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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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时明月-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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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能开通南洋航线,那么族中最有希望就是种茶与烧瓷。我建议族中今后应该增加这两项产业的比重,具体如何安排,由族中决定,我只取一成利,负责联系销路,其余概不过问。

正如各位猜测,我打算今后定居杭州。不过,我的士籍还在黄州,黄州的房子依旧是我的。三年后,我把杭州别院建好,再看情况而定,如果科举通过,进士及第,那么黄州杭州对我来说没有区别,这两处庄园都要托族人照顾,而我只是漂泊逆旅中各地为官而已。

如果科举不第,或许我会选择定居杭州……”

程不同听完赵兴的话,沉默了片刻,立刻表示赞同:“杭州的别院,交给别人,我程族上下也担心,贤婿去恰好镇得住,至于你黄州的房子,贤婿放心,由我程族在一天,黄州永远是你的家。

我在这里申明一下:贤婿愿意折半取利,那是他好心,族中该取的两成,自有族规确定,每笔钱该怎么用,都有定处,所以,族中继续按律行事。此外,建茶园,扩窑厂的事情,族中还要商议,这些事情回头聚齐各房,再做商议。”

赵兴刚才的说话,一方面即承认了身为程族女婿的身份,另一方面又坚决表达了自己要自立门户的心思,而程不同给出的答案,承认了赵兴自立门户的合法性。在这个宗法社会里,家族与家族的强势赘婿完美的达成妥协,从此以后,海阔天空,任人飞翔。

接下来几天,程族忙着分配各房的收益,等苏轼回来,出生四川的状元,对茶叶的品鉴水平,远远超过了赵兴,他给出的建议让程家坳迅速确立了选种栽植的方案。而赵兴给出的建议多是管理上的,他很细化的规划了从茶园种植、采茶……一直到包装、外销的全部操作流程。

苏轼的大规划,加上赵兴的细节操作,简直是这时代最完美的组合。

冬至过后,正旦将来,新官随时履新,苏轼这名罪官如果当时不在羁留地,会让新官很难堪。所以,处理完程家坳的事情后,赵兴与苏轼匆匆赶回黄州应差。

这次,苏轼离开黄州是由赵兴作保,在雪堂后登岸,苏轼直接回了家,由赵兴独自去州衙消保。

这时的官衙有点静悄悄,向例,年末官员可以放一月大假,在这时办事,州衙一般都找不见人。

监酒乐京听到消息,迎了出来,拉着赵兴的手闲聊几句,立刻转入正题:“离人,今年酒税略有剩余,你名下分得三百一十二贯,钱虽少,但你也不能不要啊,赶快领去,我好封印过年。”

什么,有退税?宋代就有退税了?而且这不是出口退税,是“地税”的退税。

这是什么?

这就是共和。

一千多年前,希腊人认为国家是公众的国家,君主或者首脑只是受公众的委托来管理这个国家,如果政府有盈利,那么依据契约精神,它就必须把这部分盈利返还给国民——现代把这译为“回馈纳税人”。

大文豪欧阳修曾解释过这种政策,他说:“夫兴利广则上难专,必与下而共进之,然后通流而不滞……今为大国者,有无穷不竭之货,反妒大商之分其利,宁使无用而积为朽壤,何哉?故大商之善为术者,不惜其利而诱贩夫,大国之善为术者,不惜其利而诱大商,此与商贾共利取少致之术也。”

他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政府盈利了,不应该把钱财上缴国库“积为朽壤”,而应该与百姓、商人分享,这样使商人更踊跃纳税——此与商贾共利,取少致之术也。

明清时代的人也许不理解宋人的共和思想,但赵兴却经常听说,穷困的印尼共和国也有个富裕之地——旅游胜地巴厘岛,当地政府在完成国家税额之后,多余的税款不是上缴国库,而是与岛上的纳税人分享。与此同时,世界最穷国埃塞俄比亚也执行这样的共和政策……

此前,听说深圳也曾给纳税人分享税后红利,据说是独一无二的创举……但赵兴独独没想到,宋代,我们已经共和了。

宋代已经共和了——只此一句话,可以让所有的腹诽者闭嘴!

拿着退回来的几百贯钱,赵兴有点头脑发闷,愣了半天,他才听到乐监酒模模糊糊的声音:“知州……过世……拜祭……”

徐知州死了?前几天,苏东坡还为他做过送别诗,他竟然这么快过世了。

想来,此前还是有征兆的,比如苏东坡给孩子过百晬,他就没有出现。也许,当时他不愿用自己的病况扰乱喜庆气氛。

“我这就通知学士”,赵兴马上狂奔而出。

徐知州一死,不仅牵扯到程家集的归属,还牵扯到苏轼今后的生活。这个变化须尽快应对。

祭堂内,苏轼正在念《徐君猷挽词》——一舸南游遂不归,清江赤壁照人悲。请看行路无从涕,尽是当年不忍欺。

雪后独来栽柳处,竹间行复采茶时。山城散尽樽前客,旧恨新愁只自知。”

前几天,他写的《好事近》祝贺徐知州升迁,重九日,他写下《重九涵辉楼呈徐君猷》,其中有两句:“万事到头都是梦,休休,明日黄花蝶也愁。”

徐知州的名字因苏轼而显,苏轼名词多与这位宽厚长者关联。现在,他如“明日黄花”,走了。

祭堂内正举行隆重祭礼,赵兴独坐在后堂,默默垂哀。

他与徐知州关系不熟,能出现在祭礼上是因为苏东坡的关系,但像他这样一位毫无诗作的普通贡士,列不到主宾位上,所以徐知州的家人把他安排在后堂,等待祭礼的结束。

后堂里,充满惶惶气氛,每个仆人都似乎在窃窃私语,徐知州的几位姬妾都在收拾行李,仆人们一个个被叫走,不一会儿,整个后堂只剩下了赵兴。

一阵叮叮当当的环佩声走进后堂,赵兴抬眼一看是那名叫胜之的小妾,她似乎有话说,心事重重的与赵兴见礼后,劈头就问:“听说,你是黄州大酒商?”

“嗯。”

“听说,你还是东坡先生的门生——一位不会作诗的怪门生?”

“……”

“听说,你才娶了新妇?”

“……”

“我认识潘生,听说,潘生现在在你的手下听命做事——你买下了潘生酒坊?”

……

犹豫了半天,这位舞姬鼓足勇气说:“我跟你走吧。”

赵兴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他的目光漫无目的的扫过四壁,目光最终停留在靠墙的书架上。

在正常的历史上,这位名叫胜之的小妾最后跟了张厚之。某日,张厚之开宴招待东坡,宴席上,苏东坡又见到了胜之,“不觉掩面号恸”,但胜之却“顾其徒大笑”。此后,苏东坡常向人提起这事,“为蓄婢之戒”。

后人谈起此事时多有指责,认为这位小妾胜之人性凉薄。然而,周作人却表示理解,认为苏东坡的哭和小妾的笑都是真情流露——“七情皆可哭”。

人们在怒极时也可一哭。胜之的大笑,难道不是一肚子的怨气怒气使之愤极而笑吗!

其实,他们都没注意宋代关于妾婢的法律。

宋代法律规定,妾是有服役年限的。法律还规定此服役年限需连续计算,最多三年。

也就是说,如果你买了个女人做妾,一年后又转卖了,你转卖的只是“使用权”,她在新主人那儿再干两年,干够三年后,“所有权”又回到她自己手里,她自由了。

到服役期满,如果小妾觉得她在主人那里“薪水高福利好,而且颇有升值潜力”,因此不愿离开,那么她就要面临“转职”,一个办法是升任“夫人”——这么做手续复杂,比较麻烦;退而求其次,则转为婢女。

宋刑统规定,婢女的最高服役时间为十年。转为婢女后,她可以继续服役七年,如果还是升职无望,又不愿走,宋人还有一个钻法律空子的办法,那就是转为“养女”,养女没有服役期限。

至于主人与“养女”生的孩子该怎么算辈分……那就是宋人的一笔糊涂账,与你我无关。

宋代,“妾婢”两个字是连用的,专门做劳役的女孩被称为“女使”,也就是“使女”的意思。

赵兴最近翻宋刑统时发现了这一奇怪的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说:做人妾婢实际上是宋代女人的一种打工方式,宋人的妾婢就是一群“宋代打工妹”,她们靠出租自己挣取嫁妆,所以就有了“两浙妇人皆事服饰口腹,而耻营生”,“虽蓬门贫女,亦有一两件锦衣罗裙、几样头饰。”

打工女如果与老板有了感情,则继续干下去。没什么感情——或者寻找新主人,或者带着钱财嫁给一个贪财的男人为“妻”。这就是宋代普通人的市井人生。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要求一个打工妹对老板充满爱,那是强求,所以胜之有权大笑。明清时代的人,按当时的法律评价胜之的“大笑”,无论如何是不合适的。

搞清这条法律后,赵兴曾经惊愕了许久,他没想到,被人喻为礼教最严苛的宋代,妇女的行为竟如此令人瞠目结舌。

难道那群指责宋代的人,没有看过宋刑统吗?

现在徐知州死了,按惯例,他的儿子继承了这群妾婢的所有权。同样依照惯例,这群妾婢将被出售,换一个主人重新服役,直到三年服役期满。胜之是来询问赵兴有没有购买她的欲望。见赵兴半天无反应,她小声的补充说:“我还有七个月就满役,所以价格不会太高。”

从本性来说,赵兴也不愿这样一位十四岁的幼女再被另一个老头摧残,但他却不能答应。

一是因为苏东坡。

在与徐知州的交往中,苏东坡这名罪官待徐知州的小妾都很恭敬,为偿付那份情,他曾写了许多艳词分赠徐知州的四名宠妾,如果赵兴把胜之买回家,该让苏东坡如何面对?

二是因为法律。

后人无法想象宋人守法的自觉的,所以才有“崖山之后无中华”的说法。而宋代关于妾婢的法律,连苏东坡都无法逾越,更何况赵兴这样一个小人物。

那位“天涯何处无芳草”的朝云,现在在法律文书上的身份就是婢女,她是在干满10年役期后,在第1个年头上成功转为“夫人”的。但目前她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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