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清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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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清羽记- 第4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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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面的尸堆里。」
  张亢淡淡道:「我还找到些干粮,吃了个饱。」
  刘宜孙脸色变了几下。如果让自己去睡尸堆,也许自己宁愿去伐木吧。
  「这个给你。」
  张亢取出腰间的手弩,把几支箭矢一并递给他。
  刘宜孙接过他违背军令状私藏的手弩,愕然道:「这是做什么?」
  张亢道:「刘帅召我去中军大帐。手弩留着给你防身。」
  刘宜孙怔了一会儿,「为什么?」
  张亢道:「多半是让我去搬救兵。」
  刘宜孙精神一振,「求援?」
  他脱口道:「家父与石将军相交莫逆!石将军闻讯肯定会加速进军!到时我们前后夹击,这伙敌寇插翅也难逃出去。」
  张亢沉默了一会儿,等刘宜孙冷静下来,才缓缓道:「不要抱太大希望。如果我没猜错,今晚敌寇就会大举进攻。」
  刘宜孙强笑道:「我们有七重栅栏,一两千兄弟,贼寇即使来攻,一两天也总能支撑下来吧。」
  张亢凝视着他,然后一字一字说道:「令尊既然给张某一条生路,张某也有一语报之:今晚此寨必破。刘兄如果想报仇,记住往三川口逃。那边才是唯一的生路。」
  说完张亢抱了抱拳,转身朝大纛走去。
  望着他的背影,刘宜孙没来由地打了个寒噤,报仇?难道说父亲……他不敢再想下去,抓了团雪塞到口中,润了润火辣辣的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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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灯时分,小紫才在萧五的陪伴下姗姗归来。程宗扬一肚子的郁闷,还要装出没事的样子,打着哈哈对萧五道:「辛苦辛苦,紫姑娘没给你添麻烦吧?」
  「职责所在!」
  萧五肃容敬了个礼,退出房间。
  程宗扬回过头,对小紫道:「怎么这会儿才回来?小狐狸请咱们吃饭呢。」
  说着他捏了捏小紫的鼻尖,「梦娘呢?」
  小紫笑吟吟道:「我把她藏起来了。免得被人偷吃。」
  说着小紫在他身上嗅了嗅,皱起鼻子,「好浓的血腥气。大傻瓜,别人打仗,你冲那么前面干嘛。」
  程宗扬挺起胸膛,「我要不在前面顶着!宋军早就打到江州来了。」
  程宗扬一路上都存着心思,想把梦娘给办了,这会儿被月霜折腾一回,那点念头早就淡了。他一边和小紫逗嘴,一边郁闷着,自己一肚子的窝囊气,面上还要强颜欢笑,被人强暴的滋味可真不好受。
  程宗扬打起精神,「你是不是去找那个偷窥的家伙了?有线索吗?」
  小紫伸了个懒腰,「城里的店铺都关门了,我说去赌场看看,萧五那个傻瓜死活都不肯。真无聊。」
  「带你去赌场?萧五可能怕孟老大掐死他吧。」
  程宗扬道:「你觉得那个人是佣兵?」
  这种可能性很大,整个江州现在除了星月湖的人,就是晴州来的雇佣兵。至于招募的民夫,可能性微乎其微。这些佣兵鱼龙混杂,偷窥者究竟是什么目的,很难判断。
  「咦?谁翻我的东西了?」
  「我闲的没事,随便看看。喂,梦娘真的不在房里啊?」
  小紫扬声道:「梦娘。」
  「哎。」
  那个美妇应了一声,竟然是在隔壁自己的房间里。
  程宗扬肠子都快悔青了,小狐狸安排客栈,想当然地给自己留了个房间。不过自己天天都在小紫这边,反正她房间够大,陈设又华丽齐全,没事儿还能搂搂抱抱,自己的房间只偶尔打开一下,招待客人。谁想到死丫头会把梦娘藏在自己房间里?
  小紫笑道:「大笨瓜。放在手边都吃不到,好可怜哦。」
  程宗扬后悔不迭,早知道靶子就在自己房里,自己也不用被月丫头霸王硬上弓了。
  小紫美目忽然一亮,「这是什么?」
  那只闹钟放在榻上,小紫看到,一手拿了起来。
  「别乱碰啊,世上总共就两件,玩坏就没得玩了。」
  程宗扬道:「这还是你爹爹留的……干!」
  小紫好奇地摇了摇,听到是岳鹏举的遗物,小手一紧,「呯」的拧开后盖,几枚螺钉立刻弹了出来。
  「好精巧呢。」
  小紫对弹飞的螺钉毫不在意,盯着里面的飞轮构件,打量片刻,接着拔下簪子,灵巧地将机芯一件一件挑了出来。
  程宗扬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那只闹钟眨眼间变成一堆零件,整齐地码在桌上。不可否认,死丫头手还真巧,单凭一支簪子,就把闹钟拆得干干净净,不一会儿就剩下一只空荡荡的表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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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丫头!」
  程宗扬叫道:「这是孟老大借给我的。」
  「小气鬼。」
  小紫一件件看着那些零件,纵然她聪明过人,要弄明白这些零件的功能也不是一件易事。
  「就这样,孟老大的闹钟被她当成玩具了。」
  程宗扬摊开手,无奈地对萧遥逸说道。
  萧遥逸用折扇支住下巴,听得入神,过了会儿才道:「那种闹钟本来有三只的。」
  「是吗?还有一只呢?」
  「被我拆了。」
  萧遥逸道:「零件一个没少,还多出来好几个。幸亏我拆的那只是艺哥的。艺哥拦着,没让老大揍我。」
  萧遥逸伤感地抹了把脸,然后道:「那些零件我都留着,紫姑娘聪明胜我百倍,说不定能把它们再拼起来呢。」
  两人坐在水香楼上,丝竹声不断从脚下升起,昨日的血战像被水浸过的回忆一样,变得遥远。……
  一声号角划破夜色,刘宜孙惊醒过来,抓住手边的佩刀,旁边打盹的军士也坐起身,四处张望。山中的浓雾似乎淡了一些,透过栅栏,能看到十几步外被伐过的树桩。
  一名军士低声道:「都头,是不是敌寇又来了?」
  刘宜孙点了点头。因为探路失利,他被贬到这个步兵都担任都头,与手下的军士并不熟悉。但几日来的作战,他每次都冲在最前面,很快就赢得这些军士的信任。他这个步兵都隶属于王信的第三军,本来是最早与敌寇交手的队伍,在三川口时伤亡就接近三分之一。但由于张亢让众人都抹干脚,把湿透的袜子塞在腰里暖干,连日恶战下来,他的手下没有一人因冻伤掉队,反而成了第三军建制最全的一个都。
  远处有军士喝道:「口令!」
  一个浑厚的声音道:「荡寇。」
  刘宜孙跳了起来,那个声音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竟然是父亲亲自来了。他所守的位置在营寨最东侧,随时都可能受到敌寇的攻击,父亲身为军中主将,此时前来巡寨,中军就空虚了。
  手下的军士却没有他想的那么多,看到主将出现,众人都吃了一惊,然后纷纷叫道:「将军!」
  刘平一路走来,不时拍拍某个军士的肩膀,以示鼓励,见到伤员,还蹲下来问候几句。刘宜孙知道父亲生性如此,他在边军时,就有爱兵如子的名声。相应的,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看得与士兵一样,自己从来没有因为是他的儿子而沾什么光。
  刘平停下脚步,然后朝刘宜孙看来,「刘都头,手下的兄弟怎么样?」
  刘宜孙吸了口气,「回将军!我都满员九十三人!现有六十七人!其中伤员十九人,没有一人掉队!兄弟们都是好样的!」
  刘平微微颔首,然后扭头对众人道:「那伙杀不尽的贼寇又来了,大伙怕不怕?」
  军士们参差不齐地说道:「不怕。」
  刘平摇了摇头,「害怕没什么丢人的。不瞒你们说,我第一次上战场,吓得连刀都拔不出来。」
  军士们发出一片压低的笑声,紧张的气氛松弛了一些。
  「怕不要紧,」
  刘平道:「只要记得你们是军人,记得你们手中的刀,记得忠义报国四个字便够了。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为王前驱,虽死何憾!」
  刘宜孙生出一不祥的预感,父亲这番话虽然是勉励众人,却像是专说给自己听的遗言。他不由自主地踏前一步。
  刘平目光扫来,虎目流露出一丝温情。刘宜孙定了定神,然后道:「敌寇将至,请将军速回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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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平还未开口,忽然一道闪电撕裂夜空,犹如一条耀目的飞龙,击在中军的大纛上。震耳的霹雳声中,那杆豹尾大纛燃烧着断成两截,坠入雪泥。
  数里外的山岭上,一名披发的术者一手举起银镜,光芒刺向浓黑的云层。八名法师盘膝坐成一圈,手掌彼此相握。
  术者脚踏北斗罡步,手掐雷诀,高声念诵道:「雷公降现,手持神光!下照地府,洞见不祥!」
  周围的法师依次念道:「北、斗、神、光!化、为、玄、刀!」
  施展雷诀的术者屈指弹出一缕银光闪闪的细微粉末,游离在云层中的电离子聚拢起来,在银镜光芒的引导下,银蛇般击向宋军的中军大帐。
  简陋的木寨中火光四起,战马嘶鸣声响成一片。接着一队军士出现在中军大营前方,黑色的制服仿佛与夜色融为一体。他们以十人为一排,形成一个整齐的方阵,然后同时迈步,朝中军的木栅逼近。
  在隔离木栅还有十步的位置,那些军士同时拔出背后的长刀。他们的战刀与另外两个营完全不同,刀体宽度只有寸许,长度却超过五尺,刃长三尺八寸,柄长一尺二寸,刀身修长笔直,前端五分之一的位置微微挑起一个弧线,竟然是极难使用的御林军刀。
  御林军刀过人的长度使它兼具刀、枪的特点,但它狭长的刀身在劈刺时容易断裂,一般军士没有数年的苦练,极难掌握刀法。但显然这些敌寇不属于此列,他们双手握住刀柄,如林的长刀微微抬起,在接近木栅的刹那,阵列中忽然闪起雪亮的刀光,只一击,用树干结成的木栅便四散纷飞。
  望着沉默的对手,残存的宋军士气跌至低谷。几名主将都去寨中巡视,中军只剩一些疲兵,见状四散逃生,中军大营几乎兵不血刃便即陷落。
  逃奔的军士大声叫嚷,慌乱中,不知有多少敌寇趁机杀来,营中顿时大乱。
  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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