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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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葬-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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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在一起,不禁让人直想打喷嚏。

赵连蒲吩咐关上二楼屋里的灯,缓慢拉开了窗帘,他站在了窗帘后,把猎枪的枪杆伸出了窗户。

屋外正对大门后的回廊,看不见一个人,只听见狼狗使劲叫着。

日光直射在回廊旁的荷塘中,反射着耀眼的光芒,但这却一点也不影响赵连蒲的视线。他咪上了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死死盯着瞄准器。

回廊上除了可以听到狼狗的狂吠,再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可在这平静里却似乎隐隐藏着极度的危险,而这危险正一触即发,仿佛一个只缺少一颗火星的炸药桶。

那只叫黑贝的狼狗早已经察觉到了隐藏着的恐怖,它使劲叫着,声嘶力竭。虽然它被关在别墅旁的土墙屋里,但依然可以感觉到它几乎要吠出所以的力量,所以的精气神。

赵连蒲瞄准了一阵后,发现找不到任何的目标。他张眼望去,发现在别墅与围墙的夹角,正是一个在这个角度看不到的死角。那里有着及人腰高的一簇小叶黄杨,叶片正微微颤动。

这小叶黄杨张得很是茂密,虽然老陈头偶尔会修剪一下,但此刻却依然密密麻麻挡住了赵连蒲的视线。'赵连蒲几乎可以确定,如果真有人进来了,一定是躲在那簇小叶黄杨的背后。这贼人的胆量不可谓不大,居然敢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潜入赵家大宅,真是吃了豹子胆。

赵连蒲冷笑一声,回头对余光等人说道:“你们可不知道吧,我的枪法好着呢。虽然我的胆量不大,但收拾几个小蟊贼还是不在话下。”

他抖了抖胳膊,把枪管放在了窗台上,大声喝道:“外面的蟊贼们!你们听着,你家赵爷爷可不是吃素的!告诉你们,知趣的话就自己滚回去,要不然我一抢崩了你们的头!先给你们的颜色看看,你们注意黄铜大门上的灯泡!”

赵连蒲瞄了瞄,一抠扳机。“砰”,接着是一声脆响,大门上的灯泡应声碎裂。

“好枪法!”余光和吴勇异口同声赞道。

赵连蒲得意地放下猎枪,谦虚道:“哪里哪里,只是几个小蟊贼而已。”

他又望向窗外,死角中那簇摇动着的小叶黄杨已经停止了颤动,狗叫声也渐渐低沉。也许,贼人真的是给吓退了吧。

赵连蒲坐回了藤椅,刚才虽然他英勇无比,但此刻,脸上却是煞白一片,对贼人的后怕令他身上冷汗凛凛。

“天啊,这帮贼人,竟然连白天也敢潜入宅子里,晚上岂不是更胆大了?怎么我刚才把灯给打灭了啊?这不是又在无意中给贼人制造方便吗?”

余光连忙劝道:“那倒也不能这么说,就算你没把门上的灯泡击碎,到了晚上,如果贼人真的要来,他们还是可以自己想办法砸碎灯泡。”

“说得也是,可我们晚上怎么防备呢?”赵连蒲虽然枪法一流,但现在却显得胆怯了。

“我看,最好在晚上找一点村里的大汉到宅子里来,一起抵御。”沈天抢先说道。

“此法不好!”吴勇说道:“我觉得很有可能在昨天的抬棺大汉里就有贼人的内应,不然怎么贼人怎么会知道仨儿报警去了?也许他们也知道仨儿是因为有人失踪而去报的警,但是他们怕警察来了后顺便查出他们种植罂粟的秘密,所以阻断了仨儿报警的企图。而他们之所以有消息,一定是在抬棺手之中有着内应。”

“有道理!”赵连蒲叹道:“你们别看我天天坐在家里写什么劳什子推理小说,实际上一遇到真正的罪案,就手足无策了。”

余光安慰道:“也不能这么说的,最起码你写出的推理小说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还有你的枪法也是第一流的。”

吴勇突然问道:“赵先生,您的枪法这么好,难道是练过的?”

“哪里哪里,我这个人实际上也没有多大的学问,混到大学毕业,就想办法出了国,到了一个加勒比海上的岛国,在那里打工。那个岛国上政局不稳,每个人都带着枪。我拿着枪在一个海岛上值守灯塔,没事时就到岛上打猎玩。在那里混了几年,钱没挣上,但听了不少阴暗怪异的故事,练了一手好枪法。阴暗怪异的故事给了我写作的灵感,而枪法没什么用,只好到山上打打猎玩玩枪。没想到今天这枪法居然派上了用场。”赵连蒲答道。

“哦,原来是这样子哦……”几个人暗暗叹道,原来赵先生这样的作家居然还有一层不为人知道的秘史。

“老陈头,快去准备点吃的,我们今天晚上还要防范严密才行,但前提条件是我们得吃好休息好。”赵连蒲吩咐道。

“是的,赵先生。”老陈头一边答应着,一边一瘸一拐走出了屋。

当老陈头在厨房里叮叮当当弄着饭的时候,赵连蒲带着余光等人把一楼的所有窗户都死死关上,还用沙发顶住了后门。

等他们气喘吁吁地回到二楼,老陈头已经准备好了丰盛的午餐。

虽然地处偏僻,但老陈头总是能找到合适的材料做出一顿色香味具全的饭菜。当所有人坐上桌时,老陈头却离开了,他说他要去别墅旁的土墙屋里喂那只名叫黑贝的狼狗。

桌子正中是一钵红烧狮子头,赵连蒲用筷子拨开盖在最上面的青菜叶子,下面露出了炸得半焦后红烧的肉团。

翁蓓蓓看到肉团后,突然胃里一阵恶心,她想起了在死人沟的墓穴外,王劳模碎裂后又拼在一起的人头。酸水从她的胃里涌了出来,她感觉受不了,站起来转身冲到了饭厅外,“哇”的一声吐了起来。

翁蓓蓓的举动令得所有人顿时失去了胃口,只是看着满桌可口的饭菜,却不愿意伸出筷子拈上一口。

这一顿饭吃得所有人闷闷不乐,余光等人只是夹了钵里的青菜勉强下饭吃了。等老陈头喂了狗回到屋里,看到这一切,不禁摇了摇头,然后找碗盛上了剩下的肉。他一瘸一拐地有出了门。

当赵连蒲问老陈头又去干什么?老陈头头也不回地回答道:“这肉扔了多可惜,还是也拿给黑贝吃吧……”言语之间,他已经消失在了饭厅的门洞中。

饭厅里一片寂静,没有人说话。每个人都各怀心事而又心怀忧虑。

那写后山种植鸦片的贼人晚上还会回来吗?到时候又会使出什么样的诡计?

余光感觉应该找点什么话题来打破这沉默,于是他没话找话地问道:“赵先生,你吃饭前说过,你大学毕业后去了一个加勒比海国?那是个什么地方啊?”

赵连蒲的眼中闪过了一丝久违的光亮,他答道:“那个国家四面环海,风景如画,四季如春。那里南临加勒比海,北濒大西洋,全国海岸线有一千多公里长,全境大部分都山地,只是在沿海有狭窄的平原。这么一个美丽的地方,因为矿产匮乏,那里却是世界上最贫困的地方之一。我到那里去完全也是机缘巧合之下的结果,本来我只是想四处游历,偏偏乘坐的海轮到了那个国家时,出了故障,需要休整几天。我无奈下了船,却又巧合般认识了一个在那里多年的华侨老人,我们一见如故。他是个看守灯塔的老人,他带我去了他所在的灯塔。站在灯塔的顶处,看着脚下波涛汹涌的海浪,蚂蚁般大小的人群,我突然觉得心里莫名其妙地平静了。我突然想找个地方好好安顿下来,看看书,写写字,听听海浪的拍岸声,看看天上高挂的月亮。这才是多种惬意的生活啊,于是我留在了那个国家。”

余光很惊讶,他实在想不出,赵连蒲竟是这么一个想法简单纯洁的人。

“赵先生,那你就这么留在了那个国家了吗?后来那个华侨又怎么样了?”

“唉……”赵连蒲叹了一口气:“那个国家的政局很不稳定,三天两头地闹政变,整体街上到处都是流弹。当海轮离岸后我就后悔了。可世上没有后悔药,我于是整体呆在灯塔里,幸好那位华侨老人在灯塔里放了几千本小说,几乎全部都是推理小说,而且是中文的。从程小青的霍桑探案到横沟正史的金田一 ,从阿加纱的波罗神探马普尔小姐到史蒂芬金的恐怖小说。我如同找到了精神粮食,每天如痴如醉地在灯塔里看小说,看得天昏地暗,神志不清。直到有一天,那位老华侨出门买东西时,被一颗划过的流弹射中了头部,一句话也没有留下就和我永远分离了。”

赵连蒲顿了顿,声音略微有些颤抖。余光和沈天连忙追问道:“后来呢?”

赵连蒲点上了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却又被这浓重的烟雾腔住了喉咙,不停咳起嗽来,直咳了好一会,才平静下来。

他坐回了藤椅,继续慢悠悠地说道:“老人家就这么去世了,我接替了他的工作,继续值守灯塔,每天做着相同而又无味的事,唯一给我带来乐趣的就是躲在灯塔里看那些小说。直到有一天,小说终于被我看完了,连第二遍第三遍都看完了,我开始觉得无趣,鬼使神差中,我提起了笔,决定自己写一个好看的,也是给自己看的推理小说。这个小说我写累了的时候,就带着老人留给我的一管猎枪在岛上打打猎,顺便改善伙食。足足一年后,我的小说完成了,我的枪法也练好了。于是,我带着这套书稿离开了那个国家,回到了这里。那本小说很出色,很快就成了畅销书,当我想写第二本时却觉得自己又写不出了,于是我想寻找一个不被人打扰的地方,所以我来到了恶诅村。这里真是太安静了,真是个写书的好地方,可是没想到,居然又出了现在这样的事……”赵连蒲一脸抑郁。

余光连忙劝道:“这样的事谁都想不到,而且我们还没有濒临绝路啊。我们得想办法击退这帮坏人,想办法离开这里!”

吴勇则在一旁沉吟片刻后,问道:“赵先生,您说的那个国家是不是……”

他还没说出这个国家的名称,饭厅的门被粗暴地打开了,老陈头面红脖子粗地冲了进来,他似乎惊魂未定,跌跌撞撞地把饭桌旁几根凳子全碰倒在地。

“怎么了?老陈头?”

老陈头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失声叫道:“不好了!黑贝死了!黑贝被人杀死了!”

巨大的恐惧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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