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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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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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给那个贫协主席通风报信,但外公、外婆拼命矢口否认;外公的堂兄虽然对贫协主席脱逃感到非常恼火,但他知道外公这个人菘,翻不起什么大浪来,因而也就没有把外公怎么着。而被外公救了的那个贫协主席,竟然丝毫没有感激外公的救命之恩,后来在没收、瓜分外公财产时仍然非常积极;解放后外公蒙冤判刑时,贫协主席也并未对外公施过一只援手。

此时滑县尚未解放,村子里走马灯似地过不同的队伍:有时是国民党中央军来,有时是杂牌队还乡团骚扰,有时则是土匪老抬来抢劫。外公外婆没见过世面,也搞不懂都是什么队伍,只知道这些队伍一来就要钱要粮,弄得鸡飞狗跳。直到有一天,外婆早晨起来一开门,吓了一跳:发现院子里睡的都是兵。这些兵跟以前来的那些完全不一样,起来后打扫了院子,还帮着外婆把水挑满,然后就开拔了。外婆在战乱中活了三十多年,见过不少军队,惟独这一支令她感到亲切。直到几十年以后,她还念念不忘第一次见到解放军时的情景。

《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二章 解 放(1950~1957) 二、土地改革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旧时代的中国亿万农民唯一的梦想就是靠勤劳、节俭获得积累后不断地购买土地,他们热爱土地并没有任何罪过。我的外公、外婆原本是村里有口皆碑的勤俭之家,这四十多亩地产,并不是他们抢夺来的,而是他们一辈子辛辛苦苦、点点滴滴地积攒起来的;外公外婆没有军阀和官员作靠山,他们都是本分守法的淳朴农民,谈不上什么“鱼肉人民”。因此,外公、外婆这样的人,应当算是中国旧式农民中最勤劳、贡献最大的一类人,把他们的成分划作“地主”、“剥削阶级”而加以压制和歧视,实在是冤枉。

前面提到过,外婆的哥嫂是一对恶人。外婆的哥哥一向游手好闲,喜欢吸鸦片、嫖娼及赌博。俗话说,“龙生龙,凤生风,老鼠儿子会打洞”,他们的四个儿子中有三个也成为地痞流氓,跟外婆的哥哥一样吃喝嫖赌抽大烟,其中一个还染上了梅毒。外婆的姐姐在守了三十多年寡以后,无儿无女,想老了有个依靠,就开始把老头子家的钱往哥哥家里偷,买了不少地。谁知往家偷多少,其兄和他的三个儿子就花多少;外婆的姐姐前面买地,他们几个就偷偷卖地。解放后二次土改时,赵老太爷家的地被分了,外婆的姐姐也从原来的赵家里被赶了回来。此时外公蒙冤被抓,外婆家境极为艰难;于是外婆的姐姐回来后住到了哥哥家里,遭到哥嫂的百般虐待,这个苦命的女人没过几年就疯死了。

外婆的哥哥为了吸食鸦片,到解放前夕已经把地卖得精光,最后剩下一匹骡子,也找到外公以五块现大洋的价格贱卖给了他。当时我外公满心欢喜,还以为捡了个便宜,谁知这笔买卖做成以后还不到四个月土改就开始了。不过,外婆的哥哥倒是时来运转,沦为典型的农村流氓无产者后,却因为身无分文划为了贫农。外公家被划作地主,家里的田地、牲畜、农具都被瓜分了,解放后又被从原来的二层小楼中被赶了出来,在一座老庙中栖身。我小的时候回老家时,还在那座庙里住过。到了一九八一年,才在我母亲、大姨的支持下盖了一座新屋。我小的时候,外婆一想起来还常常后悔地说:要是当时不那么省着过日子买地,都和他的哥哥那样吃了喝了,或许这后半辈子还不至于这么倒霉。

对于土地改革问题,尽管我的父母家都是地主,土改中被分掉了土地,但我一直都认为:土地改革是必要的,因为中国人口太多,土地资源有限,因而过度的土地兼并和集中会造成贫富分化和社会动荡。例如外公所在的那个村子,有二百户人家,但其中绝大部分土地都集中在二十户富裕人家手里。不过,我认为土改中仅仅依据财产多寡而不是依据行为好坏给人划线,以决定是“统治阶级”和“被专政阶级”的做法是欠妥的,特别是再依据这种划线将歧视与迫害强加到被“均富”者及其子女身上。虽然共产党一直讲“实事求是”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实际执行起来却往往不是这样。此外,不问农民财产的取得途径是否合法,简单地加以瓜分而不给任何形式的补偿,也容易人为地造成矛盾加剧。

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开始清算昔日血债。当年雇佣枪匪杀害贫协积极分子的首犯外公堂兄逃亡,多年杳无音讯。六十年代末,他们家里人辗转得到消息,他逃到了山西某地山区以给人放羊为生,一个人住在一间废弃的窑洞里。他们家里人秘密地到了其藏身之地,但发现其早已死亡,只剩下一具白骨,于是用麻袋装着回来,秘密埋掉了。此事一直瞒着村里人,直到八十年代才得以公开。其他的参与者有两个被枪决,其余一些参与密谋者全都判处二十年徒刑,送到东北大兴安岭劳动改造。我的外公虽报信有功,却以出了钱、参与了密谋为理由,仍被判了八年劳动改造。后来由于外公表现好,减了两年刑期,一九五八年获释。

对于外婆这样老实本分的农村妇女来说,家里男人被抓简直不啻是天塌下来一般。那段时间外婆整日以泪洗面,她尤其想不明白:自己明明给贫协主席通风报信救了他一命,为什么竟然还要遭到牢狱之灾?外公被抓走以后,外婆每天都要领着大姨,迈着小脚,步行十几里地到道口去找政府、法院诉说冤情,但均无果而终。后来,外公被判了刑,家里没有劳动力和生活来源,外婆靠给人做鞋底、绣花挣点钱养活三个孩子,还不到四十岁头发就全白了。

当时中国的国家机器还没有完全建立和理顺,外公服刑的监狱也不断迁移,最初在濮阳,后来又转移到新乡。当时也没有人来通知外公究竟在哪里关押着,家属探监连地方都找不到。外公服刑后,由于我们家成分不好村干部不许外婆去探监,但外婆始终挂念着外公。当时大姨还未出嫁,外婆就让大姨去探监,把自己做鞋底、绣花挣来的那一点钱带给监狱中的外公,每次只有几块钱,都是自己从牙缝里硬挤下来的。那时家里穷,也坐不起汽车,大姨每次探监都要步行一两百里路,一个来回就要磨穿几副鞋底。还有一次大姨到了濮阳,人家却说监狱已经挪到新乡了,于是大姨又从濮阳步行到新乡去找。村子里还有一个亲戚,我叫她船姥姥,和外婆年纪相仿,他们家虽然成分划作了贫农,但对我们家很是不错。由于怕大姨是个女孩子家路上不安全,每次探监船姥姥都领着我大姨,把我大姨化装成男孩子模样,骗村干部说是去走亲戚的,这才能够脱身。后来大姨为了逃避村治保主任的骚扰而匆匆出嫁,家里也就没人能够再去探望狱中的外公了。

不过,实话实说,外公在监狱里的日子竟然比在农村还要好一些。那时监狱讲政策,像他这种罪行轻、人又老实的犯人,管教干部对他很是不错。后来就让外公担任采购,自由上街。外公这个人特别老实,一分钱也不贪污、不浪费。有一天下了倾盆大雨,管教干部见外公出去采购迟迟不归,就满大街找他,才发现他正冒着大雨跟一个卖菜的小贩因为价格问题争得面红耳赤,浑身上下淋得透湿。回去以后,管教干部在犯人大会上大大表扬了外公这种为集体利益不辞辛苦的精神。后来,监狱里成立了工厂,管教干部又让他当工人,干了几年成了熟练工。监狱里的待遇还真不错:顿顿吃得饱,每星期吃一回肉,外公在里面养得白白胖胖。外公以前有眼病,当时监狱里还关押着一个日本军医当狱医,大概是个战犯,他治好了外公的眼病。

后来这座监狱工厂发展成了一个国营的大印染厂,外公也成为该厂最早一批熟练工人之一。外公这人老实,领导让干啥就干啥,领导不说休息就决不休息。而且,外公干起活来精益求精,肯钻肯想,经常搞些小发明小创造。因此,监狱的领导们都很喜欢他,八年的刑期减为六年。期满时,监狱领导几次劝他留下来就业当工人,但老实巴交的外公执意要回家。外公回家那天,外婆和当时只有七岁的母亲正被村干部指派在村口“把路口”,在监狱里养得白白胖胖、穿着簇新工作服的外公从路口经过时,夫妻二人竟然面对面地互相认不出来——外公胖得脱了像,而外婆则在几年内由满头青丝变得白发苍苍。

我的外公是个非常老实的人,说话嗓门大,心地非常善良,但反应比较迟钝,情感也有些麻木。外公回家那天,很多亲戚邻居都来家里串门,打听外公在监狱里这几年的情况。外公在里面受了优待,自然讲得眉飞色舞。外公不在家的几年,外婆怕母亲将来跟外公生疏,总是跟我年幼的母亲讲外公如何善良慈祥,培养她对外公的感情。现在我母亲第一次见到自己的父亲,顿时感到非常亲切,再看看他的身材如同家里的柜子一样高大,声音如洪钟一般响亮,又是亲切,又是好奇,又有几分害怕,于是禁不住去摸了摸外公的手,摸了一下,又摸了一下。当时外公谈兴正浓,当母亲一次次摸他的时候,外公不耐烦地挥了一下手,高声说“去!”吓得母亲赶紧躲到了外婆怀中。

《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二章 解 放(1950~1957) 三、母亲的童年

我的母亲出生于一九五一年。虽然她出生在这个“地主家庭”,但自睁眼看到这个世界起,她从没有享受过一天“地主家庭”的好日子,反而要为她父母一生的勤劳节俭备受苦难与歧视。一九五二年,我的母亲刚刚一岁时,外公就蒙冤被抓走判刑。外婆四处上访,去找政府时,就把母亲一个人放在家里。母亲醒来时没有人照管,哭的时候两只小脚丫不断地搓着,最后把脚都搓烂了。痊愈后,母亲的一只小脚趾就再也没有发育,比正常的脚趾要小很多。

后来,上边来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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