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的宠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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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的宠姬-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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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她的周围,都是像她这样的人……当然,这是她十二岁之前的想法,十二岁以后,她就知道,原来世上的人比自己愚蠢的,是那么多。

当然,自被掠入西宁王府之后,她的观念又转变了,却原来,这个世界上,聪明的人还是很多的,冷酷而聪明的,也多。

就像西宁王,她虽然是与世隔绝了那么多年,可也别当她是傻子一名,西宁王掠持她时,他眼中的情欲,她可看得一清二楚,马上制定了解决的方法,满意的看到西宁王眼中的欲火消退得一干二净,有时候她都不明白,自己脑中的这些想法,是从何而来。

她同样不明白,为何这委缩的玉七,剃掉了胡子换上了衙衣之后,还颇有几分气势,可这玉七的媳妇,为何就这么的不满于他呢?对她自己的丈夫还是那么不屑一顾呢?当然,她也不满意自己,当然,泪红雨是看不见她眼中的不满的,泪红雨的心思,现在全放在了红烧猪蹄上,她左手操起红烧猪蹄,极为爽快豪气的一张嘴,咬了一口下去,感觉那红烧猪蹄在自己的嘴里边慢慢的融化,滋味从猪蹄的表层浸透到自己的嘴腔之中,她微眯着眼,仔细回味猪蹄的滋味,如果有人看了,必会以为她正在品尝世上最美味的东西,她这种陶醉的表情的确吸引了另外一个人……

画眉闻见这令人垂羡的香气,看到她脸上的陶醉,终于忍之不住,叫道:“泪姑娘,给我也来点儿?”

泪红雨本待不理这位让人害怕的杀手,却想着以后只怕还要与他在这牢狱之中呆不少时间,此时得罪了他,只怕不好,他虽失去了武功,可以是一名杀手,听夫子的教导,杀手杀人可不是只凭武功的,只好心不旦情不愿的示意玉七的老婆给他也送上一份。

这玉七的老婆更加的不耐烦,将饭菜送了过去,咣的一声丢在地下,大声道:“没见你们坐牢坐得如此舒服的,吃吧,吃吧,吃了早点投胎……”

她这话,让人听了,真有点儿最后的晚餐的感觉……

第十四章 猪蹄值千金

画眉却不以为意,也不避讳,拿起泪红雨啃过的那半边猪蹄,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

泪红雨心想,他也不嫌脏……,本来她心中打算,这人干净整洁,既使在狱中,伤一好,也不知用了什么办法,就每天打扮得整整齐齐的,头发都一丝不乱,这样的人,大半不喜欢人家口里头咬过的东西,正准备他一不吃,就让玉七的媳妇重拿了过来呢,岂不是既做了人情,猪蹄又重归自己的腹中,却想不到如意算盘还是没有打成,他连她啃过的地方都舔了又舔的。

泪红雨不由得一阵后悔,早知他这么毫不顾忌,就怎么也拖点时间多咬几口……,她望着画眉吃得油光发亮的双唇,直咽了几下口水,向玉七媳妇提议,道:“下次多送点儿过来……”

玉七媳妇一怔,脸色阴沉,道:“你以为这是你家,想要就要?这可是牢房,你想多要,可以,拿银子来……”

泪红雨知道她说话刻薄,从小听到大的,也不以为意,具旁人讲,自己的口刻薄起来,可厉害过她千百倍的,只不过自己不常刻薄而已。

可那画眉不知怎么的,却听到了,接过话头,道:“没问题,只要我出去了,你要多少都行……”

口气还挺大的,玉七媳妇道:“那么,一千金一只,行不?”

泪红雨认为她是在开玩笑,可她脸上的表情却不像是在开玩笑,而这位画眉也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道:“行,就一千金。”

泪红雨心想,一千金?他虽为杀手,如果杀普通一点的人的话,起码要杀十个以上,一只猪蹄一千金,不是他有毛病,就是自己的耳朵有毛病,不由得又后悔起来,早知这样,就把自己这啃剩下的猪蹄向他要五百金,不对,六百金,还有自己的口水费没向他收呢……

她看着丢在地上的猪骨头,仿佛看到六百金见财化水,心痛不已。

果然,以后连续几天,画眉那边的猪蹄比自己这边的还要厚重油腻,自己这里的猪蹄是瘦小的前腿,他那里的,就是粗大的后腿,很显然,这玉七与玉七的媳妇转移了巴结的对像……

她愤愤不平的想着,果然,小农就是小农,见利忘义,难道自己不是他们的邻居吗?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为了几百金,他们就把自己丢在脑后了?

泪红雨很怀疑,他们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具玉七讲,他是夫子请来照顾自己的,可如今她却认为,这玉七是来贩卖这红烧猪蹄赚钱的,顺便的,才是来照顾一下自己的,不由得心痛了一下夫子所花的银两,感觉颇不值得。

每天被玉七的好菜好饭养着,泪红雨感觉自己的身形体形渐渐的有些向横向发展起来,不免有些思念与西宁王斗智斗勇的日子,每斗一回,她就感觉热血沸腾,每天晚上睡不着觉,每天脑袋都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自然而然不会心宽体胖,可惜,自从上次西宁王拿骷髅头来以后,已经好多天不见他的踪影了。

泪红雨没等来西宁王,倒等来了另外一人……

一大早,泪红雨与画眉枯对而坐,泪红雨不敢去撩拨画眉,自己一个人偷偷的拿出昨天藏下的半根鸡腿,正想要给自己来份早餐,就听到外面牢门声响,有人正走了进来,忙把那鸡腿收好。

才收好,牢门外走进一人,身高体瘦,泪红雨可以想象他脸上的神色,必是骄横睥睨的,泪红雨忙正规而坐,眼观鼻,鼻观心,一幅不受外界打扰的模样。

可是,事与愿违,来人嘿嘿连笑,依旧漫不经心的走了进来,泪红雨知道,与西宁王这位成年人倒有几分道理可讲,但与他,这位西宁世子,基本上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了。

来的人,就是那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世子齐临渊,由于西宁王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因此,未免骄惯了一点,他在西宁郡大街上走路,基本上是横着来的,继承了他老子的性格,抢男霸女,无恶不作,可是,在泪红雨的手里很吃了几回瘪,因此,两人可算得上是王府之中的死对头。

泪红雨还在想,以他的性格,在秦妃的事件上,被泪红雨躲过,而且反咬一口,如今泪红雨下了大狱,他不来趁机落井下石,倒颇让泪红雨挂念的。

正在此时,泪红雨听到了叮叮当当的声音,心中不由得一沉……

原来,小世子齐临渊不但恶名远扬,而且有一样东西,也随之远扬,即恶犬之名,他养了四只恶犬,皆是西域名犬,毛有四色,黄,白,黑,金,皆以将军命名,名曰,黄袍将军,白袍将军,黑袍将军,金袍将军,四只恶犬颈中皆有一圈黄金制就的金铃,金光闪闪,以彰显他富贵无比的身份,他自己则名为大将军,平日里出去,四大恶犬相陪,犬中金铃叮吵做响,路人远远听见,奔走躲避,避走不及,咬了白咬,死了白死,狗身上的金铃铛若碰了下来,你还要赔偿一番……

泪红雨早就听说了这小世子恶犬的恶名,却想不到,会在牢狱之中听到这金铃的声音,她再也坐不住,睁开眼睛,看见满身披满金毛的恶犬呜呜的低声而叫,它的眼睛呈金黄之色,恶狠狠的瞪着自己,小世子齐临渊站在铁栅外,俊美的脸上既得意又残忍,看见泪红雨脸露慌色,口中唿哨一声,那只金袍将军腾飞起来,撞向铁栅,把铁栅撞得直摇晃,把泪红雨吓了一大跳,急忙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那金袍将军还不死心,又跳将起来,后腿直立,前退趴在铁栅之上,口中咆哮,如林中猛狮,呜呜直叫,泪红雨看它冲不破铁栅,心中稍定,望着它的血盆大口,又未免心跳得极快,心想,这小世子齐临渊莫非今日想把自己当成狗腹之餐给处理了?

第十五章 恶犬与恶主

小世子齐临渊见泪红雨吓得躲在了墙角,却意犹未尽,指使下人,道:“给我打开牢门……”

只听一人劝道:“小世子,使不得,王爷可说要留着她的性命的……”

泪红雨听那声音,知是新来的衙役玉七在劝解,不由得心下稍松。

齐临渊一声冷哼:“只不过是一个女人,死了就死了,父王过几天就忘了,怕什么?”

泪红雨心想,我命休已,不由得想象着被那只狗的血盆大口撕咬的样子,真乃惨不忍睹……

却听到玉七拍马道:“小世子,您的狗,尊贵无比,名为金袍将军,不管其它什么狗,金毛虎王也好,黄毛狮王也好,统统都比不上您狗的凶猛,您的狗只要一放出去,一张口,那人不死也伤,我看那女人,经不得这狗几咬,以小人看,小世子还是准备一幅棺材……”

泪红雨气得牙直痒痒,心想,你这是在劝他还是在怂恿他,气愤之余,脑中不由得一亮,她听到了玉七说的这金毛虎王,金毛虎王,她可知道是一只什么狗,看来,这玉七是在提醒她某些事情……

齐临渊被玉七一怂恿,跃跃欲试,兴致勃勃,道:“还要什么棺材,死了,找张席子一卷丢在野外的乱葬岗不就成了。”又道,“快打开牢门,我这金袍虎王从来没吃过女人的肉,让它来试试这女人的肉香不香?”

他满意的看到泪红雨的脸色被吓得苍白。

那金袍将军显然有几分聪明,看了主人的神态,知道主人要它做什么,越发得意,前腿趴在铁笼之上,把铁笼摇得直晃,金黄色的眼珠看着泪红雨,仿佛这泪红雨是它口中一个大餐。

在呜呜的狗吠之中,泪红雨忽然冷笑,道:“一只杂种的狗,有什么,偏偏还狗仗人势,如果让我出去,随便找一只狗,与它相斗,都能把它给咬得肠穿肚乱,满地乱爬,偏偏还给它起了一个名,叫什么金袍将军,真真笑死了人,除了会用它来欺侮手无雨铁的女人,还有什么用处?”

她又斜眼看了齐临渊一眼道:“可笑的是,它的主人,还真把它当宝,不知道人家与它相斗,每每相让于它,倒还真把它当成常胜将军一般……”

其时,斗犬之风盛行,贵族之人闲来无事,每每养犬相斗,西宁郡还设立了一个极大的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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