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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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嫁-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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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蔷头疼,晚上处理好事物,她回家。
想着,再找个时间问问卢利媛吧。
经过绛仍然的门口时,倪蔷下意识停了一下。
她拿出手机拨出电话,接通后,她道:“我到家了,正在门口,你在哪儿?”
那边没人说话,隔了会儿她听到里面传来呼吸声和脚步声,再过一会儿,眼前的房门“啪嗒”一声被人打开,倪蔷被他捞进去。
绛仍然重重的身子压在她身上。
倪蔷闻到他身上的酒气,看他这样迷蒙的样子,她觉得好笑。
“喝了多少?”
绛仍然含糊说:“没喝多少……”
“我以为你还在应酬,今晚谁请你过去?”
“一个卖房子的,房子卖不出去……很烦人。”
倪蔷扶他到沙发上,他四肢展开,等到倪蔷坐下来时,他把脑袋搁到她的腿上。
倪蔷低头,正好能看到他的侧颜。
蓬乱的刘海,浓密的眉和凹陷的双眼皮,睫毛好像女人的一样长。再往下,是□的鼻梁和凉薄的唇。
她摸着绛仍然鬓角的发,像抚摸孩子的脑袋。
“觉得烦干嘛还去?”倪蔷随意道。
绛仍然低声说:“下次不去了。你,吃饭没?”
“嗯,吃了,和利媛一起吃的。”
他嘟囔了一句,“嗯,你那个表妹……”然后,他抱住倪蔷的腰,说,“今晚留在这里,别走了……”
倪蔷拒绝:“不行,我刚刚才跟我妈说了我要回去的,她还说要给我放一盆热水泡澡。”
绛仍然闭着眼睛笑:“我这里也有热水和浴缸,可以一起泡。”
倪蔷打开他乱摸的手,笑闹了一下,她捧着绛仍然的脸,说:“我问你个事吧。”
绛仍然有求必应的样子:“嗯?你说。”
倪蔷组织了一下语言后,说道:“我知道你和伍岑是好朋友,那你应该很清楚他这人……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绛仍然听此,眼睛睁眼来,皱着眉看她。
困意不散的眸子里却多了几分不悦和探究。

正文、第五十一章 经历

倪蔷明显地瞧见他眼中酸意;她心里有几分高兴。
她觉得;是因为在乎,才会吃醋。
她蹭了蹭绛仍然;说:“你们认识很多年吧,我只是好奇他和他……老婆的事情。”
绛仍然坐起来;在沙发上;盘起长腿,面对着倪蔷问他:“真不是因为你对伍岑有兴趣?”
倪蔷乜眼道:“你什么时候对自己这么没自信了?”
他眯起眼睛看了倪蔷一会儿,转而笑了:“也是。”他在倪蔷脸上亲了一下,说,“都想知道什么?”
倪蔷道:“嗯……你随便讲吧。”
绛仍然蹙眉思考起来。
堰州几家富家子弟,绛王邓伍;这几人在名流圈中最是出名;尤其是十几年前,几个公子哥刚刚走出大学校门时,在圈子里晃荡游走,惹出不少另人咂舌的奇闻。
绛仍然和伍岑自小相识,两人在大学时同修经济学专业,由此更是臭味相投,故而从浅交化为挚友。
而伍岑在生意上却比绛仍然有野心,更有爆发力。
说起来,伍岑的人生也算蛮神奇的。
伍岑是二十年前堰州商业巨贾伍应雄的独子,家底殷实,自小穿金戴银从不缺用度,因而纨绔子弟的性子也被养得十足。十岁就知道拿钱收买人心,拉帮结派,与人吃喝玩乐。
只是后来,在伍岑十八岁时,父亲伍应雄的公司被卷入经济危机中,损失惨重,伤至心脏。
伍应雄那个心疼啊!
几十年修得雄霸山河,一朝夕毁尽心血苦泪。
伍岑更是受到了惊吓。
多少年吃父亲家底,顷刻间所剩全无。富家子弟眼看马上就要脱团,对于那时还处在青春期边缘的伍岑来说,是个挺纠结,挺丢脸的事情。
好在那时他正好同绛仍然一道去江城上大学,于是,纨绔子弟变做逆天学霸,很快,伍岑就成了父亲事业上的好手,甚至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那我怎么觉得他没有他父亲的名气响呀?”倪蔷疑惑,“伍老先生我听说过他的事迹,是很传奇的,但我觉得,伍岑在做生意上,并没有他父亲出色吧?”
绛仍然说:“看事情不是这样看的。你想,二十年前,九几年,堰州有几个像伍岑父亲那样的实业家?又有几个千万富翁?伍老因为是那仅有的几人之一,所以才被拉出来当作传颂的表率,但伍岑成年后,正式堰州经济发展最迅速的时期,许多新型企业崛起,更有不少亿万富翁展露头角。伍岑也做到了,但是和他一样厉害的人多了很多,就显得他的价值不够了。可是说起来,伍岑还是比他父亲有生意头脑。但是他在对待女人上,就没有像做生意一样有天赋了……”
绛仍然翻了下桌子上堆放的东西,摸出来一只烟盒,抽出烟对倪蔷说:“帮我点上。”
倪蔷想听他的后话,二话不说,打火机“啪嗒”一声响,燃着了他嘴边的烟头。
绛仍然深吸一口,语调轻缓地继续道:“他以前结交女朋友,眼光不怎么好,或者说,口味比较特别。”
倪蔷撇撇嘴,心道,你们男人不都喜欢特别一点的女人!
但听过绛仍然讲过之后,倪蔷觉得,伍岑的喜好,倒不能说是特别,但绝对是死心眼儿的一种。
作者有话要说:吐槽一下,最近来这新学校,新宿舍,宿舍竟然没有wifi。可怜我每天晚上用手机开热点发文,如今手机频频欠费,我也是蛮拼的……今天为了能赶在离开办公室前存上零点半的更新,所以只能先发这么多。明天上午看看是否有空暇时间,或许能再更一章,或许!我又犯啰嗦病了,谢谢能忍受我的大家!

正文、第五十二章 差别

伍岑三十有五;此间共交过五个正经女朋友。
说起来,对于纨绔子弟来说,这个数据不算多。
但倪蔷觉得好笑:正经女朋友?在他们心中;对于这个标准;究竟是如何划分的呢?
她坐正了,听绛仍然说故事一样的把伍岑的情史悉数一遍。
五个女朋友中,有两个是少时玩伴,彼此少年初长成,身体正是发育时;精力旺盛;情窦初开;伍岑的女朋友,多是清纯类型。属于听人说一句调侃的话就能脸红半天的人。
伍岑就喜欢这样的,单纯美好。大抵男人都喜欢这样的。
另有一点,绛仍然说:“伍岑喜欢女人的脚好看。”
他眼睛在倪蔷脚上看一圈,倪蔷一缩,压着声音说:“恋足癖!”
绛仍然笑,“好像是。他那几个女人都是小脚玉足,好看得很。”
倪蔷酸道:“你对别人女朋友的脚倒是了解得很清楚。”
绛仍然噙着笑意盯着她,不说话。
倪蔷被他定了一会儿,心道,算了,成年男人,好色本性,她要是连这都在乎更,那不得酸死了?
她顿了顿,说:“莫晚也是因为脚好看?”
绛仍然抽掉已经快要燃到尾的烟,捻灭在烟灰缸中,才道:“好看。但不光脚好看。”
伍岑在遇到莫晚之前,有个谈了很多年的女朋友。
那是他的大学同窗,两人门当户对,姑娘长得眉清目秀,十足的乖乖女,最擅长的就是对伍岑唯命是从,这要是搁别的男人身边,一时半会儿大概觉得好,久了,定会觉得腻。但那对伍岑很受用——他就喜欢对他唯命是从的女人。
除了莫晚。
女朋友和伍岑在一起七年,从二十岁熬到二十七岁,突然有一天,想结婚了。
晚上伍岑抱着温香软玉,浓情蜜意之下,女朋友对他说:“阿岑,我们结婚吧?”
伍岑愣了一下,吓得提裤子就跑——
伍岑和莫晚相识在同窗的生日会那天,同窗包下一间ktv包房,对酒当歌,夜夜笙箫,只是伍岑那女朋友也在,彼时绛仍然和邓福星就在隔壁,几人打算等伍岑参加完生日会,一道去喝酒的。
结果中间,伍岑为躲女朋友逼婚,同绛邓一道去抽烟聊天了,三个大男人在天台坐着,吞云吐雾。
不一会儿,邓福星就指着旁边隔了三米宽距离的天台上说:“瞧那是啥!”
伍岑看过去,眼睛呆了,嘟囔了俩字:“仙女……”
讲到这里,绛仍然忍不住笑:“那就是莫晚。其实哪来的仙女儿!伍岑那小子喝了几杯马爹利,抽了几口烟,看对面一穿白裙子的女人,风一吹,那长裙掀起,就跟那古代壁画中的飞天仙女似的,他才傻冒一样喊了句仙女。”
倪蔷跟着捂着肚子笑。
脑补一下那仨愣头青在天台上觊觎人姑娘美色的样子,真是笑不能停。
绛仍然继续说:“后来才知道,那是莫晚当时租住的地方,顶楼天台,支了藤架,也不知道是种了瓜果蔬菜还是鲜花。闹市区里的旧楼,那时城市的风光就是这样,一半天堂,一半地狱。”
倪蔷说:“你们在天堂吞云吐雾的时候,她在地狱中。”
绛仍然摇头,却也不知道在否定什么,或许真是无奈。
他道:“那晚也算惊鸿一瞥,莫晚在天台上没呆一会儿就走了,晚了,我们又去喝酒,喝完回去睡觉。也是巧,第二天,伍岑就又见到了她。在一家百货商场的柜台前,邓福星说深更半夜你就看见人家裙子,怎么知道就是她?伍岑坚持,那就是她!不为别的,只因为莫晚长得好看。放眼看,百货商场里还没没有比她长得更好的。”
倪蔷承认。
她以女人的角度来看,也觉得莫晚是个美人。
“而且,那时候的莫晚和现在的莫晚有些不同。”
“不同?”倪蔷反问。
绛仍然道:“我刚刚不是说他喜欢清纯少女型的么?莫晚现在是么?”
倪蔷明了,意有所指道:“女人的改变多半是因为男人,伍岑拖不了干系!”
绛仍然摆手说:“且不说她的改变是因为谁,但那时的莫晚确实是个单纯的姑娘,她出身并不好,父母是乡下农民,有一个哥哥,对她倒是不错,可是没什么出息。她上大学是亲戚资助的,所以很努力,也很节省,毕业后工作,挣了钱,一半存下来,一半寄到家里,自己省吃俭用。她在商场卖化妆品,工作的时候浓妆艳抹,是一个模样,下了班素面朝天,穿衣朴素,又是另外一个模样。”
就那样,伍岑在商场看到她,坚持她就是那白衣仙女,还和邓福星打赌,结果第二天,莫晚就又穿了那件裙子。
伍岑胜,信心倍增!
于是他就想办法接近她。
很可惜的是,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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