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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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金手指- 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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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居住于此的乃是“平埔人”,他们住着木板高脚屋,过着游耕生活。青壮男子聚住于“福寮”公廨之中(注5)。一则便利,二则也是为了部族防护。阿茅便是此处平埔人部族的一少年战士,当他见着海面上的大船之时,惊惶失措地吹响了号角,整个部落的青壮,全部执着竹矛木棒冲了出来。

“那个大船是什么人的?”阿茅向族长问道。

“不象是宋人!”族长是个年长的女子,她挥动竹矛。宋人偶尔也有流落至岛上。因此她对于远方地大宋还有些印象,只知那是一个极大极大的部族。

过了片刻。两艘舢板靠了岸,见着船上的人手中都拿着明晃晃的武器,族长面有忧色。那是铁制武器,她自然认得,显然,这些来自异地的人,并非没有武备。

林夕远远地向平埔人的木屋望了一眼,向身旁的赵子曰道:“赵管家,真要如此么?”

“我家主人最是仁厚不过的,虽说这岛上土人愚顽,我家主人也不欲占他们便宜。”赵子曰笑了笑,然后挥手道:“将东西抬上来!”

被抬上来的是些布帛绸缎,这些精美的丝绸,却是在悬岛上新建地织坊产物。赵与莒令人将其中一匹抱着,随他一起前行,自己则拿着一根竹竿,渐渐靠近平埔人的村落,在离之尚有五十丈处停了下来。

从此处,他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个小村落之中平埔人的不安,他们人数倒不算多,站在最外围地男子只有不到五十人,再往后便是些妇人、孩童,都是衣不遮体的。赵子曰向着他们笑了笑,将那竹竿插入土中,示意同伴将那匹绸缎放下,然后两人又缓缓退了下去。

阿茅奇怪地看着这些人的动作,又看了看族长。

“他们是想将那东西送给我们……”无论是何种女子,对这些闪闪发光的美丽织物,都缺乏抵抗之力,族长咽了咽口水,命令道:“阿茅,拿我们的鹿皮,去把那东西换来!”

阿茅快步跑回屋子,他动作灵敏身手矫健,片刻间便抱着一块完整的鹿皮来。他一步步接近那匹绸缎,眼睛紧紧盯着赵子曰,赵子曰依着赵与莒地吩咐,脸上始终微笑,却没有其余动作。

阿茅将鹿皮换在那匹绸缎边上,又抱起那匹绸缎,此物手触之处既滑又软,让他禁不住多摩挲了两下。他眼睛始终盯着赵子曰,见赵子曰没有做出任何敌意举动,便又缓缓退回了原位。

赵子曰吩咐陪他来的李一挝回去再抱匹绸缎来,然后自己夹着这匹绸缎,到了竹竿下,又将那匹绸缎放下,这次他不曾离开,而是站在原地,看着阿茅并向他招手,示意他过来。

“再拿块鹿皮……还有鹿角来,这东西……”族长反复摩挲着阿茅带回的绸缎,无论是精美的图纹,还是那闪烁的光泽,或者是柔软的手感,都让她觉得,便是拿出部族所有的鹿皮换这个都值得。她向船边望了过来,那里至少还有十匹,她有些失望,自己部族地鹿皮全部拿来,怕也换不了这许多。

阿茅将第二块鹿皮与一对巨大地鹿角拿了过来,仍是那小心翼翼地模样,慢慢接近赵子曰。赵子曰身后约是三十丈处,李一挝屏住呼吸,虽说这土人看上去没有恶意,他手中也没有什么利器,可李一挝还是觉得紧张。

倒是赵子曰自己,始终是自信而稳定,他此时的模样,很有几分象是赵与莒面对着当初孩童们时。

在赵子曰身前,阿茅放下了手中地鹿皮与鹿角,却不肯再接近。赵子曰笑了笑,向前迈出一步,阿茅吓了一跳,全神戒备起来,但赵子曰却径直走到他身边,将鹿皮、鹿角抱了起来。

这一举动让这个小小的部落彻底放松下来,换得如此精美的东西,部落男女老少都是极高兴,甚至载歌载舞。那些好奇心重的孩童,也大着胆子凑上来摸那绸缎一把,然后快步跑开。

赵子曰向身后招了招手,得了他示意,随船而下的水军将一匹匹绸缎尽数搬了过来,又自舢板上搬下两筐瓷器,将之都放在竹竿之下。阿茅见着那银白如玉的瓷器,眼睛都直了,他看了看赵子曰,又回头看了看自己的部落,却发现族长竟然也走了过来。

族长用颤抖的手摸着一匹匹绸缎和一个个瓷器,嘴中用赵子曰听不明白的话语嘟囔着,声音短促节奏极快。良久之后,她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依依不舍地将东西放下。

她见过这来自陆地的瓷器,在这岛上,这是极珍贵的东西,只有最大的部落才有几个。

赵子曰对她拱手行礼,然后做了个将所有东西都推给她的动作,又转身指了指河对岸。族长最初之时还极是不解,赵子曰见了之后,便抱了一匹绸缎,又抱了一块鹿皮,将两者位置交换了一下,然后又重复了一遍将所有东西推给族长,再指了指河对岸的动作。“他是要和我们交换,拿河对岸和我们交换!”阿茅最先反应过来,对着族长叫道:“他们是傻的,他们用这些极好的东西换那没有主人的土地!”

“抱走,现在这些都是我们的了!”族长大喜,拼命向赵子曰点头。

就这样,赵子曰用十二匹绸缎、一百只瓷器,换得了后世淡水河北岸的土地。(注6)下为修改加入,不计算钱的,另继续向列位看官求各种票

注1:《诗经》:“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注2:此段文字是对哥仑布发现美洲时所乘旗舰圣玛丽亚号的描写,略有改动。

注3:这些配置是元明时福船所有,对于此时的技术绝对不成问题。

注4:宋时便是不开金手指,所造的大船也有二千斛至五千斛,相当于一百至五百吨,而二百多年后哥仑布发现美洲时的旗舰圣玛丽亚号,不过是一百三四十吨。

注5:此为台湾平埔人民俗。

注6:感谢写《银河新世纪》的mayasoo大大提供资料纠正我的错误,实际上淡水北岸也有原著民部落,不过在文中被俺开金手指迁到南岸去了:)

第一卷、朝为田舍郎 五十五、白刃短兵不敢接

丁宫艾一伙海贼的据点,便在流求岛最北端,后世所谓富贵角者。此处原本也有个平埔人小部落,却与丁宫艾争斗不过,不得不内迁,丁宫艾便占了他们的屋子。

若不是平埔人实在穷困,丁宫艾都懒得去大宋沿海掳掠,便在这些平埔人部落中称王称霸了。

上次悬岛失利之后,他如今有若惊弓之鸟,缩在流求老巢中数月也不敢外出,虽说在此处食物无忧,但对于这些游手惯了的海贼而言,这种如同囚禁般的日子极为难熬。这几日来,已经打了十余起架,虽说还未曾动上刀子,可谁也不敢保证下次便不会用了。

丁宫艾知道必须出去打劫,一则振奋一下士气,二则也让这些憋闷坏了的海贼有所渲泻。只是这些日子他总觉得心神不灵,右眼皮跳个不停,仿佛有什么坏事要发生一般,故此丁宫艾始终下不了决心。

悬岛之战,他折损了一半人手,如今还跟在他身边的,就只有四十余号人了。

他有些想自土人中抓些来当手下,只是这些土人在河里划划小船还行,却死活不敢入海。这日他依旧在为是否去做上一票而犯愁,直到同伴惊惶失措地跑来唤他:“大哥,大哥,船,大船!”

“叫……叫什么!”丁宫艾骂了一句,心中猛然一喜,若是艘失了航线的船流落至此。岂不是送上门地买卖!

“召集……召集好人、人手,做、做上一大票!”丁宫艾吩咐道。

海贼们被聚拢起来,听说有买卖上门,一个个都兴奋得嗷嗷直叫。他们飞快跑上那两艘海船,升帆起锚划桨,冲着远处之船便拦了过来。

待那船近了些后,丁宫艾发觉不对了,这船帆与他此前见过的船帆都不一样,便是那些大食人,也没有这般古怪的海船。

倒是有些象数月之前在悬岛见着的那小帆船。

想到那小帆船。丁宫艾便觉得头皮发麻,心里那种不祥之感更为强烈,他咽了口口水,果断地道:“停、停桨,且、且、且再看看!”

那帆船船速极快,初看时还只是海天之际的一个影子,不过一柱香的功夫,便能看得清全貌,再过了片刻,丁宫艾便看清了那船头挺出的撞角与船两侧树起的拍杆。这可不是毫无还手之力的商船,而是实打实的战船!

“跑……快跑!”丁宫艾大喊道。

只是另一艘船与他相隔较远,他这船已经开始调头,另一艘船上地海贼才反应过来。他们正手忙脚乱地转向调帆,那帆船上已经传来一声轰响,一个大陶罐子模样的东西被抛了过来,虽说这玩意扔得不准,落到距海贼船足有二十丈外的地方,可还是将海贼们吓了一跳。

这可是大宋禁军水战利器霹雳炮,这艘大船。难道说便是大宋水军战舰?

不待丁宫艾想明白,那船上又是一声轰响,第二个陶罐发了过来。接着是第三、第四个,等到第五个时,这由固定在船首处的小型抛石机抛出的陶罐总算砸中了目标。丁宫艾眼睁眼看着那艘被砸中的海贼船上腾起一团白灰,紧接着火蛇狂舞,浓烟也升了起来。

那些海贼一面要闭着眼躲石灰,另一面要浇水灭火。忙成一团糟。丁宫艾情知无可挽回了,也不顾它,只是对着自己这艘船上的海贼大叫:“快划,快划,快走!”

别人是越急越口吃,他倒是越急说得越利索,被他催促着。这艘海贼船终于完成转向升帆加速。因值着顺风,船上又空荡荡的没有什么载重。故此船速极快,瞬间便远扬而去。

站在船尾,丁宫艾面色苍白地看着大船一头扎在后面那艘海贼船上,锋利的撞角几乎将那艘被抛下的海贼船粉碎,不待海贼们抹去眼前地石灰粉末,弓弦声大作,十余枝箭居高临下射了出来,将另一艘船上的海贼纷纷钉死。

海贼们甚至连象样的逃遁都没来得及,便在倾刻间成了尸体。

“快,快划!”

若不是那艘大船与海贼船纠缠在一起,丁宫艾可以肯定,他用不了多久便会追上来。现在他唯一能做的,便是乞求上天来得风力更大些,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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