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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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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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帝国法庭 
  由于连日来,在奥思礼岗行刑所,日军对我问不出情报,行刑亦无济于事,于是他们把我控上“日本帝国法庭”(即今天称高等法院的地点)。我们一共有十六七名“犯人”被日军用几条粗绳捆绑,连成“一串”队伍,双手被反绑入庭。 
  我排行第三名,算是重罪罪犯。不久通译官经过法官宣判,宣布道: 现在法庭宣判你们的罪名。 
  李桦卓指出目前的新加坡高等法院,即为当年他受审判刑的“日本帝国法庭” 
  “第一位某某某,你参加抗日运动,犯法,死刑!” 
  判刑由前至后,从重至轻。法官宣判完毕,接着说: “还有什么话要说的,可以说出来;或者想为日本皇军提供协助的,都可以发表心志,刑罚将可从轻发落。” 
  第一位犯人,惊慌得只知流泪痛哭,说: “我什么都不知道。”法官说: “住嘴。”第二位也哭泣涕零,不过尚冷静地说: “要求减轻刑。”到了我,我没哭,只俯首向下望,法官说有话要讲吗? 
  我要求通译官传达: “可以发言吗?”反正不免一死,还不如鼓起勇气,把心里憋着的闷气吐露,于是我开始问道: “你们日本诸君为何不住东京?你们有家眷,家里也有父母子女,有天伦之乐吧?为何不在家享受天伦之乐,而跑到此地来呢?” 
  法官微微笑,点头,又说: “继续!”我说: “你们应当留在家里,不应来侵略他人国土。我们全体抗日,新加坡人全都抗日,我们本来就是参加组织的,不畏一死!不多求什么,只要求不判死刑,宁要终身监禁,请考虑。” 
  十六七人陈述完结,退场,休息。再出审时,军人列队持枪械武器,严阵以待,气氛恐怖异常,好像马上抄斩,人头落地似的。法官宣判: “再确实判词,这次不能改。”“第一位,死刑。第二位,死刑。第三位,本官判因少年无知,被他人利用,特宽大判他监禁十五年徒刑。” 
  那当儿,说实在话,我如释重负,如同由地狱边缘捡回一条命似地放下心头大石。 
  欧南园监狱经历 
  审判过后,我们一行十余人被迅速带至珍珠山附近的欧南园监狱。狱里设刑场,前述两位被判死刑的犯人,解至刑场,午饭都不让吃,便推上吊台,即刻正法,吓得我们面面相觑。 
  狱中生涯好比活人地狱,所谓稀粥全是浆水,只有几粒米飘荡,狱卒与犯人合共在院子里种植一种苋菜,高大如人身,茎粗长毛刺,许多人进食这类苋菜,死于肠出血,我也差一点送命。我被送进监狱里的医院治疗,不见康复。看见医院门前悬一死亡人数牌子,每日死亡人数不断上升,大家都十分惊恐。我的肠出血症,幸得一位狱友向印度狱卒行善,冒险托人从外面带入一种汉方药物,才把病治妥。 
  我已不记得在狱中住了多少时间,有人告诉我,约两年余,由于饥馑与患病,在出狱时,只剩皮包骨。 
  1945年9月间,日军已投降,新加坡光复,抗日组织部人员来病院寻找我们这些同志,并接去疗养。我瘦弱得无法步行,奄奄一息,两手与脚像鸡爪那样僵硬,不能动弹,他们雇三轮车,把我送去“抗日出狱联谊会”,在今新世界(前维多利亚中学校址)疗养,当三轮车夫将我载至上述地点,瞧见招牌上写着“抗日出狱联谊会”,即刻婉拒车资,可看出当时人民对日本侵略之同仇敌忾,在战乱时人人都有秉持正义的气慨。 
  投诉日期: 1998年9月初。 
  黄宝珠 
  216. 蒙难者: 
  黄再炎,男 
  投诉人资料: 黄再炎之女黄宝珠(Ng Poh Choo),1928年生,现在住在BLK 52 Lengkok Bahru #08303,Singapore 0315。 
  投诉内容: 我是中国福建金门人,8岁到星洲。父亲本来是一个人过南洋,住在新加坡。1942年我大约12岁,排行最大,下有一妹一弟。 
  开战的时候,我住在吉宁街金泉村杂货店,日本军攻打新加坡,我们逃去成泰屋,现改名为荷村,租房逃避日军。 
  1942年除夕,2月14日上午,高射炮弹射来,落在我们家的厅,轰了个大洞。母亲当年31岁,她叫王桃。我父亲黄再炎去煮面线给母亲吃,当时行李箱等物置放在床铺上,母亲和弟妹同在卧房,父亲端面到厅上坐,我则在走廊,炮弹落下,当场把我父亲的双腿炸断,他当时正卷烟,连手也被炸断。 
  当时英军在我们门外挖战壕,英军见状,入门抢救,用药水及纱布包扎。我的手被弹片所击中,父亲与我同时被救伤车载去医院。由于分配入住了同一病室,我父亲因重伤而逝,我跟我父亲在同一个地方阴阳两隔,悲伤不可言喻。 
  我住院数月,慢慢恢复。当时大医院都先抢救军人,我们老百姓却被送去疯人院医疗——杨厝港的红砂厘,疯人都放走了,把重伤人安排进去。 
  康复之后,医生问要回何处,或是仍留在医院,我说要回吉宁街。有人来带我去牛车水,有位老人认得我,说知道我是金泉村五脚基的人,邻居又将我带去咕哩间。 
  当时,母亲已去隆帮(寄宿)二婶的外家,母亲听我叫嚷找人,竟不敢相信我捡回一条命归来,相拥而泣。我们到处流浪搭住,后来才租到一层直落阿逸33号的房子。 
  我母每早做糕饼,我则捧糕到处叫卖。母亲也收衣洗,一大早便做,晚上做裁缝为生,工作得很辛苦,40多岁得了肺病,不能再劳动。我当时十五六岁,担下家庭重担,洗衣,帮佣,一个月只有几十元。 
  我23岁结婚,破相的手,很多人都不愿娶,后来找到这位(吕水可先生86岁),他大我17岁,死了前妻,40岁娶我,带着三个孩子来,我都一一给他们照顾成人。 
  日本军的侵略给我很大的伤害,我在中国金门为了逃避日本入侵而南下见父亲,没想到见了父亲,团圆后又遭到日军炮弹攻击,失去父亲是对我的一大伤害。我对日本人是痛恨的。 
  投诉日期: 1998年8月25日。 
  叶尚友 
  217. 蒙难者(投诉人): 
  叶尚友(S。 A Yap),男,1920年10月生。现在住在112,Weshart Road。 
  投诉内容: 我的叔叔是万兴利银行的创办人之一,即叶祖诒。二战爆发时,他们也属于筹账会的人,我当时在该银行就职。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33)   
  1942年2月15日,我藏身在樟宜平仪学校,躲避日军。之前也曾经避难到印尼,回来后家人安排我去樟宜。这一天,终碰上屠杀队,听说许旭林路有过大屠杀,更令我忧心忡忡,当我走近菜市(地名,现称勿洛菜市)某个近樟宜的庙,上山坡时,果见日本军队押人上来,我听到脚步声,赶忙躲入茅草堆里,不敢声张。后来听说那辆车上人全部被送至樟宜海边屠杀了。 
  隔日,日本宪兵队的“生死官”来检查我们的身份,白天我住在平仪学校,这所学校也属于许阿仑园主家范围,轮到我,日本宪兵正犹豫是否要签押生死布条之际,另有一位斯文人大声喝我走开,把我送去一处集中营。 
  离开集中营后,回到村里,有一日,一位长胡子的好像朝鲜人模样,很粗鲁的一个人,叫我们去捉鸡,捉到后献上,那位粗鲁的士兵挥刀斩鸡头,连我的手指也劈去。 
  过两日,我去防空洞寻找银币包,因为手臂中毒而肿胀,差点儿送命!幸好这时候,遇见一位逃难的的士司机,他好心开车把我送去交给一位中医,以香枝烧除毒疮,肿才消退,手臂才慢慢地康复起来。 
  十天后,我回到坡底的万兴利银行工作,方才听说银行有一半职员在检证中被日军杀死。林文庆的儿子,也是被日本兵残害而死的。 
  我个人所知道的、印象较深刻的几件日军屠杀事件有: “谦美”米业,九八行老板阮世方,阮世方的女婿陈书源被杀害了,“谦美”的经理叶炳炎,日本兵押他们去一号货舱海边,要砍首,他逃了出去,现在已病得不能说话了。 
  永芳园避难所里有一个人,被令去捉猪给日军,后来被日军诬告是间谍,要斩首,斩首时他低下头,没被大刀斩到,却被斩去一边手臂。30年后,我见他在福建街附近,即“明珍”隔壁的一间香烟店卖烟,生活十分潦倒。 
  投诉日期: 1998年8月20日。 
  蔡大善 
  218. 蒙难者(投诉人): 
  蔡大善,1932年出生,原籍福建漳浦。现在住在BLK 28,Jalan bukit Mera楼下超级市场附近。 
  投诉内容: 我今年77岁,属鸡,来新加坡已67年,10岁那年南来的,战争爆发时约21岁。 
  有人诬告我是抗日团分子,是卖花队队员。出卖我的人叫陈受丁(译音)。此人曾来找我,我不在家,便把我父亲捉去拷打。我妻不忍心,便叫我去找陈受丁讲道理,把我父亲换回来。 
  过了不久,暗牌(便衣警察)到我家来搜查,查到一本书,书中因有“爱国旗,国旗飘扬”的字眼,他们就冤枉我是抗日分子,藉口逮捕了去,把我押到丹戎巴葛香烟厂,以前叫和昌路,现在已改为儿童病院的地点,当时的日本驻军部队是10356号。 
  日本兵两人轮流拷打我。他们用斧头柄打我背部,直打到不支倒下去,要我供出抗日分子名单,我答不出,便持续又打又问,打累了,关入牢狱。拷打了两日,第三日便灌水: 用水喉灌。灌到昏过去,方才稍停,又用脚踩到涨肚上,让水从口倒流喷出,接着问: “招不招供?”不招又灌水,如是者反复又灌又问,不答便用巴掌打,并且骂人。 
  日本兵问我什么色(籍贯)人?答: 福建人,给他看通行证。又问我是真的吗?答是真的。 
  第四日,我妻子去找“大暗牌”帮忙,大概通过那位人士打电话给日本军部讲情,我终于在一星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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