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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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细节-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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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他所说的话道歉,舆论对他还是不依不饶,最后他不得不以请辞参议院多数党领袖的举动来谢罪。
  这就是美国的“政治正确”:对少数族裔的感受必须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在公共领域内发言,绝不能随随便便地丑化少数族裔的形象。虽然美国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这一点,但是这已经是整个社会不成文的法律,每个人都在这个不成文法律的凝视下,对言行进行自我审查。
  事实上,不能冒犯少数族裔,仅仅是政治正确的一条。美国社会的政治正确文化,完全可以被概括成以下“四项基本原则”:不能冒犯少数族裔;不能冒犯女性;不能冒犯同性恋;不能冒犯不同的信仰或政见持有者。
  关于第一条,有一个比较典型的表现。如果大家留心看好莱坞的电影,会发现导演一般不敢轻易把黑人塑造成反面形象。事实上,无论是“费城故事”里的黑人律师,“肖申克的救赎”
  里面的黑人狱友,或者“谈判者”中的黑人警察,黑人总是代表着一个勇敢、正义、智慧的形象――从这个小细节,也可以看出,好莱坞导演们在塑造黑人形象时的谨小慎微――谁也不愿象  Lott一样跳进黄河洗不清。  911之前,好莱坞电影中还有很多中东恐怖分子的形象,  911之后,由于穆斯林问题的日益敏感,中东恐怖分子的形象也基本从好莱坞电影中消失了――不能丑化穆斯林的形象,也成了“政治正确”的一个部分。
  “不能冒犯女性”这一条,最记忆犹新的例子,就是哈佛前校长  summers栽的跟头了。在今年一月的某次会议上,  summers宣称,女性在科学方面的成就比较少,可能是因为男女在“内在智能”上的不同。此言一出,群情激愤。哈佛大学女教师委员会写信给他说:“你的行为让哈佛大学蒙羞”。一些校友则宣称,如果  summers不公开道歉,他们将停止给哈佛的捐款。事后虽然 summers一再道歉,最后也不得不因为这根导火线而辞职。
  不能冒犯不同的信仰或者政见持有者这一项,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过去这  50年对“麦卡锡主义”不断的检讨和反思。虽然麦卡锡主义对马克思主义者的迫害程度与规模,和“斯大林主义”政权对非马克思主义者的迫害历史相比,只能说是小小巫见大大巫,美国社会对真假马克思主义者当年所受的迫害,那个耿耿于怀,简直到了祥林嫂的地步。去年奥斯卡热片之一,《晚安,好运》,是这种耿耿于怀的又一次发作。相比之下,某些社会对残酷、惨烈得多的政治迫害的遗忘速度,不可谓不惊心动魄。
  美国版的这四项基本原则,概而言之,无非就是一条,对弱者的同情和保护。它可以说是美国  60年代以来民权运动的结晶。今天的我,作为一个少数族裔,一个女性,一个无神论者――就差同性恋这一条了,能在美国这块土地上,自由、安全、有尊严地生存,不能不说是得益于这种“政治正确”的文化。换在 100年前,我有可能面临种族、宗教、性别的三重歧视。当然,这些歧视目前仍然存在,但是“政治正确”的文化基本确保了在公共场合,我不会因为自己的性别、种族、信仰而受到公然的羞辱。
  但是,另一方面,因为这四项基本原则,美国人,尤其是公众人物,活在无形的言论审查机制之中。人们私下里关起门来可以畅所欲言,但是一到正式场合,就只能使用一种四平八稳的“正确语言”,以至于形成了一套政治正确的语汇。比如,聋子不能叫聋子,得叫“听力受损的人”,比如凡是用到第三人称单数的时候,不能仅仅用“他”,得说“他或者她”。所以后来有人对政治正确进行恶搞,说要不“家庭主妇”也不用叫家庭主妇了,叫“居家工程师”,“胖子”也不叫胖子了,叫“水平方向受到挑战的人”,“穷人”改叫“经济上还没有准备好的人”,“骗子”改叫“创造性运用事实的人”云云云云。有很多人,尤其是保守团体以及极端自由主义团体,谴责“政治正确”的文化侵蚀了美国的言论自由。甚至有极端保守派认为,政治正确的文化,不过是在马克思主义在经济社会的变革方面走到山穷水尽之后,试图从文化上腐蚀一个自由社会。
  还有很多人抱怨,“政治正确”的文化不是解决了问题,只是回避了问题。黑人犯罪率居高不下,不会因为你电影里把黑人全部塑造为好人而改变。大部分恐怖袭击是由穆斯林分子所为,也不会因为穆斯林们烧了丹麦使馆而改变。  Summers 的辞职,不能改变女性科学成就偏少的事实。弱者可能的确是历史的牺牲品,但是让弱者沉溺于迼 br /》 ?种“牺牲品”的角色里不能自拔,甚至以这种角色为理由去逃避自己的个人责任,去否认这个弱者群体内部的问题,这也的确是“政治正确”可能导致的陷阱。
  围绕着“政治正确”展开的这种辩论,本质上,是自由社会里,求真与求善之间的冲突。维护“政治正确”的人,试图在一个充满不平等的世界里,为弱者讨回公道。而反对“政治正确”
  的人,试图打开一个没有思想禁区的世界,人们可以在其中尽情地追求真理、畅所欲言。说到底,真实的东西不一定美好,而善良的愿望并不等于事实。
  我倒是相信,只要政府不强制推行四项基本原则,用国家机器来镇压“政治不正确”的思想和言论,“政治正确”并没有什么可怕的。几千年“政治不正确”的历史,导致了“政治正确”的拨乱反正。“政治正确”的矫枉过正,又导致了“政治无所谓正确不正确”的回潮。商品市场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事实上,观念的市场也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调节观念的平衡。就前面几个案例来说,美国政府没有、也不可能强行要求“幸存者”停放。可以说,美国版的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自发创造的原则,也将被社会自身消化。既然是“人民内部矛盾”,谁胜胜负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社会在这种斗争中涌现出来的活力。思想这个东西,就象石头缝里的草,只要没有一只“看得见的手”将它连根拔起,总能悄悄找到自己的出路。
  法治自由篇不告白不告07 年 7 月 4 号,一个叫龙圳的小男孩在深圳死了。据说是在四家医院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他之后死去的,据说如果抢救及时,小男孩是本来可以不死的。


  这事让人悲愤,但是对于一个负责的社会来说,仅仅悲愤是不够的。通过法律程序问责相关医院或者医生,才能真正有效地防止类似悲剧。如果法律没有相关条款,那么也许就应该改革这个法律系统。
  美国最近有一条似乎无关的新闻。
  07 年 6 月底,一条关于“天价裤子案”的新闻四处传播。事情是这样的:两年前,皮尔森先生发现洗衣店洗丢了他一条裤子,于是将洗衣店告上了法院,并且狮子大张口,咬定让对方赔偿 5400 万美元。其诉讼理由是干洗店门口的牌子“保证满意”和“当日送取”是对顾客的刻意欺骗。结果法官宣判皮尔森败诉,而且要求他担负双方的所有诉讼费。
  这事与其说是一条法律新闻,不如说是一条娱乐新闻,全美国都拿来当笑话读。人们普遍认为这个离婚、失业、穷困的皮尔森不过是在借机敲诈,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这事果真仅仅是个笑话吗?我倒不以为然。皮尔森之所以如此异想天开,其实不是因为他疯了,而是因为在他涉足的这条“打官司发财”的荒谬道路上,在美国实在有不少成功的“前辈”。
  最经典的,莫过于 1992 年的史戴拉?里贝克 v。麦当劳案。当时里贝克女士因为自己不小心打翻麦当劳的咖啡,烫伤了大腿,以“咖啡不合理地烫”为由将麦当劳告上法庭,获得了 64万美元的赔偿。自此,“史戴拉奖金”就成了专有名词,特指那些从“轻浮诉讼”中获得的赔偿,有人干脆称之为“司法彩票”。与此同时,人们在“打官司生财”方面越来越有想象力,越告越离奇。比如有人一边不停地掏钱买麦当劳吃,一边告麦当劳导致他发胖;有人在赌场输了钱之后状告赌场;有人告飞机上座位空间太小导致他脚抽筋;甚至有银行抢劫犯因为被银行的反抢劫装置伤害而状告该银行。
  虽然上述案例过于极端,但美国人对诉讼的热爱可见一斑。不过,这并不是民族特性,而只是制度使然。美国民事诉讼系统中的各种规定是助长诉讼倾向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法院倾向于判决大额“精神损失费”和“惩罚性赔款”、在人身伤害案中“不赢官司不交律师费”的惯例、从保险公司和被告处获双重赔偿的惯例等等。总之这个系统中有很多因素都在怂恿你:告吧,告吧,不告白不告。打开地方电视台,总有律师行做广告:您出了车祸吗?您觉得医生误诊过您吗?您受伤没有得到合理赔偿吗?请拨打电话 XXXX,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不赢官司不收钱……“轻浮诉讼”的泛滥一方面造成大量公共资源的浪费,使有限的司法资源流失到一些无聊的纠纷当中,另一方面其实也构成对普通消费者的伤害,因为那些受到诉讼的医生、医药公司、烟草公司、连锁餐馆、日用品制造商最终会把他们打官司的费用加到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当中,从而使普通消费者成为“史戴拉奖金”的实际买单者。这一点,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名声狼藉的医疗系统:美国的医疗服务价格惊人地高,一定程度上就是因为医生一旦因为医疗过失被诉讼,就有可能倾家荡产。为了应对可能的恐怖的诉讼赔偿额,医生给普通病人开出恐怖的帐单,保险公司则把恐怖的帐单用转化为恐怖的保价,恐怖的保价则又吓得很多人买不起保险有病不敢看。反正,从起诉人到医生,从医生到保险公司,从保险公司到普通民众,一环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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