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四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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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四公子-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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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又无法辩白。积怒积郁,无可宣泄,索性想到立大阿哥了。

其次,康有为的丑诋慈禧,亦势必使她痛恨光绪。这不是迁怒,根据有其父必有其子这句成语,用逻辑推演而得的结论是:有不孝的皇帝,才有敢骂太后的逆臣。如果皇帝孝顺,康有为如此丑诋,岂不伤帝之心?殊不知康有为根本没有想到如何去保护皇帝。黄彰健《戊戌变法史研究》中,曾引中央研究所藏康有为未刊文稿缩影中的《谢钦派督办官报局折》,而内容则为致英国公使的照会,丑诋慈禧之言如此:敝国经义,天子于正嫡乃得为母,妃妻不得为母。伪临朝太后那拉氏者,在穆宗时为生母,在大皇帝时,为先帝之遗妾耳。母子之分既无,君臣之义自在。垂帘正位,二十四年。但见忧勤,未闻失德。乃以淫邪之宫妾,废我圣明之大君。妄矫诏书,自称训政。安有壮年圣明之天子,而待训政者哉?

民无二王,国无二君。正名定罪,实为篡位。伪临朝淫昏贪耄,惑其私嬖,不通外国之政,不肯变中国之法。向揽大权,荼毒兆众。海军之众三千万,芦汉铁路之款三千万,京官之养廉年二十六万,皆提为修颐和园之用。致国弱民穷,皆伪临朝抑制之故。伪临朝素有淫行,故益奸凶。太监小安之事,今已扬暴。今乃矫诏求医,是直欲毒我大皇帝,此天地所不容,神人所共愤者也。伪临朝有奸生子名晋明,必将立之,祖宗将不血食,固中国之大羞耻。然似此淫奸凶毒之人,废君篡位之贼,贵国岂肯与之为伍,认之为友邦之主?

所谓“有奸生子名晋明”,不知指谁?是否载漪?从未听人说过。甚愿熟于清史稿的陈捷先、金承艺两教授,为我解惑。

贵国政府主持公义,调兵会议,速为救援,除我篡弑之贼,保我大皇帝圣躬,归我大皇帝权力,贵国既施我大德,我大皇帝复辟,必将格外图报。公法仁术,理必宜之。

本督办不能预救,辜负圣恩,万死间关,谨存密诏,游走万国,涕泣陈辞。敬为我大皇帝匍匐求救。

说“游走万国”时,康有为已存下到海外骗华侨敛财的打算。打出的旗号便是“勤王”,而动辄以“办大事”为言,办大事要花大钱,而捐募所得,去路不明,为此康有为、梁启超师弟,常争辩。

在光绪的心目中,康有为较之翁同更足重视,因此康有为之辜恩卖君,亦就更不可恕。自来谈戊戌政变者,常忽略一事,即翁同之被逐,与召见康有为,在日期上衔接之密,绝非偶然。戊戌四月二十三日下“明定国是”诏,出于翁之手笔,他本定二十四日出京,因见此诏,乃留京师。二十五日徐致靖疏荐康有为,奉旨“着于二十八日预备召见”。不意二十七日即有驱逐翁同的懿旨,荣禄出督直隶,明是勤兵观变。而“着二品大臣具折谢恩召见”,无异再度垂帘。在这种态势之下,竟未能吓阻光绪,决心召见康有为,可见其背城借一的心情。不幸地这一注赌押在康有为身上,是太不值得了!

据康有为自编年谱,记此次召见情形:二十八日早入朝房……吾入对,上问年岁出身毕,吾即言:“四夷交迫,分割至,覆亡无日。”上即言:“皆守旧者致之耳。”吾师称:“上之圣明洞悉病源,既知病源,则药即在此,即知守旧之致祸败,则非尽变旧法与之维新不能自强。”

上言:“今日诚非变法不可。”吾言:“近岁非不言变法,然而少变而不全变,举其一而不改其二,连类并败,必至无功。譬如一殿,材既坏败,势将个覆,若小小弥缝补漏,风雨既至,终至倾压,必须拆而更筑。力可庇托,然更筑新基,则地之广袤,度之高下,砖石楹桷之多寡,窗门楹朽之阔窄,灰钉竹屑之琐细,皆须全局统算,然后庀材鸠工,沉乃可成。有一小缺,必无成功,是殿终不成,而风雨终不能御也。”上然之。

吾乃曰:“今数十年诸臣所言变法者,率皆略变其一端,而未尝筹及全体。又所谓变法者,须自制度、法律,先为改定,乃谓之变法。今所言变者,是变事耳,非变法也。臣请皇上变法。须先统筹全局全变之,又请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乃有益也。”上以为然。

吾乃曰:“臣于变法之事,尝辑考各国变法之故,曲折之宜,择其可施行于中国者,斟酌而损益之,令其可施行,章程条理,皆已备具,若皇上决意变法,可备采择,但待推行耳。泰西讲求三百年而治,日本施行三十年而强,吾中国国土之大,人民之众,变法三年,可以自立,此后则蒸蒸日上,富强可驾万国,以皇上之圣,图自强,在一反掌间耳。”

第三章荣禄密谋(2 )

康有为之大言炎炎,类皆若此,但“以皇上之圣,图自强,在一反掌间耳!”自足歆动积郁已久,复新受刺激的皇帝。以下又记:上曰:“然,汝条理甚详。”吾乃曰:“皇上之圣既见及此,何为久而不举,坐致割弱?”上以自睨帘外,既而叹曰:“奈掣肘何?”

吾知上碍于西后无如何,乃曰:“就皇上现在之权,行可变之事,虽不能尽变,而扼要以图,亦足以救中国矣。惟方今大臣,皆老耄守旧,不通外国之故。皇上欲倚以变法,犹缘木以求鱼也。”

上曰:“伊等皆不留心办事。”对曰:“大臣等非不欲留心也,奈以资格迁转,至大位时,精力已衰,又多兼差,安无暇晷,无从读书,实无如何,故累奉旨办学堂,办商务,彼等少年所学皆无之,实不知所办也。皇上欲变法,惟有擢用小臣,广其登荐,予以召对,察其才否,皇上亲拔之,不吝爵赏,破格擢用。方今军机总署,并已用差,但用京卿、御史两官,分任内外诸差,则已无事不办,其旧人且姑听之,惟彼事事守旧,请皇上多下诏书,示以意旨所在,凡变法之事,皆特下诏书,彼等无从议驳。”上曰:“然。”对曰:“昨日闻赏李鸿章、张荫桓宝星,何不明下诏书。”上一笑。

“自割台后,民志已离,非多得皇上哀痛之诏,无以收拾之也。”上曰:“然”。吾乃曰:“今日之患,在吾民智不开,故虽多而不可用,而民智不开之故,皆以八股试士为之。学八股者,不读秦汉以后之书,更不考地球各国之事,然可以通籍累致大官,今群臣济济,然无以任事受者,皆由八股致大位之故。故台辽之割,不割于朝廷,而割于八股,二万万之款,不赔于朝廷,而赔于八股,胶州、旅大、威湾、广州湾之割,不割于朝廷,而割于八股。”

以下由教育谈起,康有为的建议极多:上曰:“然,西人皆为有用之学,而吾中国皆为无用之学,故致此。”

对曰:“上既知八股之害,废之可乎?”上曰:“可。”对曰:“上既以为可废,请上自下明诏,勿交部议,若交部议,部臣必驳矣。”上曰:“可。”

上曰:“方今患贫,筹款如何?”乃言日本纸币银行,印度田税。略言其端,既而思昭信股票,方提为起行宫,若纵言其详,则未能变法先害民矣。乃略言:“中国铁路,矿务满地,为地球所无,若大举而筹数万万,遍筑铁路练民兵百万,购铁舰百艘,遍开郡县各种学堂,水师学堂船坞,则一举而大势立矣,但患变法不得其本耳。中国地大物博,藏富于地,贫非所患也,但患民智不开耳。”于是言译书、游学、派游历等事,每终一事,稍息以待上命,上犹不命起,乃重提,遍及用人行政,末及于推广社会,以开民智而激民气,并抚各会匪。因谢保国会被劾,上为保全之恩,上皆点头称是。又条陈所著书及教会事,久之,上点首云:“汝下去歇歇。”又云:“汝尚有言,可具折条陈来。”乃起出,上自送之。苏拉迎问,盖对逾十刻时矣,从来所少有也。

康有为的记载,言过其实,以为炫耀,是可想而知的。但决心召见康有为,就其尊礼的情形看,颇有去一师傅(翁同),来一师傅之慨。可惜,翁同翼护光绪,煞费苦心,而康有为全然想不到此。

为了“勤王”,当然要号召义士,激起同仇敌忾之心。同时也要掩饰康有为知人不明所犯下的极大错误。因此,梁启超以其“常带情感”的“笔锋”,改动了林旭那本来不难索解的《狱中示复生》诗。同时说此诗作于袁世凯在京之时,黄彰健乃推断:“林此诗亦应作于八月初三日,在初三日晚上谭访袁以前。”但康有为自编年谱中,并未述及,其八月初三日记事如下:初三日暾谷持密诏来,跪诵痛哭激昂,草密折谢恩并誓死救皇上,令暾谷持还缴命,并奏报于初四日起程出京,并开用官报关防。二十九日交杨锐带出之密诏,杨锐震恐,不知所为计,亦至是日,由林暾谷带来,与复生跪读痛哭。

按:据康有为自叙,八月初三,林旭面交密诏,康有为谢恩折,交林旭“持还缴命”,即缴还密诏,并代递康折,好让光绪安心,知康有为已定初四出京。自此,林旭即未与康再见过。

这应是八月初三午前的事。林辞去后,谭嗣同至,康与其“跪读”七月二十九日交杨锐的密诏,并“痛哭”,然后召梁启超及二徐、康广仁来,“经划救上之策”。说袁起兵勤王,即定于此时。然后谭嗣同进城,入夜方去见袁世凯。由这一段经过看,林旭何时作代简之诗,何时送达何人?疑问重重。

第一,林旭去见康交密诏时,显然未谈到说袁勤王之事,否则,林旭即时可以表示反对的意见。

第二,林旭在这天下午,应该也没有见到谭嗣同,否则何不当面讨论,而须以诗代简?

第三,说袁系谭一人独往,则林旭欲阻其此行,只要写诗给谭一个人就是了。而梁启超在林旭传中说:“君不谓然,作一小诗代简,致之谭等”。这“等”字中包括些什么人?照情理推测,必然包括康有为,但康只对杨锐的持重,表示不满。如林旭亦有此意,在年谱中何以不提?

我更须指出者,当时康有为与谭嗣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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