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的掌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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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的掌纹-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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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南岸的海斯丁斯打败了海洛德,进军伦敦,并于该年的圣诞节在甫告建成的西敏寺举行加冕典礼,以异族征服者的身份成为英国的君王。从此英王的加冕典礼,除爱德华五世及爱德华八世之外,一律在此举行。英王的登基大典分成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序幕,首先是新君入寺,由大主教导至典礼观众之前,并问观众是否同意进行典礼。观众表示同意,是为正式承认新君之统治权。继由新君宣誓,保证今后治国,必将尊重人民所订的法律,并且维护英格兰与苏格兰的革新教会。再由大主教呈上圣经,作为一切智慧与法律之根据。第二阶段是把新君敷上圣油,送上加冕椅。第三阶段是授予新君王袍与权杖。第四阶段是新君登台就位,在王座之上接受观礼者的致敬。观礼者分为三种身份:依次为灵职(Lords Spiritual,指大主教与主教)、俗职(Lords Temporal,指公侯伯子男等贵族)和人民的代表。典礼的程序九百年来大同小异,变化很少。西敏寺吸引游人的另一传统,是英国历来的君王与皇后均在此安葬,游客只要买票,就可鱼贯而入纵堂(nave),参观伊丽莎白一世及维多利亚的石墓,发其怀古之遐思。凡能看的我也都随众看了,但是最令我低徊而不忍去的,是其横堂(transept)之南廊,也正是举世闻名的诗人之隅(Poets’Corner)。九年前我曾经来此心香顶礼,冥坐沉思,写了一篇长文《不朽,是一堆顽石?》。此番重游,白发徒增,对诗人身后的归宿,有更深长的感触。西敏寺之南廊虽为诗人立碑立像,供后人之瞻仰徘徊,却非文学史之定论。诗人在此,或实有坟墓,或虚具碑像,情况不一。碑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地碑,嵌在地上,成为地板;一种是壁碑,刻在墙上。也不知道为什么,雪莱和济慈仅具壁碑,面积不大,且无雕像。旁边却有沙赛(Robert Southey)的半身石像,也许沙赛做过桂冠诗人之故:我相信雪莱看见了一定会不高兴。拜伦仅有一方地碑,却得来不易。他生前言行放浪,而且鄙薄英国的贵族与教会,所以死后百多年间,一直被摈于西敏寺外,沦为英国文苑的野鬼游魂。(我相信拜伦也不在乎,更无意与华兹华斯终古为伍。)索瓦生所雕的拜伦像,便是因为西敏寺不肯接受,才供在他母校剑桥三一学院的图书馆里。直到一九六九年,英国诗社才得以大理白石一方,铺地为碑,来纪念这位名满全欧的迟归浪子。拜伦的地碑旁还有许多地碑,拜伦之石在其左上角。与拜伦同一横排而在其右者,依次为狄伦?汤默斯、乔治?艾略特、奥登。下一排由左到右为露易士?卡洛尔、亨利?詹姆斯、霍普金斯、梅斯菲尔。最低一排又依次为T。S。艾略特、丁尼生、白朗宁。最引人注目的是新客狄伦?汤默斯:碑上刻着诗人生于一九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卒于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九日,下面是他的名句:“我在时间的掌中,青嫩而垂死——却带链而歌唱,犹如海波。”这两句诗可以印证诗人的夭亡而不朽,选得真好。诗人之隅局于南廊,几乎到了碑相接、像触肘的程度,有鬼满之感。说此地是供奉诗人的圣坛,并不恰当,因为石府的户籍颇为凌乱。首先,次要人物如康波(Thomas Campbell)竟有全身立像,像座堂皇,碑文颇长,而大诗人如颇普及邓约翰却不见踪影。其次,本国重要诗人不供,却供了两位外国诗人,美国的朗费罗与澳洲的戈登。再次,诗人之隅并不限于诗人,也供有狄更斯、韩德尔等小说家与作曲家,甚至还有政治人物。起拜伦于地下(他的地碑之下?)而问之,问他对诗人之隅的左邻右舍有何感想,敢说他的答复一定语惊四座,令寺中的高僧掩耳不及,寺外的王尔德笑出声来。1985年8月25日  '返回目录'  

第三辑 凭一张地图 凭一张地

一百八十年前,苏格兰的文豪卡莱尔从家乡艾克雷夫城(Ecclefechan)徒步去爱丁堡上大学,八十四英里的路程,足足走了三天。七月底我在英国驾车旅行,循着卡莱尔古老的足印,他跋涉三天的长途,我三小时就到了。凡在那一带开过山路的人都知道,那一条路,三天就徒步走完,绝非易事,不由得我不佩服卡莱尔的体力与毅力。凭那样的毅力,也难怪他能在《法国革命》一书的原稿被焚之后,竟然再写一次。出国旅行,最便捷的方式当然是乘飞机,但是机票太贵,机窗外面只见云来雾去,而各国的机场也都大同小异,飞机只是蜻蜓点水,要看一个国家,最好的办法还是乘火车、汽车、单车。不过火车只停大站,而且受制于时间表,单车呢,又怕风雨,而且不堪重载。我最喜欢的还是自己开车,只要公路网所及之处,凭一张精确而美丽的地图,凭着旁座读地图的伴侣,我总爱开车去游历。只要神奇的方向盘在手,天涯海角的名胜古迹都可以召来车前。十三年前的仲夏我在澳洲,想从沙漠中央的孤城爱丽丝泉(Alice Springs)租车去看红岩奇景。那时我驾驶的经验只限于美国,但是澳洲和英国一样,驾驶座是在右边。一坐上租来的车子,左右相反,顿觉天旋地转,无所适从,只好退车。在香港开车八年,久已习于右座驾驶,所以今夏去西欧开车,时左时右,再也难不倒我。飞去巴黎之前,我在香港买了西欧的火车月票。凭了这种颇贵的长期车票(Eurailpass),我可以在西欧各国随时搭车,坐的是头等车厢,而且不计路程的远近。二十六岁以下的青年也可以买这种长期票,价格较低,但是只能坐二等。所以在西班牙和法国旅行时,我尽量搭乘火车。火车不便的地方,就租车来开,因此不少偏僻的村镇,我都去过。英国没有加入西欧这种长期票的组织,我在英国旅行,就完全自己开车。在西欧租车,相当昂贵,租费不但按日计算,还要按照里数。且以两千西西的中型车为例,在西班牙每天租金是五千西币(Peseta,每二十元值港币一元),每开一公里再收四十五西币,加上保险和汽油,就很贵了。在法国租这样一辆车,每天收二百法郎(约合一百七十港币),每公里再收二法郎,比西班牙稍为便宜。问题在于:按里收费,就开不痛快。如果像美国人那样长途开车,平均每天三百英里,即四百八十公里,单以里程来计,每天就接近一千法郎了。幸好英国跟美国一样大方,租车只计日数,不计里数,所以我在英国开车,不计山长水远,最是意气风发。路远,当然多耗汽油,可是比起按里收费来,简直不算什么。伦敦的租车业真是洋洋大观,电话簿的“黄页”一连百多家车行。你可以连车带司机一起租,那车,当然是极奢华的劳斯莱斯或者戴姆勒。你也可以把车开去西欧各国。甚至你可以预先租好,一下飞机,就有车可开。我在英国租了一辆快意(Fiat Regata),八天内开了一千三百英里,只收二百三十英镑,比在西班牙和法国便宜得多。伦敦租车行的漂亮小姐威胁我说:“你开车出伦敦,最好有人带路,收费五镑。”我不服气道:“纽约也好,芝加哥也好,我都随便进进出出,怕什么伦敦?”她把伦敦市街的详图向我一折又一折地摊开,盖没了整个大桌面,咬字清晰地说道:“哪,这是伦敦!大街小巷两千多条,弯的多,直的少,好多还是单行道。至于路牌嘛,只告诉你怎么进城,不告诉你怎么出城。你瞧着办吧,开不出城把车丢在半路的顾客,多的是。”我怔住了,心想这伦敦恐怕真是难缠,便沉吟起来。第二天车行派人来交车,我果然请她带我出城,在去牛津的路边停下车来,从我手上接过五镑钞票,告别而去。我没有说错,来交车的是一个“她”,不是“他”。我在旅馆的大厅上站了足足十分钟,等一个彪形的司机出现。最后那司机开口了:“你是余先生吗?”竟是一位清秀的中年太太。我冲口说:“没想到是一位女士。”她笑道:“应该是男士吗?”在西欧开车,许多地方不如在美国那么舒服。西欧纬度高,夏季短,汽车大半没有冷气,只能吹风,太阳一出来,车厢里就觉得燠热。公路两旁的休息站很少,加油也不太方便。路牌矮而小,往往是白底黑字,字体细瘦,不像美国的那样横空而起,当顶而过,巨如牌坊。英国公路上两道相交,不像美国那么豪华,大造其四叶苜蓿(Cloverleaf)的立体花桥,只用一个圆环来分道,车势就缓多了。长途之上绝少广告牌,固然山水清明,游目无碍,久之却也感到寂寥,好像已经驶出了人间。等到暮色起时,也找不到美式的汽车客栈。1985年9月1日  '返回目录'  

第三辑 凭一张地图 驶过西欧

今夏七八月间,先后在西班牙、法国、英国租车旅行,寻幽探胜,深入西欧的田园,遥追中古的背影。回到香港,有位朋友问我:“你怎么敢在西班牙和法国开车?”“有什么不敢呢?”我闲闲地笑答,“为了去斗牛之国,佛拉曼歌之乡,我足足读了一年半的西班牙文。当然还说不上无师自通,但是面对amigo时,还不致陷入聋哑的绝境。法文嘛,更不济事,不过碰到紧要关头,凭了顿悟,也能救急。路牌上的字眼大半是专有名词,只要熟悉地理,详读地图,就没有问题。我本来就喜欢外国地理,记地名最有办法,几乎是过目不忘。至于图示的路牌,和美国的也大同小异,偶然的小异依常理推断,也悟得出来。例如牌上两车并列,左边的车红色,右边的车黑色,就表示不准由左边超车。”在陌生的国家开车,紧张刺激之中别有一番冒险的快感。西欧的公路当然不像美国那么平直宽坦,设备周全,但是大致上也都整齐好开。美国的公路都尽量绕过村镇,以便摆脱红灯,千里无阻地日夜赶路。这虽然方便,却常有高速梦游的幻觉。西欧毕竟是旧大陆了,就算是“国道”吧,往往在四线上载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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