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蜘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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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蜘蛛的人-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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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于是转到了国际关系学院教书。开始想让他当教务长,他亦坚辞了,因为他只想做一名普普通通的教员。最后他真的遂了心愿,做了一名普普通通的老师。

而母亲呢,中国的老话〃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到了新社会居然还那么管用,她很快也调到国际关系学院教起了英语。随后,我们搬出了机关大院,这使我伤心了好一阵:我很怀念那儿舒适的房子和我的朋友,没了通行证,星期六晚上就再不能去大礼堂看戏看电影了。但我什么都没说。我和父母之间有些事是不谈的,这便是一例。

按规定我仍算是干部子弟,父亲1949年以前的经济来源决定了我的出身。但自从父母做了教师,我每逢说起自己是干部子弟时便多少有点儿中气不足。当然谁也不会注意到这些,我也懒得跟同学说父母换了工作。然而,我在学校里却越来越感到孤独。我的周围多的是血统纯正、意气风发的高干子弟,在他们中间,我难免有一种〃鱼目混珠〃的自卑。我暗暗地怨父母,怨自己,更不想呆在一零一中了。

我的一些同学对此有所觉察。他们开玩笑说我成了老师的先行官,每天早上我总是在第二遍铃声响前一二分钟进教室,下午一放学,我跳上自行车便冲回家。不论是春天的风沙或是夏天的雷雨,都阻挡不了我回家的热情。冬天我滑倒在冰上,也心甘情愿:我只庆幸自己不是一个住读生,可以天天回家。住读真是太没劲了,和另外五个学生同住一间寝室,一天24小时,都在老师的眼皮子底下。而我呢,回家后关起门来还有自己的一方天地,可以随心所欲做爱做的事。当时有两件事让我念兹在兹:看书和做我的英雄梦。

10岁起我便对读小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那时我只重情节,而跳过难懂的字和大段的景物描写。父母的藏书相当可观,我先从中文小说看起,《青春之歌》、《红旗谱》、《红日》。《火种》、《铁道游击队》、《桐江风雨》、《小城春秋》。《平原枪声》、《红岩》、《野火春风斗古城》……听听书名就知道,都是60年代流行的革命小说。这些书成了我们那代人的精神食粮,给我们的幻想打上了难以磨灭的底色。除了读小说,我还翻看父母书房里的回忆录。人物传记等,有写红军战士或地下工作者的,也有领袖人物、革命烈士留下的遗著,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看完这一轮,我就开始借翻译的外国小说来看。我父母收藏的多是些英文或法文的原版书,我当时自然看不懂,后来我的外语水平提高了,书却早在文革爆发时就让母亲论斤卖给了废品站。

我当时读的外国小说中,最喜爱的有《茶花女》、《悲惨世界》、《呼啸山庄》、《简爱》、《双城记》、《战争与和平》、《上尉的女儿》、《牛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红字》、《密西西比河上》、儒勒·凡尔纳的所有科幻小说和柯南·道尔的全部侦探小说,外加整套的希腊神话、莎士比亚悲剧等等。这个书单不仅反映我读闲书的趣味,也可以看出当时社会上能买到些什么书。

我读中学那会儿,北京所有的图书馆都不开架,学生没法自己先浏览想要借的书。要借一本书,首先得去查询书号,把它记下来,然后将纸条从一个厚木门的小洞里递给图书馆员,等他去查找。如果要的书被借走了,只好回去耐心等待一两个星期再来试。走俏的书屡次借不着是常有的事,有不少我想读的书从来都没能借到手。

买书也不容易。首先我能用来买书的钱不多,其次好书总是很快卖完,不再印行。既然弄一本好书要费如此周折,到手的好书自然不能轻易放过。那些年,我花了大量时间抄书。

时间一久,我的笔记本上满是名著的选段。我很是宝贝这个本子,白天把它放在家中抽屉里,二姨会给我看牢它,到了晚上,我把它放在枕头旁边,临睡前还能读上一段。我在脑子里一遍遍过着那些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和英雄们献身的壮烈情景,等进入黑甜乡,所有故事融为一体,一位英雄,像一颗耀眼的星辰,长留在我的梦中。

想想有些奇怪,我梦中的英雄和我处处相去甚远,他简直就是我的反面。比方说我长相平平,他则英俊潇洒。那形象至今如在目前。
***

他的身材像希腊的武士,颀长而强劲,每一个动作都敏捷却又不失优雅。他的嗓音柔和醇厚,宛若天韵。他的头发漆黑,眼睛像是秋夜高空中最明亮的星星。他的嘴唇红润,透着温暖,像陈年佳酿,沁人心脾。

他充满魅力,他在大庭广众之前落落大方,而我却总是躲避人群。他走到哪儿都像一块磁铁,一片阳光。他屡次不顾个人安危拯救他人,靠慷慨仗义赢得大伙儿的心。我首鼠两端,他却一往无前。到壮士断臂时,他会咬紧牙关,自行了断,虽血流如注,仍面不改色,毫不呻吟。

当然他是一位革命英雄,很早就加入了共产党。那时革命犹如星星之火,而反动势力的腥风血雨正试图扑灭这火种,宁可错杀一千,决不放过一个。白色恐怖笼罩全国,成千上万仁人志士被投入监狱,拉上刑场。于是有些知识分子埋首书斋,或出洋留学,而我的英雄,目睹祖国山河破碎,百姓生灵涂炭,忧国忧民之心顿起,毅然决然献身革命事业。

从此他为劳苦大众的解放而奋斗,他曾经深入矿井,燃亮那些被活埋在煤层中不见天日的矿工们心头的明灯。他也曾在工厂和铁路组织罢工,戴着红色的臂章,站在工人纠察队的最前列。催泪瓦斯,高压水龙,骑兵和马刀,都不能使他退却。他的热血和工人们流在一起,工人们尊他为老师,爱他似兄弟。

他又是一位卓越的军事战略家,踏遍青山打游击,在与敌人周旋中壮大自己的队伍。春天来了,他骑上心爱的黑骏马,去山间练习枪法。警卫员在百步开外扔起一把铜钱,阳光在铜板上烟烟闪烁,铜板在飘荡的柳枝间洒落,他双枪在握,左右开弓,一口气打出二十几发子弹,弹弹命中铜钱。

随着时间推移,他的英名传扬四方。高山水泊中桀骜不驯的罗宾汉闻知其人,便向他搦战。他和他们比武,竞技按他们的条件进行。他高超的武艺使绿林好汉折服,而后他又与他们连床夜话,推心置腹地交谈,向他们讲述革命道理。最后八方的豪杰们连人带枪一起加入了他的革命队伍。

当然他的力量主要来自广大的普通农民,饥荒的年景加上土豪劣绅的压榨使他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对农民来说,他是他们唯一的希望。如果他领导的革命成功,则家家有田耕,人人有饭吃。老人颐养天年,不愁无食果腹;姑娘轻松出门,不愁无衣蔽体;孩子们欢声笑语,脸上不再有啼痕。于是四海升平,正义伸张。为了这一梦想,农民们倾其所有保护他,向他提供粮草和情报,并把他们的子侄送上前线。

我的英雄虽将一生献给劳苦大众的解放事业,自己却不是苦出身。他的家庭富甲一方,本人受过一流的教育。他在伦敦和巴黎留过学,得到过多少年轻貌美的富家女子的追慕。反动政府的元老赏识他的才华,只要他肯加盟,无论政界还是军界,担保他高官厚禄,青云直上。但我的英雄生来世上不是为个人的荣华富贵,他的使命是将千百万劳苦大众救出苦海。

在他的领导下,人民正在赢得战争的胜利。每天有数以万计的青年农民投奔他的队伍,城市里工人学生运动如火如荼。甚至敌人营垒中也有不少人秘密向他投诚。旧世界分崩离析,反动派了无宁日。

嫉恨我英雄的人中,最阴险恶毒的莫过于他的亲生父亲。老家伙心狠手辣,嗜权如命。眼见他唯一的儿子正在将历代祖先创下的家业毁于一旦,他得先下手为强。老头子梦想着亲手将儿子慢慢折磨至死,将他千刀万剐,让鲜血从伤口淌出,再把脚踏在儿子胸膛上,踩断他的肋骨,最后剖开儿子的心腹,看他挣扎,听他呻吟。

为满足这些血腥愿望,老家伙设了个圈套。他知道病中的妻子想念儿子,儿子也挂念母亲,于是骗她说他可以安排母子秘密会面,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地点,儿子可以化了装前来赴约,安然无恙地离开。他只要妻子写一封信,就说想见儿子最后一面。老妇人果然中计,按她丈夫的安排行事,结果,英雄陷入埋伏。乱枪中,他的胸部中弹,整个人失去了知觉,不幸落入敌人之手。

英雄的未婚妻和他一起前来探望婆婆,这时也一同被俘。很多人都听说过他们的爱情故事:她是一位知名学者的独生女,这位富有学识和正气的知识分子是英雄所敬重的老师。她与英雄有着同窗之谊,他们在共同追求知识和真理的心路历程上休戚与共。从此后,不论时间、距离或是其他任何人都不能阻断他们彼此的真情。

但现在他们身陷敌人的魔掌中,爱情的鲜花能不凋落?年轻人苏醒后,刽子手们便当着他面折磨他的未婚妻,他们把她吊着鞭打直到鲜血从她身上一滴滴淌下,她昏迷了过去。他们把她绑在长凳上,往她鼻孔和喉咙里灌辣椒水,她咳出来的都是血……年轻人明白,未婚妻的性命系于他的手中,只要他开口叫停,说出地下党的名单,背叛同志和自己的事业,她就能得救。但他怎能这么做?他眼睁睁看着她受罪,看着她被兽行强暴,看着她被恶犬撕咬,看着她……他所能做的一切便是装作毫不在意。

〃古往今来,好男儿何患无家?对于英雄,美人儿只不过是件衣裳。今天你把它撕碎,明天我换一件新的,比她更年轻更漂亮的。男人可以风流,三妻四妾,女儿才须从一而终。〃

〃或者说你们以为这些场面能吓倒我,那可是找错人了!比起战场上的枪林弹雨,血流成河,这又算得了什么?一个指战员的神经比钢铁还坚强,不惜用千百万人的身家性命去赌一场战斗的胜利。如果需要,我会让忠心耿耿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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