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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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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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跟着担架员进来的,是一位沉默寡言、神情紧张的男子。此刻,在助手的协助下,他正在拍摄现场照片。女尸、她在地板上的方位、床、手包及其他与死者有牵连的物件都成了拍摄对象。这位警察局的摄影师唐突地将埃勒里赶离了床边。埃勒里顺从地站起身来,心不在焉地看着摄影师忙来忙去。

突然,他猛地将小册子塞进衣袋里,若有所思地站到了一边。他在等待着。做父亲的终于注意到了他。

“唉,儿子,”警官抱怨着,走了过来,“我又累又烦又担心。”

“担心?得了——别瞎想了,老爸。有什么好担心的?这案子正不断取得进展,不断取得进展……”

“哦,看你的样子,大概已经逮住凶手了吧,”老先生喊道。“我才不发愁那个凶手呢,我发愁的是韦尔斯……”

“对不起!”埃勒里靠近了些。“韦尔斯不值得您发这么大的火,老爸;我总觉得他并不像你说的那么糟。而且,趁着他难为你的时候,我可以在暗地里做点小动作——明白我的意思了?”

“这主意倒不错,”警官答道。“我的天!他随时都可能进来,埃尔!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个呢!这会儿早该有人打电话向他报告了——是的!什么事?”

一位巡警脚步噔噔地走了进来。他捎完口信,又转身离开了。

警官呻吟般地说道:“刚得到消息,说韦尔斯已经往这儿来了——马上就有热闹看喽。逮捕、采访、审问、记者跑前跑后,这下可热闹了——”埃勒里的戏谑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拽着父亲的手急匆匆地将他引到了墙角。

“如果是这样的话,老爸,我得赶紧告诉你我对这案子的一些看法。”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并没有人注意他们。他压低了声音。“你得出什么确切结论了吗?我想先听听你的高见。”

“嗯——”老先生谨慎地扫了眼四周,用手挡住了嘴——“这话我也就只用你说,儿子,我觉得这案子有些古怪。就案件细节而言,我有些糊涂——如果你比我明白的话,那可能是因为你是个擅于观察的人。但就案子自身而言——可能的动机——内幕——我总觉得,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弄清谋杀动机上,而不该只盯着弗兰奇夫人遭人谋杀这件事,这已经是既成事实了……”埃勒里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毫无疑问,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谋杀。但除了作案地点古怪、案情毫无条理外,其他的线索几乎都没有,我们怎么查下去呢。”

“玛丽安·弗兰奇的纱巾不也是条线索吗?”埃勒里问道。

“毫无价值!”警官不屑地答道。“看不出它能说明什么。她很可能把纱巾落在了什么地方,被弗兰奇夫人捡到了……但我敢打赌,警督肯定会对它爱不释手的……”

“这你可想错了,”埃勒里评述道。“他可没胆子跟弗兰奇作对。别忘了,弗兰奇可是反邪恶协会的主席……不,老爸,韦尔斯暂时还不敢碰玛丽安·弗兰奇。”

“你得出什么结论了,埃勒里?”

埃勒里掏出的小册子,翻到了刚做记录的那。他抬头看着父亲。“我并没有考虑这个案子的小细节,老爸,”他说道。“只是在你提出来之后,我才觉得,你的看法可能也是正确的,作案动机也许比案子本身更重要……不,至今为止,我都一直在想一些更直接的问题。我这儿有四个有趣的小谜题需要向你解释一下。听仔细了。”

“第一个谜题可能是四个之中最重要的。”他看了眼记录,开始了他的阐释。“弗兰奇夫人的那把钥匙是个谜。我们对事件发生顺序已经有了一个很清楚的认识。夜班员奥弗莱赫提昨晚

11点50分左右见到被害人时,她还拿着那把镶金片的钥匙。此后,没人再见过她。今天中午12点15分,人们再见到她时,她已经死了——人还在店里,但钥匙却从犯罪现场不翼而飞。这就给我们提出了问题:为什么钥匙不见了?从表面上看,这问题很简单,只要仔细找,肯定就能找到,是吧?但是——请注意可能性。这时,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钥匙的消失与案子有关,与凶手更是有着直接的联系。凶手不见了,钥匙也不见了。不难想象,二者是一起消失的。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姑且假设这是事实——凶手为什么要拿走钥匙?显然,这个问题我们还无法回答。但是——我们现在知道了,凶手手中有把钥匙,这把钥匙能打开某套寓所的大门——而这套寓所,就是弗兰奇先生在六楼的私宅。”

“确实如此,”警官小声说道。“多亏你建议派个弟兄上去看门。”

“我早就想到这点了,”埃勒里说道。“但另外有件事一直困扰着我。我老琢磨着:钥匙的消失是否意味着尸体是从别的什么地方转移到这间橱窗里的?”

“这简直令人无法接受,”警官反对道。“我看不出二者之间有何联系。”

“咱们别争了,”埃勒里低声说道。“我已经看到了一个非常、非常有趣的可能,它将证明我的怀疑是合情合理的。另外,玛丽安·弗兰奇的纱巾似乎也证实了我的猜想。我很快就能查清事实——到那时,我就可以更确切地证明刚才的假定……咱们谈谈第二个谜题吧。”

“把这儿当成作案现场是很自然的想法,因为我们在这儿发现了尸体。这是理所当然的!人们通常不会对此有任何疑问。”

“不过,我觉得有些怪,”警官皱着眉说道。

“啊!是嘛,呃?听完我的解释,你也许会明白些的,”埃勒里笑道。“我们走进这屋,看到了一具尸体,于是我们就断定:这是作案现场。但紧接着,我们就开始动脑筋了。普鲁提说那女人死了将近有12个小时了。而尸体被人发现时,刚过正午。这就是说,弗兰奇夫人身亡时,时间刚过午夜12点。换而言之,凶手是在午夜后不久作的案。请注意,不管怎么说,作案时间都是在深夜。在这么个时候,整座大搂中的这个橱窗又是个什么样子呢?一片漆黑!”

“那又怎样?”警官漠然问道。

“你好像没把我的表演当回事,”埃勒里笑了起来。“我再说一遍,一片漆黑。而我们现在正假设这个橱窗是作案现场。我们在这橱窗里徘徊,自问道:这儿有光亮吗?如果有,那这儿肯定就是作案现场了。门是关着的,而朝向大街的这一面又拉上了厚厚的窗帘,即使有光亮,橱窗外也是看不见的。我们做了调查,结果发现——没有光亮。那么多的灯具,那么多的插口——就是没有灯泡。实际上,我甚至怀疑它们是否接了电线。这样一来——我们突然发现,凶手是在一片漆黑中作的案。怎么——你觉得这个想法有问题?我也一样!”

“没准他用的是手电之类的东西,”警官提出了反对意见。

“确实有可能,我也曾这么想过。于是我又自问:如果这是作案现场,那么,在案发前,这儿必然发生过一些先导性事件,只有这样才合乎逻辑。一起案子的发案过程应包括会面、可能的争执、动手杀人,而在这起案例中,还包括将尸体塞进一个非常奇怪而又很不方便的地方——一张壁床里……所有的这一切都是打着手电筒进行的!对此,我只能效仿那位闻名遐迩的塞兰洛,说声:谢谢,但是,不!”

“他当然也可能带着灯泡嘛,”警官咕哝了一句。父子俩对视一眼,同时笑了起来。

埃勒里又恢复了严肃。“好吧,咱们暂且把照明这种小事搁到一边。你也承认这事听起来不大可能吧?”

“现在,咱们来看看那个有趣的小玩意,”他接着说道,“那支刻着字母C的口红。它是我的第三个谜题。从许多方面看,它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我们能直接得出的一个结论就是,刻有字母C的口红不是弗兰奇夫人的,因为她的姓名编写字母是W.M.F,她包里的其他三件东西上都刻有这个标志。而且,和死者唇上的口红相比,C口红的颜色显然要深些,这不仅证实了C口红不是弗兰奇夫人的,而且还说明,在某个地方,还另有一支口红,而这支口红才是弗兰奇夫人的。明白我的意思吗?……这支口红在哪儿呢?我们搜遍整个橱窗都没找到。因此,它应该在别的什么地方。是凶手把它和钥匙一块拿走了吗?这听起来似乎很合。啊——难道我们一点线索都没有吗?当然不是!注意观察……”他顿了顿,“死者的嘴唇。唇膏尚未抹匀!而且是浅红色。这说明什么?这无疑意味着:弗兰奇夫人正在用她自己那支现已失踪的口红涂嘴唇时,受到了打扰。”

“为什么说是受到了打扰?”警官问道。

“你见过哪位女人涂口红不抹匀就收手的?全套工序根本就没完成。肯定是被打扰了,所以口红才没有抹开。而且,我敢打赌,打扰的程度还不轻;只有前所未见的奇怪现象才能阻止一位女人抹匀唇上的口红。”

“谋杀!”警官喊道,眼中闪动着奇异的光。

埃勒里微微一笑。“有可能——不过,你领会我的言外之意了吗?如果是谋杀或谋杀前一刻发生的事打断了她的动作,而这支口红又不在这橱窗里——”

“当然!当然!”老先生喊道,但接着又恢复了冷寂。“不过,凶手很可能出于自己的目的,拿走了口红。”

“但从另一方面看,”埃勒里回击道。“如果凶手没拿,那么,它应该仍在这楼中或在楼附近。你可以让人把这货仓似的六层楼建筑搜个遍。”

“哦,它不可能在这楼中!不过,过会儿我们倒可以搜搜看。”

“15分钟后恐怕就没这个必要了,”埃勒里说道。“不管怎样,现在。我们遇到了一个真正有趣的问题:如果口红C不是弗兰奇夫人的,那么,它是谁的?你倒可以查查这个,老爸。我觉得,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会给我们带来麻烦的——按照斯科特·韦尔斯警督的办事方式……”

听到警督的名字,警官拉长了脸。“你最好抓紧时间,他可能马上就到。”

“好的。”埃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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