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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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徒- 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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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不可能跑得过匈奴人。如果撤离的话,匈奴人很快就可以追上我们……到时候我们可就只能任由匈奴人宰割。”

刘阚也只是这么一说!

这种百姓迁移,最是麻烦。

别的不说,只想想三国演义中,刘备带着新野百姓逃难时地状况就可以明白。可留下来坐以待毙?刘阚手指轻轻的敲击桌案,有否定了这个答案。沉吟片刻后,他突然起身说道:“蒙疾,邵平!”

“喏!”

“你二人立刻返回义渠,把情况报知平侯,请他速速发兵援助。”

蒙疾插手行礼,转身急匆匆走出了军帐。

“诸位,我们先去把勇士们的尸首安置好,然后看看有没有其他地办法。”刘阚缓步朝帐外走去,脑子里急速的转动着,思索各种应对的方案。然而,思索了半晌,也没有想出一个妥当地法子。刘阚在军营中央站立,抬头仰望天空……在这一刻,他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沉重。

该怎么办呢?

这两天感冒越来越重了,医生说是热伤风。

流清鼻涕,发冷,昏沉沉的,吃了药就犯困。不敢保证每天更新多少,尽量保证不会断更吧……难受死了。

第一五六章 … ~老罴营(五)~

一具具秦军的尸体,被摆放在柴堆之上。

奔腾的大河在咆哮着,似乎在未那尚未远去的英灵而唱着挽歌。风猎猎,撩起旌旗的飘扬。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一首传唱了二百年之久的老秦军歌,在苍穹中回荡。南荣秀带着幸存的老秦军,为亡者送行。

虽刘阚一同前来的蓝田甲士,也在轻声的吟唱着。

那歌声中,带着无尽的悲哀,带着无尽的缅怀。灌婴等人在一旁闻听,不禁也为之动容了。

“我好像明白了!”

灌婴低声的呢喃着,双手在不经意间,握成了拳头。

任敖问:“你明白什么了?”

“我明白了,山东六国为什么会败给老秦人。不是他们盔甲坚硬,不是他们戈矛锋利,是因为这些老秦人那刻在骨子里的血性。也许他们不如六国人那般知书达理,也许他们没有六国人那样的温文儒雅,但是他们有血性,有悍不畏死的气概……六国败给老秦,败得不冤。”

任敖也轻轻的叹了口气,“昨天我收拾尸体的时候,发现这些老秦人的致命伤,全部在这里。”

他指了指胸口,低声道:“一共二百一十七具尸体,没有一个人的致命伤是在身后。真真是可怕的老秦人,真真是威武的老秦人……灌婴,若是再打一场,我觉着最后失败的还是六国。”

灌婴没有回答。可是从他的眼中。却能看出他对任敖这番话地赞同。

而刘阚,则静静地立在队伍的前列,目视南荣秀举起火把,扔在了柴堆之上。柴堆上面,早已经洒上了助燃物,火苗子噗的一下子冲天而起,将二百余具尸体,一下子卷进了火焰。

这也是老秦人在临战时处理尸体的一种方法。

没有那么多的棺椁。于是就火化处理。待焚化之后,他们会把尸体的骨灰洒在战场上,以期袍泽英灵的护佑。与此同时,富平的百姓唱起了招魂歌,但听魂兮归来地哭泣声不断,更增添了一份悲呛和凄凉。

刘阚的眼睛,不自觉的眯成了一条线,握紧拳头。

“军侯。大家都不愿意走!”

南荣秀红着眼睛走过来,“乡亲们说,这富平是他们的家,就算是死。也要死在自家的土地上。一共六千三百二十余人,其中青壮一千八百名,其余大都是老弱妇孺。听从军侯调遣。”

其实,在火化尸体的时候,刘阚已经猜到了答案。

昨夜死去的,不仅仅是驻防在富平的老秦兵,还有许多本地地百姓。这北地郡,乃苦寒之地,早年在义渠戎国的统治下,又饱受胡祸。可说得上是民风剽悍。一个个全都不畏生死。

看起来,真的是要在这里打一场防御战了!

不过。民心可用,尚可一战。想到这里,刘阚抬起手,示意陈道子和李成两人上前听令。

“从现在开始,富平修缮事宜,就请成司马负责。道子,你负责协助成司马整备富平城防。利用城内一切可以利用的物品辎重,趁着匈奴人还没有过来,组织人力,尽快完成富平地防御任务。”

“喏!”

“灌婴任敖!”

“在!”

灌婴和任敖两人抢步上前,插手道:“请军侯吩咐!”

“富平城中,尚有一千八百名青壮。你们组织起来,编入尔等麾下,加紧训练……能训练成什么样子,就训练成什么样子。你们的时间也不会很多,尽快下去准备,莫要再耽搁了。”

“喏!”

“秀军侯,你所部人马,我会将其打散,纳入樊哙和屠屠两人麾下,还望你不要见怪南荣秀连忙说:“就算刘军侯不这么说,南荣也会如此安排。”

“骑军从现在开始,全部归我指挥……吕释之。”

“在!”

“蒙疾所部斥候,暂由你来率领。从现在开始,你要严密给我监视住匈奴人的动静。一俟有情况,立刻向我禀报。”

“喏!”

刘阚吩咐完毕,翻身上马。

“秀军侯,我们去看一看富平周遭地地形吧。”

自有亲军牵马过来,南荣秀翻身上马,随刘阚离去。

二人围着富平周遭方圆百里转了一圈之后,刘阚这心里面,却越发的沉重起来。富平周围,以平原为主,兼之少数丘陵,根本无险可守。可如果放弃,则富平以南一马平川,正适合匈奴人骑战之术。看起来,唯有依靠富平城,才能拖住匈奴人的脚步,等待援军前来。

刘阚计算了一下时间。

他们至少要在富平坚守七天的时间,援军才可能抵达。

但是想要依靠富平这简陋的城墙来守住七天,似乎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军侯可是在为御敌而烦恼?”

似乎看出了刘阚的心事,南荣秀催马上前,和刘阚并排而行。

刘阚点了点头,“若想撑到援军抵达,单凭富平县城肯定是不可能。所以,我希望能够主动出击,在给予匈奴人迎头痛击的同时,又能牵制住匈奴人地脚步,给予富平县足够地时间。”

既能迎头痛击,又可以牵制住敌人?

南荣秀也不由得蹙起了眉头。这可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啊……

沉吟半晌后,南荣秀突然间好像想起了什么,眼睛突然一亮,“军侯,我倒是有一个好地方。”

“哦,在何处?”

“富平被一百二十里外,有一处名为白土岗地去处,是匈奴人的必经之路。一边是大河,另一边是天然形成的巨石沟壑,足有十余丈高。地形由南向北,呈缓坡,可谓是极为险要。

而且,白土岗上,有早年间老魏人修筑的城墙,不过已经废弃了多年,可以以此为依托防御。

只是……”

“只是什么?”

南荣秀苦笑一声,“那里距离富平的距离稍远,辎重很难供应上。而且白土岗上的城墙也抵挡不了太长时间。到时候我们想要撤退的话,势必要面对匈奴人疯狂的追击,也不容乐观。”

“恩,我们连夜前去观看,然后再做定夺!”

“如此,秀愿带路!”

刘阚和南荣秀当下立刻启程动身,在午夜前抵达白土岗。

正如南荣秀所说的那样,这白土岗的地形的确是非常的险要。一边是滚滚奔流的大河,另一边是一面十余丈高的山崖沟壑。准确的说,这里是一处河谷地带,临近河岸,有白色的茅草在风中摇曳。

白土岗上的城墙破败不堪,有好几处已经坍塌。

刘阚登上了已经塌了一半的门楼,举目向北方眺望。河谷只有两三里长,很难在这里伏击。

河谷以北,就是一望无际的原野,地势平坦,更看不见任何可以埋伏的地方。

“在这里阻击,倒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刘阚说着,扭头又向南面看去,眉头一蹙,轻声叹息。

这里的确是一个阻击匈奴人的好地方!

可问题就在于,待阻击完成之后,如何撤离白土岗呢?白土岗南面,同样是一片开阔的原野。

毫无以为,如果不能设法摆脱匈奴人的追击,那么在这里阻击匈奴人的老秦兵,基本上就是陷入了死地。滚滚的大河,是一面无法逾越的天堑。可是由泥沙堆积而成的冲积平原,最适合骑军作战。

刘阚眯起了眼睛,静静的观察四周地形。

“秀军侯,烦劳你立刻回转富平,调樊哙所部人马,以及任敖所部的车兵,连夜出发。”

“军侯,您打算……”

刘阚深吸一口气,“莫要再说了,我已经决定,在这里阻击匈奴前锋人马。记住,把富平城中所有的战马全部给我调过来。绝不能让匈奴人轻松的突破这里,否则以富平的城墙,抵挡不了多长时间。”

刘阚说着,轻轻的捶了一下垛口。

举目向北方看去,心中无奈的苦笑一声:能不能撑过七天,就看这白土岗,能拖住多少时日。

想到这里,他厉声喝道:“来人,把老罴营的战旗,给我插在门楼上!”

第一五七章 … ~小猪快跑~

北疆的夜风,很硬!

对于已经习惯了泗水郡那种婉约之风的吕释之而言,虽然已经在北疆生活多时,仍不太习惯。

马儿悠闲的在都思兔河畔啃噬大叶草,吕释之躺在草地上,看着夜空中闪烁的星辰,生出了一种思乡的愁绪。从小到大,他都是在家人的宠爱中,关怀中长大。即便是后来离开了家,在楼仓服役,成为一名正卒。但实际上呢,他依旧是在家人的护翼下,无忧无虑的生活。

十八年,除了这一次外,他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东海。

不过那时候,刘阚一路照顾着他,也没有给他太多的责任和压力。但这一次,他却不得不承担起了责任。麾下二十名骑军,充当起耳目斥候的工作,对于吕释之而言,生平头一遭。

斥候啊!

这就等同于将会和敌人面对面的遭遇。

吕释之是个生性非常懒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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