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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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细节-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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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特劳斯名声大躁,然而,施特劳斯真的是获得了一份迟到的承认吗?又或者,寂寞有两种一种是寂寞中的寂寞,而另一种是热闹中的寂寞?
  美奸“克拉克”
  萨达姆被绞死了。可以想象,在很多人对此消息感到欢欣鼓舞的同时,也有很多人会深感不满:出于对“美帝国主义”的愤慨,或者仅仅出于对绞刑这种原始刑罚的反感,许多人感情的砝码在这一刻会向萨达姆倾斜。毫无疑问,拉姆兹?克拉克会是这“许多人”中的一个。
  克拉克是萨达姆的辩护律师之一。萨达姆也拥有辩护律师这一点并不奇怪,奇怪的是这个律师竟然是美国志愿者,更奇怪的是,这个志愿者竟然是美国的前司法部长。一个前政府高官,跑去为一个敌军领袖辩护,套用我们中国人的说法,这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奸”了。
  克拉克,生于 1927 年,60 年代曾在约翰逊政府里担任司法部长。他在任期间,积极推动当时在美国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为解除南方的种族隔离政策,为《投票法案》和《民权法案》的通过,都做出了很大贡献。
  但是,今天真正让克拉克成为名人的,绝不是他在 60 年代的老黄历,而是他多年以来持之以恒地发出左翼声音。他始终倾向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创建了一个叫“国际行动中心”的组织,其主要成员和“工人世界党”基本重合。他积极反对两次海湾战争,并推动弹劾布什总统。
  克拉克的“反美立场”,可以从他提供法律援助的“客户”名单看出来: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南斯拉夫前总统米舍洛维奇;前纳粹集中营司令官里纳斯;94 年卢旺达大屠杀主使者之一塔克卢提马那;前利比里亚独裁者泰勒;反伊战活动分子博利甘;印第安囚犯佩尔蒂尔;巴解组织……与他对这些“客户”的深切同情相比,他对美国政府的仇视可以说是“刻骨铭心”。
  在他看来,美国政府才应该为它发起的战争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克拉克的法律援助对象可以看出,这必然是一个充满争议的人物。有人称他为“战争狂和独裁者的知音”,也有人称他为“弱者的代言人”。真相可能是,这两种说法都有其道理。
  克拉克为萨达姆的辩护,自然也笼罩在这种争议当中。不管我们是否同意他的政治立场,克拉克为萨达姆辩护的法理基础是合情合理的。在一次访谈中,他指出:“一个美国人为一个被妖魔化的人的权利进行斗争,这才是所谓普世人权的印证。”他还说:“不能因为你认为一个人很可恶,就剥夺他的辩护权”。换句话说,法律高于政治。正是基于这种观念,他批判伊拉克特别法庭实际上是一个旨在种族复仇的政治机构,而不是一个“独立、能干、公正的法庭”。在他看来,这个法庭本身就是“非法”的,因为它是美国的“非法入侵”的产物,它的人事安排,资金来源,审判宗旨都受美国的左右,所以,它的审判结果是不可能公正的。
  11 月 5 号的审判中,克拉克干脆当庭递给法官一个条子,称该审判是“对正义的嘲讽”,气得法官发飙,让他滚出去,并说他“从美国赶来嘲讽伊拉克人民”。
  当然我们也可以说,当克拉克高举“法律高于政治”的旗帜时,他并不完全是用法律来对抗政治,而是用一种政治来对抗另一种政治――他自己在选择辩护对象时一以贯之的标准,就表现出了鲜明的政治立场。当克拉克在接受记者阿布拉姆斯的采访时明确表示他认为萨达姆“无辜”的时候,阿布拉姆斯反问道:为什么你每次谈起萨达姆的时候,你就使用无罪推定,但是一谈到美国,就使用有罪推定呢?阿布拉姆斯的这个反问,可以说一针见血地点出克拉克主张的要害:法律高于你的政治,但是服务于我的政治。
  但是即使如此,以法治的名义为萨达姆争取一个公平的审判,仍然是一件好事。伊拉克法庭在审判萨达姆过程中的种种违规,比如很长时间不让萨达姆见律师,给辩护律师的调查设置的种种障碍,审判人员显然的政治倾向等等,的确应当受到谴责。人权既然普世,就不应该区分敌我。爱国主义不应当成为一根棍子,拿来封住克拉克这样的“美奸”之口。
  一个社会的法治精神会面临各种各种的考验,最大的考验,可能就是群情激愤之下的爱国主义。911 之后的美国“爱国法案”,曾经一度以“爱国反恐”的名义侵蚀公民权利,允许政府未经司法机关审查对特定公民进行秘密监视(sneak and peek),引起整个社会的激烈争论。
  好在整个政治体系的纠错机制及时启动,许多地区法庭宣布这些“秘密监视”的“爱国条款”
  违宪,有 8 个州和近 400 个城市通过自己的法令谴责“爱国法案”侵犯人权,民意调查也显示美国公民对“爱国法案”的支持连年下降。2006 年 3 月美国两院更新“爱国法案”时,只好顺应民意不再更新其中最有争议的部分,可以说是“法治精神”对“爱国主义”的一个胜利。
  克拉克作为一个美国政府前高官,给敌对政权领袖辩护,可以说与狭义上的“爱国主义”背道而驰。但是,一个社会能否宽容那些视人权高于祖国的“奸细”,是测验这个社会自由度的最好尺度。令克拉克欣慰的是,虽然他这个人一如既往地充满争议,但是美国社会还是包容了、甚至赞许他的存在。对他为萨达姆辩护这件事,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在我的熟人朋友里,没有一个人批评我的做法,相反,我收到成百上千的陌生人来信,说他们感谢我站出来,说萨达姆应当有一个公正的审判。”对比一个一提“人权”两个字就可能被网民骂成“汉奸”的社会,看来当一个“美奸”,其实是件挺容易的事。
  奥巴马的言与麦凯恩的行10 月 18 号,奥巴马站在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市广场上,面对台下 10 万民众,对着话筒说:
  如此壮观的画面,我现在能想到的只有一个词——哇!
  “哇”,的确是形容奥巴马现在状态的最确切词汇。在这个西方民众对民主越来越愤世嫉俗的时代里,十万人汇聚一堂来一睹一个政治家的芳颜,的确蔚为壮观。而这个人两年前还鲜有人知、四年前才刚当选参议员、91 年才真正走出校园、童年颠沛流离,还是个黑人。
  不过奥巴马可能已经对这样声势浩大的追捧习以为常了。一年多竞选下来,从东到西,从网络到现实,从欧洲到美国,这颗政治明星所到之处,处处引起尖叫欢呼。在一次新罕布什尔州的演讲中,台下成千上万的群众每隔几分钟就有节奏地振臂高呼:
  其情景之狂热,就差人手一本红宝书了。
  不明就里的人可能会问:这个人到底有什么丰功伟业啊?
  说起来可能奇怪,奥巴马之所以收到如此追捧,可能恰恰是因为他谁都不是、什么都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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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因为他谁都不是、什么都没做,所以可以轻轻松松和华盛顿当前的权力集团划清界限,和美国现在的经济风暴和外交泥沼撇清关系,以一张清新的面孔出现,举着一块“改变”的大牌子,在美国四处出击。
  当然也不能说他“什么也不没做”。奥巴马说了很多,而且说得很动听,对于政治家来说,说就是做的一个重要部分。他说他要给 95%的美国人减税,只给 5%的有钱人加税;他说他要推广全民医疗制度;他说他要开发清洁能源,从而停止“向中国借钱,再把这个钱送给沙特阿拉伯去”;他说他要从伊拉克撤军,和伊朗谈判劝说他们放弃核计划……总之,奥巴马世界非常地美轮美奂。而且奥巴马的演讲技艺高超,声情并茂,抑扬顿挫调节得炉火纯青,上一句高屋建瓴地讲到“伟大的美国梦想……”下一句则动情地说“我小时候出生在一个贫苦家庭……”这边饱怀同情地说“我知道你们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养老金被金融风暴席卷而去……”,那边则愤怒声讨“那些贪婪的石油公司 CEO……”难怪广大选民为他神魂颠倒。
  对批评他“光说没干”的指控,奥巴马反击道:“谁说言辞没有意义?‘我有一个梦想’,难道不是言辞吗?‘除了恐惧本身,我们无可畏惧’,难道不是言辞?”也对,政治家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唤起公民对未来的信心,所以能说会道本来就是一个政治家的天职。
  相比之下,麦凯恩就是一个很糟糕的演讲家了。他在几次总统辩论中,都显得罗里啰嗦,毫无生气,甚至有些语无伦次,对大多问题的回答都是“我知道我可以做到——”。主持人问他为什么选佩林做搭档,他支吾半天只是绕着“佩林非常关心特殊需要的家庭”这个论点兜圈子。好吧,“关心特殊需要的家庭”的人也许可以成为一个好的社工志愿者,但离总统还有一定差距吧。最后麦凯东拉西扯竟说到:“她先生也是一个很强干的人”。就算她先生是个很强干的人,但这和总统选举的关系是——?
  其实相比奥巴马,麦凯恩倒是可以说政绩丰厚。奥巴马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如果麦凯恩当选,那我们就不得不忍受布什的第三届政府了”。事实上,麦凯恩在很多关键问题上与布什政府大相径庭——他是共和党里的改革派,而不是保守派。是他推动了限制“软钱”
  的选举筹款改革,是他力图消除特殊游说集团在华盛顿的影响,是他推动反虐俘法案并主张关闭臭名昭着的关塔纳摩监狱……在很多问题上,他能够跳出既得利益集团的堡垒,保持特立独行的姿态。这也是为什么不但民主党人、很多共和党人也对他不能认同的原因。
  奥巴马的高歌雄进,不禁令人思考现代民主和演说煽情的关系。一方面,在现代社会庞大的官僚体系面前,民众都渴望魅力型领袖给国家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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