,又或者是朝凤的目光实在太炙热了。男子终于回过头,也望向了朝凤。

浅金色的,略微带有一丝卷曲的头发,调皮的帽边钻出,和黑色的衣服形成了极大的反差。男子的脸看起来十分的苍白,甚至都显得有几分病态了。就连原本应该殷红的唇,在他的身上也毫无生机,惨白一片。突然,那两片原本紧闭着的嘴唇挪动了一下,看口型,似乎是在说‘是你’。

怎么他以前见过自己?朝凤皱皱眉,却在心中否定了这个猜测。按常理来说,像这么有特点的人自己该是过目不忘才是,可是自己却是丝毫的印象都没有。

就在朝凤思索是在何时,又是在何地见过那男子的时候。那男子突然像朝凤走过来。他要做什么?朝凤皱皱眉,却还是按压住心中的疑问,摆出一副镇定的样子,淡淡的的看着那个男子。

“你最近还好吗?”男子看看朝凤轻轻地问道。他的声音听起来很轻,听起来就像是睡梦中的呢喃,可是却极具有穿透力,就像是要硬生生的钻进你的脑子似得。

这个时候,朝凤才可以清清楚楚的看清楚那个男子的样子。和自己刚刚的猜测有一些出入,男子虽然看上去苍白消瘦了些,可是却不像自己想像的那么柔弱。不过最吸引人的,却不是他的外表,而是他的眼睛。

异瞳!朝凤的心怔了怔,似乎有一些不敢相信。男子的眼睛很奇特,一只眼睛是蓝色的,而另一只眼睛却是紫色的。当你被这样的眼睛盯着看的时候,你会感觉一切都不属于自己了。

你的思想依然清晰,你的心智依然清明 ,可是你就是控制不了。朝凤突然觉得很矛盾,自己现在的感知觉很清晰,甚至能感受到每一片叶,每一朵花的律动。可同时,自己的感受也非常模糊,一切都迷迷糊糊地的,就像是一场梦不知道何处是现实,何处又是虚幻。

隐隐约约间,朝凤似乎听见了铃铛响动的声音,那声音不大,也不怎么清明,可就是在你的耳边挥之不去,惹的你不得不去注意它。好熟悉的声音啊,自己再什么地方听见过呢?

恍惚间,时光似乎可是回流。这里是哪里?清凉殿?自己又回到大夏了?屋檐上吊着的铜铃随风轻摇,发出悦耳的声音,听的人浑身都无比的舒服,惬意,好像什么都可以放松下来,就连一边的树影,摇的也是慢悠悠的。

这个时候朝凤已经感觉到不对了,可是她刚想挣脱出这片虚幻的时候,却依稀听见有人在喊自己。

“凤儿,凤儿。”一直被小心珍藏在心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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