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叫爷娘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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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叫爷娘娘- 第1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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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经病,老子要有妖法早他妈翻了天了,翻了个白眼:“去找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试试吧,我呢,只是个贱人,你这尊大佛我还高攀不起!”虽然你长得不错,可惜不是我的菜。

  “你明明就在生气,可是你不能害了我的后半生,你要让我忘掉才行!”该死的,开口多不容易?居然还拒绝,贱人。

  懒得跟他胡搅蛮缠,转身道:“话不投机半句多,从今开始你是我的仇人,记住了!”

  看着她洒脱的离去,冷夜阴狠的眯起了双眼,双拳不断的捏紧,又一次颜面扫地,片刻后才抽搐逐月检查了起来,羽翎少了四根,心也抽痛了四下,无奈的长叹一声,天知道今天是他的生辰,多久没有收到生辰礼物了?连点秋都不知道自己的生辰呢,只是想要一个礼物而已。

  为什么要来找她要?自己真是越来越奇怪了,也罢,有逐月跟随就够了。。。

  来到大堂后就找了张桌子趴了上去,小二和老板都已歇息,就有自己一人孤枕难眠,想洒脱一点却又洒脱不起来,拿出煜寒的玉佩看了一会,暗恋自己?不可能,虽然看走眼很多次,但是煜寒画自己的画像绝对不是什么爱慕,孟婆婆看不出来,但是她能看懂,这煜寒为什么要画自己的画像?

  他的眼里劝是一种连自己都看不懂的东西,不是真傻就是城府深到了任何人都揣测不到,每次看到他都会觉得很奇怪,为何奇怪也说不出来,听闻煜寒从小受到的教育就很好,他的父亲母亲就他一个孩子,对他特别的爱戴,而且他的父亲很爱他的母亲,那么就推翻了他小时候受过苦的可能,在他身上看不到可怜。

  应该是一个被捧在手心里的孩子,但是他的眼底有着让人不寒而栗的秘密,从来就没怎么认真的去注意过,突然有一种想法,他画自己的画像一定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到底是什么秘密?他为什么要画自己的画像?

  其实他长得倒是不比冷夜难看,倘若他要有了冷夜的气质,可以说真的超越了冷夜,但是那一脸的玩世不恭和狗腿的笑,完全让他看起来就是一个喜欢阿谀奉承的男人,一般这种男人是最被人看不起的,所以岭修阎和岭蓝卿还有白玉邪说要铲除冷夜,却从来没直接说过针对北寒国。

  这是巧合还是。。不能想了,再想下去自己都把自己给吓死了。

  一定是电视看多了,什么最无能的人往往到最后都是一个霸主的桥段只有电视里有,煜寒应该真的是一个无能之人吧?只要冷夜一倒,他就会像霜打的茄子,一定是的,毕竟这么久以来他都是表现得他要依靠冷夜的,每次冷夜一骂,他就出来对自己恶言相向,攀附着冷夜存活的人。

  如果他真是恶人的话,那么最后死得最惨的人,第一个就是冷夜,煜寒,你可别让我猜对。。。

  永耀部落

  这里是一个完全和四国隔开的小王国,面积只占了一个国家的三分之一江山,但是这里卧虎藏龙,军队六十万人,个个都是男人中的枭雄,武器比别国的也要更加坚硬,个个都是有勇有谋的汉子,什么女子便是德在这里统统都是鬼话。

  部落女子可学文习武,除了他们的公主左莺莺外,几乎每个女子都比某些男人还要彪悍。

  夜幕下,辽阔的草原某处正有几百人骑着宝马奔腾,月色的照明可见马蹄踩过哪里就会扬起一阵尘埃。

  “驾。。!”

  属于青少年的嗓音好听又悦耳,此人乃永耀部落未来的大王,目前的小王子,全天下提起这用药不落第一个想到的不是部落目前的大王,也不是部落的军队,更不是繁荣,而是这扬名天下的小王子‘千河’也!

  出名也不在于他有一把神兵利器,而是一些人人心知肚明的性格。

  天下之大,人口数之不尽,但这被名为绝世兵器的却只有十把,不多不少,目前比它们更好的武器还未现世,缚龙索,银色手柄,血红色鞭身,相传三千年前有位道人在雀阳城得到一宝物,一条居然有着不为人知年龄的蛇,看似与普通的大蟒蛇无疑,却是一个真的揣测不出岁月的神物。

  为何不是妖?因为即便是道人将它蜕皮拆肉也没真的咬人一口,此乃神。

  而这道人将蛇骨炼化为一条‘缚龙索’,蛇骨外面是一层殷红色的红蛇皮,鞭身十尺长,大拇指粗,能将蛇骨炼化得这般精细的人想必也是一位高人,鞭身上更是镶嵌满了尖锐的蛇牙,像极了荆棘,不管什么样的人,一鞭下去,鲜血淋漓之。

  十大兵器排行榜站了第三名,可想而知这宝贝是真的把傅云的枯骨,白玉邪的悠龙都给压了下去,倘若没有第一的‘无心’,第二的‘翔风’,此物定能独占鳌头。

  只见一身少数名族装扮得少年不断挥舞着长鞭带着大家狂奔在平原上,此刻鞭身被一个牛皮套彻底的套住,否则马儿早就被他给摧残得倒地不起了。

  “驾。。驾。。!”

  虽才十七岁,身高却比普通少年高出许多,头戴着一个只有王子才可佩戴的圈帽,没有帽顶,如一个头圈,豹纹,不似别国男子那么用发簪,头圈后半边挂满了属于他们部落的特色挂坠,颜色则是部落图腾的青红色。

  单薄的长衫有着五种比较深的颜色,比较奇特的装束,似乎更像一个少女,泼辣。。没错,一个泼辣的少年。

  “都他娘的给老子跟上,否则砍了你们的腿,最后一个给老子装狗!驾!”大声喊完就兴奋的狠狠将手里的鞭子抽向了身下的马儿,一双勾魂的桃花眼惹得部落里女性青睐不已,只是这脾气嘛。。啧啧啧!没人敢恭维。

  一听王子这么说,后面的几百人赶紧使出了吃奶的劲追赶,然而离千河最近的几个男人一看快追上了又放慢速度,为何?你要赢了他就等着被折磨死吧,堂堂男子汉宁愿装狗也不要被他整。

  如果你在荷塘里洗澡,他叫人把你的衣服拿走,再把水放掉,最后弄几百个女人来看你光裸的模样,从此后在部落里就无法立足,是不是比装狗更要痛苦?反正装狗的人装多了,也就不稀奇了。

  为何女人都不敢恭维?王子说了,好女人,是打出来的,要想女人听话,不管她做的是对是错,每天打一打准没错,否则三天不打就要上房揭瓦,弄得全部落的女人都战战兢兢的,真怕被他看上,没错,他们的王子就爱打女人,当初大王给他娶了个王妃,结果洞房花烛夜他就把人家打跑了,这样的男人谁敢嫁?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片宁静的草地上少年拿着鞭子双手叉腰走到大家面前,目光定格在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面前,桃花眼微微眯起,眼里全是那种让人毛骨悚然的笑。

  “属下错了!”魁梧的男子赶紧跪了下去,其实吧,他都不知道哪里得罪他了,不就是最后一名吗?小祖宗,你可别来折腾我哦。

  少年满意的挑眉,或许是还未成熟,脸蛋确实接近女性化,样子嚣张的无与伦比,抬手大喝道:“宝座搬上来!”

  几个穿着劲装的女子赶紧跑到一匹马上,取下马背上的庞大座椅抬了过去,没错,是这样的,我们的王子不管去到哪里都会带着他的宝座,别的马是用来骑的,而王子有一匹老马,因为这老马不小心把大便拉到了容易踩到的地方,王子踩了,所以他就要惩罚这匹马。

  将三人重的宝座每天出门都让它来扛着,见到了吗?我们的王子脾气是很不好的,马得罪了都要受罚,还这么残忍,那马四个月前很肥,如今就皮包骨了。

  “快点!就说你们这些女人没用,养你们做什么?慢吞吞的,信不信老子抽死你们?”说完就抡起鞭子怒喝。

  几个女人吞咽一下口水,将宝座放好就退到一旁等待着好戏上演。

  少年大摇大摆的走到红木宝座上,双手张开,像一个帝王一样,紧接着两个人举着一个十尺长的帽子给他戴了上去。

  之间帽子下面是青红的花纹状,像宝塔一样层层叠加,最尖端是一条随风飞扬的红色丝绸,特别的厚重。

  这就是我们王子的戳天帽,欲要戳破老天爷的意思。

  “老子今天不想看狗,来人啊,把他的衣服脱了,然后用这个把不该看的额地方绑起来,免得脏了大家的眼,快去,弄好后大喊三声‘爷!快来干我!’喊不出妓女那种骚劲老子今天就弄死你!”少年表情毒辣,绝非玩笑。

  魁梧男子身高七尺,满脸的胡子,身体庞大,衣服刚被拔去就看到胸膛上长满了毛发,手臂的肌肉异常突出,奈何跑马落得个最后一名,幸好荒郊野外的,要是被部落的子民看到自己还要活吗?

  就在魁梧男子看着那块红色纱巾要口吐白沫时。。

  “驾。。驾!”

  远处传来一阵急切的快马奔腾声,两个俊美少年漂亮的翻身下马走到千河面前抱拳单膝跪地道:“大哥!探子来报,还有七日公主就会到达石头岗!”

  “哦?快去准备,白玉邪那个龟儿子居然敢把老子的姐姐扔给一些市井之徒,三日后出发!”说到这里,少年见那个又把衣服穿好的魁梧大汉道:“你好大的胆子,来啊,给他脱光,继续。。!”

  粗俗的话大家仿佛已经听习惯了,是不是觉得很奇怪?堂堂一个小王子怎么能这么没素质?别奇怪,王子说了,男人就应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粗话代表了男人的味道,当然王子也有男人的味道,就是长得有点太姑娘了,所以王子觉得怎么男人就怎么来,慢慢的,就成了一种习惯了。


第八十六章 大师!我爱你 

  雀阳楼

  凌非想了许久才装起玉佩走到柜台后面搬出一坛酒,和一个小酒杯,今天大醉一场,忘掉那些不愿意去想的事。

  两个小时后。。

  接近深夜,而某些人却始终都无法回去入眠,手握一个白瓷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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