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知道有钱的人是怎么想的,方青一边走一边埋怨:修这么大的房子,要做点什么都不方便,究竟是为了宽敞的舒适,还是刻意为了彰显自己的“财”华?
他后悔不该走出卧室,呆在房间里多好,至少看不到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可是已经走了出来,再回去的话若是被别人碰到,搞不好会引起不必要的怀疑,于是他决定下楼去往厨房。
当他倩女幽魂般来到厨房时,看到这里同样也一个人都不在,一个恐怖的念头不由得在他心里涌现:
莫非席家这么多人都被杀了,我是唯一幸免的那个?
“啊。。。。。。”一个女人的呻吟飘了来,方青心里一紧,跳了一下。接着众人的奔跑、狼犬的狂吠闹哄起来。
浴室里,一个三十开外的女佣抽搐着倒在浴缸外侧
“胆子不小啊,阿容,”阿当从她手里抓过摄像头,拿在手心把玩着,幽默的笑了,“这个东西至少可以工作十多个小时,你在这个时候来取,是不是早了点?”
“告诉我你想拍什么?”阿庄擦拭着刚刚表现过的电棍。
“放了我,”阿容一口韩国花,“看在这么多年认识的份儿上。”
“我若不是看在你在这里呆了那么久,”阿庄愤怒的瞧了她一眼,“恐怕你现在已经残废了。。。。。。”
听着外面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阿容脸色一凛,爬起来就想夺门而出;
在她拉门的时候,一个冲进来的保镖顺势一脚,再次把她重重的踹到了地上。
“想跑?”阿当撇了撇嘴蹲在她跟前,“你还没那个本事!”
“阿容,”席成达走进来,满脸的沉重,“你十九岁到我席家,你结婚的时候我还为了办了嫁妆,你说我席成达哪点对不住你?”
“我什么都不知道!”阿容绝望的咆哮着。
“我答应你,若是你告诉法官是谁指使你这么干的,”席成达和颜悦色的摆出条件,“我保证你在里面过得很好!”
“没有!”阿容喘着粗气,“老爷,我只是想把小姐洗澡的镜头拿去卖钱,没有人指使我,真的没有!”
“你还没有这么大的胆子!”席成达鄙视的望了她一眼,意味深长的叹了口气,他今天早上假装宣布全体佣人都可以回家看看,就是想引蛇出洞,但是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有了结果,阿容的愚蠢是他始料未及的。。。。。。
方青没有看到这一幕,跑哪去了?
原来就在他想跟着众人跑去浴室的时候,一条掉队的狼犬却意外的冲到了他的跟前——
方青记性很好,他立刻认出这家伙就是那天晚上差点对他开口的畜生,一时间身陷相对不到一公尺的距离中,他的汗毛几乎在两秒钟里全部竖了起来。
这是一条起码有四五岁的狼犬,身高在一百七十公分的“席家大小姐”肚脐位置之上,一身漆黑发亮的皮毛,一双咄咄逼人的眼睛里充满了复杂的内容。。。。。。
它已经感觉出我是个假主人,只是不敢确定,可能是我的体味和席冰男有那么点丝毫的差异,真是一条嗅觉超凡的好狗。
方青颓废的想着,却并没有放弃摆脱这尴尬的境地——
“嗨——”他轻唤一声,慢慢伸手去抚摸这条狼犬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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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狼犬非常不满的偏了偏头,摆出一副“少来碰我”的警告。
方青小心的微笑着,拿起身后橱柜里的汉堡包,温柔的递到它的嘴前,而狼犬并没有张口去衔,默默的注视了对方很久,比较郁闷的掉头跑了。
“谢天谢地。。。。。。”方青后怕的拍了拍胸脯,继而又低头看着停放在胸口的手愣住了——
又没有搞错,我是怎么了?这可是女人害怕后才有的动作,我怎会这么随心所欲的做了出来?
方青闭上眼睛掉过头去:天哪!但愿作回男人后这些该死的动作都别在人前表现出来就是了。。。。。。
“你们是怎么做事的!?简直荒唐!”身后响起席成达的埋怨,“小姐找东西吃,都找到厨房来了。。。。。。”
“老爷老爷,”阿瑞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汗流浃背的跑了出来,“李妈先前就给小姐预备了吃的,可能是她没看到吧。。。。。。”
席成达匆匆走来,拉起方青的手往餐厅走去。
不和文彩华出去那一趟还好点,出门一次,才知道一个人的寂寞,那是一种挖心的折磨,加上又不能有什么表情,不能说话,方青越来越觉得自己这么活着没有意思,好在贴身伺候的李妈现在已经适应了他的“冷漠”,不再处处都留心着他,而且任由他在她的视线范围内自由活动,甚至超过视野那么一小段距离。。。。。。
快吃午饭的时候,好不容易挨到李妈为他修完了手指甲,他徐徐回到了卧室。
方青很喜欢挂在窗户旁的小风铃,风起的时候,那种悦耳的声音就像山间流淌的清泉,可以驱除他负累的忧愁。此刻无风,他心里又有了听到风铃乐声的念头,于是轻轻拨弄了一下——
一把小巧的钥匙从风铃里掉了出来,方青心里禁不住一阵狂喜,因为他已经看出,这钥匙的口径,正好吻合抽屉之锁的尺寸。。。。。。
第三十一章 冤家路窄
都说有缘千里能相会,看来这话真是还是有那么一点道理在里头。
文彩华是一个人住在韩国的,父母都去了席氏集团设立在马来西亚的分公司。比起席冰男来说,她算不上单身贵族;不过毕竟是在优越的家庭环境里长大,她的个性有时候也是非常的我行我素,甚至野蛮专横——
当然,二十五岁了还没男友陪在身边并不只是因为她个性的男化,外表形象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对于“男人婆”这个称呼,她已经近乎麻木。老实说若是她精心打扮一下,应该还是颇有女人味的,可就是因为痴迷跆拳,她从来没有好好打扮过自己,加上修长的身材和发达的肌肉,更是让一些胆小的男士望而生畏。
不过彩华很想得通,她自己的眼光也很高,所以她时常乐观的说:找不到爱我的人,是因为爱神之箭偏离了方向。。。。。。
冰男出事后,彩华的心里一直很烦乱:这个小妹妹不喜欢商业,只想在舞蹈上有所成就,这点有些让她的老爸失望。可是人各有志,尽管很多人羡慕她的地位和生活,但是只有她和露露知道:冰男其实并不在意甚至不喜欢她所拥有的一切。
失忆,一般是在经历了惨痛的事故后才会出现的病症。这次去英国,冰男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
黄昏的公路上,彩华驾驶着摩托车,疯狂的飚驰着。想着这些,她心乱如麻,加上今天去跆拳馆和武友切磋,一局都没有打胜,更是郁闷,因此才一时不想回家,一直追逐着天际那条黄昏的地平线。
以她的个性,若是知道冰男已经死在张嶙手上,她不把他撕成碎片是不会罢休的。
已经是万家灯火的时候了,彩华有了回家的打算,可就在距离市区不远的地段,她的摩托车熄火了。
查来查去都找不出毛病,彩华气恼的一脚踹倒了车,给朋友打了个电话来接自己。
等待总是那么的寂寞,她环顾着四周打发时间,好象什么时候来过这里,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一辆越野吉普车在她前面二十多米的地方突然一个急刹,接着六七个大汉跳下来,朝她气势汹汹地走去——
真是冤家路窄!彩华一看头上缠着纱布的头头,就想起了昨天在舞厅里挨她打的那个色狼。
不是那么凑巧吧。。。。。。也好,我正好找不到出气筒,也算你们倒霉。
几人来到距离彩华四五米的停下。
包着纱布的头头挑衅地吼道:“臭三八!竟然让我在这里遇到你,哇哈哈哈。。。。。。啊哟。。。。。。”
他笑得太过灿烂,想必是表情肌扯痛了伤口,赶忙用手捂住。
看着这滑稽的模样,彩华忍俊不禁:“怎么,你打还没挨够啊!啊?”
旁边冒出来一个愣头青,口吃地喊道:“喂!是。。。。。。是不是。。。。。。是你打。。。。。。打。。。。。。。打了我们老大?”
彩华听起来都觉得吃劲,不耐烦地把头别到一边,不想这些垃圾废话,但是她心里明白,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环境,武力就代表着一切,所以不得不暗暗调整着自己的气息,进入“战斗”状态。
“给我打!”
头头一声令下,愣头青勇敢的当了先锋,冲上去就被彩华一腿踢在肚子上,飞退了五六步倒在地上爬不起来。
一见点子太硬,其余四人纷纷拿出了匕首和短刀,扑了上来。
俗话里有一句叫做:双拳难敌四手。彩华虽然一脚解决了一个,在心理上起到了先声夺人的效果,但对方毕竟是好几个手持凶器的彪形大汉。可怕的是:在一个旋转的空挡,她对着一个大汉的头部狠狠连击三拳,这家伙依然屁事没有,反而咆哮着反扑一刀,彩华险险避过,刀刃却从左胳膊上划过。
“操!”彩华愤怒的一声大喝,一脚踢在这家伙的裤裆下,对方意外的“哇哇”痛嚎着跪倒在地上。
阴风袭来,彩华闪让稍微慢了一点,右臂被深深的插了一刀,顿时一阵全身麻木,连退好几步稳住身形。短短十秒钟内两处挂彩,彩华开始重视对手不全是泛泛之辈,同时为刚才的轻敌开始反省。
“太好了!”头头没上,却在旁加油助威,“别让她喘息,给我砍,砍!!”
彩华手无寸铁,赤手空拳对付这几个狗腿子,双手都受了伤,只得靠双腿寻找空隙,不知不觉中,逐渐占了下风,一时险象环生。。。。。。
“停停!给我住手啊!”头头突然恐惧的大喊起来,连彩华都为之震惊,定眼看去。
头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刘俊从身后搂住了脖子,一手拿着把水果刀做出为头头刮胡子的幽默动作。
“你他妈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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