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有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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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有雪-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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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跳下去拿出一坛好酒,将长剑抱在怀中,坐回栏杆上喝酒。
  他瞥了一眼他的屋子,心中竟然生出一丝寂寞,寂寞的当然是没有美人陪他喝酒。
  月光恰巧照进了屋内,更恰巧的是追命一眼便瞥见了桌脚下方的一根腰带。
  追命很快想起来那是属于谁的,他心中感慨美人留给他的东西还真多,不仅有随身的长剑,更有贴身的腰带。
  他走进屋中,捡起这条腰带,撩起左手衣袖,将腰带仔细的、平整的缠绕在自己的手臂上。
  追命越来越期待与孟星魂的下一次会面!
  流星虽短暂,但那一瞬间的光芒,比任何剑舞出的光辉都要炫目百倍,所以孟星魂喜欢躺在山顶的小木屋屋顶上看流星。
  他经常躺在这里,所以他不会错过任何一次流星的降临。
  “看流星怎么能没有酒喝?”跃上屋顶的男人一手拎着一坛酒,笑得很开心。
  “叶翔,你竟然还笑得出来?”孟星魂伸出枕在脑袋下的右手,接过叶翔递来的酒坛,叹了口气。
  叶翔坐下来,打开封泥,仰头喝下一大口酒,“我为什么不能笑?难道你想要我骂你?”
  “至少那样我会好受些。”孟星魂将酒坛搂在怀中,又叹了口气,“大姐不骂我,你也不骂我,我反而更难受了。”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没用?觉得自己辜负了我们?”
  “是,”孟星魂腾的起身,也喝了一大口酒,“但又不仅仅是因为这些。”
  叶翔突然变得严肃,他看着孟星魂的眼睛,“难道你这次出去,遇到了不寻常的事情?”
  不寻常的事情!
  孟星魂猛然想到追命对他做的那些荒唐事,那岂非就是不寻常的事情!但这种事情,怎么能跟好兄弟说?
  叶翔的眼神变得更加锐利,锐利得像一把刀,要切开孟星魂的心思。
  叶翔叹道,“小孟,你的心乱了。”
  “叶翔,这次我出去,的确是遇到了一些事,但我现在不能说,也许……我应该永远把它烂在肚子里。”
  叶翔眼里闪过一丝不忍,小孟跟他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无话不说的兄弟,现在他却不敢跟自己说他遇到的事情,他到底遭遇了什么?是否比自己杀孙玉伯时遭受的痛苦更强烈百倍?
  “我明白了。”叶翔躺下来。
  屋顶的稻草很新鲜、很柔软,小孟总是把屋顶收拾得很舒服,舒服得就像小孟的另一张床。
  “所有难关总会过去。我在杀老伯时也经受了巨大的打击,但是我现在又站了起来。一次失败,不能说明什么。”
  孟星魂点点头,“老伯的确是位了不起的大人物,幸好我们已经不用再去杀他。”
  人总有一死,他们当然不用去杀一个死人。
  “但我们还得去杀追命,这一次有我帮你,我们不会失手。况且你已经跟他交过手,已经尝过他的招式。”叶翔举起了自己的酒坛。
  孟星魂的眼睛亮了起来,叶翔的话虽短,却十分有用。他现在已经有了信心,他亦笑着举起了酒坛。
  “呯——”
  两人哈哈大笑,干完了各自的酒。
  天边有流星划过,光灿夺目。                    
  作者有话要说:  


☆、情人的剑

  追命手臂上缠着一根布带,现在他正看着这根布带,笑得十分得意。
  他手臂当然没有受伤,而且即使受了伤,六扇门至少也请得起大夫来给他仔细包扎一下,何必草草用一根布带缠着?
  这分明是一根腰带,一根男人的腰带,而且是一个性子利落的男人的腰带。
  追命这些天已经看了这根腰带很多遍,多到无情已经无话可说,唯有告诉他——
  “这根腰带是用江南进贡的丝绸,以手艺最好的绣娘用直真迹花瓣绣……”
  “停!”追命摸摸自己的下巴,“我不知道大师兄竟然还精通刺绣。”
  “我以为你想要从这根腰带上学习一些针法,否则我实在想不通你怎么会盯着一根简简单单的腰带看了十几天。”
  “而是还是一根男人的腰带。”铁手不紧不慢的补充道。
  “不仅仅是一根男人的腰带,还有一把男人的剑。”冷血扭头看向桌上放着的一把锋利的长剑说道。
  “我想,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铁手摇摇头,笑得很无奈。
  冷血与铁手对视一眼,也无奈的笑起来。
  追命正等着铁手继续说,铁手却只是笑,不愿再说。
  “你怎么说话只说一半?难道你要卖关子不干不脆?”
  楼梯上响起“咚咚”的脚步声,很显然来人是一个没有内功的普通人,但他手里提着的东西却足以吸引老楼上四位高手的注意。
  无情挥动着手里的折扇,笑道,“我不确定铁手是否不干不脆,我却知道天香楼的糖醋排骨一定又香又脆。”
  追命已经飞身回到房中,抱出了四坛美酒。
  天香楼的伙计向四人躬身行礼,然后进了屋,将提篮放在桌上,打开盖子,之前已经从提篮的缝隙中隐隐透出的香气现在愈发浓郁,盈满老楼。
  伙计将一大盘色泽莹润的糖醋排骨放在桌上,说道,“几位爷请慢用。”
  伙计的礼仪很周到,说话也很得体,他始终弓着身子。他看上去的确就是一个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伙计,但他的眼睛却紧盯着桌上放着的那把剑。
  他看着那把剑的眼神,就仿佛在看着自己的情人。
  那的确就是他忠贞的情人。
  那把剑陪伴了他的整个生活,甚至他的整个生命。
  现在,那把剑就静静的放在桌上,他触手可及。
  他隐忍而深情的看着他的情人,但转瞬他就收起了眼中的情感,又变回一个本分老实的伙计该有的模样。
  只是他垂眉敛目的盯着地面的时候,眼中仍然有流星般的光芒。
  流星的光芒虽然短暂,却璀璨夺目。孟星魂正是在等待出手的时机,他需要一个流星般璀璨的出手。
  “以前来送菜的不是你。”无情突然道。
  “我是天香楼新来的伙计,老板说我是年轻人,应该多出来跑跑腿。”
  无情笑着点点头,“你们老板说得不错。”
  无情虽然在点头,但他的目光仍然没有离开孟星魂。他将孟星魂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一番,最后注意到孟星魂的脚。
  孟星魂的脚很小,小得就像一双女人的脚。
  一个干体力活的杂役,手脚当然应该很粗大,粗大的手脚做起事来才麻利、才稳当,而且劳苦人家出来的年轻人,通常都是从小就帮衬着家中,怎么会生出这样一双秀气的脚?
  无情想到这里,脸上笑容更甚,“你叫什么名字?”
  孟星魂躬身答道,“小的叫陈志明。”
  多么平凡的名字!若是走在大街上大喊一声这个名字,无情相信一定会有好几个人转过头来。甚至这个伙计的脸也很平凡,在上楼来的一刻,无情看清楚了他的脸,现在却已想不起来他的模样。
  “四位爷请慢用,小的傍晚的时候来取回篮子和盘子。”
  每次叫天香楼送下酒菜过来,那里的伙计总是傍晚来取回篮子和盘子,追命、铁手和冷血都没有反对,无情没有说话。
  无情只是看着这个天香楼新来的年轻伙计下了楼,走过老楼前的场院,最后走进了回廊。
  冷血发觉无情很注意刚才的小伙计,便问道,“大师兄,这个伙计有什么不对吗?”
  无情道,“你去看看这个伙计。”
  无情的说法很简单,冷血却很明白要怎么去看。听完这句话,冷血便飞身跃出老楼,一个起落已在十丈外。
  铁手觉得无情和冷血实在有些草木皆兵,叹口气道,“每个人总有些秘密,总有些苦衷,何必了解得那么清楚。”
  追命已经将盘中第一块糖醋排骨吃进了肚子,他顾不得擦去脸上的浆渍,“即使这伙计有什么可疑,至少这糖醋排骨毫无可疑。”
  无情笑笑,他相信追命的嘴巴,要想在一个贪吃的酒鬼的菜肴和酒水中下毒,那下毒人一定是天下最傻的傻子。                    
  作者有话要说:  


☆、兄弟

  繁华的街道上,天香楼的年轻伙计脚步匆匆的走在前面。
  冷血心道,这伙计如果不是太勤快,就一定是有问题,他愈加小心的跟随在后,手里的剑握得更紧。
  街上熙熙攘攘,有费力吆喝的勤恳商贩,有结伴出行的美丽姑娘,也有跑来跑去东瞧西看的活泼孩子。
  “啊!”
  突然,一个孩子大叫一声,眼看就要跌倒——
  冷血一个箭步飞去,将孩子扶了起来。
  冷血虽名唤冷血,其实他一点也不冷血,反倒是个乐于助人的人。
  “谢谢!”小孩子声音脆生生,却俨然一副读书人模样,十分有礼的躬身致谢。
  冷血点点头,他一向并不多话,待他再抬起头看去,已不见天香楼伙计的身影,他只得施展轻功,朝着天香楼的方向奔去。
  街巷里伸出一只手来,那手看上去苍劲有力,手指很长,骨节粗大,指甲削得很短,这显然是一只握剑的好手。此时,这双苍劲有力的手上又粗又长的手指勾了起来,“小孩,来。”
  方才险些摔倒的孩子欢欢喜喜的跑进巷子里,伸出手,“我们说好的,一吊钱。”
  这双苍劲有力的手的主人笑笑,从怀里摸出一吊钱递到孩子手上,“拿去吧。”
  孩子欣喜的跑开了。
  “你都记清楚了?”
  “记得很清楚。”巷子的更深处,一个身形纤瘦的人走出来,竟是天香楼的年轻伙计陈志明。
  “我们何时动手?”握剑的好手手上却没有剑,他的剑正握在陈志明手中。
  “就在今晚。”
  “很好。一切已经就绪,最能一鼓作气。”握剑好手看着陈志明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脸,叹道,“鬼手的易容手法实在高明,只怕大姐、我、小何和石群,都不能认出你就是小孟。”
  天香楼的年轻伙计竟然就是孟星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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