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夭(综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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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夭(综传说)- 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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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人要么不敢违逆毓夙的意思,要么就是没出过远门,一点经验都没有,听毓夙这么一说,就停下了车,纷纷下来。黄桥小仙当先,去寺院门口叩门。
  等那里头的僧人来开门,一看这
人,毓夙就深切地怀疑,这寺其实是个凶寺。和尚满脸横肉,壮得像头熊似的,浑身戾气,一瞧这模样就不是好人。虽然以貌取人不好,不过毓夙是外貌协会的,早就因为这一眼而对这和尚产生了不良印象,顺带对他身后的寺院没好感。
  再看了看天色,其实还不算很晚,完全可以再走一阵。虽说就算是杀人越货的黑窝,毓夙也不怕他,不过俗话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别在这儿住了。
  以他们这一行人的穿戴打扮,沉重行李,如果是黑贼窝,假和尚们肯定动心。他们要敢动弹,不用毓夙,黄桥小仙就得直接灭了他们。杀人不好,能不杀还是尽量不杀吧。
  刚想示意黄桥小仙,让他不用提借宿的要求了,毓夙的衣袖却被身后的狐狸拉了一下。毓夙回头,狐狸小声说:“大人,咱们就在这儿住吧——晚上有惊喜。”
作者有话要说:写到这个狐狸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要是他早点出现,其实就可以把赵大仙挤走了……远目嗯,今天就先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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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差点忘了……有亲说没看过七五,于是我科普一下
《七侠五义》,改编自清代古典名著《三侠五义》的小说,近代学者俞樾认为《三侠五义》第一回“狸猫换太子”事,“殊涉不经”,遂“援据史传,订正俗说”,重撰第一回。又以三侠即南侠御猫展昭展熊飞、北侠紫髯伯欧阳春、双侠丁兆兰丁兆蕙合为一侠。实为四侠,增以小侠艾虎、黑妖狐智化、小诸葛沈仲元共为七侠;原五鼠即钻天鼠卢方、彻地鼠韩彰、穿山鼠徐庆、翻江鼠蒋平、锦毛鼠白玉堂,仍为五义士,改书名为《七侠五义》,于光绪十五年作序刊行。是古典名著《三侠五义》的众多版本之一。
《七侠五义》全书一百二十回,前二十七回,步步深入地描写了贤臣包拯的事迹;随后的四十回,以御猫展昭和锦毛鼠白玉堂的“猫鼠”之争为线索,交代了“五鼠”归附包拯的经过以及包拯与侠客们举拔年轻清官、弹劾惩处权奸与贪官的情形;最后五十回,以颜敏巡抚襄阳为中心,由七侠引出王义剪除襄阳王党羽、打探襄阳王阴谋的故事。
以上是百度百科的答案,我个人的观点就是,七五总共分三个卷,第一卷,包三黑和他的基友们(及各种伪。灵异案件 第二卷,我们的江湖充满基情(又名贵圈真乱 第三卷,勇士啊,快去打倒肉山大魔王啊不襄阳王!(这故事说明总攻+渣攻没有好下场!这小说是清朝人写的,所以难以避免地出现各种清朝常见的用词,阅读的时候说真的有时候像是在看狗血清宫文……话说我年纪比较小的时候曾经有过冲动,把七五行文之中的清朝特色用词替换成宋朝特色用词,后来无果……
然后这小说里很多三观问题也是以清朝的大众三观角度来写的,比如说,把伺候的下人特别不当人看这个问题,其实宋朝不是那样的。还有就是,宋朝人特别蔑视习武之人,尤其北宋,而宋朝相应来说比较重视商业,商人的地位也并不算滴,尤其北宋,但是文中就经常反过来了,这也是清朝的习惯而不是宋朝呀……于是有时候阅读的时候会有点别扭,不过只要不是考据党,就完全不用管它要是说总结一下七五的剧情……说真的那挺琐碎的,都是一个一个的事件。就好比,你不好给一千零一夜写内容提要……
以上,科普完毕


第九十七章  我乃赵黑虎
  惊喜?毓夙怀疑地看了狐狸一眼;总不能这地方其实是狐狸的老窝?要不然,他怎么这么笃定?以前可从来没听说过狐狸能掐会算。一直以来;狐狸就做饭最拿手。
  不过,有狐狸阻了一阻;黄桥小仙已经和开门的和尚说了想借宿的事情,商定了借宿的花费问题,并且跟和尚问清楚了他们寺院的厨房在哪儿;都准备好要做晚饭了。
  一说做晚饭;狐狸连忙走过去,从黄桥小仙手里接过做饭的材料。自从认识狐狸之后;毓夙他们家的饭基本都是狐狸做的。这倒不是奴役它;而是狐狸自己看不过黄桥小仙和瑶草小仙的烹饪技术,狐狸说;他们都是在糟蹋上好的食材,它受不了这种暴殄天物的行为。
  眼见狐狸和黄桥小仙已经进去了,毓夙也就无所谓了。就算是麻烦,也顶多是小麻烦,招惹了就招惹了吧。毓夙也大摇大摆地走进门,路过那和尚身边的时候,很明显,那和尚两眼直盯着毓夙身上的衣服配饰看,眼睛里透出的贪婪连遮掩都不遮掩。
  包拯自然也看出来了,吃完饭大家各自休息的时候,他就未免有些担忧。再看其他人都松散毫不防备的样子,就更是着急,他就跑来想和毓夙说道说道,只是还没张口,那狐狸又跳出来插话:“三郎(七五里包拯在家排行第三),你这么担心,不如住在最边上的屋里,真的有什么事,你便和包兴跳窗走,我们几个都会几手,住在外头还能和他们拼杀一阵。”
  说着,不由包拯辩解,狐狸就把他推到了那间最边上的屋里,“砰”地把门关了。毓夙瞧他这做派,似乎是想整包拯,就是不知道,狐狸为什么要整他。见毓夙看它,狐狸嘿嘿一笑,也不解释,又拿出来一盘点心,讨好地放在毓夙面前,说:“大人请用。”
  有点心堵着嘴,毓夙也就不管他。反正包拯是星君转世,福报深厚,逢凶化吉那是最基本的,再说了,就算中间隔了一间屋子,这么多神仙,还能让包拯被凡人害死?
  到了晚上,大家都睡下,果然就有人摸进屋里,拿刀想要杀人越货。黄桥小仙正要跳起来用法术制服那几个恶僧,又是狐狸先跳了起来,不知从哪里摸出来一把大刀,乒乒乓乓地跟来袭者打了起来,一边打还一边大喊:“贼人来了!贼人来了!快跑啊!”
  狐狸喊的声音很大,估计整个寺院都能听见。他喊完之后,包拯的屋里传出了争执的声音,不过最后包三黑还是被他的忠仆包兴架着带走了。等包拯主仆两人翻窗子跑了,狐狸就诡异地笑了,也不再跟之前那样虚张声势,唰唰几刀就把所有的和尚砍翻在地。
  收起了刀,狐狸笑嘻嘻地说:“好了,现在咱们去瞧瞧那包三郎如何?”
  毓夙正想看看他壶里买的是哪门子的药,也不反对,跟着狐狸出了寺院。一路顺着包拯主仆踏过的痕迹往前走,越走越荒僻。等看见二人的背影时,他俩正来回四望,神色迷茫。这俩人肯定迷路了,狐狸又在旁嘿嘿地笑,带着恶作剧成功的窃喜。直到毓夙瞟了他一眼,他才咳嗽两声,故作严肃地说:“他们二人必定迷路了,大人,且让我助他一助。”
  说着,狐狸就在树丛里变出了两间小屋,它自己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六旬老头,那屋子上头的烟囱里正冒出袅袅青烟,狐狸拿了个大瓮在火上煮豆浆。此时已经晨光熹微,这里又是烟雾又是豆浆的味道,包拯主仆很快就循着找来了,狐狸就端着豆浆迎出来。
  狐狸自称是卖豆腐的,包拯主仆也不怀疑他,吃了狐狸招待的豆腐花,又向狐狸询问路径,狐狸就给他们指了条路。毓夙冷眼看着,那条路倒也能到京城,只是要绕一大圈。
  包拯他俩现在和大部队走散了,身上本来就没多少钱,狐狸还专门想让他俩走远路,这是什么意思?想要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难不成,其中用意,就体现在这绕的路上?等包拯主仆走了,狐狸变出来的小屋也消失了,狐狸又溜溜哒哒地走到毓夙跟前,笑着说:“得了!剩下的,就只用月老帮忙了。”
  一说月老,毓夙就有点意外,看了看狐狸:“你还想给谁拉纤说媒?还是说……你在哪儿已经给包拯相好了一个媳妇,所以才专门要诳他绕远路过去,好让他在那儿遇见姻缘?”
  狐狸搓了搓手,笑着说:“大人所料不错!当年我渡天劫时,包三郎庇护于我,所以我发愿要报答他三回。第一回是他二嫂下毒害他,我救他一回,第二回是他二哥把他推下井,我又救他一回,第三回却不能再这么敷衍,所以我准备给他寻一门绝世好亲。”
  原来是这样,毓夙顿时放心了。看来狐狸的谋算还是处于好意,那就让他谋算吧。毓夙就摆了摆手说:“那随你。既然你都计划好了,就按照计划来吧,总不能让你白忙活。”
  替包拯介绍对象,总比狐狸亲身上阵好得多。毓夙其实特别瞧不上那种为了报恩以身相许的妖怪,总觉得它们其实就是给自己春心萌动找借口而已。真要报恩,就该像狐狸这样,纯粹出于感激而行事,别时时刻刻都想着把自己也搭上——谁稀罕你这非人类呢。
  一时间毓夙对狐狸的观感大好,又问了几句它准备怎么安排包拯遇见那位良配,狐狸老老实实地回答了,毓夙就又有点抽。这狐狸平常看戏看得太多了吧,思维模式真超现实。
  狐狸先跑去把那家的小姐害病了,做出被妖怪冲撞的样子,逼得人家老爷不得不张榜告示,高额悬赏,求医问道,然后正好让没有路费的包拯去捉妖,顺便就认识了小姐她爹以及小姐本人——这其中要有多少巧合,才能最终促成“结婚”这一喜剧结局?
  不过看狐狸喜滋滋的样子,似乎很得意于自己的计划,毓夙也不忍心打击它的积极性。实在不行,就权当看热闹了。包拯今年才十七,不急着结婚。宋朝人大多晚婚晚育,特别是有钱的,当官的,老多大龄剩男剩女了,实在不行,等到了京城,考中了就能找到对象了。
  于是毓夙就随着狐狸的意,一点也不着急地慢悠悠继续往前走。其实走得再慢,他们赶着车也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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