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仙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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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仙之首-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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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地上,然后从里面摸索了一阵,竟然掏出一只半大的野兔!

接着,他摘下弯刀,将这只半大的兔子尸体划开,再从腹部位置一切两半,然后,就在大白完全不理解的时候,那人却抓起被切割开的兔子丢到了它的面前。

“吃吧,吃饱了赶紧走。”

那人说话了,可是大白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它唯一有点印象的,就是那个杀字。

看到大白不动,那人似乎有些惊讶,不过想了想,还是伸手将兔子又向前推了一段距离,这样几乎是直接碰到了大白的鼻子。

到了这个时候,大白已经明白了,他是在给它食物!

一瞬之间,大白脑海中仿佛什么东西彻底颠覆了,人类,人类还会有这样的行为吗?

人类是最为凶残的敌人,大白一直以来都这么认为,可是今天,竟然有人类给它食物吃!

不过,这虽然是颠覆了世界观的事情,但是毕竟大白还太过幼小了,它的认识并不多,似乎完全局限于爸爸妈妈的教诲。

腹中的饥饿感在看到食物时迅速崩溃,它终于挪动了一下身体,一张嘴,咬到了食物上面。

看到它终于开始撕咬食物,面前的人竟然神奇的笑了。

大白一边拼命的撕咬食物,一边低头嘶吼,同时眼睛盯着面前的人。

这个人的眼睛,怎么像极了妈妈说的家乡里的湖泊呢?

吃完了食物,大白终于感觉到有了一些力气,它准备站起来继续跑,妈妈的话依然盘旋在耳边,它要跑,一直跑到很远很远为止。

可是,当它试图站起来的时候,后腿上面忽然传来无比的痛楚,以至于它只是抬起了半个身体,便一个翻滚直接滚出老远。

这时,大白才知道,自己的一条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断了。

它艰难的爬起来,回头看看,那条腿上鲜血淋漓,而且看到了断裂的腿骨。

看到它爬不起来,那人似乎犹豫了一下,便朝着它走来。

走到跟前时,他的手中便多出了一个布条。

大白想要扑上去撕咬,它现在有力气了,可是忽然它发现自己似乎不该去咬他,自己的力气是他给的。

大白的眼睛里闪烁着无限的迷茫,然而那人却已经伸手抓起了它的腿,仔细看了看,然后撒上了一些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粉末,最后用他手中的布条包了起来。

“既然你跑不动了,就跟我走吧。”

那人说着,弯腰将大白抱了起来,随后便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大白的喉咙里依然在嘶吼,但是它却无论如何也咬不下去,它开始迷茫,无限的迷茫起来。

恍惚之间,它竟然睡着了。

睡梦中的大白,赫然梦到了妈妈口中那美丽的家乡。

……

4,完本了

万仙写到现在,这样的结局根本不是我想要的,说实话,在这一年多当中有好几次都想要放弃了,但最终还是坚持了下来,或许这算是万仙、还有我,唯一值得去说的地方了。

万仙这本书,无论是构思布局还是更新速度,和别人相比基本上是完败几条街的节奏。

咱是苦逼的上班族,是靠加班赚生活费的那种,空余时间全部拿来,还是差强人意,当然,在这里说这个不是抱怨,反倒是很感激,感激17K平台,感谢支持我的朋友们,一路走来,没有你们的支持,我坚持不下去。

很喜欢马云说的一句话,梦想这条路踏上了,跪着也要把它走完,写书是我的梦想,就算没有天赋,我还会继续写下去,一直写下去。

在这里衷心感激一直支持我的书友:是葛雷不是锅雷,黄埔六,西瓜配山竹,淮枫,娅蝶尔,枫和炀……

还有,令我受益匪浅的黄天之子书友的指点,我一直记在心里……

朋友们,谢谢你们。

最后,我开了新书《第一仙王》,也许无法和那些大神相比,但是梦想这条路会很长,我也会走的很长……

第1卷 朱雀焚天

第1章 燕庄少年

巨大的太阳吝啬的洒下最后一抹光辉,彻底的藏进山坳里面去了。初深秋的季节里天气十分的爽朗,高大的树木上挂着稀疏的金黄色叶子,正迎着风欢快的飞舞着。厚重的大地上,数不清的草木虽然都行将迟暮,却依然显露出无尽的期望和生机,它们似乎都知道,严酷的寒冬走过之后,春天便会再一次降临,它们的新生也会随之而来。

这时,在一条小路旁边,一只松花小老鼠小心翼翼的从一篷蒿草中间露出了小脑袋,一双贼溜溜的眼睛四下张望不休,粉红色的小爪子蜷握在胸前。

这里是通向前面村子唯一的山路,而这只小老鼠已经不止一次的在这路上捡到鲜美的肉干沫了。

然而,就在这只小松花鼠还没有从空气中嗅出到底是什么食物散发出香气时,就猛然发现自己的天空瞬间变得黑了下来,同时一股前所未有的危机感让它周身的毛立刻炸了起来。

接着它还完全没搞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便被一只巨大的生着肉垫的爪子踩扁了,并且完全陷入到了松软的泥土里面。

“大白,再淘气我抽你!”

山路上的一侧,响起了一个十分稚嫩但是却清脆洪亮的少年声音。

那只生着肉垫的巨爪,来自于一头身长两米多的剑齿虎。

听到少年的话,名叫大白的剑刺虎抬起巨爪,看了看被自己踩进了泥土彻底扁掉了的小松花鼠,一双虎眼睛瞪了两下,然后转过头对着走过来的少年低声吼了吼,似乎是在说什么。

少年走了过来,伸手在大白的脑袋上轻轻按了两下,便笑呵呵的沿着山路往回走,而被少年摸了脑袋的大白则是十分满足的摇头晃脑迈着霸王步跟在少年后面。

少年的衣着很简朴,粗糙的麻布做成的上衣和裤子看上去已经浆洗了不知道多少回了。他的腰带甚至只是一束藤条,脚上穿的是一双发白的兽皮靴子。

虽然衣着简朴,但是少年的脸上却是充满了朝气,以及和同龄人无法相比的刚毅神色。

他的后背上斜挎着一把大木弓,腰间挂着箭壶和锋利的剔骨短刀。他的右手上则是提着三只肥大野兔和两只花尾巴的山鸡。

这个正往家走的少年,便是燕庄村民苗大柱的第三个儿子,苗明七。

对于明七来说,今天是一个丰收的日子,所以他一路走来甚至哼起了别人都听不懂的歌曲来,声音不大,却是浑厚清晰。

不大一会,燕庄就在眼前了,可以看到道道炊烟从村庄内的人家升腾起来,三三两两的村民们都陆续的归家了,辛劳了一天,要不了多久,就是晚饭时间。

这时,路边一个四十岁样子的中年人看到了明七,放下手中活计笑呵呵的说:“三郎啊,今天的猎物又多了。”

明七呵呵一笑,露出一副调皮的神色说:“周四叔,今天是我运气好。”

说着便快步的往家里面跑,大白依然迈着霸王步跟在明七的后面,根本不介意路边路过的村民。

看着明七远去的背影,周四叔双眼之中充满了羡慕,“我家小旺要是能够像三郎一样,那该多好。”

明七的家就在村子的前面,很快的明七便来到了家门前。

这是很简朴的一家,三间茅草房屋,再加上旁边的一个小厨房。房屋的周围是用胳膊粗细的木材围成的一个篱笆墙,在院子里面有两只老母鸡正准备找地方睡觉。

这时,厨房里已经冒出了炊烟。

来到家门前,明七并没有第一时间进去,而是先将全身上下看了看,然后才大声喊:“娘,小兰,我回来了。”

同时,跟在明七身后的大白也十分默契的吼了两声,似乎也是在告诉明七的家人,它也回来了。

明七声音一落,院子里便响起了一个清脆的声音。

“明七哥哥,今天打了什么猎物啊?”

伴着脆生生的童声只见从正屋里面跑出一个小女孩来,这小女孩八九岁的样子,生有一副水晶石一般的大眼睛,圆圆的脸蛋红扑扑的,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个肥嘟嘟的瓷娃娃。

看到小女孩出来,明七呵呵一笑,将手里的猎物晃了晃,对小女孩说道:“小兰,去告诉定子哥,让他晚上到咱们家来喝鸡汤!”

“嗯。”小女孩干脆的答应了一声,便一蹦一跳的朝着村子里面跑去。

进了院子,明七放下木弓和箭壶,然后把猎物中的野兔先放好,便拎着两只山鸡到村庄旁边的一条小河里洗剥干净。

有了这两只山鸡的加入,今天晚上的晚饭注定会十分的丰盛。

不大一会儿,明七家的厨房里就飘出了阵阵香味。

这香味浓郁悠长,惹的许多回家的村民都露出羡慕的神色,尤其是明七的父亲苗大柱,当确定了这香味是从自己家里飘出来的时候,不禁兴奋的和身边的村民不停的说着什么。

虽然说燕庄是一个半猎半耕的村庄,但是却也不是谁家都能够三天两头吃上肉汤的,而明七一家人的生活,在吃饭这一方面,明显比其他人家要上升了一个档次。

当然这并不是说明七家里富裕,而是明七太会打猎了,虽然他还没有力量猎取大的猎物,但是自从明七第一次独自出去打猎到现在,他从来没有空手而回过,以至于村民们都忽略了明七不到十岁的年龄。

于是,燕庄的人都经常说,苗大柱这回可是生了个福娃,三郎这孩子,一定是受到了神灵的眷顾。

晚上一家人围着庭院中间的石头桌子开开心心的吃着窝头喝着鸡汤,这样的晚饭,就算让苗大柱来说,也算是十分的丰盛了。

此时围桌吃饭的有七个人,明七的父母,两个哥哥苗森和苗岩,还有小兰和明七口中的定子哥,一个十多岁的少年。

小兰名叫墨兰,却并不是明七的胞妹,是一年前明七外出打猎的时候在山上遇到的。当时带着墨兰的是一个受了重伤的武士,武士似乎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就把墨兰托付给明七,并告诉他,日后会有人从来接墨兰走,并且到时候会给他丰厚的报酬,就这样,墨兰便成了明七家里的一员。

最后一个便是王定了。

王定是明七的邻居,和明七的关系最为好,每次打到的猎物比较多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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