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雾霭散去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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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雾霭散去的那一天-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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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她马上想到以他们这么好的关系,这个动作也没什么,于是很快把它忘之脑后。
  林雾的公司不少客户都是海外的客户,公司接的都是大项目,林雾偶尔也会加班,但是她做得非常开心。
  孟星远硕士毕业后在W省最大的能源集团上班。林雾问过他的职位,是什么工程师,听成晓渝说工资高、福利好,还配有独立的公寓,前途一片光明。
  星期六下午,林雾在房间上网。成晓渝向她推荐了一部电影,林雾便在网上浏览电影的相关资料。
  看了一会儿,手机便响了。
  来自“大少爷”的短信:“今晚去不去看电影?”
  “有事。”林雾回完他的短信便继续看电影票房和相关影评。
  “那明天呢?”
  “明天也没时间,要出去买衣服。”
  “你怎么这么忙?跟谁一起?”
  “一个人。”
  “那我跟你一起去。”
  林雾看着他的回复忍不住想:这个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缠人了?
  她一般出去都是独自一人。曾经有一两次林阳跟她一起出去,后来觉得太闷,久而久之,也就不跟着她了。
  很不确定地回了一条短信:“你确定?你们男生不会觉得买衣服很无聊吗?而且我还没好去哪里买。”估计到时闷也闷死他。
  发送成功后,她又打了一条短信:“你今天是不是很闲?”
  “初中同学约我今晚去唱K,我不想去。”
  “为什么?”林雾记得他对她说过他跟几个初中同学关系很好,平时放假回W市都会约出来见面。
  “觉得有点无聊。”
  大少爷还真是难服侍。
  她挪动鼠标,将音乐播放器里的音乐换到下一首歌,又将音量稍微调高,问:“那你想干嘛?”
  键盘钢琴的乐声响起来,林雾点开Gmail的主页,输入登陆名。
  “我想见你。”
  还真是有点……
  让她觉得受宠若惊。
  林雾挪动鼠标,将音乐播放器暂停,音乐声戛然而止,房间安静下来。
  她靠到椅背上,右手捏着手机,另一只手覆到脸上。
  她也不知道这个“惊”是惊讶、惊吓,还是惊喜。
  十秒,三十秒,一分钟……
  漫长的几分钟过去,她依旧维持着这个姿势。
  过了不知道多久,林雾突然觉得屋子里很安静,才想起自己已经将音乐播放器暂停。
  入冬了,室内的气温比夏天那时低了很多。
  她睁开眼睛,透过指缝就能看到雪白的天花板。
  她觉得自己就像上面的一粒灰尘,周围都是白茫茫的世界。
  然后她想到,孟星远还在等她的回复。
  就在这时,手机又响起来。
  “要不你跟我一起去?”
  林雾觉得整个人轻松了许多,她坐直身体,在手机上打了三个字发送出去:“可以啊。”

  第 34 章

  孟星远打电话跟她说了时间和地点,林雾记完挂了电话开始看House。
  她一连看了两集,到六点半的时候关掉电脑,走出客厅对唐菁菁说:“菁菁,我晚上要跟同学去唱K,你记得吃晚饭。”
  唐菁菁的男朋友去了上海出差,唐菁菁今天一直窝在家里没出去。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画册,抬起头应了一声:“知道了。”
  她忽然想到了什么,上下打量了林雾一遍,“你跟同学出去唱K?记得换件稍微好一点、温柔一点的衣服。不要总穿那几件硬邦邦的衣服。”
  林雾有点郁闷:“唱K而已,有必要那么隆重吗?”
  她开始后悔答应孟星远一起去了。
  不知道怎么地,下午拿着手机稀里糊涂地就回了那三个字。
  唐菁菁像看稀有人种一样看着她:“这跟大学里整个宿舍的人去唱K不一样,我看你每次出去基本都穿那几件衣服,跟克里姆林宫的哨兵一样。总之你听我的没错,别老穿那几件衣服,换一件漂亮一点的,穿在身上人也精神一点。”
  唐菁菁根据经验推断,去唱K的人肯定不少,而且肯定有男有女,而林雾对唱K的印象仍然停留在大学跟室友一起去KV的层次上。
  说完她挥了挥手中的画册:“进去好好找一找衣柜,穿一件有女人味一点的的衣服出来见我!”
  林雾平时在家里穿得都很随便,衣服以舒适的类型居多,柜子底下也有几件非常女人味的衣服,但是她每次跟孟星远出去,都是穿舒适类型的衣服。
  她在衣柜里找了几分钟才找到一件可以穿出去见人的衣服。
  下面穿了一条深色的直筒牛仔裤,上身穿了一件黑色小吊带,外面套了一件栗色长开衫,开衫的腰身处用很细的带子略微收紧,左侧的胸襟前别了一个金色的别针,链子垂下来,帅气之中又添了几分女性的柔和。
  这几乎是她衣柜里最“像样、隆重”而又适合穿出去玩的衣服了。
  既然是他玩的比较好的朋友,应该都是挺好相处的人。
  冬天的夜晚来得很早,而且夜色总是很浓重,沉沉地包围着大地。附近的大厦和居住区早就亮起了灯火。路灯在马路上投下暗黄的光晕。
  林雾和唐菁菁之前住的公寓离林雾现在工作的公司非常远,之前唐菁菁就一直想搬,于是林雾换了工作之后,两个女生就搬到另一栋大厦住。
  孟星远工作之后就基本不怎么开车了,所以林雾问完KV的位置后跟他约好在附近一家比较有名的商场碰面。
  林雾走到商场门口时,已经比预定时间晚了两分钟。
  走到路边时,听到一声短促的喇叭声。
  林雾顺着声音来源看去,是路边一辆黑色轿车发出来的。
  她走近车子,副驾驶的车门被人打开,一张英俊的脸在夜色中渐渐清晰,路灯昏黄的灯光斜斜地透过挡风玻璃落到他的身上,在挺直的鼻梁一侧打下淡淡的阴影,映得他的轮廓愈发深峻。
  他今天穿了一件灰绿色的长袖衬衫,里面是一件白色的恤。
  林雾将手掌举到额头处,跟他比了一个手势,黑水晶般的眸子在夜色中流动着莹莹的光彩:“不好意思,迟到了。”
  开衫的下摆随着她倾身的动作垂下,在空中划出柔和的线条。
  “还早,不用急。”孟星远不甚在意地说,目光在她身上掠过。
  很少看到她这种打扮。
  以前不管是她跟自己和成晓渝一起出去,还是跟他单独出去,她总是一身利落的打扮,都是休闲裤或牛仔裤搭配简单的恤,几乎很少穿女性的衣服。反而到了现在,她偶尔会穿一些女性色彩的衣服。
  开衫将纤细的腰身完全衬托出来,颈下露出两片如同蝴蝶般的锁骨,头发比肩膀略低,顺着开衫的领子垂下,有几绺垂在肩膀前,发梢随着冷风微微抖动。
  她长得不算非常惊艳,却绝对能吸引人的目光。
  林雾坐进车子副驾驶座,关上车门,一边随口问道:“你们今晚有多少人?都是你的初中同学吗?”
  不知道他的朋友都是些什么人。
  “有初中同学也有高中同学,五六个左右,都是跟我玩的比较好的。”孟星远顿了一下,继续说,“有几个可能会带家属来,大概有十几个人。”
  林雾点点头以示了解,扣上安全带。
  孟星远侧头看着她:“不会呆很久,到时我送你回来。”
  林雾将包放好,说道:“那倒不用,我又不是没熬过夜,你既然这么久没跟同学见面,就多玩一下吧。”
  后视镜上挂了一个两厘米粗的蓝色瓶子,散发出淡淡的清香,略微减弱了坐椅的皮革味。
  她打量了一下车子的控制台,方向盘上,奥迪的银色四环标志清晰可见。
  林雾觉得说他“有米”都太没层次了,这次干脆什么也不说,只跟他讨论车子的颜色:“黑色的车好。”
  “为什么?”他愣了一秒,笑起来。
  “气派啊!我觉得黑色的车比较气派。”林雾心想,你身在权贵家庭,可能更清楚这一点。
  孟星远的妈妈是W大人文学院的教授,所以林雾觉得他妈妈开白色的车很适合。
  孟星远一边转动方向盘一边留意车镜,“你自己开车的话也要气派?”
  “那就不是之前的官方说法了,要另外一个理由。黑色看起来沉默,而且不容易脏,比较可靠。”
  林雾在大读书的四年没少跟宿舍的女生一起出去唱K,其中有两次是跟班上的同学一起出去,这回却是第一次去见完全不认识的人。
  坐在车里望着挡风玻璃外的夜色,她忽然问:“孟星远,去到那里可不可以只听不唱?”
  孟星远心里松了一口气,一边开车一边说道:“当然可以。就是聚一聚而已,我跟他们出去的时候也唱得不多。”
  车子一路开到KV所在大厦的地下停车场。
  KV在大厦的三楼,两人从停车场直接乘坐大厅电梯到三楼。
  出了电梯,孟星远带她穿过长长的走廊。
  走廊的灯光有点昏暗,走廊两侧都是包厢,灰色的门显得沉默稳重,音乐声以及各种五音不全的歌声透过门缝低低地传了出来。
  最后,孟星远带她在一间包厢前站定,“这间。”
  然后推开门。
  包厢很大,长而宽的黑色沙发占据了包厢三分之一的空间,沙发前摆了两个茶几,茶几上放了花生、薯片和几瓶饮料,以及几个玻璃杯。
  包厢里有男的也有女的,大部分人都坐在沙发上。几个男生聚在一张茶几前打牌,一边说着什么。两个女孩则坐在茶几前面的圆凳上,手中各拿一个话筒在唱歌,婉转的歌声通过喇叭传出来,在房间里回荡。沙发的尽头是点歌系统,有一个男生跟一个女生坐在电脑前操作着,模样很亲昵,大约是情侣。另外有几个男生则坐在沙发上聊天。
  孟星远将林雾拉进包厢,包厢的门是半自动的,在他们身后自动阖上。
  本来喧嚷吵闹的房间立刻安静下来。
  电视屏幕里的流行歌也立刻变成静音。
  包厢里的所有人,打牌的、聊天的、唱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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