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凶手(出书版) 作者:曲中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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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的凶手(出书版) 作者:曲中直-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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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之舞》一直是凤凰剧团的招牌节目。该剧目的核心人物,就是刚刚离世的“东方神凤”龙小凤。而作为首席替补的司徒雅雯由于训练时意外受伤,所以今晚的主角究竟是花落谁家,到现在还是个谜。
从节目单上看,《凤之舞》共分为四个部分:凤舞九天、丹凤朝阳、龙飞凤舞和百鸟朝凤。大概的剧情就是在百鸟之林中,各种鸟类在“首领”凤鸟的带领下,过着欢乐自由的生活。
随着剧情的发展,顶替龙小凤的人选也揭开了其神秘的面纱,不是演出之前被传得沸沸扬扬的由“空中飞人四人组”的其中之一担任。但见剧院四壁的巨大LED屏幕上显示出了该演员的姓名——蒙娜。果不其然,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到底还是被伶牙俐齿的蒙娜争取到了。
只见蒙娜穿着金光闪闪的戏装,外披五彩霞衣,身后飘着长长的丝带,在舞台上空飞来荡去,美不胜收。在她的带领下,形形色色的“飞禽”在台上翩翩起舞,而台下的观众在蒙娜精彩绝伦的表演和高越创作的旋律优美的音乐下如痴如醉。如果说古时候的韩娥是“余音绕梁,三日不绝”,那今日的百鸟园就是“余影绕台,三日不停”。看来,真是离了谁,地球都是照转不误,没准还会转得更好呢!
从私心上说,我原期盼在演出前凶手会寄出恐吓信,就像悬疑影视文学作品那种常见的情况,“如果你们继续……我就……”。但事实证明我的想法纯粹是天方夜谭。剧院的大幕拉上时,着实让我很是失望。
演出结束后,各大电视台和大小报社的记者们则众星捧月般地围绕着晚会的主创人员拍照和采访。最后,龙二爷在胡俊清的“挑拨教唆”下索性在酒店的会议大厅开了个小型的新闻发布会。主席台上的胡俊清如鱼得水,滔滔不绝并又机智巧妙地回答了记者各种来势汹汹的问题,即便是龙小凤神秘死亡的事件在胡俊清的轻描淡写下也变得平淡无奇。经过一番唇枪舌剑,铁嘴钢牙的记者们甘拜下风。

第6章

3月28日,农历三月初二,星期六,23:30
演出结束后,老梁下令撤掉百鸟园内外全部的执勤人员,只在值班室留下六个人,分为三班轮岗。
结束了一天令人头昏脑涨的工作,为了舒缓紧张的情绪,我就到西单的“英伦风暴”台球厅打了两杆斯诺克。说到台球,这里还有一个笑话:我大学前,从没有摸过球杆。可自从小丁在世界顶级赛事的出色表现,使全民的斯诺克热情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后,我在一个百无聊赖的周末和两个室友来到学校附近的台球厅。当我们的比赛正进行到白热化时,一个同学因为女友的意外怀孕被教导主任请回学校畅谈人生观和价值观。但钱已经交了,时间还差很多。我只好勉为其难地上前献丑了。可两杆过后,台球厅的老板竟然把钱退了回来。“哥们儿,我的台球桌可受不了你的折腾。”这是他的原话。经不住老板的再三请求,我终于因心软而“高抬贵手”了。事后,我打台球不赔反赚的光荣事迹在校园内不胫而走,成了当月的校园十大笑话之一。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利用课余时间苦练基本功,终于在毕业前夕,把学校里的高手一一挑落马下。
真是倒霉!来这的初衷是为了放松,可是楼下“波斯猫”电玩城的噪声反而加剧了我的头痛,害得我被一个娘娘腔的小子直落三杆。
我一气之下打车回到住所。我在知春路地铁站附近的一幢八层公寓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间。
到了家,我先从书箱子中翻出了无可能犯罪大师卡尔的代表作《三口棺材》,扔到了电脑桌上。
洗漱完毕后我就直奔电脑。
开机……慢呀,还得开机杀毒。现在的计算机病毒真是无孔不入,防不胜防。我利用杀毒的时间,把我那个印着米老鼠的马克杯冲洗干净,往杯子倒入一袋速溶咖啡。其实曾几何时,我在宿舍里被冠以“烟枪”的称号,可自从我在一次三天三夜枯燥乏味的盯梢之余把烟焦油尼古丁当做氧气吸了之后,我就彻底对香烟失去了兴趣。现在香烟对我来说就有如大海对晕船者。也就是从那时起,我才真正体会到物极必反的含义。
我拿起手机,找到了我要找的号码,嘟——嘟——还是无人接听。
我打开播放软件,还是来点有劲的吧。我一向对音质没什么要求,像《无间道》中提到的那种“高音甜,中音准,低音沉”的通透,我是从未奢望过的。对于囊中羞涩的我来说,音箱只要出声就好。最后,我选择了贝多芬的交响乐。
我拿出白天记录的表格,结合下午的调查情况,修改如下:
姓名不在场证明有无证人可信度龙武剧院办公室√?
胡俊清出差√?
古剑华酒店会议室√√高若雪财务室×—黄鹤飞天坛公园×—牛过天库房√√司徒雅雯自己的房间×—贺美剧院办公室√?
蒙娜自己的房间×—潘若安股票交易厅√?
高越乐器行??
何奇巧在外散步×—李男自己的房间×—常亮夫妇银行√√王虎夫妇自己的房间相互?
“空中飞人四人组”练功房相互?
我逐个分析。其实这些证词除了古剑华、牛过天和常亮夫妇的以外,其他人员的都可能有问题。
先不管不在场证明了,凶手是如何穿墙而过的呢?
不可能犯罪被称为古典本格推理的王冠,而密室,则是王冠上那颗最璀璨炫目的明珠。有人曾经说过,没写过密室杀人就不能算是纯粹的侦探小说作家。此话尽管有失偏颇,但也不无道理。至少我本人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密室拥趸。从密室杀人诞生的那一天起,这种“违背”了三维空间物理定律的绝妙手法就吸引住了无数读者的心,并像一个偶像明星那样走上受到追捧、模仿、褒扬、赞颂、中伤、诋毁……的道路。总有一些心怀叵测并图谋不轨的人试图把密室打入到万劫不复的地狱里。但就像所有的跳梁小丑一样,他们的险恶用心无一得逞。当然,密室也不是战无不胜的赫拉克勒斯,他那最为人诟病的模式化成为了阿喀琉斯的脚踵。但直到今天,密室依然像个不死的英雄那样傲视群雄。谁也不能抹去它那独特的魅力。
从侦探小说的开山鼻祖埃德加?爱伦?坡起,历经近两个世纪,密室这一检验推理小说家创作能力的标准已经成了“龙门”。只要超越,鲤鱼就会变成真龙!但龙门的高度毕竟不是为所有的鲤鱼设计的,真想超越,谈何容易!
做本格推理小说家,尤其是卡尔那样以挑战不可能犯罪为己任的作家,难度要远远大于魔术师。因为优秀的侦探小说一定要包含至少一个过人的Trick(当然了,像奎因那样靠严谨的逻辑推理独步天下的除外,诡计对于奎因来说更像是一杯利口酒或是一道开胃菜。正餐永远是那道无与伦比的逻辑盛宴),这部分与魔术师的表演大同小异,就是为了困惑观众(读者)。但最终的结果却有着天壤之别。一个魔术师可以表演着与一百多年前他的前辈完全相同的魔术,但侦探小说家却绝对不可以!侦探小说家在他小说的结尾处一定要自己来泄底,这实在是残酷!而后辈作家最多也只能是在原有的诡计上进行变形处理,如果原封不动地照搬,一定会被读者耻笑。在这个问题上,魔术就要好得多了。魔术师不仅不需要揭秘,相反还要保守秘密。所以一个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的魔术师完全可以日复一日地在不同的观众面前表演着同一个魔术,而同样的事发生在一个侦探小说家的身上简直是不可思议,他本人会被认为是没有想象力。前者是在不同的观众面前表演相同的把戏,后者是在相同的读者面前展示不同的手法,孰难孰易,自是一目了然。这也是经典密室小说难以为继之处。
算了,我还是别在这里“看三国,掉眼泪”了。默默地从经典里面取经吧,我翻开了《三口棺材》。每次看密室讲义我都会莫名其妙地激动,拿结婚证的人也就是这个心情吧?虽然我还没拿过,并暂时没打算拿。
找到啦!第十七章,就是菲尔博士那段著名的“密室讲义”。
似乎所有的密室类推理小说都喜欢拿“密室讲义”说事。不过规则就是为了打破的。像诺克斯的“推理小说十诫”,竟然要求小说里不能出现中国人!如果真是那样,中国的写手们就不必再创作了。否则,一本三四百页的小说,从开篇到结尾,里面全部是黑头发黄皮肤的中国人,那么按照“推理小说十诫”的说法,岂不成了《一千零一夜》?
“密室讲义”把密室杀人案分为两个大类:A类密室案件的确发生在绝对密封的房间之内,没有凶手从密室中逃出来,因为凶手根本就不在密室里;B类密室案件发生在看起来像是密封的房间内,但的确有某种办法逃出。
A类密室基本上都属于心理范畴的密室,说白了就是密室不密。与之相对的B类密室,则都是靠机械装置来完成的。B类密室看起来更适合杰森?伯恩或者伊森?亨特。唉,我感觉脑袋已经成了一锅粥。我顺手把《三口棺材》扔到床上,看来菲尔博士是帮不上我的忙了。前人的讲义就是为了后来者超越才准备的。自从“密室讲义”被推出,就一再被人打破。
密室是有界无限的。
啊!还忘了一件事,就是那个死前留言。“凶”,难道是要说明凶手的名字?可她为什么不直接写出姓名?
不管了,我从小就有个习惯:遇到难题先睡上一觉再说。对我来说,就是一觉解千愁!
电脑也先一起休眠吧。
……我置身于一个大染坊中,五颜六色的布匹把我团团围住,我在花布迷宫中绕来绕去,就是找不到出口。后来,一根白线从天而降,我跟随着飘荡的白线一路走去。就在我以为要成功逃脱的时候,出现了一头金光闪闪的牛向我冲来……“啊!”我大喊一声,从梦中惊醒。我擦去头上的汗,看看我的足球闹钟,时间是差五分到了点。
我把头放在水龙头下冲了一会儿,清醒啊!
我打开了Email,就对着键盘噼里啪啦地敲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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