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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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明- 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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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按照年龄来看,小红好象更适合我。就是脾气坏了点。

“我不要女人服侍。”高原僵直着身体说,语气中居然有些发狠。

“看你急得,满头都是汗水。”小红扑哧一笑,放开高原,又从怀里掏出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珊瑚珠,黄得耀眼,上面串了一根红线:“蛮子,我叫你蛮子好吗?你头发这么短,没办法穿发簪。我问夫人讨了个珊瑚珠,看能不能帮你将头发系上。嘻嘻,我老家的羌人都在头上栓这么一个东西,挺好看的。”

“这个……我不是蛮子,也不是羌人。”高原有些赌气,心中却一阵发甜。

“不许动。”小红站在塌上,帮高原将头发拢成一堆,把那颗珊瑚系了上去,又从怀里掏出一只小铜镜递过去,笑道,“很好看,你照照。”

“很丑,像个女人。”

“你是蛮子,本来就丑。也只有我……也只有我能看上你……”小红虽然大方,此刻在高原面前说出心里话,却也羞得浑身发热,慌忙从塌上跳下来,一阵风逃了。

“好看,很好看。”黄镇大赞。

“很黄。”王滔话少,只说了这么一句。

而应宝则看着高原的脑袋发呆。

“难看,傅山,帮我取下来。”高原很恼火。

傅山忙跑过去,“将军,这东西很不错,一两珊瑚一两黄金。”

“这么值钱?”高原有些吃惊。

吃过早饭,队伍也准备停当,分作前后两队。前队是骑兵,高原亲自率领。后队是那四百名降兵,一长溜骡车,车上全是干草、饲料、器械,荀宗文带队。

因为辎重太多,队伍走得却不快。高原有些烦恼,看来,骑兵这兵种也挺麻烦,对后勤的依赖也很重。饲料、甲具、辅助人员一大群,这四百个降兵还不够用。说什么骑兵是机动力最强的兵种,狗屁!

一场战斗不要后勤无所谓,每次如此无疑天方夜谈。

训练了这么长时间的队伍,总算有仗可打,内心中不免有些激动。

有一个坏消息,同行的还有刘异地的中军前标三千人。刚才小红过来说,闯王的意思是让高原先配合刘异地把通许拿下,这地方是个战略要点,城里新近驻扎有两千官兵,装备和训练都很好。

领军的虽然是丁启睿手下的一名大将,但真正掌握部队的却是高原的老朋友甘霖。

知县甘霖最近日子过得不错,很得丁督师信任。

(PS:这两天估计是有道友度劫,天雷隆隆,狂风暴雨,电脑都不敢开。就发这点吧,请谅解。顺便求点推荐票。谢谢大家!)

第二卷 烈风 第九章 先锋

高原的屁股在马鞍上挪了挪,将头盔摘下,顺手扔给身边的傅山。汗水顺着额头滑下,在沾满灰尘的面颊冲出一道道黑色痕迹。已经是中午,天上依旧是一成不变的烈日,那颗太阳在两个时辰前就已经定在头顶,许久也不肯移动一步。没有一片浮云,瓦蓝而深邃的天穹如同静止,若不是有一只灰鹤在远处的芦苇上划过,他还以为自己正置身于一张刻板的图画之中。

恭敬地接过这顶已经被无数双手磨得发亮的铁盔,傅山小心地看了身边的这个骑兵营统帅一眼。这个自己名义上的上司身材魁梧,一身肌肉虽不惊人,却匀称到完美的地步,光滑黝黑,仿佛有一根糅合了火药的引信,只需一点火星就能爆发出惊人的力量。不管从哪一方面来看,这都是一个久经沙场的骁将。不过,同大多数粗鲁不文的将军们不同,高原却有着一个光滑的额头和一张线条柔和的脸,若皮肤再白上一分,倒有些像朝廷中那些仪表堂堂的公卿。

回想高原的一手好字,尤其擅长当今正流行的馆阁体。这东西可不是一个武夫靠一两年工夫就能学会的,没个十年八年下来,连门都入不了。而馆阁体则是进士们制举时的必修功课,不是圈中人,只怕连这个名词都没听说过。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这个高原以前究竟是什么人?

傅山甚至怀疑这个军中主将在造反做贼以前同自己一样也是一个士子,只是在无奈从贼之后心中羞愧,这才隐名埋姓。

只是,他说起话来却十分粗鲁,不像一个有学问的人呀?

又偷偷看了看高原,傅山心中更是疑惑。

说起来,傅山自从被革除功名之后,对朝廷已经没有什么忠诚。他学问即深,对事物的看法同常人有了很大区别。对他来说,朝廷和起义军无所谓好坏,反正都是一群相互厮杀的暴力集团。各自代表着不同的利益团体。谁胜谁负同他也没任何关系。

目前最要紧的是保护好自己,如果可能,尽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吧。千秋之后,只要能在史册上留下傅山两个字,吾愿足矣,管他是好名还是恶名呢。就眼前来说,还是尽力讨好高原吧,在闯军中,也只有他能依靠。未来……未来的事情谁能说得清楚?

现在的高原眉头紧锁,一张脸黑得快要滴出水来。

从老营出来已经是第二天了,队伍走得极慢,天气一日热似一日,军队在路上走上一整天,早累得不行。偏偏身边还有一个讨厌的刘异地。因为通许的地理位置重要,是连接南北的枢纽,闯王有意先拿下这座小城,随便报上次被甘霖反间计暗算之仇。因此,李自成将高原这只战斗力强悍的骑兵也挑拨给刘异地。

此次战役以刘异地为主,高原为辅。

刘异地本来就不爽高原,现在逮到这么一个机会如何不报复回来。从昨天开始,他就不断给高原找麻烦,弄得高原不胜烦恼。二人常常是一开口就会吵起来,索性闭口不言。

实际上,高原的骑兵还好,那四百个降卒人人都于刘异地有仇,双方的合作也非常不愉快。最重要的是,刘异地的队伍军纪极坏,一路前进,祸害地方,什么事情都敢干。昨天晚上,大军宿营在一个小镇上。高原勒令军队不许骚扰百姓,所有人都住在街上。

可刘异地管不了这么多,直接将军队开进老百姓家里,将房子全占了。至于老百姓,通通给我赶到街上去。

这个春天白天虽然很热,但一早一晚却是极冷。看到在屋外冻得瑟瑟发抖的百姓,高原心中不忍,让士兵们将棉衣借给百姓。

如此一来,高原军却被刘异地的人笑话成傻鸟。

看到刘异地军在屋子里吃香喝辣,高原的骑兵都有些军心不稳。无形之中,高原的威信就这样被一点点削弱了。

当然,也有百姓没被赶出屋子,前提条件是:女人、年轻、漂亮。

一夜下来,整个小镇发生了十起女人投井自杀事件。

真想不顾一切杀了这该死的刘异地啊!

当然,这不过是想想而已。刘异地有三千人,自己只有八百骑兵和四百辎重兵。真动起手来,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消灭刘异地队。但那些骑兵未必会听自己的,整个河南全是李自成的队伍,这一带全是无遮无挡的大平原,自古就是河南的膏腴之地。就算侥幸得手,也无处可逃。再说,现在还不是同李自成翻脸的时候,依照傅山的计划,未来很长一段时间自己还需要李自成这杆大旗为自己挡风遮雨。

现在的高原一无兵,二无地盘,三无名分大义,标准的三无人员,盲目独立单干,死都不知道怎么死。

真是一个憋气的日子!

大军前行,车碌碌,马萧萧,又是一个无风的艳阳天,人和马的汗臭在空气中弥漫开去,熏得人难受。

高原伸手在鼻子前扇了扇,却扇不出一点风。

“将军我来。”傅山赔笑着从袖子里掏出一把折扇,殷勤地在高原脑后扇着。

略带热气的春风在面庞上刮过,但这片刻的凉爽并没有让高原冷静下来,心情还是一片纷乱。胸口反被吸入的带黄尘的空气呛得发闷,“傅山,探马有消息没有,我们现在离通许还有多远?”

傅山:“探马都出去快两个时辰,还没有消息。我们现在离通许还有六十里。若不管步兵,快马突袭,一个时辰就可攻到通许城下。”

“快马奔袭?敌人估计已经得到我军进攻的消息,多半会固守不出。这样一来就麻烦了。”高原忧心忡忡。

正心中烦闷,那边却有一个将军哈哈一笑,“高将军兵虽不多,却都是我军选拔出的精锐,要拿下小小一个通许当然不在话下。我看,这次打通许,根本就用不着我中军前标献丑。高军的威名足以吓退甘霖那狗贼。不过是两千官兵,在高将军眼里不过是小菜一碟。”

说话的正是刘异地,他没穿铠甲,光着膀子坐在马上,一身肌肤被酒精烧得发红,身体也不住摇晃。从早晨起床,他就不停地喝酒,一张青灰色的脸显得更加惨白,右脸那条伤疤好像也肿了起来,尺寸大了许多。

高原正要说话,旁边的傅山一施礼:“刘将军,骑兵怎么攻城?闯王这次派我军过来,担任的不过是侦察,协助和威慑的作用。马又没长翅膀,也飞不进通许。”高原手中这只部队并不完全属于高原一个人,其中还牵涉了很多人的利益和命运,王滔、荀宗文、傅山……看刘异地的样子,大概是要高原带部队去攻城,只要这只队伍在城墙下消耗殆尽,高原众人无兵无权,不过是几只蝼蚁。

“哦!”刘异地脸上凶光一闪。

傅山又道,“攻城的事情还得麻烦刘将军,我有一计……”话刚说到一半,傅山谄媚的笑脸上已经中了刘异地一拳,顿时从马背上摔了下去,滚了一身黄土。

“***,我倒想起你了。你不就是那个俘虏吗,上次没杀你,居然跑到我面前鸹噪,活腻味了?老子杀了你。”刘异地轻蔑地看了地上的傅山一眼,从身边的亲卫手里接过那根两米长的铁棍,就要动手。这条棍子通体晶亮,尾部用麻布裹了一米长用着握手,顶端是一个六棱形的金瓜,上面长满尖刺。重约百斤,这一棍下去,傅山只怕要变成肉酱。

高原大怒,手握刀把,“刘将军,傅山是我的人,要教训还轮不到你。”

刘异地呸地一声,“一个俘虏,杀了就杀了,怎么,高将军还想花钱赎人?”

正在这个时候,坐在地上的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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