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明朝之牧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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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明朝之牧狼- 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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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向女子下跪呢!
凝珮的心“别别别”乱跳,脸上发烫,难道这个男人有非分之想?在这种地方?真是登徒子!——要跪,也应该是双膝跪地吧,这一条腿跪着,明显不诚心!看本姑娘答不答应你!
凝珮心乱如麻,却听慕轩说:“凝珮,如果你答应我的求婚,就允许我给你戴上这戒指吧!”
戒指?凝珮仔细一瞧,才看清这个男人擎着的右掌中有两个东西,她伸指捻起一个,看出原来是一个指环,这东西寻常人也叫它手记、约指、代指,很少有人叫它戒指的,而且,这跟一般的指环也有些不同,亮银色的指环上面镶了一颗米粒一样的石头,暗夜中好像有光华闪动。
年轻男女私定终身常以指环为信物,想不到这个男人也不能免俗;可是,自己真的可以跟他私约终身吗?不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吗?
凝珮虽然这么想,但纤手已经不由自主放下指环,张开了手指,慕轩捻起那枚小的,拉起她的左手,将指环戴在了她的中指上,一边柔声说:“这戒指是陨铁打造,外面涂了银色,镶了一颗小小的钻石,自戴上它这一刻起,你就不能再接受别人的感情了。”
他把另外那个捻了起来,交到凝珮手中,自己伸指以待:“我也一样,自今而后,眼里心里,就只有你一个。”
镶钻石的戒指?他也只能钟情我一人?凝珮异样的惊诧,捻着戒指不知该不该给他戴上,这个世道,哪个男人不想左拥右抱、三妻四妾,可他居然说眼里心里只有我一个,他是在哄我吗?还是真的是这么想的?
凝珮陷入深深的惊疑交加之中。
慕轩一直伸着手指等着,凝珮看着他好一会儿,终于咬一咬樱唇,把那戒指戴在了他的指上。
慕轩明显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凝珮忽然顽皮起来,问:“你很紧张吗?”其实我也很紧张,心跳得非常快。
慕轩毫不犹豫的点头说:“嗯,要是你不愿意,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你不知道,上次在转运谷,当你跟那个夏侯潇湘一起出现时,我立刻就成了你的同乡。”
立刻成了我的同乡?什么意思?凝珮狐疑的看着眼前这个男人。
慕轩咧嘴一笑,说:“山西人不是爱吃醋吗?”
凝珮娇嗔的瞪他一眼,抬手作势要打他,却被这个吃醋的男人轻轻握住了手腕。
“凝珮,既然你接受我了,那就要接受我的全部,希望你不会被我吓到!”慕轩握着凝珮的纤手,神色忽然异常郑重,郑重得让凝珮一瞬间感觉异常的沉重,“凝珮,你一定要相信我,我不是怪物!”
这里面有事,而且一定是大事!凝珮对此异常肯定,心怦怦跳得快要破胸而出了。
接下来的日子,他们沿着霍丘—六安—舒城一线向池州九华山进发,凝珮说要上山拜见久违的师尊,但是,令易性他们非常不解的是,每天晚饭之后,凝珮跟慕轩两个都要出客栈走走,而每次回来,凝珮的神情都非常古怪,像是担心,又像是疑惑,更像是震惊——总之,非常复杂。
凝珮自己都不知道该用什么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因为慕轩告诉她的一切,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确切点说,慕轩的身世太匪夷所思了!
“你说什么,你说你原名叫原慕轩,来自五百多年以后的时代?”第一次听见慕轩的身世,凝珮用看怪物一样的眼神看着他,很自然的抬手摸摸慕轩的额头,看他是不是热糊涂了或者发烧说胡话,抑或他说之前的伤好了,可实际上没好彻底,脑子也受影响了?
慕轩任凭她摸自己的额头,她的纤手柔滑细腻,有些凉凉的,自己的额头被这样触碰,异常温馨而舒服:“我没有发烧,也没有说胡话,我知道你难以接受,但一切都是事实。”慕轩想要不是之前也看过不少穿越文的话,我也不敢相信自己穿越了,即便如此,我也是花了不少时间才敢接受的,因为,我的穿越实在太惨了点!
“你要怎么证明你原本不属于这里?”凝珮问了一个非常具有专业价值的问题。
慕轩早有准备,说:“血狼军有很多东西其实都是我在之前的世界知道的,来这里后再逐一进行研制。”像那诸葛神弩、火铳大炮之类的,可不是我凭空能想得出来的。
凝珮非常认真的侧着头想想,然后摇摇头,说:“这没什么,也许是你在这方面有天赋,而且熟读《梦溪笔谈》一类的书呢?”
慕轩再接着找证据:“‘像苟利国家生死以’‘别人笑我太疯癫’之类的诗句,可不是我这样的人写得出来的,那都是我抄袭后人的。”为了证明自己的正常,我不介意揭露自己“剽窃者”的真面目。
凝珮笑了,说:“看你那手字,就知道你不光读过诗书,而且下过苦功,要写那样几句诗不是难事,何况,像‘别人笑我太疯癫’那样的能算是诗吗?充气量只能算是顺口溜,你肯定吟得出来。”她眼里满是“我相信你能行”的神色。
——要是那个目前不知道在哪里逍遥快活的唐解元听到这话,一定会被活活气死的!
慕轩忽然叽里咕噜说了两句,凝珮一个字也没听懂,慕轩说:“刚才我说的是英语,是一个远在欧洲的国家的语言,你没听过吧?”
“我是没听过,”凝珮老老实实地点首承认,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不过我听过南方人说话就是你这个样子,像鸟语一样,一个字也听不懂,所以你胡乱发出点声音骗我说是什么番邦蛮夷话,我也听不出来。”这种小孩子的把戏,也亏你拿得出手!
慕轩急了,脱口说:“我知道当今皇帝明年八月就会驾崩,而他宠爱的万贵妃明年正月就会暴死,太子即位,年号弘治。”想这可是最好的证明了,任谁都不可能真的预测未来到这么准的地步吧?
“千万不要胡说,诅咒皇上可是灭九族的大罪!”凝珮赶紧伸手掩住他的嘴,还四下里看看,这个男人可真是的,这种话都说得出口,“就算这是真的,那至少得明年开春才知道吧?”
慕轩真想拿头去撞墙,自己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想对眼前这个心仪的女子和盘托出自己的秘密——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守着一个永远不能对人说的秘密是多么痛苦啊!可要让她相信自己,怎么那么难啊!
他苦想了好一会儿,脑中灵光一闪,立即面露喜色,说:“还有一个证据,你们这些古人不论男女,原本都是不穿内衣裤的,现在成衣店里出售的女子内衣衫,都是我来了之后设计的。”
凝珮脸儿通红,非常不自然的扭动了一下身体,抬手想在慕轩头上敲一下,最终还是忍住了,说:“你这个登徒子,胡说什么,谁说我们——”
后面的话没出口,她的心里已经升腾起疑团,说实话,关于女子的内衣衫,说起来真的很是蹊跷。
《易经》里好像说:“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男人上身穿衣,下体着裳,裳里面也不是光光的两条腿,里面有“胫衣”——没有裆,只有两个裤管遮住两条小腿。女人就只穿遮盖住一切女性特征的宽大袍子,偶尔也穿胫衣。
胫衣到汉代时有了裆,据说是因为霍光要让当皇后的外孙女独享皇帝的恩宠,以便能生个皇子巩固权位,有些好事之徒为了迎合他,让宫女们都穿上了有裆的“穷裤”,以此防止皇帝动不动就跟她们行“周公之礼”。霍光的希望最终落空了,不过,底层老百姓很喜欢穿这种有裆的裤子,它方便行动,方便干活。
史书上说,南北朝时期的胡女,短褶及臀,腰间束带,底下穿宽口飘飘的裤子,英姿飒爽,唐初女子可能就是受她们影响,喜欢穿紧口裤和皮靴,俏丽可爱。
但是,女子的贴身衣衫,似乎一直只有白绫中衣、各种纨绔或亵裤,有的再贴身穿一个肚兜,或者戴上抹胸,有时,为了不让胸乳成为负担,还特意用白绫把胸脯裹起来,那种憋闷的感觉,是相当难受的——这还是大户人家,小家小户可没那么好的条件,也没那么多讲究,女子在罗衫里会穿个小夹背,石榴裙里,可就没什么可穿了。这样的状况,似乎已经不止千年了,却从来没有人想着要改变些什么。
记得那是四年前的一个夏日,有一回秦家妹妹来家里玩,因为天热出汗多,自己就让小晴准备了热水让她沐浴更衣,秦家妹妹出水时说要穿“女儿娇”,那时自己跟小晴都莫名其妙:“什么女儿娇,做什么用的?”
秦家妹妹后来把她脱下的内衣衫给她俩看,并且说最近成衣铺里这种女子衣衫销路非常好,那天之后,自己让小晴偷着去成衣铺买了两套“女儿娇”,一试之下,果然非常贴身,尤其是夏日里穿着,比白绫中衣可凉爽多了——虽然想到衣裙之内只穿着那么点遮羞之物着实羞人,但仅限于闺房之中啊。之后不但自己习惯了穿着这种内衣衫,连娘都穿上了,后来娘还说爹爹也穿上了“男儿健”——据说是男子特别的内衣裤。
“你说那是你做出来的?”凝珮只觉自己脸蛋烧得慌,自己现在身上穿着的贴身衣物,居然来自眼前这个男人的主意,世事,好像太过奇妙了!
“是,没错,那是我到大同边关第二年制作的。”当时只是希望血狼军士们穿上贴身的短裤更好的保护要害之处,那种犊鼻裤太宽大,不利于行动,大张他们就提到了女子日常干活的不便之处,于是自己才又制作了女子的内衣衫,交由教内的成衣铺裁制销售,最初只是一些经常劳作的底层女子喜欢,价廉物美,但后来居然越来越多的闺阁千金、豪门贵妇喜欢这个,款式花样也就越来越多,还弄出了一个“女儿娇”的名头,“生民”也就此多了一条生财之路——慕轩原本想把后世的文胸搬来,只是文胸里那种钢丝在这个时代炼制的成本太高,他最终选择了比基尼样式,“后世的女子有非常丰富的内衣衫可以选择,比男人的选择多多了。”这是在不论怎样的社会里男人们永远无法改变的事实,羡慕不来的。
“你真的来自后世?”凝珮上上下下打量他,似乎是第一次见到他,“那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慕轩看她不再拿看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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