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莫能弃(完+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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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莫能弃(完+番外)- 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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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多年了,我比当初那个无助的婴儿不知强壮了多少倍,聪明了多少倍,但比那个婴儿丧失了多少倍的勇敢。我愿意选择容易的道路,回避艰难。如果那个婴儿如此选择,他就不会活下来。

  就是在这种情绪和思维的亢奋中,我迎来了春天。

  即使我拼命地压制,有时我还会想到,去年,就是此时,我来到了这里,见到了谢审言……春光渐浓时,我们开始了那次旅程……那些记忆还依然明丽,但我的心会骤然停跳,让我不敢再多回想半分。可我在清晨醒来之前,常梦见他。他总是那身白衣,静静的站在我身旁,无声地对我说要我信他,他没有忘了我们……有几次,我在梦中抬手,甚至感到我触到了他的身体,就如那天我给他擦洗时一样……醒来的片刻,我恍然以为我们还在外面,我还能和钱眼谈笑,还能对他讲话,让他听到我的思绪,因为他说他会记在心里一辈子……接着就会意识到我那时并不知道他是这样,现在知道了,也已经过去了。

  一天天,我在府中的小径上缓步来去,看绿色的花苞冒出来,各色花朵怎样不经意似地可无法阻挡地绽放在枝头,然后翩然凋谢。那不能琢磨的时光,此时在花朵的变化和青草的生长中,显示了它行进的痕迹。就如人所说,在春天里,时间才露出了它的峥嵘面目。其实,春天必将再来,如果时光流逝,将带来周而复始的美丽,那么它的逝去,只是那谢幕时优雅的退出。

  可那些在春天发生的情和事,却远去无回。如春光般动人的美好,却比春天脆弱。我不惋惜春光易逝,但哀悼落花流水,感慨为何欢乐在人心中只是短暂停留,悲伤却十分长久。

  我多希望,我没有主观上的偏爱,欢乐和忧伤都是一样的短暂。我多希望就如这年年复返的春天,我心中的快乐会时时更新如不竭的泉水,洗去心中沉淀的忧郁。我多希望我真的能做到,当一切都过去,我只余微微的笑颜……

  周围的人们像约好了一样,都不再提谢审言的名字。只有钱眼每次见我,还会说一句什么“那时在路上,我们曾……”这样这样,那样那样,我一般都忍住烦躁不做答复。他像哥哥当初一样,常在外面买卖药材和讨价收账,十几天不着家。就是在城中时,也总夜半才回府。但他的奔忙该是大见成效,至少我的四季衣服全换成了新的,其中还有几件男式的长衫。衣料十分细致,色彩做工都很讲究,比以前的衣服好看许多许多。但我只觉怅然,我为谁穿呢?

  我觉得对不起杏花,但她却说这样就有时间和我作伴。我喜欢她陪着我,但她说骂钱眼的粗俗习性,抱怨钱眼的无赖行径,总加重我的抑郁。

  钱眼的爹自己经常出府,不是实心实意地讨饭,只是穿得破烂,与乞丐坐在一起晒晒太阳,以此说自己受了苦,可以回来享享福而不担心折了寿。他见了杏花就象见了主人一样,恭敬得不得了,老叫杏花“小姐”。杏花对他十分照顾,如对自己的爹。看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真让我难受,他们总冲着对方一个劲鞠躬。我有次去日本,到一个餐馆里吃晚饭。那里的菜式象广东的早茶,一碟碟的小菜,我们四个人点了二十几碟。平均每点一碟,那个服务员就鞠两点三个躬,我十分奇怪他的腰怎么没断。看着杏花和她的公公让我总想起那次晚餐。

  丽娘的孩子满月了,我不是那么忙了。振作起来之后,平生头一次,我认真地考虑我这辈子到底该干什么。

  凭着我见风使舵的言辞和对人的感觉,当个媒婆什么的,应可以胜任。开个小酒馆,当个妈妈桑,劝人喝酒,也该成……可爹是不会让我这么干的,现在也还不到我为了谋生去干事。但想出来了日后我在这世上如何能养活自己,我多少放了心。

  有谁站着说话不腰疼地讲过:找一件你热爱的事当成工作,你就会觉得每天都在度假。我真想推他一个大马趴。这种语言没有任何逻辑,工作就得干事,度假是什么事都不干,根本不可能是一回事!像这样满嘴里跑舌头假装的深奥言语,经常让我气愤填膺……

  但是他的话多少启发了我,我仔细想我到底喜欢干什么。

  这一个月来,我对所有的人都回避,没有什么人让我感到轻松愉快。可唯一的例外,就是我那未满月的小弟弟。每次抱他时,我都感到快乐。好像不是我在安慰他,而是他在安慰我。

  我喜欢孩子,但我与我那位每一次都坚决避孕,我怕一旦怀上了孩子,就绝对没有勇气做掉。我当时离开他已是不容易,如果有了孩子,无论他如果放荡,我都真的一辈子不会离开他了。这种想要孩子和不敢要孩子的冲突许多次让我的心乱得要发疯……

  现在既然我不愁吃穿,还有人帮忙,当不了贤妻,就直接当个,不敢说是良母,甚至不敢说是良后母,当个保姆吧!

  四月的一天,钱眼一回来我就赶快找到了他,怕他和杏花一黏糊上,我就没时间了。钱眼一见我就说:“知音,我看着你和以前不一样了。”

  我淡笑:“是,我老了!”

  钱眼皱眉:“你怎么这么不争气?你才几岁?”

  我叹息:“一百岁了呀。”接着我严肃起来:“钱眼,我想收养几个孩子,告诉我,我们府中可有足够银两?”

  钱眼看着我:“知音,你觉得和人家是真的不成了,对吧?”

  我又叹:“钱眼,别瞎扯!我得干点什么,没听说过吗?人没有忙死的可有闲死的。我快闲死了。干活干活,干着才能活着……”

  钱眼打断:“你这是抄袭我呀!”

  说笑归说笑,他还是告诉了我,银子不那么富裕(对他而言,银子永远不富裕),但多几个人的饮食大概没问题,不过是水缸里多一瓢水,煮饭时多放把米。我们就在府中选了一小院落,里面四五间房。我布置了孩子的卧室,分配了两个仆人。

  才过了三四天,我就收养了第一个孩子。这是个女弃婴,被人扔在路边,哥哥捡了回来。她应该只几天大,瘦得像只小鸡,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表示双亲日后根本不存再与她相认的念头,但哥哥说她的父母已经是对她心存了善意,不然的话他们把她淹死就是了,不必把她放在外面。

  我抱着那个女婴,感到陌生又亲切。她的哭声嘶哑无力,听着随时会断气。我让人请了奶娘喂她,可每天她醒着时,我都去抱她。这才知道,抚养孩子,物质上的需求的确不多,但要许多精力去和她在一起。

  三周后的一天傍晚,春风过窗,吹动着窗上的轻轻的布帘,我正抱着她来回摇动,她看着我笑了,那近乎是无知可又最纯真的笑容,让我泪满眼中。

  她的笑回报了我对她做的甚至我还没有做的一切。我不指望在未来,她有一天会这样抱着我,让我还她的笑容。我不指望日后,她长大了,偿还花在她身上的银两。我甚至不指望她感激我,因为她根本不欠我的,这一瞬间,我感激她,让我在这样心绪黯淡的时刻,有这样的机会抱着她,体会到了我能如此软弱可不必惭愧。虽然这一瞬间可能无法长久,可在至少此时此刻,我对她有毫无条件的爱,她对我有毫无顾忌的依恋……

  我理解了我的父母,明白即使我不在他们身边,关于我儿时的记忆会温暖他们一生。

  半个月之后,钱眼又带回了第二个女婴,这个是七八个月的年龄,钱眼说她的母亲刚刚病死,她的父亲失足跌伤后卧床不起,无法再抚养她。她已经可以吃食物,我每天给她喂些粥之类的东西。我发现孩子对喂她吃的人最亲近。只几天功夫,我走向她时,她就坐着,向我挥舞手臂,流下口水,面带笑容。

  有生以来,我头一次能这么放心地去关怀照顾而不担心我的行为让人感到沉重难堪,让人退避三舍。

  我把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放在了照顾这两个女婴身上。过去的二十五年,我没有这么努力工作过!用句俗话说:我要是以前这么卖劲儿,我早成了大富翁、诺贝尔奖得主、博士生导师、或是国家主席的秘书了(我知道主席的秘书比主席忙,主席的稿子都是秘书写的)。

  每天一起来,就是抱孩子,哄孩子,换不完的尿布,喂不够的食物!她们怎么没完没了地拉屎撒尿?怎么两三个小时就又饿了?!我还不管洗尿布洗衣服,就已经累得半死!一天下来会一头扎在床上睡到天明都不翻身。看来我根本不是个真正的保姆,更不是母亲!没把事情都做全了不说,晚上还能好好睡一觉。我一贯的干不成事的风格……说来我是利用了她们啊!

  就这样,我觉得时间终于又像水一样悠然快速地滑过,不再似陷在泥泞中的车轮踯躅不前了。

  虽然觉得自己没做到完满,我还是倍感充实,常感叹:有事业真好啊!

  钱眼听了,说我讲的不对,我这不是事业,因为我干的是赔本的买卖,顶多算是“事儿多”。

  丽娘天天带着她的孩子来,我们把三个孩子都放一起,看他们躺在那里,好奇地看着别的孩子,口水满身。我们会为他们十分微小的表情和动作同时哈哈大笑,虽然丽娘看着我,眼里似乎有种怜悯。

  一天,我笑着问:“丽娘,还想要孩子吗?”

  她大大方方地说:“要,一直到我要不了了。”她停了一会儿,迟疑地说:“洁儿,你真的这么不指望了吗?我当初,等了十年……”

  我吓了一跳:“天哪!丽娘!我没有那么健康的心脏!十个月,我都熬不过去,十天,都太长!”

  丽娘皱眉:“心里有念头,是让人高兴的事啊。”

  我轻叹:“那是因为你觉得有一天,念头会成真实。况且,你是真的喜欢我爹……”希望和爱情,我都没有吧……

  丽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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